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调研报告

时间:2024-07-26 10:03:0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税收调研报告(锦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收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调研报告(锦集15篇)

税收调研报告1

  [内容提要:如何有效地对个体税收进行征管是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结合实际征管情况,从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入手,对有效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探讨。]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其中个体、私营经济所占经济总量的比例更是连年攀升。有统计表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的速度增长,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则达到了20%以上,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对个体税收的有效征管就成为基层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

  (一)确定户数难。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流动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设摊经营、经常性经营和季节性经营等,而在这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证照不全的占很大比例,有些经营户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税务登记证,以至在日常征收管理中,漏征、漏管现象不断出现,不能有效地将其控管起来,税款流失严重,并带来税负不公等负面影响。

  (二)税款征收难。在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文化素质、道德水准还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概念模糊,只想一心赚钱,不知依法纳税,加上个体税收的直接利益驱动,普遍存在对税收能欠就欠,能不缴就不缴的各种侥幸心理,从而难免存在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形成各种征收阻力和逆反心理,造成征收中的被动局面。

  (三)日常管理难。由于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导致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阻力重重”,具体表现为:一是进行控管难。现行税制对无证户和有证户适用同样的税率,没有差别的“待遇”就使得许多个体户,尤其是不常年经营或流动经营、挂靠经营的业主有意选择无证经营的方式,遇到税务人员检查就纳税,否则就不纳税,从而形成税款流失,影响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二是确定纳税定额难。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帐簿,而且进货无正规发票。而现行税制对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的纳税资料规定不严,刚性不强,致使核定经营额时无据可查或缺乏计税依据,给确定纳税定额造成很多困难。三是严格管理发票难。现行税制明确规定不能在向纳税户提供发票时进行担保和质押,因此无法从源头上规范和制约个体工商户使用及核销发票的情况。而多数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在发票的使用上存在代开、虚开、用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尤其是许多经营状况不稳定,流动性大,开业、停业比较频繁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时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直接关门打烊,查无音讯,致使已领发票不能及时清缴核销。

  (四)行使职权到位难。对征管队伍的自身管理还有待加强,一些税务干部虽然行使了职权,却很难到位。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税收管理员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系统平台没有建成,干部忙于整理档案、催缴、实地核查等日常事务,基本没有时间下户或用纳税评估来有效地对其加强控管,征管质量严重受损。二是主观上部分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日常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和事业心淡薄,加之任务繁重,管理难度高,导致各项工作与征管要求还有差距,影响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途径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监控管理力度

  户籍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基本工作目标是做到“七个清楚”,即:

  1、总量构成清,即对辖区内纳税总户数、行业类型、征收方式、重点税源户等构成情况要清楚;

  2、基本情况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业别、经营地址、从业人数、经营范围、资金状况、生产经营规模等要清楚;

  3、涉税事项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要清楚;

  4、增减变化情况清,即每月对辖区内纳税户增减情况及原因要清楚;

  5、停(歇)业情况清,即对纳税户的停业、歇业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停(歇)业真实情况;

  6、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即对辖区内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情况清楚;

  7、减税、免税情况清,即对辖区内残疾人、下岗再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清楚。

  从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我们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差距,户型不清、情况不明、漏征漏管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急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职责不清,目标不明,考核不严,是户籍管理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要将户籍管理的基本目标,进一步细化到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去,明确工作职责,并与税收管理员和单位的目标考核挂钩,按照岗位目标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只有深入实际,贴近纳税人,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专管员下户缺乏应有的制度硬性约束,就会造成对纳税户情况缺乏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出现管理被动的状况。以漏征漏管户的产生为例,除纳税人自身原因及特殊情况外,缺乏有效监控、管理不到位,使纳税人有机可乘,是产生大量漏征漏管户的主要原因。而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人员下户过少、对税源动态情况和纳税人经营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停(歇)业核查制度。为防止虚假停(歇)业造成逃避缴纳税款现象的产生,避免管理过程中只核准不核查,进而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廉行为,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将抽查结果列入征管质量考核的内容。将停(歇)业情况在纳税人经营地及时公布,让社会和纳税人参与监督。

  四是要积极推行分类管理。个体税收客观条件千差万别,采取同一管理手段,往往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应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带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以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进行分类,按照“抓住大户,建帐建制;管好中户,核准定额;稳定小户,简便征收”的原则实行分层次管理,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小户不轻、中户不重、大户大漏”的税负不公问题。同时,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性分别对待,对城区、乡镇内经营稳定的固定业户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将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发票发售、停歇业管理、税款征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市场摊位经营户、岗亭经营户、农村自然村小卖店应建立台帐,简并征期。

  (二)提高定额核定工作水平

  定额核定是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环节,定额核定是否适度,直接影响着税款的征收和税负的公平。针对当前定额核定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平均定额审批制度。通过调查测算,结合实际,确定城区、乡镇平均定额标准,并对以此为依据上报的`核定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列入定额调整的重点。同时,对同类别的区域进行税负比较,对平均定额偏低的地方,要进行定额调整,以达到区域税负的大致平衡;对部分定额管理户每年进行定额调整,以确保税收负担大致公平。

  二是逐步推行等级定税。按经营规模和市场繁荣程度,将辖区内重点市场、街道按行业进行归类,划分、确定相应等级;对每类市场、街道的每个行业设置不同档位的税额,确定相应的档距,定额时对纳税户靠档定级。等级定税有利于同行业、同等级、同规模业户的税负相对平衡,同时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不同等级的最低定额标准。

  三是建立税负核定评议制度。评议制度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定期召开不同行业纳税人例会,进行税法知识培训,征求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定额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定额的公平性、准确性,减少征纳矛盾。

  四是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对不使用发票或只少量使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严格划分界限,区分管理。如:对小饭店、信息部等只就不开具发票部分定税,购票部分单独缴纳税款,以堵塞征管漏洞。

  五是适时推行数学模型定额方法。在系统中建立定税模型,根据不同行业的利润率、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材料成本等情况确定定额标准,真正实现管理到位。

  六是加强税控装置管理。包括在授权、报数、购领发票环节复核、查验;统一在征期内申报、授权、报数;在报数、缴纳税款后进行授权,防止纳税人虚报、瞒报,不缴纳税款。

  (三)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

  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一直是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对此,一是应本着积极稳妥、重点突出、分期分批、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建帐初期实行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大力推行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对未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办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并在确实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后再办理其他所需行政许可。税务部门要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并逐步规范有关行政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扩大代理建帐范围。针对目前个体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部分纳税人自己难以建帐的状况,以代理建帐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发挥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作用,为个体工商户代理建帐。

  (四)增加委托代征范围

  征管范围调整以后,我区城区的部分小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前有国税委托代征的税款也早已停征,形成征收死角。由于小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摊位多、流动性大,不易管理,应借鉴国税局管理经验,与市场管理中心联系,办理委托代征手续,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普遍的纳税公告制度

  目前,纳税公告形式单调、内容不够完整,亟待改进和提高。除恢复现有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容外,还应在纳税人集中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等地设立固定的纳税公告栏。公告内容不但要有税负核定情况,还应有评议结果、停(歇)业、欠缴税款、滞纳罚款具体情况,还要有税收基本法规、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同时,在网站上专门设立个体税收核定和法律法规公告专栏,让纳税人和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办税情况,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建立完善协税护税协调机制

  个体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才能形成控管合力。因此,应从制度上将协税护税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及时、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积极与市场管理中心、镇政府、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联系,发挥这些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纳税情况进行监管的作用: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对违反税收法律的业户,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处;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及时反馈;对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加以监督;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

  (七)发挥税务代理作用

  税务代理作为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中介组织应该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是规范纳税行为的有效途径。

  1、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税务代理的内容、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税务代理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2、明确个体代理的范围、形式。个体代理业务范围包括代理申请核定、申请调整核定、申报及缴纳税款、办理停业复业、领购发票、建帐等。个体税务代理的形式有以代理建帐为主的综合代理和不需建复式帐的综合代理两种。

  3、代理要坚持自愿原则。妥善划分税务机关服务与税务代理业务的范围,促进税务代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税收调研报告2

  一、税源现状及前景

  现状:通过对xx县建材经营行业的调查,就该行业经营规模、经营方式和购销业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砂石料经营业户领取《营业执照》、开采《许可证》,买一块石山进行开采、加工、销售砂料、石料。这类经营户规模较大,销货渠道广,与房地产企业、公路段、预制构建厂、个体水泥砖厂等单位建立了比较稳定的业务关系。不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不开具发票,购销业务一次完成,货物购销大多实行现金结算,销路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据了解部分大户年销售收入过百万。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从事砂石开采的不下200户,销售收入近亿元。二是生产水泥砖、水泥瓦和预制构件的个体户,此类经营户主要是利用砂石开采户生产的砂进行再加工,将产品销售给建筑企业和农民、城镇居民用于建房。全县从事此类生产的不下100户。其年销售收入占砂石总销售的一半,大概在五千万元左右,每个砖厂年利润都在5万元左右。

  前景:“十一.五”期间,xx县着力优化交通运输环境,县内村村通工程正在进行,公路越修越宽阔,里程越来越长,需要大量砂石,其数量无法统计。同时,随着xx县行政中心搬迁,以武汉大道为主轴的单位办公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再者房价一路攀升,楼房越盖越多。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内房地产开发火热,各乡、镇的建筑施工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加上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不断提高居民住房条件,xx县出现了私房建房热。大兴水利建设和“沼气”等“五改三建”项目工程等都需要大量砂石,建材市场前景看好。

  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材行业购销情况掌握不准。由于建材行业税源分散,而且纳税人是个体经营、成份复杂,财务核算账证不全,又是现金交易,有的根本就没有建帐,加之建材料行业供货对象的特殊性,一般不使用发票,部分经营者销售给县水泥厂的砂石需要发票的就征税了,而销售给个人的部分还是没有征税,给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

