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通用7篇)
对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答辩状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庭判决,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1
答辩人: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被答辩人: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要形成雇佣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工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被答辩人和答辩人之间:
(1)被答辩人没有在答辩人承包的正商新蓝钻3期工程工地工作。被答辩人、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2)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更不存在管理关系;
(3)答辩人也从未向被答辩人支付过相关的劳动报酬。所以,被答辩人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法院支持受伤损失赔偿金,缺乏依据,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
二、答辩人对被答辩人不存在侵权行为。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仅有被答辩人提交的两份证人证言证明被答辩人是在正商___3期工程工地受伤。其中,证人A系被答辩人老乡且A不是施工现场工人,其出具的证明中仅仅看到了被答辩人的受伤结果,而对被答辩人的受伤原因及过程均没看见;证人B是被答辩人的妻子,其出具的证言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应由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当然也不能作为确定侵权事实存在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的声称“事故(____年3月31日)发生后,……往山东曹县治疗”一个多月后(____年5月3日)才入郑州市骨科医院治疗。诉状中被答辩人描述受伤地应为郑州市内的正商___3期工程工地,被答辩人受伤之后不是及时到附近(市内)医院救治而是跑到距离郑州市一百多公里外(四五个小时的行程)的山东曹县治疗明显有违常理。根据一般人的常识,一旦受伤骨折(双跟骨粉碎性骨折)应尽量减少患处的活动,并快速送医院急救,骨折的急救很重要,处理不当能加重损伤,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形成残废影响生命。而被答辩人舍近求远的到山东曹县治疗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受伤地就在山东曹县或者被答辩人在郑州受伤并不严重。总之,被答辩人在声称受伤一个多月后才因为受伤进入郑州骨科医院治疗隔断了被答辩人受伤和答辩人(如果存在)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证据中并没山东曹县的就诊病历和诊断证。进一步反向证明了被答辩人受伤原因及结果与答辩人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被答辩人的有关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是:
1、二次手术费15000元还没有实际发生,具体手术费用金额无法预知,提前诉求不当。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他后续治疗费,被答辩人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及营养费840元,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伙食补助的期限。营养费用不应当支持,被答辩人没有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是治疗需要营养费用,依法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
3、误工费32459元计算依据的期限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山东曹县的治疗证明,务工期限则无从计算;
4、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答辩人在病历中称有两女一子,但是在诉讼请求中确主张是两儿两女四个孩子,其中女儿张甲的出生日期为____年10月7日和女儿张乙的出生日期为___年1月6日,两个女儿年龄仅仅相差3个月,显然有违常理,答辩人有理由推断被答辩人存在恶意索赔嫌疑。其次,对于被答辩人仅仅提供被抚养人张丙的《残疾人证》来证明被抚养人张丙丧失劳动能力,答辩人认为《残疾人证》不能作为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现行法律体系下,只有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有权出具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而《残疾人证》仅是残疾人保障组织为了保障残疾人利益颁发的证件,不是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的法定证明形式,而且二者划分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残疾人证》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不可通用。因此答辩人仅出具《残疾人证》索赔被抚养人生活费,不符合法定要件。另被答辩人提供证明其与张父和于母存在父母关系,且其父母共有子女三人的证据是由郸城县丁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效力存疑;
5、精神抚慰金30000元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法院以往的判例,八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15000元在河南已经很高。被答辩人要求30000元精神抚慰金明显过高。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有限公司
____年五月十日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2
答辩人:济南____工程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__花园。法定代表人:刘__,职务:经理。被答辩人:孔__,男,汉族,1965年7月21日出生,住山东省曲阜市董庄乡__村_号。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已经就被答辩人摔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妥善解决。
20__年1月20日,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报酬及伤后赔偿已经与其清帐完毕。这是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被答辩人再次起诉答辩人至法院,完全违背了双方之间的.约定,属于恶意诉讼,建议法院驳回起诉。
二、被答辩人摔伤后答辩人并非对其不管不问。被答辩人摔伤后,答辩人及时将其送至临邑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答辩人为被答辩人购买便盆、毛巾等生活用品,并派两人照顾护理,其中一名陪护人员孔__是被答辩人哥哥,公司照常发给孔__工资,另一名陪护人员陈__,公司经理助理,为被答辩人洗手洗脸,照顾无微不至。20__年1月10日,被答辩人伤愈后还到答辩人工地做工,答辩人仍按原有报酬标准进行支付。可以说,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已经仁至义尽。
三、被答辩人______。
综上,__________。
济南市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3
尊敬的审判员:
答辩人(本案被告)现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提出答如下答辩意见,望采纳。
第一、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被告在____年10月31日在武汉市__区__大道__号___广场给被申请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原告的陈述以及证人证言严重失实,万达广场也没有被告的商铺,事故不可能发生在武昌万达工地,更不存在被告在现场指挥的情形,被告严正平根本就不在事故现场,原告所述事实严重违背了我国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在事故发生前,被告给原告在__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单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身意外险,在事故发生后,被告派人把原告送往武汉市普爱医院救治,并支付了住院期间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误工费、差旅费,治疗后期也多次派人陪原告去医院治疗,并配合原告向__人寿积极索赔,但原告不按保险合同的要求做伤残鉴定,也不向保险公司积极索赔,被告在原告的一再要求下一直推诿,致使无法取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而现在却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不知是何居心,恳请审判员审理查明。
第三、原告在事故中有过错,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的,被告并不在现场,而是将劳务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告,让其找人卸车,被告为自己多占用劳务费,并没有按照被告的.指示科学的去找人卸车,而是只找了自己的几个亲戚卸车,结果造成体力不支,发生此次事故,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原告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故应当依法减免被告的赔偿责任。
第四、原告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计算有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告的户口属性是农村户口,应当按照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第五、原告受伤后被告为原告积极治疗,被告已经痊愈,不存在伤残问题,故申请对原告的伤残申请复核鉴定。
终上所述,原告宋志平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人身损害事故中存在重大过失、赔偿标准计算错误,答辩人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4
