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荐】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1
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今天,我在书桌上专心致志,聚精会神的读完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时而令我担忧,时而让我惶恐,又时而令我高兴。然而里面的每个故事无一不是令我感动万分的。
这本书用温暖直抵人心的文字去描绘了灿烂若火的少年儿童美德高尚的心灵。他们的故事相传远久,有著名副其实的具有美德少年的好称。因为他们在小小年纪克服了生活上的种种艰难困苦,做到了一般青少年儿童难以勇敢积极向上的去面对现实生活,做到了一般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当我读到小太阳胡继汕的故事时,被胡继汕说的一句话会,我做的最拿手的是西红柿炒鸡蛋,可好吃了。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胡继汕口中说出的不是西红柿炒鸡蛋而是西红柿煮鸡蛋而这个煮里面有着温暖的味道,有着幸福的味道。又当我读到穿越恐怖地带彭帅的故事时。知道了彭帅要把自己的 骨髓移植给妈妈时,我的内心被震了一下,我惶恐的往后看去万分没想到的是彭帅说:十三年前妈妈给了我生命,今天我又将生命给了妈妈。要是我的话,我不一定会有这种勇气。记得有一次,我七岁时生病了要打针当时的我哭的翻天覆地就别说要做手术了,更别说要做手术把自己的五脏六肺奉献给别人了。我接着读了卖馒头的小女孩谢长玉的故事后。文中的谢长玉虽不如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样的悲惨。但是谢长玉每当天蒙蒙亮时就要远出家门,去县城有五十多里路,而且还要去三个地方进馒头。如果是我就别说是我是里路,我连走一里路都会觉得疲惫不堪精疲力竭了。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到厦门鼓浪屿玩。从鼓浪屿到我最想去的沙滩有两里路,开始我还蹦蹦跳跳,过了一会儿就汗流脊背了,看看太阳骄阳似火,树上的叶子早就被烧焦了。我有气无力的对一旁的爸爸说:爸爸,有车子可以送我们直接到沙滩就做车吧?有啊爸爸疑惑的对我说。爸,我都累成这样了,既然有车子可以直接送我们沙滩就做车吧!嗯,那好吧。爸爸想了一会让对我说。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无比的惭愧,这一点困难都战胜不了 ,我和谢长玉姐姐相比差距真是太大了,谢长玉姐姐真是太了不起了!
这些美德少年做到的事情,难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做不到这些事情吗?但这感人的事迹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用行动去回报妈妈爸爸那无私的爱。
《家》读后感2
阳光明媚,艳阳高照的今日,我还在桌上全神贯注,专心致志的念完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会儿令我忧虑,一会儿要我惶恐不安,又一会儿令我开心。殊不知里边的每一个小故事无一不是令我打动十分的。
这本书用溫暖抵进内心的文本去勾勒了璀璨若火的青少年儿童传统美德崇高的内心。他们的故事流传远久,拥有当之无愧的具备美德少年的好称。由于她们在年纪轻轻摆脱了生活上的诸多艰难险阻,保证了一般少年儿童无法英勇奋发向上的去接受现实日常生活,保证了一般人无法想象的事儿。
当读了到电热扇胡继汕的小故事时,被胡继汕说的一句话会,我做的最擅长的是番茄炒蛋,可美味了。看了这篇小故事我认为胡继汕嘴中讲出的并不是番茄炒蛋只是番茄煮蛋而这一煮里边拥有温暖的味道,拥有幸福的滋味。又当读了到穿越重生恐怖地带彭帅的小故事时。知道彭帅要把自己的骨髓移植给宝妈们时,我的心里被震了一下,我惶恐不安的往后面看去十分想不到的`是彭帅说:十三年前母亲给了我生命,今天我又将生命给了母亲。如果我的话,我不会一定会有这类胆量。
还记得有一次,我七岁时病了要注射那时候的我哭的天翻地覆就不要说要做手术了,更不要说要做手术把自己的五脏六肺献给他人了。我然后读过卖馍馍的小姑娘谢长玉的小故事后。原文中的谢长玉虽比不上卖火柴的小姑娘那般的凄惨。可是谢长玉每每天蒙蒙亮时就需要远出家门口,去县里有五十多里路,并且也要去三个地区进馍馍。假如就是我就不要说就是我是里路,我连走一里路都是会感觉身心疲惫疲惫不堪了。暑期,父亲带我到厦门鼓浪屿玩。从厦门鼓浪屿到我非常想要去的海滩有两里路,刚开始我都跑跑跳跳,过了一会儿就汗流背脊了,看一下太阳光烈日当空,树枝的叶片早已被烧糊了。我精神不振的对一旁的父亲说:父亲,有车辆能够送大家立即到海滩就做车吧?有啊爸爸疑虑的对我说。爸,我还累成那样了,即然有车辆能够立即送大家海滩就做车吧!嗯,那好吧。父亲想想一会让对我说。如今想起来还简直极其的愧疚,这一点艰难都击败不上,我与谢长玉亲姐姐对比差别简直太大,谢长玉亲姐姐实在太不简单了!