  (二)建材行业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难题。一是发票控制难。由于个体建材户经营销售的建筑材料一般销售给房地产开发商和私人建房户,而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压低价格等原因,往往不向个体建材户索要发票,滋长了个体建材户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加上xx县建材市场求大于供,建材形成了俏货;二是税源监管难。由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个体建材户的实际经营额一般远远高于其实际开票额,税务部门不能有效实施“以票控税”的手段,给日常税源监控带来很大难度;三是税收检查难。个体建材户一般没有建立规范的帐簿,实际经营情况只有经营者自己清楚,加之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非增值税征管范畴,国税部门在对个体建材行业进行检查时一般很难得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和配合,造成了该行业税收流失严重。估计年流失税收在300万元左右。

  (三)税收政策的优惠,给砂石料纳税人造成盲区。由于起征点二次提高后,xx县的个体纳税户数大幅度减少,对个体税收征管产生巨大影响。同时建材经营者又不建账,其营业额是否达到起征点,税务机关就很难界定,认为是未达到起征点户,从而形成税收征管盲区。

  (四)日常管理监控不严。v2.0系统的考核与实际不配套,为了保证“六率”,办证了开发票就交税,不办证可以不交税,不要发票的也可以不管,给纳税人造成可乘之机。调查中发现,由于起征点提高,一些个体工商户只需办证不需缴税,对于习惯边征收边管理的税收管理员来说,势必削弱对建材纳税人的监控力度,甚至放弃对其进行税收管理,主观上认为管理难度大,不愿意管。也从另一个侧面淡化了建材经营者的纳税意识。

  (五)部门管理协调差、信息不畅,机制不全,给纳税人编织了“逃税之网”。建材料经营者在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取得砂石料经营权,工商注册等证件,在公安民爆管理部门获取炸药使用资格,在电力部门获加工用电权后开始经营。其电力、炸药的耗用量可以确定其生产量,以及交通、能源等有关单位和企业的砂石使用量,其信息不能共享,相互配合力度小。信息传不传递职责没有新的机制约束,导致纳税人逃税。

  三、加强税收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税收法规的

  宣传力度。向建材经营户宣传有关发票管理、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引导他们规范使用发票,逐笔开具发票,促进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转变。加强正反典型的宣传,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建材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要求建材经营户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帐册,对其实行查帐征收。

  (三)加强建材行业的检查打击力度。积极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建材行业的税收检查,从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及建材使用单位及个人获得建材行业的实际销售数据,对检查中发现的偷逃税经营户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从而规范行业的税收征管秩序。

  (四)从办证上明确纳税主体。为了充分利用砂石料资源,联系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单位,掌握开采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鼓励身份置换,主要是鼓励生产者从个体身份置换成企业身份。成为正规、稳定的企业后,其机器设备、厂房、砂石料的堆放场地也会配套升级,财务管理也将逐步规范,企业控管难度系数将会缩小,税务部门更容易获取企业有关生产经营信息。

  (五)加强与电力、民爆企业协作,掌握建材经营者的月耗电和耗用炸药的数量,从而进行纳税评估。同时可以与电力、民爆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按照耗电耗炸药量进行代扣代缴税款。

  (六)建议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统筹安排,召集国土、矿产、工商、国税、地税、电力、民爆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按照炸药使用量和耗电量,采取定时定点的管理办法统一代扣代缴税费。

  (七)加强砂石料销售发票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管理办法。一是针对该行业特点,重点对建筑行业、公路交通、新建电站等有关单位取得的砂石料发票进行倒查,从中掌握发票使用情况。二是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即购买方应向出售方索取发票。三是国税机关应组织人员定期到企业或单位进行核实调查,准确掌握发票的使用情况,并把发票设奖延伸到建材行业,从而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

  (八)对未达到起征点户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加强日常管理。将其纳入税收征管监控范围,强化纳税申报管理,随时监控税源变化,当其达到起征点后要及时调整定额。

  (九)加大纳税评估的力度。一是调查整理一套方案实施。先收集境内纳税人的经营信息资料,经营规模、砂石砖瓦储量,用保本测销法测定费用额、核定毛利率、销售额,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及时发现异情况,采取有效手段进行评估分析,提高评估质量,用证据、事实说服纳税人。二是强化现场评估。结合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通过现场抽样、核实测算、就地评估等方法,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税收管理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回查核实,掌握纳税人的生产变动情况,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适时调整。

税收调研报告3

  X年,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组X年总体工作要求,紧紧围绕“1558”工作思路和信息管税这一××品牌,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坚定信心,继续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坚持改革创新,在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克服重重困难,大力组织收入,经过全单位干部职工艰苦不懈的努力与拼搏,按时保质的完成了份税费收入任务,为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X年税费收入总体情况

  从总体上看,X年我单位共组织征收各项地方税费收入万元,同比增长101.31%,增收万元。其中:营业税7407.15万元,同比增长195.40%,增收4899.68万元,贡献率为60.08%,拉动地税收入增长60.8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1210.42万元,同比增长265.61%,增收879.35万元,贡献率为10.78%,拉动地税收入增长10.92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521.68万元,同比增长34.42%,增收133.59万元,贡献率为1.64%,拉动地税收入增长1.66个百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820.49万元,同比增长81.34 %,增收368.04万元,贡献率为4.51%,拉动地税收入增长4.57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795.74万元,同比增长294.45%,增收594.01万元,贡献率为7.28%,拉动地税收入增长7.38个百分点;契税2150.40万元,同比增长192.29%,增收1414.69万元,贡献率为17.35%,拉动地税收入增长17.58个百分点。

  二、税费收入特点

  (一)X年各月份之间税费收入极不平衡。与A年相比较,X年各月征收税费收入均较同期大幅增长,但各月份的税费收入增长率波动较大,分别同比增长144.94%、52.08%、109.13%、288.62%、191.27%、13.38%、99.1%、66.22%(见图1)。各月征收税费收入情况中,征收最少的月份为二月份,仅征收税费收入1022.62万元,最多的月份为三月份,征收税费收入3030.11万元,两月之间收入相差20xx.49万元,主要原因为:二月份正值年关,是地方税收征收小月,仅有正常月份申报税款,没有非即期税费收入征收。

  (二)主体税种征收税收大幅增加,地方各税有增有减。X年,营业税征收7407.15万元,较同期增长195.40%,税收贡献率高达192.87%,拉动我单位地税收入增长60.8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征收1210.42万元,较同期增长265.61%,税收贡献率为10.78%,拉动我单位地税收入增长10.92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征收521.68万元,较同期增长34.42%,税收贡献率为1.64%,拉动我单位地税收入增长1.66个百分点。其它地方各税有升有降,除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较同期出现负增长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于A年相关企业破产清算清缴欠税的原因,今年的'征收数据较去年有大幅下降,降幅均在18%以上),其余各税都有较大增长,最低增长率为城建税22.58%。(见表一)

  (三)三个产业之间第三产业税收的占比逐年提高,增幅明显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实现地方税收5761.53万元,占征收税费收入总量的35.56%,比同期回落了5.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地方税收10442.53万元,占征收税费收入总量的64.44%,比同期提高了5.8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税收较同期增长72.72%,第三产业税收较同期增长121.55%,第三产业税收比第二产业税收的增幅高出了48.83个百分点。

  (四)房地产业税收已超过建筑安装业,成为我单位第一大税源行业。,房地产业实现税收7200.17万元,建筑业实现税收4396.10万元,房地产业已超过建筑业成为第一大税源行业,主要是由于去年一批重点工程、房地产项目大量开工,带动了建筑业税收的增长,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滞后性使得房地产业税收集中到今年,带来房地产税费收入的大幅增长。

  (五)园区经济税收拉动作用明显。随着各大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许多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纷纷入驻,带动了××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带动作用明显。如工业园、工业园、工业园等,这些园区的基础设施及落户企业的厂区厂房的建设改造等都带来了建安及房地产营业税的大幅增长。

  (六)从企业规模看,税费收入向规模以上企业集中更为突出。X年我单位纳税过百万元的企业已有47家,占纳税人总数的0.62%。它们在今年共缴纳各项税费收入6076.73万元,户均缴纳税款129.29万元,占税费收入总量的48.61%。

  三、税费收入情况分析

  从全年看,统计局数据来源,20xx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000万元,增值税收入709万元,税负为0.6%。20xx年预计114450万元,增值税收入为760万元,税负为0.67%;20xx年规模企业工业值43114万元,增值税收入3576万元,税负8.29%,20xx年预计企业工业值58290万元,工业企业增值税4430万元,税负为7.59%。

  综上所述,我局预计20xx年“两税”税源为4837万元。比上年同期4850万元13万元,比洮南市计划5432万元短少605万元。

  我局税收收入不容乐观,但税收征管质量高,到为止无新的欠税。后8个月的收入现状,我局制定了周密详实的工作计划,税收的征收管理,堵塞漏洞,实施源泉控制,着重监控好税源大户的税源情况,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税收管理员制度,纳税评估的质量,问题,解决问题,并寻求各职能的合作和支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应收尽收,清理陈欠,杜绝新欠,为洮南经济发展应。

税收调研报告4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大小商店逐步走向规模化经营,各种专卖店、代理商、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地踊跃出现,成为市场经济一个不可忽视的新亮点。同时也给税收管理、日常巡查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需要我们加以探讨与完善。

  一、当前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据统计,我县城镇专卖店、代理、超市经营的纳税人有98户,经营方式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原来的商店增加营业面积扩展而成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品种齐全,批零兼营,大多是自己经营。有的是直接租用原来的商场,专卖店、代理大多是租用2到3间门面经营,有的是投资新建商场,聘请大量员工。

  一是“双定”征收。主要是针对专卖店、代理以及家庭式的自主经营为主的业户,名义上以超市经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商店,只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自主经营,自收自付,无账可查,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其地段、生意好坏实行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办法,一般一定一年不变。有的采取成本测算法,通过成本加费用加合理利润倒推算出营业额,然后,核定其税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准确核定其应纳税额、也不公正,征纳双方容易相互扯皮。

  二是“查定”征收。针对有一定规模,大多数是合伙经营,有据可查,但账务不健全的小超市和专卖店、代理商。通过相关数据核定一个月的营业额,从而推算出全年的销售收入,然后根据淡旺季平均核定全年的税额,按月缴纳。这种方法进行评估不准确,税收流失较大。