答辩人:A公司,住所地略,法定代表人略,职务略。
被答辩人:略,男,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略,联系地址本市略。
A公司(以下称"答辩人")对贵院受理的吴某(以下称"原告")诉答辩人、张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____)奉民一(民)初字第__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请求法院:
1、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的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证据三"证人证言"系伪证。
1、该证据证人钱某自称是答辩人的门卫,是在说谎。钱某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非答辩人的员工,答辩人从未聘请过钱某担任门卫。
2、钱某称本案另一被告张某"A公司的'老板都包给他干",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与张某不存在"厂房装修"业务关系。
3、原告诉状称夏某系答辩人的负责人,钱某亦称"我们公司领导夏某",与事实不符。夏某非答辩人员工,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与原告和本案另一被告张某没有业务关系。
答辩人非原告诉称的__区__公路__号厂房主体,答辩人与张某和原告不存在业务关系。答辩人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厂房装修"项目承包或承揽给本案另一被告张某进行施工,更谈不上在承包发包过程中或承揽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存在有过失的情形,答辩人不应当在本案中承担法律责任。
答辩人认为,原告以伪造的证据为依据,把答辩人作为非本案适格被告进行诉讼。为此,惟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并令其承担诉讼费。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A公司
_年__月 日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5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答辩人地址)。
被答辩人:(原告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原告地址)。
案号:(____)__民初字第__号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基本事实
答辩人承认被答辩人曾在本单位(或项目)提供劳务,但对被答辩人主张的受伤经过及原因持有异议。根据我方记录与调查,(简要阐述答辩人了解到的事故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具体情形等,并指出与被答辩人陈述不符之处)。我们认为,被答辩人的伤害并非完全由于答辩人的过错造成,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失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二、法律适用与责任划分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中,答辩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提供了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装备,而被答辩人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其受伤负有一定责任。
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被答辩人需举证证明其损害结果与在答辩人处提供劳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主张的部分损害赔偿请求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或与本次事故无直接关联,请求法庭予以核实并剔除不合理部分。
三、赔偿请求的合理性
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答辩人认为应当基于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计算。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答辩人愿意根据双方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过度索赔的部分,答辩人不予认可,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四、和解意愿
尽管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的部分主张持有异议,但我们仍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以减轻双方诉累,尽快恢复双方的正常生活与工作秩序。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裁判,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6
答辩人:(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基本事实
答辩人承认被答辩人曾在本单位(或项目)提供劳务,但对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受害事实及原因持有异议。据答辩人了解,被答辩人在事故发生时,并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存在明显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法律依据与答辩理由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本案中,被答辩人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其自身受伤负有一定责任,应相应减轻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答辩人需就其受害事实、损害程度及与答辩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充分举证。答辩人请求法院审查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以确定责任归属和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即便答辩人需承担责任,赔偿范围也应依法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并应扣除被答辩人因自身过错应承担的部分。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过高或不合理赔偿请求,答辩人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三、结论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确实遭受了伤害,但该伤害的发生并非完全由答辩人单方造成。被答辩人自身亦存在过错,应当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答辩人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答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答辩状 7
答辩人(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姓名):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就贵院受理的原告_________诉答辩人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基本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间确实存在劳务关系,但答辩人始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为被答辩人提供了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据答辩人了解,被答辩人声称在_____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_原因受伤。然而,被答辩人在受伤时是否严格遵守了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是否存在个人疏忽或违规行为,是需要详细调查和证实的关键点。
事故发生后,答辩人立即采取了紧急救助措施,并积极配合被答辩人进行医疗救治,同时启动了内部事故调查程序,以查明事故真相。
二、答辩理由
关于责任归属:答辩人认为,若被答辩人的伤害确实是因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且答辩人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答辩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若查明被答辩人自身存在过错,如违反操作规程、拒绝使用安全装备等,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减轻或免除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请求:被答辩人提出的赔偿金额需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答辩人将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及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对于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部分请求,恳请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后续处理:答辩人愿与被答辩人协商解决此纠纷,希望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三、请求事项
基于上述答辩理由,答辩人特请求人民法院: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公正裁决本案,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
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不合理或无证据支持的赔偿请求,请法院予以驳回。
促进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实现纠纷的和谐解决。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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