这种美德少年保证的事儿,难道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家没法做到这种事儿吗?但这感人的事迹始终牢记在我的心里!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使我们用行動去收益爸爸妈妈那无私的爱。
《家》读后感3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家》读后感4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
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
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
《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
《家》读后感5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家》读后感6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旧社会,家是一个恶魔、监狱、刽子手。
在巴金的著作《家》中彻底地反映了旧社会封建的丑恶面貌,使我不禁为他们感到遗憾。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7
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但一直由于各种物质原因又或者是贪玩调皮的野性没有看成。今天将从图书馆借来的《家》看完了,让我浑身上下有一种急需解放的渴望。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觉慧一直怀着热血与激情却苦于没有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就像一口深藏着暗涌的枯井,等待着人们深入的挖掘。
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觉慧的激烈与不满和在一旁屈服顺从的觉新形式鲜明的对比,这是新老思想的冲突。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当然在这一股激流中也有着像鸣凤那样的悲剧,有点懦弱,有点自卑,到最后也做出了不屈服封建礼制,忠诚于自己和爱情的`选择。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因为这封建礼制埋藏了多少年轻的生命,让多少本该享受自由爱情的女子成了陪葬品。但另一方面我又在庆辛,正是那些敢于直视封建传统的不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的先进人们的努力,才能有自由、解放的今天!
《家》读后感8
《坡道上的家》讲的是负担起养育子女的家庭主妇,负重走在半坡,孤立无援的处境。主人公里沙子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受邀参加一个蓄意溺死孩子的母亲水穗的审判,在持续十多天的审判中,听取了多方观点,发现自己的生活与被告的生活有诸多相似之处。
里沙子慢慢思考最终得出,被告周围的人都在伤害被告,动机是爱。里沙子认为在这起案件中“被告的丈夫可能心怀恶意,试图将被告逼着绝境。借由大声要挟、摔东西,在对方心里深植恐惧感,一再强调被告和一般人不一样,无法成为好妈妈”“丈夫憎恨被告,母亲怀疑媳妇生不出孩子是因为身体有问题,他居然原原本本地把这句话告诉被告,这一点让我觉得,他对被告心怀恶意。”里沙子想起自己与丈夫的相处模式,“难道阳一郎是在等我偷看他的手机吗?故意这么设计我。好骂我克制,伤害我,让我动摇,让我深感不安。”里沙子想起与母亲的相处,里沙子与渐渐疏远,是由于里沙子察觉到母亲的不对劲。“这不是憎恨,是爱,借由藐视、伤害对方,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一切都是因为爱。”结婚之后,里沙子又把思考的主动权让给了丈夫,让自己成为了一个不会主动思考的人。从水穗和自身的经历中,里沙子发现了隐藏在生活中针对女性的困境。
在审讯的过程中,里沙子需要把女儿文香托付给公公婆婆照顾,晚上在接女儿回家。在女儿无理由哭闹的时候,里沙子会故意不理女儿,还有一次不小心把女儿落在了地铁上。里沙子恢复理智后,会像女儿道歉。每天照顾女儿就像一场拉锯战,负担生活的同时还要处理女儿的各种无理要求,所有的一切没有人可以分担。里沙子不断被灌输母乳的重要性,婆婆不断寄各种补品过来,里沙子过了很久才从不用母乳喂养的自责中走出来,用配方奶粉喂养。一次里沙子把文香丢在路边,自己在远处的旁边看,正好被丈夫阳一郎撞见,隔天文香和丈夫都去公公婆婆家住了。里沙子不断解释这只是教育小孩的方式,自己没有恶意。女性要在这么多育儿的困境中走出来,常常无人帮助,更多的人在施压。周围的人只关注你做的够不够好,而不会关注身为母亲本身的状态。
女性的困境需要被听到,被关注,进而有所改变。时代确实有所变化,但是传统的力量根深蒂固,社会的观念本质上没有太大的进步,还是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应当为家庭牺牲更多,她们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家》读后感9