  三是“查账”征收。针对经营比较规范的超市,采取记录超市后台管理服务器上的销售来结算税款,这种结算需要超市的积极配合,超市收银台实行统一收款按期结算。例如:君发商贸1-4号收银台与公司出纳一天一核对,十天一结算,从各柜销货款中提取管理费。各项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这种作法无法保证超市后台管理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增加了经营者的税负,同时,也给税源管理、日常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电子”定税。无论超市、代理、专卖店大小,统一规定,对不同的地段确定不同的系数、将营业面积等相关数据输入电脑确定其税额,并通过张榜公布,领导审批,下达定额税款通知书,确定全年税额,按月申报缴纳。这种管理办法虽然科学,但也参杂了一些人为因素,不一定准确公平,容易引起上访事件。

  二、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难点

  无论对超市经营,还是对专卖店、代理商的征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都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收入”核定难。城区和集镇超市、专卖店、代理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很难确定其真实的销售收入。

  1、销售额很难掌握。农村集镇超市、专卖店多是个体经营方式、项目多变,进货渠道“灵活”,隐蔽性较强,现金结算居多,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收支情况,对其“应税收入”难以准确掌握。

  2、专卖店、超市经营电脑账目保存不全。超市、专卖店购进货物一般都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有的专卖店、超市是当天结算,当天删除,有的资料保存一个星期,有的最多保存一个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

  3、做假賬现象普遍。有的代理、专卖店、超市的电脑可以随意修改,数据不真实,有的超市账外不开票收入占应税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个体私营者在进货时索取专票到超市抵扣税款,有关业务往来抵账以物易物等隱形收入均不作销售收入,有的是不使用正规发票而使用其它销售凭证不具实申报纳税等等。这些收入税务机关很难核定,偷逃税收相当严重。

  二是“税收”管理监管难。如今,超市行业已基本脱离手工或单机收银方式,而使用的是百年软件和正同软件,服务器(后台)/tamisv2.0版机(前端)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已成为超市主要采取的收银及管理手段。他们使用的管理软件似乎在软件中隐藏了避税功能,此功能在各软件公司的体现方式各有千秋,但最终结果都一样,那就是隐瞒真实的销售金额来达到直接偷税的目的,如使用最高管理权限进入超市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中按住指令的同时快速双击指定区域就会出现隐藏功能,此功能在输入最高权限密码后就可以直接调整超市公开数据的一定比例,可以随意将收入扩大或缩小多少倍,这样,被隐藏的销售收入就可以人为操作变小了。这只是其中的秘密之一,软件启动运行时还有特殊的程序,可以自动生存二套账,在查询功能上也有很多“玄机”,这已经是业主内公开的秘密。这些让税务人员防不胜防,给税收日常巡查、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难。税控收款机软件操作方便,成本费用较低,一台机器要使用多年,一个超市至少要配1-4台机器,如果全部更换成税控装置的收款机。

  1、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很难接受,工作难度较大。一台新的税控收款机少则6000多元,多则1万元多元,一个超市、专卖店、代理纳税人按1-4台测算,以前的全部废弃掉,损失过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成本。

  2、安装税控收款机控制销售收入后,超市的毛利润率平均不过15%左右,本身就是微利经营,如果按4%据实征收,超市税负过高,挤占了超市利润,无利可图。

  3、对专卖店、代理商的纳税人安装税控收款机,品种单一,成本过高,具实反映经营情况,因此,一些超市、专卖店、代理商对安装税控收款机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真正全部推行难度很大。

  四是“租赁经营”确认难。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有的直接将柜台出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的.场租费,有的是统收统付,税费由超市统一收取,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无法区分那些是租赁区,承包给个体经营,那些是超市统一管理的,在纳税问题上,双方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检查,无法认定是否承包,其实,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税收并没有缴纳。因此,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对专卖行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超市、代理、专卖店现有税收管理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推行税控收款软件。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际通行对现金使用量大的专项管理,是实施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税控收款机虽然开发出来了,但是,技术不成熟、不配套,也没有统一,税务机关实际操作困难。税务系统要开发统一模式的税控收款软件。

  一是数据要有“可控性”。确保数据只能读写,不可删除、修改,而且规定“税控卡”的数据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系统才能继续运作,否则,系统自动锁定,从而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准确的销售收入。

  二是存储信息要有“永久性”。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一种“税控黑匣子”,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中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三是巡查要经常性。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或损毁税控装置的,可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分类管理。

  1、对规模较小的超市、专卖店税收管理。一方面实行“双定”征收办法,同时安装税控装置进行监控,如果定税额数小于税控卡记录的开票数,则按税控ic卡记录纳税,并按有关程序对定额进行调整。另外也可按超市、专卖店的规模、大小、按行业规定实行最低税负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确定各行业的最低税负率作为系数,然后根据经营面积实行科学的“电子定税”,张榜公布,群众评议,领导审批,最后下达定额通知书,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2、对规模较大的,要强制安装税控装置,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对超市、专卖店收款系统软件进行备案,以便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软件的性能,当软件变更或者系统数据重新安装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应视为非法销毁数据,同时,建议在超市、专卖店推行商品销售收款税控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把超市、专卖店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

  3、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立健全账务,办理一般纳税人,同时,安装税控收款机,实行双向监管。对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又不申报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标准征税。凡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超市、专卖店、代理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税控ic卡办理纳税申报、并确保税控ic卡记录的所有开票都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产生数据报表的检查,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日常巡查,以防止纳税人随意备份,修改,删除数据,有效防止超市、专卖店、代理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

  4、对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业户进行清查,账务健全的可实行查账征收,无账可查的,实行完全承包经营的,按个体户管理办法实行“双定”征收,可有效防止管理“真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四是查评并重。在日常征管巡查中,税务机关要把握尺度,对超市、专卖店、代理的纳税人的税负要进行纳税评估,测算行业平均税负率,以此来断定是否属于正常申报,低于最低税负率的要按最低税率征税,将其纳税申报作为异常申报,对超市运用商业企业“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商业企业进项税额控制数”等指标,对其实行纳税评估,列入稽查重点,对偷逃税严重的要加重处罚,对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不得手软,必要时,可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进一步净化税收法制环境。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内要组织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系统地学习税控方面的知识,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都比较专业税控管理方面的技术人才,对超市、专卖店税控装置进行有效管理和全程监督。对外要加强宣传,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对超市、专卖店老板和财务人员要进行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对税收的认识,提高纳税意识,做到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税收调研报告5

  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何在?最近,笔者对xx省20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发现,除了难在订单、管理等因素外,掣肘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是融资难、人才引进难、技术创新难。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调查中,有12家中小企业指出,目前中小企业贷款缺乏投资风险基金的支持,认为建立中小企业投资风险基金和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畅通中小企业贷款渠道,降低贷款利率,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当务之急。有4家小型私营企业反映,由于缺少启动资金,不得不将高科技项目和专利转让,无法扩大经营规模。有14家企业认为,目前我国税收政策主要以所得税优惠为主,流转税优惠较少,中小企业流转税负担偏重。

  人才引进难。由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引进、培育和利用机制不完善,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大学生不愿到中小企业工作。许多企业表示,他们目前急需的是高素质的技术创新型人才,政府应在中小企业的人才引进政策方面给予积极的扶持。

  技术创新难。通过对20户中小企业的调查发现,52%的中小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主要还是以资金和劳动力的追加投入来实现经济增长,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解决上述难题,从税收政策支持角度来讲,一是实行有利于中小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优惠政策,以解决融资难问题。为增加中小企业内部积累,应放宽对其纳税人身份的认定标准,降低其所得税税率。出台中小企业增加自有资金的税收优惠措施,如通过优惠税率引导企业向中小企业注资等。针对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对于民间相互的投资、融资业务,予以减免税政策,如3年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活跃民间借贷、融资市场。

  二是鼓励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为鼓励中小企业将所获利润用于再投资,可将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按一定的比例给予退还,或者将再投资数额按一定比例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运用投资亏损结转政策,对中小企业投资的净资本损失在一定的比例内从应税所得中扣除。运用加速折旧政策,为企业购置某些设备提供特别的折旧政策。对于发展初期没有收益的小企业,可以允许其将研究与实验开支直接从增值税税基中扣除。

  三是实行特别税收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人才问题。对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大学生,可比照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村官和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政策,给予双向优惠,即除了可以考虑给大学生学费减免的优惠外,还可以考虑给吸纳大学生的中小企业以社保费补贴和税收减免,以此来增强中小企业吸纳人才的能力。

  加大对中小企业人才培养的扶持,允许中小企业提前介入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和“订单式”培养。由此衍生的培养费用,允许中小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列支标准以外据实扣除。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增强中小企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帮助中小企业留住人才。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只允许纳税人每月扣除基本生活费,对纳税人的继续教育费用不予扣除,且个人转让专利权、商标权等特许权的所得适用税率以及扣除标准与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所得的相同,这既不利于激励个人学习知识和进行科技发明,又减小了中小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得大量人才流向待遇较好的大企业和外资企业。

  四是鼓励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为降低科技研究开发风险,许多国家允许企业建立科技研究开发风险准备金。我国可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的科技开发风险准备金,来弥补科研开发可能失败而造成的损失,并准予风险准备金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为了保证该基金确实用于科研开发,应同时规定准备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和技术培训等,对逾期不用或挪作他用的,应补缴税款并加罚滞纳金。为推动科技创新,应重视产学研联合,允许产学研联合组织成员企业将所缴纳的技术开发费用列入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在此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税收调研报告6

  __区拥有国展中心、国贸中心、农展馆三个大型会展中心。会展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__区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也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__区会展业的基本情况及税收变化趋势

  近几年,__区会展经济呈加快发展态势,国展、国贸、农展馆举办展览的个数和规模呈逐年递增。三大会展中心20__年共举办展会165次,参观人数达350万人次,取得各项营业收入1.55亿元;20__年共举办展会226次,参观人数达464万人次,取得各项收入2.42亿元;20__年共举办展会217次,参观人数达481万人次,取得各项收入2.31亿元;20__年共举办展会234次,参观人数达502万人次,取得各项收入2.81亿元。

  20__年~20__年,三个展馆缴纳各项税收共计2.4亿元。从近几年__区各大型会展中心的税收完成情况来看,20__年完成税收3549万元,20__年完成税收6050万元,20__年完成税收7209万元,20__年完成税收7587万元。4年来税款逐年递增,平均增幅达30,20__年比20__年实现税款翻了一番。20__年在国展中心举办的第九届北京国际汽车展,共有来自110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家参展商参展,取得的展位及门票收入共计1.5亿元,上缴税利近3000万元。

  二、目前会展业存在的征管问题

  1.会展经济缺乏法律保障,市场较为混乱。目前北京市缺乏有关会展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对会展主体的基本规范。出现多头批展,重复办展的现象,没有有效的协调和数量控制,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仅在__区内注册的大大小小会展中心就达130余家,每年举办各种展览会数百个,给日常的税源管理和税源监控带来困难。

  2.纳税主体不稳定,管理难度较大。展销会组织部门较复杂,参展商较多,纳税主体不稳定,组织展销会的既有展馆、中介、商家,也有政府部门。一些主办单位、展馆、参展商常为逃避纳税义务相互推诿,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困难。而且,目前尚没有法规政策对此作出明确的界定。

  3.部分承办单位和参展商纳税意识淡薄,税务部门对展销会的税收征管力度不大。许多展销会为引来参展商,都自行规定了税费优惠项目。一些展商为了少缴税或不缴税,采取多种方式偷税,造成税款流失。其涉税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种:一是组展方出售展位时,没有按规定开具发票和申报缴税;二是在会展现场签订的购销合同没有按规定及时计缴印花税;三是参展人员补助费连同展销会摊位费一并作为交易会费用支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展会现场发放的赠品实物未按规定缴税;五是擅自压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单上的金额。此外,由于会展展商多、展期短、临时性强、税源不稳定等客观原因,造成税款征收难度较大,加之主办单位很少与税务部门沟通,又不会主动通报年度参展计划,致使不少税务部门甚至连辖区内到底举办过多少个展销会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征税了。

  4.存在着重复征税、税负不公平等现象。一是部分展会的组展方要按展位费缴纳5的营业税,而展馆要按承办单位支付的.场租缴纳5的营业税,有重复征税的现象。二是建筑业相关室内装修行业营业税税率为3,而为展览进行布置、搭建工作的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同是装修行业税率却不同。

  三、规范完善会展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尽快制定会展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归口管理。行业法规是约束业内主体经济行为的基本规范。制定和出台北京市会展业地方管理条例,来尽快促成行政审批制向登记制和备案制转变。同时,通过抬高市场门槛、加强年审和统计评估等有效措施,强化办展组织资质审批及动态跟踪管理,实施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会展主体的整体素质。搞好规划,统一的归口管理,确定日常监管部门,定期与税务机关进行数据交换,为税务部门日常的税源管理、税源监控带来可靠的数据支持。

  2.理顺征纳关系,明确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理顺征纳关系,明确纳税主体。

  3.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在理顺征纳关系明确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使企业在参展前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

  4.加强政府部门间的联系,实现精细化管理。如制定定期交流机制,地税部门与工商、国税、文化等部门共同携手,定期进行数据交换,互通信息,相互补充,实现信息共享。

税收调研报告7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水、矿产等资源不足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也日益严峻。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已经迫在眉睫。审视我国现阶段财税政策,有必要调整和完善财税政策,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的增长模式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合理的税制安排有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途径包括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资源、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绿色产业和促进绿色消费等方面。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一、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税收政策的支持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税收手段既能很好地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更可有效地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通过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因势利导,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跃升到了新的高度。新法重新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建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加大了对环境保护、新技术研发等领域的扶持和鼓励力度,体现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将有效激励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能源消耗由高污染、高消耗向低消耗、循环型转变,生产技术由粗放、滞后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变,生态环境由高污染、高破坏向低污染、友好型转变。

  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政策鼓励资源节约降耗。(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2)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地方税务局审核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3)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2、税收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3、税收政策鼓励加强环境保护。(1)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了环保企业乃至一般企业从事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产品与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从而将直接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税收政策借鉴

  1、德国的生态税政策。生态税是对那些使用了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和消耗了不可再生资源的产品而增加的一个税种。生态税的引入有利于政府从宏观上控制市场导向,促使生产商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通过经济措施引导生产者的行为,改进消费模式和调整产业结构。

  2、日本的退税政策。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产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剔除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对公害防治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根据设施的差异,减免税率分别为原税金的40%—70%。同时,对各类环保设施,加大设备折旧率,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加14%—20%的特别折旧率。

  3、美国的税收优惠。美国亚利桑那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销售税10%。征收新鲜材料税,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再循环;征收生态税,除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都要收取生态税;征收垃圾填埋和焚烧税。从上世纪90年代起,美国政府开始了农业“绿色补贴”的试点。其特点是,设置了一些强制性的条件,要求受补贴农民必须检查他们自己的环保行为,定期对自己农场所属区域的'野生资源、森林、植被进行情况调查。此外,对表现出色的农户,除提供“绿色补贴”外,还可暂行减免农业所得税,以资鼓励。

  四、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对策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的税收制度在调节经济发展、引导循环经济方向等方面,仍然存在相当的差距。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有待进一步完善税制,为此建议采取实施以下税收政策:

  1、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二是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产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三是将现行其他资

  源性的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并入资源税,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四是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资源税真正成为发挥环境保护功能的税种。

  2、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把使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原材料、资源消耗量大、严重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并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对于资源消耗量小、能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不征收消费税,从而限制环境污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3、通过取消出口退税和加征出口关税等限制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保护国内资源;同时通过调节进口关税提高进口产品的质量,减少污染产品的进口。

  4、调整增值税。采用“消费型”增值税。目前我们国家除了东北等部分试点地区以外其余的地区都采用“生产型”增值税。大部分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从而抑制了企业投资发展循环经济设备的积极性。为促进企业购置除尘、污水处理和提高利用效率的环保设备,需要增加企业时这些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5、开征环境保护税。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噪音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建立起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既唤起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又能充分发挥税收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

  6、实施税收激励机制。通过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实施税收激励机制,鼓励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如对利用“三废”的生产行业和产品进行减免税;对生产环保产品的产业给予的政策倾斜,如对无污染的农药、化肥等可采取减免税措施;对从事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进行支持,对单位及个人给予环保的投资、再投资、捐赠予以退税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等;鼓励企业防治污染设备加速折旧;对使用环保建材的建筑企业要予以减免税费等。

  7、尽早开征燃油税。燃油税已经在各个层面讨论了很长时间,开征燃油税对循环经济的建立,实现可持续发展会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税收调研报告8

  目前,“以纳税申报和服务优化为基础,依托计算机网络,集中征收,集中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基本形成。加强税收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从基层税务管理的实践来看,我国的税务管理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税务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到位、不透明、不严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税收流失。具体来说,土地使用税流失问题更为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土地、经营异常的企业使用的土地、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土地大多未纳入前期监测。正常企业也有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的现象。在20xx年胶州市地方税务局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上一年共检查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门槛的个体工商户比例较高,无法有效监控个体假封闭户、假异常户、假注销户。

  (二)对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相对较低。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虽然已经开展,但很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证,尤其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根据xx前三季度的申报,在1101家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中,有507家零申报,占总户数的46%,其中126家已批准征收,381家已审核征收。

  (3)分行管理不规范,与总行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店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不规范,跨地区汇总纳税所在地分公司管理信息不对称。很难确定总行能否在会计核算中完全包含分行,容易形成管理缺口。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系统垃圾数据大集中。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如经营地址与认证地址不符、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法定代表人与实际企业主不符等。此外,一些未经注销处理就应注销的住户,在实际工作中已经空置,或者新业主更换业主后要重新办理许可证,但原企业业主的登记并未及时注销。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管理不到位,税务师职责未完全履行。每次检查一个税源,都可以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来的税源大多是日常未能得到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日常巡查和巡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实。或者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导致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造成税收流失。

  (六)管理与检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管理促进检查。结果很小。虽然已经建立了调查与管理的互动机制,但实施起来并不理想,尤其是征管办提供的案件数量太少。即使大多数征管单位发现有价值的案件,也只是协调纳税人纳税,根本不按规定移交检查处理。

  (七)管理与发票脱节,难以实行“凭票控税”。一方面,同一个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开票信息还没有完全掌握。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对发票管理参与不够,脱离发票管理,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的发票金额与核定的税额进行比较,掌握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税收违法“严重”,按一般违法定性处理。税务违法行为移送检查的,不予移送,实行弹性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中,对通过纳税评估的,只应深入检查其办理纳税评估手续、补税和收取滞纳金,未按规定履行检查手续,且未受到处罚。

  二、问题原因分析

  基于以上八个方面,反映了税务管理中存在的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清、管理手段滞后、管理实施不到位等具体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既有制度上的,也有制度上的。既有税务管理人员日常工作量大、临时工多、自身素质低的原因,也有税务管理人员不了解、缺乏工作主动性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精细化管理理念后,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方法自上而下被引入。然而,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方法的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理念,也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工具融入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个别税务管理人员积极性不够。个别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应对社会和地方税收新形势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盲目服从、求稳、混乱和攀比等误区,导致工作角色定位不准确,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们习惯于照抄一切,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害怕、不甘、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在工作中开创新局面。

  第三,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已经制定了税务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但考核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很难深入税源管理层面。考核效果不理想,没有充分推动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没有完全适应基层的实际情况,一些环节和方法有待改进,考核结果的应用还不够广泛。

  第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个别税务管理员对税收政策了解不透彻,发现问题不研究不报告,放任不管。对待纳税人的问题,要么充耳不闻,要么推掉。

  第五,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或安排工作后,往往更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期间,对基层单位的`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没有上级的监督,基层单位的执行力会大打折扣,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强化“为国聚财,为民执法”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从单纯寻求提高全体员工的教育水平转变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岗位技能,注重集中制度、税务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基层税务干部加强对税收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征管队伍的业务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监督机制。要建立不同层次的税源管理监督机构,在地下基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监管重点包括:上级对重点任务的部署,税收政策的落实,各单位和税收征管领域的税收管理。监督形成书面报告,将收集到的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和建议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没有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税收调研报告9

  一、xx市涉外房地产企业税收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20xx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4户。至20xx年,由于项目开发和销售完结,有两家企业停止经营,另外又有新注册的企业两家。故20xx年登记户数仍为4户。注册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xx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21万元。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574万元。