读了《家》以后,心中五味陈杂,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令我久久不能平息。令我深深感受到封建时代的青年觉醒的激昂。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
小说写了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不同的思想性格和生活道路,写了几对年轻人——觉新与钱梅芬、李瑞珏,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之间的恋爱、婚姻纠葛;写了他们不同的遭遇;写了学生请愿,觉慧被关禁闭,兵变惊乱,鸣凤、梅芬、瑞珏相继惨死,觉民逃婚,觉慧出走……
觉慧是我在小说中最喜欢的角色。他大胆机敏,敢于在迂腐的封建时代勇敢地说“不”,积极地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活动。不在意世俗的眼光,毅然决然地与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的封建迷信行为也敢于说“不”。甚至他决定离开这个迂腐的家时,也是如此的果敢。
觉慧的哥哥觉新,却与觉慧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他不敢在那个时代说不,他向这个封建的时代屈服了,为了维护他的那个可笑的“和睦”家庭。他与他的表妹有一段美好的爱情,本该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却敌不过父母的媒妁之约。这都对他来说无比悲痛,但他无力抵抗,只好接受父母的安排,与瑞钰成了亲。到了后来,他的祖父死了,陈姨太却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生孩子,让觉新把瑞钰带出城外。这让他心如刀割,而他深爱着的表妹,也因为过分思念而郁郁寡欢。
可见封建时代人们思想的腐败,可觉新却无力抵抗,他无法从这个世界挣脱出来,他因为长孙的这个身份,永远无法像他的弟弟觉慧一样活得洒脱,冲破这个枷锁。
这本小说中的角色形形色色,除了少数像觉慧一样的人以外,大部分都像觉新那样深受封建时代的.影响。无法冲破枷锁,对于各种事与愿违的事情,无法抵抗。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像梅、鸣凤和瑞珏。处于不同的阶级,但她们的结局都是相同的,因为这个时代的迂腐而深陷泥潭之中。
封建时代中还存在更多像高老太爷一样的家庭,所以《家》这本小说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也不为过。它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封建时代的迂腐和部分青年的意识觉醒,知道要发展中国就需要摆脱封建。
《家》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中国人的共同努力,不能总是停留在同一地方。我对于那些为中国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深表敬佩。
《家》读后感10
不息的斗争精神
20xx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家》读后感11
见面那日,我们拥抱欢呼;分别那天,我们拥抱不舍。五天的交流,第一天觉得长,第五天觉得短。依依惜别之时,回想这次学校组织的德国游学之旅,心得似乎也不少。
印象最深刻的,是德国的风土人情。前往辛德芬根小镇的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让我疲惫不堪。但当德国伙伴Diana先认出我,跟我拥抱,给我介绍德国,介绍她家,她的爸妈热情地给我沏茶,让我吃这吃那的时候,感觉心里暖暖的,就像回到家里一样。Diana把她的房间让给我,自己去和妹妹挤着睡。当得知同行的许多同学都是和小伙伴一个屋子,甚至睡沙发时,我很是感动,感动Diana竟把我们之间的友谊看得如此重要!Diana的朋友们都很照顾我,陪我逛街,帮我挑香水,拉着我绕着冰场一圈圈地滑冰,那份耐心,让我的心里总是充满着温暖,德国伙伴的热情感动着我,而德国社会的文明也触动着我。比如,德国的垃圾分类,四个不同的垃圾箱摆在街道旁,每个人都是规规矩矩地把要扔的垃圾归好类,扔进不同的垃圾桶里。德国的塑料瓶背后都有回收标志,每个瓶子可以回收0.5欧元。这些钱对于德国如此高的工资,算不了什么,他们就算把瓶子扔了也无妨。只是德国人似乎不会因为事情背后的利益而去做这件事情,他们为的是这件事本身的意义才去做的。我们到了德国也开始垃圾分类,说是入乡随俗,实际是到了那个环境中,我们不得不去这样做,否则会遭到周围人们的鄙视。又比如,坐地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自觉地站在右侧,把左侧空出来应急用。德国社会的文明,德国人的高素质,让我深受震动。我心中充盈着一种责任感——我要把这些优秀的社会文明学习过来。