  20xx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35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344.87万元(营业税340万元、个人所得税2.41万元、印花税1.62万元、土地增值税0.84万元)。

  20xx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180.1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169.90万元(营业税156.30万元、个人所得税3.02万元、印花税8.44万元、土地增值税2.14万元)。

  二、xx市涉外房地产企业趋势分析:

  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我市房地产行业,尤其是涉外房地产行业发展呈以下几个趋势:

  (一)在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紧缩政策出台后,首先减弱了住宅金融支持度。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金融紧缩之后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产生“急刹车”效应。

  (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投资的速度明显过快。然而在缺乏决策层有效控管和指导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相当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的投资增长远远大于销售增长,只是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更深层次的后果则是造成房地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税收自然呈萎缩状态。

  (三)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涉外房地产企业中更是100%的为私有性质,且销售和财务人员多为家族成员,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四)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不断规范,我是原有易开发资源逐渐萎缩。新项目开发地由西向东,逐渐由市中心转移向市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或地价相对便宜、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的县级区域,而且时间和项目都比较集中。在这个因素下对涉外分局的税收管理的冲击是最明显的。

  三、涉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对所辖房地产企业20xx年度和20xx年度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展受阻。在涉外分局征管的四家房地产企业中,真正形成一定规模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只有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几家为“项目”公司,规模小,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做完单一项目就陷入半关停状态。新增房产项目不多,部分在建房产项目还因受挫而停工。如招商国际房产公司就已处于停产状态而无税可交。

  (二)纳税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少企业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偷欠税收。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地延缓销售收入的视线,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另外还有企业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采取以物易物手段隐匿收入、假“代建”真开发等手段增加税务人员核算难度,达到少缴或不缴相关税款的目的。

  (三)纳税客观方面的因素:企业帐务混乱。该行业大部分是私营经济性质,帐务设置不规范,没有专门的税收会计。虽然设置了帐务,但科目不齐全、核算不准确,基本上只将销售(预售)收入费用等进行了登记,而没有系统地核算和调整。另外,财务凭据以白条居多,甚至仅凭经理的一张便条就予以开支。帐务处理上的极不规范,使得税务检查有一定难度。

  四、关于房地产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

  (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

  (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

  (五)完善规范二手房转让的登记、申报制度。针对二手房的买卖活动零散,交易方式灵活,单位交易额较小,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的特点。首先通过与房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掌握二手房转让的纳税人及交易额的情况,规范卖房人的纳税申报制度,为下一步的税款征收提供依据;其次加大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二手房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六)重点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对以地换房、旧城改造、开发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的项目,实行定期向税务主管部门报告制度,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开发情况,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征管办法。

税收调研报告10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也由单一的一元化经济形式向兼并重组、多元多样化方向过渡,新兴集团性经济体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性企业形成的母子公司、兄弟企业,其对外经营的经济实力、生产效率、市场的占有率与扩张率等显著增强,其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运作机制与对资金的调度能力,以及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事项上的税收筹划也都优于单一独立性企业,并且集团性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更是在逐年增长。但也有部分集团公司采取了一些非法避税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与税收秩序,同时也发现与暴露了税务部门当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税收巡查工作的浅表性。目前基层分局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一些案头静态资料,相关动态经营表面变化情况的口头性询问、了解,即使是实地检查、巡查,也是粗略性的了解与查看,对集团企业财务核算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之间实质性的差异与联系,了解甚少或无法了解,其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大。

  2、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畏难性。调研中,发现目前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性企业征管工作的畏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畏难。集团性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局、区局乃至区、市政府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龙头性企业,管理员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上怕出错,不敢轻易采取一些强硬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怕遇到阻力,也怕得罪人;(二)是业务上畏难。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集团性企业大多数所涉税种较宽,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更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税种,这对责任区管理员就提出了高要求、高标准。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在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业务核算上要做到“全、广、精、深”,其难度系数高了许多;(三)是实践上畏难。在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中,尤其是对集团性企业进行解剖或调研时,责任区管理员往往是怕走进去出不来。有些集团企业跨省、市、区(县)甚至跨国经营,集团内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境外公司等,涉及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属于不同的省、市、县以及区(县)内的不同管理分局和管理机构。故而有时对集团性企业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或项目解剖工作深度不够,调查流于表面文章。

  3、日常税收检查的单一性。责任区管理员对决策监控系统、票表比对系统产生与形成的相关集团企业异常信息的检查,如红字发票的检查、运费发票的协查、税负偏低情况的核查,往往就事论事,不深究、不去挖掘集团企业间深层次的原因,仅停留于查出一般性问题即可。

  4、纳税评估工作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基层纳税评估人员仅对集团内某一企业当期(一般当季或所属月份)或当年(一般为当年1月至当年评估期)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较为紧凑,评估工作量又大,以前年度往往成了纳税评估的“免扰区”。同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对纳税人涉嫌非法避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时,却又很难把握“合理”这个尺度,区域内同行业合理性参照指标欠缺,税务人员易产生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集团关联企业业务的调查有时也满足于“浅尝即止”。

  5、税务稽查工作的约束性。目前,基层分局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虽说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只要具备并符合诚信纳税人条件都可参评, 但必竟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名额有限。故基层分局对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主要还是以规模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性企业中的主要企业为主。根据国税发〔20xx〕92号文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给予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鼓励。如果集团中成员企业连续两、三次被评为a级诚信纳税人,那么该企业连续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与日常性税务稽查“无缘”。

  6、税企沟通方面存在偏颇性。在对集团企业的税企沟通方面,基层管理分局往往片面强调税源、税负的管理,而对纳税风险点的服务、在税法解读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还做得不够或欠缺。对集团企业在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的明细程度、产品生产经营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相互沟通的力度、深度不够。

  二、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筛选,我们对近10户集团性企业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研工作,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存在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通过 “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并长挂“发出商品”科目,直到客户来款后方才开票实现销售。而在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纳税人则将之解释为向分支机构、外地办事处发出的“样品”等事项来处理;二是生产工期12个月内的短线产品长挂“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混淆核算。一旦遇税务人员询问,则解释为对方单位的预付款项,从而达到将应税产品推迟开票、推迟申报的目的;三是根据销售部门的“传递单”开票申报。调研中发现集团企业的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往往各负其责,互不干预,应税产品的销售完全不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四是有些集团企业存在对外产品建设工程业务,如销售给房地产公司的门窗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或规模性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等,“单设”工程处进行核算。工期短的,未依法及时确认收入,工程超过12个月未完工的,增值税方面,未依法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所得税方面,未在纳税年度按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或分次确认收入,直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方才一次性确认应税收入或甚至在对方款项全部收到后方才确认收入。企业长期处于低税负、无税负状态或经营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2、集团内关联企业在关联业务定价上存在随意性。目前,集团性企业产品都采用集团统一的“品牌”对外销售,因此其成员企业往往通过先开票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开票给客户最终实现销售的。而由于成员企业在产品合同的签订、销售的履行、款项的收付、销售人员工资的支付等方面无须支付费用,故成员企业往往按照扣除上述销售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称为扣点)开票申报纳税,由于其费用列支不可分割,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可确认为合理性行为。但有些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往往存在着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限额内“先征后退”税收优惠以及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等,故而其在开票扣除销售费用比例时或高比例扣除如18%-20%,或低比例扣除如2%-3%,企业何时优惠期结束或发生变化,何年重新定价,表面上看似乎企业定价原则长期不变,实则是规避了国家税收、转移了企业税负,最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通过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自我实现了集团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目标。

  3、关联企业通过相互占用资金转移费用。调研中发现集团性企业通常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筹资、融资,融资款项各成员企业可共同享用,而利息费用的支出则有意向实现利润较多的企业或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倾斜,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经营资金的.收取与支付上,则往往通过互转往来的方式由其它企业代付代收,从而规避了长、短期借款问题,并通过“往来链条”在成员企业间实现购销经营资金的循环。

  4、利用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在应税税种间进行避税。调研、评估中,发现部分集团企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存在主体税种跨征管机构征收与管理的情形,如纳税人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大型机器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见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别隶属于国税与地税部门征管时:一是通过“平价”或“低价”开票销售在集团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间转移货物实现避税;二是通过加大安装费用等的不合理比例利用“税率差”进行非法避税。

  5、集团企业间存在随意调节人工成本核算的情形。调研中发现,集团成员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其用工人数与工资支出在成员企业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具有随意分配、调节成员企业利润之嫌。

  6、存在非法提取永久性差异支出增加费用、减少利润的情形。特别是存在于集团企业长期处于日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免扰区”状态下。如调研中发现部分集团成员企业提支了应据实进行扣除的基金、费用和巧立明目提取而无需支付的基金、费用,利用税务检查的“时间差”打“插边球”,缩减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7、企业存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尤其表现在对库存商品的核算上,有些集团企业其库存商品的收、发、存与其销售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关系时,如通过核实库存商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数量能够测算、核算出其应税销售数量时,企业往往在账上有意不核算数量,仅按批次、金额进行粗放性、规避性的核算,从而给税务人员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等工作增加难度,设置障碍,请其绕道而行,使其无功而返。

  三、对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加强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深度。巡查工作开始前,要充分收集政府、工商、地税、外贸、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的交换、更新、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内部一户式管理系统和决策监控软件系统等征管信息平台,调阅集团企业的各类、各项静态数据资料,分析、排查异常数据信息资料,列出主要疑点和巡查的主要环节、主要方面,有目的地进入集团企业,运用趋势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行业比较分析法等进行深层次的巡查、核查工作。

  2、加强税收、会计业务的全面、深入的系统学习。集团性企业的税收征管不仅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须掌握较全面的税收政策,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知识,而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加强学习,只有水平过硬了,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和动手能力,才能走的进、出的来。

  3、建议试行集团性企业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基层所辖集团性企业较多的分局,可以实行集团性企业选派一至二名税收、会计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的办法,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税收征管的质效,积累集团企业专业管理的经验,探索集团性企业重点、专业性管理的有效途径。

  4、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适当的时候取消a级诚信纳税人两年免查(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的优惠鼓励政策。税务部门依率计征,纳税人依法纳税,应是征纳双方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基础,税务部门不宜发“免检牌”给纳税人作“筹码”。对未来事项形成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和谐的征税关系,一段时期税务稽查监控的职能,对具有免检资格的纳税人而言出现了“真空”。

  5、开展经常性、深层次的检查与调研工作。建议由省、市、区(县)统一组织开展行业性集团企业、规模型集团企业、重点税源类集团企业、风险性集团企业等类型的服务性调研、日常性税务稽查工作。从而逐步增强对集团性企业的纳税服务、会计核算的规范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切实加强税企沟通。为集团公司全方位地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与会计在销售实现、费用列支方面差异性的辅导与解读工作,建立集团性企业每年1-2次系统性税法解读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7、有效规范集团企业转让定价与转移税负行为。一是建议省、市局定期发布(半年或一年)或参照上年发布区域内行业产品转让定价的预警区间指标,以及符合条件征收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行业性应税建筑业劳务的预警区间指标。从而提供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参照适用;二是依照《征管法》、新《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法、利润分割法等方法,对集团企业的关联业务,合理进行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

  8、严厉打击集团企业间有意虚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转移利润、减少应税所得的行为,日常评估工作中,发现一次,打击一次,发现二次,移送稽查,严查重罚。

  9、有效规范集团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特别是加强与规范纳税人产品成本的核算。对其有意不核算产品数量,规避税务机关监督的行为,要加大执法的力度,采取强硬的措施,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甚至于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净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税收调研报告11

  在税收管理方面,我国的税收政策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税收收入的调查,以及进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这对于加强税收管理和控制税源的有利条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税收政策是一把双刃剑。税收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税收管理的科学性、严谨性、准确性是税收管理的三个特点,税收管理的好坏,既要科学,又要灵活。

  一、加强税收管理

  税收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艰苦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在稽查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各个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讨论相结合;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与企业内部的沟通,以促进企业的管理;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了各个部门工作的开展。其次,加大了稽查力度。

  二是加大了稽查力度。针对各项检查,我们采取了稽查与被稽查相结合、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

  三是加大了稽查的效果。在稽查时我们把稽查与稽查的结合,作为稽查的重点与难点,实现稽查与查处相结合的效果。在稽查的过程中我们注意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稽查过程中我们注重发现、研究,注意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在我们的稽查过程中我们注意不仅要注意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的掌握,而且要注意对各个环节中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通过这些措施,使企业的纳税情况有所改观,税收工作得到了大大的改观。

  二、加大了稽查力度

  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在这方面我们在做了大量的工作。

  1)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做到企业有需求就要去报税。

  2)加强与人员的沟通联系。

  三、加大了稽查力度

  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我们在稽查过程中注意发现、研究、探索,加强与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注意及时掌握人员对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企业的实际问题做好分析和预测,并在稽查过程中做好相应的工作。

  四、加强了稽核力度

  为了使各个稽核环节的稽核指标真正为企业所知、所用。我们通过加强稽核工作,使稽核工作真正成为稽核人员的“眼睛”,及时发现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稽核质量和水平。

  五、加大了稽核检查的力度

  稽查中我们加大了稽核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在稽查时间上的控制,由稽查人员每天对各个部门的稽查情况进行,发现并纠正了一批问题。如我们在稽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稽查人员对稽查数据的质量和数额过低。因此在稽查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对稽查数据的质量要求不高。如:稽查数据中的数据与企业发展有着直接的联系,有些企业的'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是一致的,但是有些企业的税收政策却是错误的,有些企业的管理规定要求不合理。这些都给了我们一定的警示。

  六、加大了稽核的力度

  稽核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否、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稽查工作不是简单的把稽查当做是一种手工操作,而是一种经常性的工作,而不仅仅是按照稽查的原则、程序对一些数据进行稽核,这就要求稽查工作要更加注意稽核的力度、力度、力度和时间,稽查中我们在稽查的过程中要更多地注意稽查的时间和数额,更多的从稽查的速度、质量、时间等方面来保证稽查的正确性。

  虽然,稽查的工作很辛苦,很重要,但我们的收入是不受影响的,而且与企业的发展相比较,税收的工作更加细致,稽查效果也非常好。

税收调研报告12

  征前减免是组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也是依法治税的重要管理内容。20__年,__市国税局为纳税人办理征前减免7.25亿元,同比增加5.99亿元,增长476.07%,惠及1450户不同类型纳税人,减免税额约占全年国税收入的38%,其中包括:为农业示范园区17户农业企业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196万元;为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者、小规模出口企业、残疾人劳务等260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60万元;为137户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2718万元;为3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低税率照顾减免所得税999万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所得、民政福利企业、新办商贸企业、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等各类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9500万元,有效地发挥了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促进了__地方经济发展。

  一、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法减免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在税收征管中,一方面,我们必须树立“应收尽收”的治税理念,另一方面,也应当牢固树立“不兑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断创新与改革,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但是,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却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是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增加了征前减免的管理难度。征前减免主要是指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的税款,在资金占用方面给予纳税人实惠,在认定手续办理方面给予纳税人方便,但征前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在纳税申报、税收会统核算等方面给管理带来了困难。特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调整后,征前减免项目增多,适用对象扩大,一方面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纳税人,另一方面是企业在追求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中难免想方设法利用政策打擦边球,特别是那些同时经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企业,增加了纳税申报审核难度。

  二是征管系统(ctais2.0)对征前减免管理要求不统一、资格认定信息进机操作不规范增加了核算和统计难度。由于征前减免优惠认定的手续和环节简单,且减免税金不须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因此,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核算存在“取证”难,特别是数据省局大集中后,征管信息系统中对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及进机操作没有作明确而统一的要求,操作的不规范也带来核算时数据归集统计口径的不一。如: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纳税人的免征税款,20__年征管系统申报征收模块“征前减免”反映我局“废旧物资回收”减免税款2612万元,而20__年系统中这一模块已不再反映这一部分的核算内容;同样的还有,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管理,系统中20__年统一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中核算,20__年只有少数纳税人反映了这一征前减免信息,且分散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和“记录起征点以下减免”两模块。因此,征管系统中归集反映的纳税人征前减免信息及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都有待考量。

  三是征管系统(ctais2.0)没有涵盖到所有按政策规定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如目前的国有粮食企业、新华书店等,系统“征前减免”查询模块一直没有归集和反映这些纳税人的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数据信息。

  二、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主要实践

  为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借助联动管理平台,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与创新了征前减免工作:

  一是厘清征前减免对象,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认真梳理现行纳税人享受的征前减免税;严格执行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切实将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减免认定落在实处;及时厘清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哪类征前减免项目及减免优惠幅度。20__年,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结合汇算清缴做好老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获利年度确认工作,该免则免,该减半征收则减半征收;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福利企业等,主要利用年审做好资格确认,对改制或发生其他变更后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该取消的立即取消;对新办企业,则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到税务登记环节,在对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进行巡查时就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工作,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资料;此外,结合税法宣传,向地方党政部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对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厘清征前减免优惠类型,实行分类联动管理。将征前减免工作纳入市局税源联动管理,通过市局与分局、市局各职能科室的联动,提高对征前减免的管理效率;在具体执行中实行分类管理,凡属报批类的,税政部门集中资料后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市局减免退税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再办理,该减则减,该免则免,该上报上一级税务部门审批的上报上级机关,凡属备案类减免退税的,由基层分局受理、审核、确认后报市局税政部门备案。

  三是厘清减免税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形成管理合力。明确税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主要负责牵头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优惠资格、优惠方式的认定,减免税的审核报批,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纳税人的年审等工作;建立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台账,做好跟踪管理;税收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排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新对象,对应该享受优惠的,布置基层做好政策落实或送政策上门,保证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明确征管(法制)部门的相关职责是:负责申报进机数据网上监控审核,统一规范优惠资格进机,具体包括优惠资格的认定、以及认定的'范围、适用的税率、认定的幅度等是否符合政策;认定信息进机操作录入的口径是否规范,录入的内容是否完整,符合征前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有否及时进行征(免)税申报,减免税款计算是否准确等,对监控发现问题,提交市局联动管理小组处理:对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取消优惠资格,对减免优惠到期还在享受的,及时清理取消,该补税的补税。明确计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征管系统做好征前减免税款的分类核算、统计,并对征前减免优惠调控力度在组织收入、在扶持__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作出客观分析和评价。

  四是厘清征前减免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和纳税遵从度。服务大厅受理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时,对照税收政策及征管操作规范,能当场办理的即时办结,按规定需要流程税源部门的限时流转;税源管理部门在实地巡查进行优惠资格确认时,完成纳税辅导工作,告知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销售营业收入发生,都要依法申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减免税情况。

  三、 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筹划及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准备在以下方面作更多的尝试。

  一是提高对征前减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征前减免税金虽然不需要组织入库,但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正常税收征管并对相关政策作好规范性宣传。特别是对这两年新办的“三农”企业,要做好针对性、个性化政策宣传,做好相关纳税辅导,充分提高社会的纳税意识,使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也能认识到,即使销售的免税产品也要及时、足额申报免税销售营业收入,申报减免的应征税金,并做好应征税金分类核算。

  二是进一步推行征前减免分类管理。对直接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纳税人,着重加强申报管理,做好申报环节的监控,重点核查纳税人对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是否分开核算和申报,而对审批类的减免优惠要着重把好前期资格认定关,把好应税、免税项目核算关,把好优惠税率适用关,把好减免幅度、额度审核关。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流程对征前减免的管理。统一开发平台,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操作方法,统一资料收集信息采集。通过征管系统流程控制来强化对征前减免的管理,通过征管系统操作规范来健全完善征前减免数据信息的归集、核算和统计。

  四是将征前减免管理渗透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个管理环节。既让纳税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同时要防范和杜绝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防止税款的跑冒漏滴,对征前减免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借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次年资格年审、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或其他税收管理活动中,对纳税人上年度或某一段时期内享受的征前减免税款再进行一次结算,同时准确反馈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税收调研报告13

  今年下半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XX]144号),分别从XX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起,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次出口退税率的上调,通过财税政策的适当调整,对于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三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第一次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内容为:一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二是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衫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第二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具体为:一是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四是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五是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第三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一共涉及3770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7.9%。具体为:一是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是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三是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四是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五是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六是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二、三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对xx市出口退税的影响