Diana的爸妈都不太会英文,所以我们交流起来有些困难,更多时候需要Diana帮我们翻译。但她的爸妈一直在努力捕捉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更多的时候是以微笑面对我。惜别之时,她的妈妈抱着我哭了,嘱咐我一定要再回去看她,家里的大门永远向我敞开着。用词也从“You will(你要来呀)”,变成了“You have to(你一定要来呀)”。在过了机场安检之后,眼泪终于再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那份留恋,那份不舍,是我愿意再次经历十几个小时的疲倦,重返德国的动力。我始终记得我的那句承诺“I will and I have to(我会的,一定会的)”!
虽然只短短五天,但我觉得我感受到了异国文化,关键是结识到了如此情趣相投的朋友。很感激学校给我们这次难得的德国游学机会,我会充满动力地向未来努力!
《家》读后感12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家》读后感。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读后感《《家》读后感》。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
《家》读后感13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错。其实眼睛确实是通往心灵的一扇窗户,但却并不是唯一的窗户。
《盲音乐家》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天生盲人彼得如何从因先天缺陷痛苦绝望而到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家的故事。这本书里描写的不是催人泪下的勤学苦练——没有不眠不夜练习的辛酸的音乐家生活历程的描写。有的只是令人揪心的关于一个盲人的心理生活历程的故事。
得自幼失明,但是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窗必然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他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也是缤纷多彩的,是五光十色的。他拥有常人所不能及的灵敏的听觉——他能仅靠声音的.辨别便把周围的人和环境区分开来,他可以通过某些意识区分白天和黑夜,他甚至可以依靠音乐区分颜色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些本领并不完全是上天赋予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听到的声音越来与纷繁多样,声音之间的跌宕起伏越来越明显,彼得开始感到惶恐和茫然,他感觉到不知所措——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了解的,不熟悉的。对于环境的茫然无措和内心对于某种未知的东西的不满足造成了他郁郁寡欢的怏怏不乐的甚至是痛苦的生活状态。他内心的渴望随着成长越加地被放大,他渴望了解生活——了解不同的声音,了解内心所向往的光明……然而渴望的越多他内心的痛苦就愈加深重,他痛恨自己的先天缺陷,他甚至觉得就连街边的盲人乞丐都比自己来得幸福——虽然他是地主的独生子。
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觉得使彼得真正痛苦的是他内心对于“光明”的追求与渴望——是他那永远不满足的追求使得他最终得以“复明”。如果没有这前半生的痛苦的追寻和对于光明的探索,那么他就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只能永远成为一个性格乖张暴戾的像敲钟人一样的庸碌的人。同样是天生的失明,彼得最终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而叶戈里却最终只能成为一个终日埋怨生活,沉溺于个人对于光明的幻想中的呆板的敲钟人。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即使起点是一样的人最终也会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
我在设想:如果我也不幸成为了“那些不幸人”的一份子,那么我会怎么办呢?如果我能像彼得一样对于光明的追求永不止步,那么我或许会成功;但是如果我像叶戈里一样对生活只剩下埋怨和失望,那么我将永远失败!
引用《小猫杜威》中的一句话:“生活、爱和希望绝不是那么简单。幸福永远无法预测。你会在最幸福的时刻受到袭击,而且永远猜不透原因。”既然我们不能预测生活中的幸福和不幸,那么就让我们用对幸福充满期待的心灵去活好每一天,要用一种永不满足的追求去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就像彼得最终战胜黑暗迎来光明一样,我们最终也能取得属于自己的光明人生!
《家》读后感14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同时,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15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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