  (一)三次退税率调整对xx市出口产品的总体影响

  从XX年1-9月xx市出口企业申报的退税来看,全市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共有444个编码,涉及退税率上调的商品编码有237个,占全市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编码的53.38%;从出口总量看,涉及金额13.35亿元;从企业数量看,涉及74户。生产企业出口商品共有502个编码,涉及退税率上调的商品编码有225个,占全市生产企业出口商品编码的44.82%;从出口总量看,涉及金额达61.32亿元;从企业数量看,涉及144户。

  前两次退税率调整影响不大,第三次对xx市的影响很大。全市上调出口退税率的主要产品依次为胶合板、橡胶轮胎、农药、农用工程机械、塑料手套等。

  (二)退税率调整对全市出口退税的影响分析

  1、根据前三季度全市申报的出口额测算退税率上调对出口退税的影响数。按照商品海关代码对XX年度1-9月份全市全部审核通过、申报区、未通过区的出口额(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计算了此次退税率上调对xx市出口退税的影响数。

  XX年度1-9月份计算表

  单位:万元

  企业类型

  涉及出口额

  退(免)税增加数

  生产企业

  650084

  6982

  外贸企业

  133494

  2196

  合计

  783578

  9178

  以XX年1-9月出口数据分析此次退税率上调对全市出口退税的`影响:退税率上调共增加全市退(免)税9178万元(其中生产企业6982万元,外贸企业2196万元)。一、退税额增加超百万的货物有:1:胶合板增加约4739万元,占总额51.63%;2、机电产品增加约924万元,占总额的10.07%;3、轮胎、化工等产品增加约799万元,占总额的8.71%;4、农药增加约564万元,占总额的6.15%。这四类货物占总增加额的76.56%。二、从地区看,对邳州、铜山、xx经济开发区三个地区影响较大。

  2、根据前三季度全市申报的出口额测算退税率上调对XX年出口退税的影响数。按照商品海关代码对XX年度1-9月份全市申报的出口额(除出口按照20%的增长率外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考虑到申报区、历史库、审核未通过等因素折算为年测算出XX年的影响数:

  XX年度测算计算表

  单位:亿元

  企业类型

  涉及出口额

  退(免)税增加数

  生产企业

  104.01

  1.12

  外贸企业

  21.36

  0.35

  合计

  125.37

  1.47

  由于政策的调整,预计XX年度退(免)税将增加1.47亿元,其中:退库将增加9100万元、调库资源将增加5600万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和免抵资源按照50:50的比例计算)。

  三、三次出口退税政策上调对全市税收收入的影响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上。由于目前我国对生产性自营出口企业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货物享受的税收优惠首先从内销货物中直接抵减,然后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免抵发生额进行审定后,在国家下达的免抵调库指标范围内办理调库,因此,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税源包括企业直接申报收入和免抵调库资源两个部分。从静态层面看,假设企业的出口数量、出口价格和贸易方式均不受退税率调整的影响,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或者上调,对增值税总体税源(包括直接收入和免抵资源)均不会产生影响,只会使直接收入和免抵资源的结构发生变化。出口退税率上调,企业的不予抵扣税额减少,进项税额转出相应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直接收入随之减少;同时,企业的免抵退税总额增加,其中免抵资源增加的部分与直接收入减少的部分也始终相等,因此对增值税总体税源也不会产生影响。按照我市XX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和免抵资源50:50的比例计算,预计XX年全市增加的1.47亿元退(免)税总额中退库为9100万元,免抵资源为5600万元。增值税直接收入预计将减少5600万元,同时相应增加免抵调库资源为5600万元,对增值税的总体税源不会产生影响。但与此同时,由于1.47亿元退(免)税总额的增加将直接减少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即对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企业由于征退税率减少而少结转进入主营业务成本1.47亿元,XX年全市所得税理论上预计将增收14700*25%=3675万元。

  四、面对政策调整,出口企业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全市出口企业应该准确把握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正确认识这次出口退税率上调的目的、意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出口,为全国经济宏观调控由“双防”、“一保一控”向“全面保增长”的转变贡献力量。

  1、正确把握政策调整的正面影响。一是地方经济增速受到拉动。出口作为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此次调整相对加速出口的增长速度,可能导致部分地区经济增长有所加快,创造国内需求。二是增强部分企业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提升。不少出口企业长期依赖出口退税创利润,把出口退税作为盈利的重要部分,上调退税率将直接增加退税额,增加其利润。三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此次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国家通过财税政策的适当调整,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减轻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为广大中小型出口企业树立了进一步发展的信心。

  2、优化产业结构,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我国主要商品价格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的提价空间,地方政府应紧盯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持续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延长产业链,不断拓展深加工商品的发展。此次出口退税率上调是在人民币升值、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经济放缓、需求不足等大背景下,国家支持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发展的信号。从近年来出口退税率调整来看,下调对xx市影响很大、而上调对xx影响不大,说明xx市的产业结构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差距较大,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纺织是我市的传统产业,我市纺织企业要把握住此次机遇,加大投资、兼并、重组的力度,将出口商品由传统的低附加值转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由传统产业向优势产业提升。

  3、加强出口价格的谈判,防止调高退税率出口企业得到的利益转移到外商。目前企业最关键的应对策略是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的定价,充分考虑退税率调整的影响,将出口退税率调整部分计入利润,对产品重新定价。要做好与外商的沟通工作,应对由于调高退税率而外商要求产品降价情况的发生,防止出口企业从国家得到的实惠和利益转移到外商,防止国家的财政资金流向国外。

  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状况调研报告县地税局关于特色行业的税收调查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情况及影响因素试论完善和规范税收政策服务的重要性优化税收服务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项目建设税收控管问题调查——关于新体制下区项目建设及其税收管理情况报告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国税税收执法风险成因调研报告地税局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调研报告浅谈建筑业税收管理的有效途径

税收调研报告14

  非税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税收收入形成互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资金来源。今年7-8月,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20xx年-20xx 年上半年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先后深入到市财政局、市非税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座谈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自20xx年《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在创新非税征管、规范执收行为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坚持依法征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多个管理制度,涉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方面面。二是创新征管模式。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将所有非税收入赶进财政笼子,有效筹集了一定规模的财政性资金。三是推进财政改革。20xx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由财政统筹安排,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有助于构建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完整的公共财政体系。

  (二)坚持应收尽收,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一是依托票据,实现了源头管收。在全省率先提出票据精细化管理的理念,XX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较好地实现了以票管收。目前,市本级除现场执收单位以外,均使用电脑票据,电脑票据使用率达98%以上,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依托科技,实现了系统控收。开发实施了学校电子信息化收费、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非税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系统,大力推行批量代收、pos刷卡、网上银行等现代电子化收缴方式,建立了非税征管、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信息动态共享和实时在线监督。三是依托稽查,实现了查漏补收。坚持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通过对征管系统跟踪、票据核销、票据年检发现问题,及时对单位串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资金未及时缴存等不规范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三)坚持开源增收,支持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注重一体化征收。XX年开发实施了基本建设项目一体化征管系统,对市江北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所有收费项目实行打捆征收,较好地实现了“以证控费”。二是注重挖潜增收。狠抓土地储备、征拆管理和土地出让,保持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稳定增长。规范和加强了停车泊位、河道采砂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四)坚持规范征收,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是实行阳光征收。定期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务公开;将45家执收单位的收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积极推行集中收费,有效防止乱收乱罚等,促进了依法征收、便民利民。二是加强政府统筹。实施全口径预算等规范管理方式,对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实行统筹安排,全面实行收支脱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收取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执收单位履行职能所需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政府统筹解决,解决了预算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三是规范监督管理。实行收缴分离,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行为。建立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多部门参与的大监督格局,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非税收入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有效防治乱收滥罚、坐支挪用、贪污浪费等腐败行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的“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等惯性思维影响,随着市级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经费保障能力逐步提高,部分非税收入征管部门执收工作“不作为”现象有所抬头,应收不收、应罚不罚,致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出现非正常下降,削弱政府对财政收支的管控力度。

  (二) 制度有待完善。非税收入的取得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依法征管。目前,制度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制度建设滞后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的阻力。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体系对征管范围、票据使用、资金管理做出权威而具体的'法律界定,对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严厉而具体的处罚措施。二是制度设计欠合理影响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积极性。目前非税收入分成体制不够顺畅,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比例过高,市级分成比例过低,部分留归市县的分成收入不足以补偿其征收成本,且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后未补助市县。三是制度缺失延缓了非税收入管理的进度。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因制度缺失导致征管工作推进阻力较大,非税收入难以足额征收到位。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拆项目地上附着物残值收入等。

  (三) 征管有待加强。一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其他市州有差距。由于市级国有企业改制较早,国有企业还需进一步支付改革成本。与岳阳、衡阳、株洲、郴州等同类市州相比,我市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短腿”。二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力度欠佳。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开发商竞拍土地的热情明显减退,土地成交量和市场价格不断走低,部分出让土地拆迁遗留问题难以处理,导致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及时,国土收入征收乏力。三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能足额征收。从20xx年非税收入预算看,部分单位门面等国有资产的租金收入普遍较低,与当前市场价格不匹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未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有潜力。如环卫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过低、手段乏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过低、缴费方式不合理;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缴纳少、尾欠多。

  (四)考核有待优化。经济增长能带动非税收入适度增收,但其关联度并不十分紧密。没有重大收费政策调整和偶然性收入变化,非税收入的增减幅度一般是比较稳定的。但目前财政收入及其增长比例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使得市级非税收入增长速度较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创新征管思路。非税收入具有“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财政属性,要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宣传非税收入征管政策,为非税收入征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执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方式,衡量经济增长的核心指标主要是税收总量及其增幅,对非税收入考核时增长速度不宜过快,占公共财政比例不宜过高。建议以税收收入作为考核财政收入的重要指标,对非税收入的考核应着重在规范管理上做文章。

  (二)完善征管机制。一是规范征收办法。应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查”的相关制度,抓紧出台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办法,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收入等管理办法。二是明确征收主体。对部分文件政策冲突导致多头部门管理的问题,建议由政府进行调研,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同时要规范应税收入的票据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与地税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应收尽收。三是理顺分成体制。非税收入属于地方财政收入,其分成结算必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议非税收入分成尽可能向基层倾斜,省级分成应少分或不分,让非税收入留归市县统筹安排使用。四是推进预算改革。财政部门要合理核定非税收入年度预算与征收成本,逐步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形成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

  (三)挖掘征管潜力。只要是依据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和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或准公共服务取得的收入,都要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一是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应收尽收。要严格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欠缴土地价款的行为。加强车辆线路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户外广告有偿使用等收入的管理。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重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处置等收入的管理。建议政府组建专门机构,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招拍挂,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三是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的征管。建议政府在调查研究、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参照《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出台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要逐步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由每年财政补贴转变为持续增长。四是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政府职能的体现,市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确保收入不流失。

  (四)构建监管体系。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市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对非税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二是严控减免行为。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严禁擅自缓征、减征、免征。要严控新开缓减免口子,严格执行缓减免程序,严查违规缓减免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具备一体化征收条件的非税收入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电子政务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适时纳入一体化征收,提高征管效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税收入监管。

税收调研报告15

  群众性税收科研活动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不断增进税务干部素质与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税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平台,它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对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开展调研时必须下大力抓好,增强实用价值,更好地服务和指导税收工作。

  一、营造氛围,坚持税收科研群众性

  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创造者。税收科研活动也是一样,只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才有生机和活力。为此,我们着力开展三项工作。

  1、力求通俗易懂,培养干部群众参与的浓厚兴趣。过去,一提起税收调研科研,不少同志都认为这是专家学者的事,基层工作与此无关,也没这个能力和水平。对此,我们坚持从两个方面入手,抓好两个方面的结合。一方面从税收基础管理入手,坚持实际工作与理论研究结合。重点解决写的问题,如税源调查,我们从过去与收入计划的简单挂钩,上升到税源增减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上的分析,要求每次调研都要形成书面材料,逐渐培养大家的兴趣和习惯。再如业户管理,我们从过去简单的税务登记增减核定,延伸到对失踪户非正常户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相应的个税征管办法调整等等。不仅使大家对孤立零散的现象有了连贯的思索,更重要的是真实体会到税收调研科研就在身边,养成了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习惯。另一方面从提高调研水平入手,坚持业务培训与写作培训结合。重点解决会写的问题,通过每年一次的短训,使大家了解调研文章的材料准备、提纲编写、通篇布局等写作要领。通过对有价值的调研文稿修改加工、推荐发表,增强对税收调研科研的兴趣和热情。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的三年时间里,全县国税系统上报税收科研文章30篇,受到市局以上奖励14篇。

  2、坚持两个结合,营造群众参与的浓烈氛围。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是促进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深入开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县局领导的榜样作用,县局机关的指导作用和科研骨干的示范作用,既保证了面上研究的普遍性,又保证了点上研究的深入性,从而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了税收调研科研的成果。一是上级带下级,做出样子。县局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搞调研,每年要出一项调研成果。其中,经济税源调查、机关作风整顿、班子自身建设等“一把手”工程调研文章,获得市税务学会好评。二是机关带基层,想出点子。县局机关既是群众性税收调研科研活动的组织者,也是税收调研科研的学科带头人。为从理论上阐述群众关心的倾向性问题,我们首先对每次调研活动选定主题,出好试题,让大家围绕主题命题作文。同时,有针对性地充当主笔、当好领唱,写出有分析有例证的重点文章。近年来,我们先后围绕煤炭税收征管、个体税收清查、建材行业起征点调整等中心议题,组织全县国税干部开展研究,并由相关科室写出专稿上报市税务学会。三是骨干带群众,走出新路子。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既是群众自觉参与的过程,也是群众自我提高的过程,但这种参与不是放任自流,这种提高也不是无师自通。为使基层干部职工在调研科研活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我们充分发挥机关“小秀才”的示范引路作用,经常把他们“得意之作”作为范文进行评点和经验介绍。同时,对税收征管中群众感到困惑的问题,组织科研骨干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一段时间,企业关停并转,煤炭行业收入不平稳、建材行业耗能控税管理办法施行难度大以及山区县人才短档等诸多问题和现状,我们及时组织办公室专职文秘人员进行深入调研,撰写出了《关于边##区税务人才队伍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以及《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系统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3、为使大家在调研活动中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我们坚持三个一样。一是报喜报忧一样支持,敢担担子。前些年,个体经济发展过热和个体税收增长过缓成为当地一怪,到底是执照发得过多还是税款收得过少?引起不少误解和怀疑。为此我们写出专门调研文章上报市税务学会,并及时给予业户安慰消除顾虑,有效地保护了大家的调研积极性。二是正面负面一样欢迎,不打棍子。在基层上报的税收调研文章中,我们发现在涉及队伍建设方面看法和建议往往比较偏激,有的带有明显的个人情绪。对此,我们充分尊重个人的言论自由,在论文评比中该推荐的推荐,该评优的评优,而不以此评定一个同志的个人品德或对领导的态度,从而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信任。三是质高质低一样鼓励,不取笑戏谑。不少基层同志初涉文坛,写作中难免词不达意,令人捧腹,但我们从不以此作为笑料,互相取乐,保护大家的自尊心。同时对有明显模仿痕迹的论文,也是善意的加以引导,不轻易批评责难,滤布从而保护了大家的写作热情。

  二、健全机制,坚持税收调研科研经常性。

  税收调研科研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实际工作和理论探索的总结和结晶。要保证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必须健全必要的机制,把税收调研科研提到税收工作的重要日程。为此,我们重点加强三个机制建设,实现三个增强。

  1、健全领导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的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长效管理是税收调研科研长盛不衰的关键。20xx年,我们专门行文成立县局税收科研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文秘人员和机关科研骨干为成员,专门负责税收调研科研活动的组织领导、论文主题的确定、论文评选和筛选上报,使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成为全系统科研活动的组织依托,从而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层面的调研科研网络。健全的组织领导开创了旬邑国税的学术研究带来了税收调研科研活动从形式到内容的全新转变。一是群众的自发行为转变成有目的的领导意志,税收调研科研成为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的一条主线纳入了计划安排。二是少数秀才的个人行为转变成干部职工的集体意志,税收调研科研成为大家关心的共同话题。三是全凭灵感的自由撰稿,转变为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税收调研科研更加系统化、理论化。据统计,近二年来,全县国税系统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22篇,平均每年11篇。

  2、健全管理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潜力。规范的制度管理是激活群众性税收学术研究内在潜力,保持持久的创作后劲的有效手段。根据近年税收工作实际和调研科研实践,我们着力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规范论文报送制度,在量上求突破。根据制度规定,县局领导每人每年完成税收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县局机关每年上报并用采论文不少于4篇,基层分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4篇,通过必要的量化考核,压滤机滤布给群众性的调研活动加压升温。二是规范论文评比制度,在质量上求提高。每年对基层干部职工撰写上报的论文,组成评选小组,从主题思想、基本观点、理论阐述等不同层次分别予以打分,并对评比结果在全系统通报。三是规范考核激励制度,对全系统论文撰写上报和采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围予以考核打分,并设立单项奖励,对获奖者个人予以鼓励。近年来,先后有8篇作品在市税务学会组织评比活动中获奖。

  3、健全创新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的活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税收科研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我们只有坚持创新,对传统的税收观念、理论、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进行系统的扬弃,把握时代脉搏,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才能胜任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要创新学术氛围,倡导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学术氛围,倡导不同观点之间的平等讨论、学术争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倡导以科学的态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从而大力营造尊重个性、信任理解、鼓励探索、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要创新科研方法和手段,在课题的选择上,要讲求科学实用,力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讨论,创新国税科研的手段;要创新学术思维,要敢于打破传统,不断想新点子,出新思路,拿新措施,把研究的气氛活跃起来,反对讲“老话”,说“重话”,人云亦云,停滞不前;要创新奖励评价机制,坚持科研工作科学的评价标准,既要有理论性,也要有实践性,还要有前瞻性。每年定期举办1-2次税收调研科研论文竞赛活动,要求大家个个参与,人人动手,围绕税收工作实践,贴近税收生活实际,检验税收政策在基层贯彻过程中的效果,研讨基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每次竞赛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其次是以重大活动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调研。特别是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年都要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调研科研活动,增强时代感和现实性。今年,我们先后专门组织税收调研班子对县域内煤炭企业税源发展过程和前景进行深层次探索;又利用内部简讯,开辟税收调研科研专栏,为大家提供练笔场所和实践舞台。

  三、抓住关键,坚持税收调研科研针对性

  抓住主要矛盾是解决带倾向性问题的重要的领导工作艺术,也是税收调研科研必须遵循的方法,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把当前经济生活中与税收密切相关、群众议论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调研科研的主攻方向,为税收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和理论基础。为此,我们主要抓住“三点”:

  1、抓住热点,把税收政策的精神吃透。税收政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体现,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但全局性政策在局部地区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负效应,这正是税收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税收征管法实施后,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工作,但由于政策新、磨合短,大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把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审计监督、财务检查进行综合比较研究,撰写出《浅议纳税评估》一文,为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借鉴作用。

  2、突出重点,把队伍建设的文章做足。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也是税收科研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税收科研工作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人才。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科研队伍,是完成税收科研任务的根本保证,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努力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从事税收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挖掘现有的潜力;要大力培养年轻人才,进一步加强税收科研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在实践中发现新人,培养新人,锻炼新人;要致力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各种方式,将有税收科研专长,有志于税收研究的人才吸纳进我们的科研队伍。旬邑人才匮乏、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老化、缺编严重、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给税收征管及信息化建设带来诸多不便,直接制约着边远地区税收工作的发展,加强山区县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调研,撰写出《边远山区税务人才队伍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一文先后在税务学会发表,为市局分配人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围绕难点,把经济与税收的关系摆正。旬邑属于山区县,税源分布零散,纳税人申报纳税极不方便,不仅增加了税务干部的工作负荷,而且增加了税收成本。为此,我们对全县税源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对县域经济主要构成、纳税人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撰写了《完善管理模式优化税务机构降低征纳成本对山区县简并机构、集中征收、推行多元化申报的探索》一文,从理论上消除了申报的困难,并实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利用邮寄或电话申报,妥善处理了征纳不便,而且减少了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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