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文摘读后感(汇总2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者文摘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者文摘读后感1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小时候一本2.8元的《一千零一夜》已经算是奢侈了,家里我和妹妹两个孩子上学,不富裕,大多是看表姐的,暑假时就喜欢上表姐家,她是独女,爷爷奶奶又在上海,条件自然好得多,家里有许多书《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葫芦兄弟》、《安徒生童话》......那些书大多是手绘图的,色彩比较丰富,每次去都抱着书从早看到晚,小时候我的童话世界就在书里,有漂亮的美人鱼、幸运的灰姑娘、还有优美歌声的夜莺,本领非常的葫芦七兄弟。
等上了小学,特别喜欢语文书,(那时候只有语文和数学两课)因为上面有许多故事,有英雄人物、有传奇故事、有唐诗宋词,每次新学期一发书,我迫不及待地把课本从头到尾看完,天天晚上放学也看,老师讲的时候我更认真的听老师讲字句的意思,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脑子里有一本书,了如指掌的一一答题,上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写作文了,爸爸就会开学的时候给我钱去书店买作文书一本作文书要5-6块钱,那时候只有是有书看都开心得不得了,很是认真的看,一个字一个字的去揣摩,这也可能是我喜欢上写作文的原因,家里的作文书越来越多,好词好句,信手拣来,三年级我的作文已是全校的范文了,在工作以前我都一直热爱着文学和写作。
上了中学,同学多了,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的机会就多了,自己也有了零花钱,在一次学校建立“图书角”的活动时,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我的第一本所谓的闲书,(家里人只让买学习有关的书,其他不关学习的书,一律视为闲书)那本书的名字我一直记得《陶威尔教授的头颅》,是个科幻故事,从里面我看到了科学家的疯狂和人性的贪婪,更多的是超先的科技设想,让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科幻小说,迷上了ufo,于是我将课间零食的钱(那时都有两节课下吃面包的习惯)都省下来,动员妹妹将家里老爸的酒瓶卖了,这样我就有钱买我的科幻小说了,记得那时一本杂志好像是6块钱。还从课本里喜欢上了鲁迅,喜欢上了朱自清,于是我将一本的爱好又投入到散文上,有时可以从图书室借到一两本,更多是借口老师要写散文,和家里人要钱去买,那时的大人们,老师的话就是圣旨,于是一学期可以买个一两本,从书店出来在公交车上就读了起来,几次都是过了站,再从底站坐回来。感受朱自清的细腻,传染鲁迅的直白,后来去了一次鲁迅的故居,见到三味书屋和白草堂,楼上的小书房更是书香四溢,仿佛仍有人在子夜时分挑灯夜读,任由窗外雨打芭蕉的喧闹。
再后来上学,和宿舍的舍友们一起看席娟,可我总是看得很慢,因为我总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有时再回头体会写得好的地方,所以常常被大家笑的,碰到好的作品,我常是因为看得太久,借的钱超过了抻金的钱,干脆留了下来,权当买下来,慢慢看。看言情小说没多久就觉得都差不多,从班上男生那得到一本武侠,发现快意江湖实在是件洒脱的事。
工作后,自己有了一份收入,更喜欢看书,漫画、小说、时政、管理、人文、诗经、甚至周易风水,看得很杂,书越看越多,发现书价也越来越疯,一本书20-50,从好几年前有了mp4起,就再也不买书看了,看txt电子书,网上什么都有,下下来,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还不用花钱。
怀孕时,有时间了,就慢慢拿起书来,渐渐的又找回了看书时的安静心情。(此处还有几十字没写完)
近来看《菜根谭》,感悟良多!
本以为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修得了一些涵养,听培训课,听有名之士的见解,太多到最后却是同样的道理,没有新意,都是将一些世人都知道的道理加上包装展示在不同的案例里。
读者文摘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本《读者文摘》,其中有一段话让我沉思良久。
这是一段犯人和富商的对话。犯人说:“我妈妈小时候买了两双鞋子,一双布鞋、一双皮鞋。弟弟说要皮鞋,妈妈却对他说,好孩子要懂得谦让,我故意说要布鞋,妈妈表扬了我,还把皮鞋给了我。”富商也对他说:“我小时候也遇到和你类似的事,可是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通过比赛我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物品。这看似简单的对话,却蕴含着多么大的奥秘啊!
其实成败有时只是一念之差,通过努力才能得到成功。努力得到的是正义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却不是不择手段谋利。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上次我的妈妈去二期广场买东西,可这一片的小偷特别多,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孩看样子不像坏人,没想到他巨人是一个惯偷!手法高明,作案的时候一点都不紧张。他的手正拉开妈妈的钱包,一个好心人提醒了妈妈,那小孩一溜烟就跑了,商店的保安正跑来大喊:“抓住那个小偷!原来他刚才在商店偷了东西。后来他被抓住了。真是善者流芳百世,恶者遗臭万年啊!干了一件坏事,却断送了他的前程,这难道不和书中所说的犯人一样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我们要犯错误时,应该深思熟虑,才能减少错误发生。可不能因为一念之差鲁莽行事。这本书真让我收益啊!
这个星期,我读了《读者文摘——最珍贵的礼物》这本书。这本书里讲的是感恩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了什么是爱。品尝美酒是一种味觉的幸福;欣赏美景是一种视觉的幸福······而品读美文却是一种心灵的幸福!,美丽的文字具备了音乐、绘画以及所有美好事物的感染力,让我们在纷繁俗事中得到灵魂的`净化与升华。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一篇是《爷爷的饭桌》,讲的是一位年老的父亲与他儿子、儿媳妇和小孙子生活在一起,可老人家吃饭总是打洒牛奶、打碎碗,但他不是有意的,因为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吃饭十分艰难。他儿子和儿媳妇十分恼火,于是,为他在角落设了一个小饭桌和一把小椅子,与俩夫妻分开吃饭,老人家的碗是木碗,是为了防止他打碎碗。一天,孙子做的事让两夫妻恍然大悟,他们知道了要孝顺老人家,于是夫妻俩不在厌恶老人家,表现得十分孝顺,从此,这一家人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们有所悟,这些或睿智凝练或甜蜜温馨或理性思辨的文件,既可以启迪我们智慧,又能修炼我们的精神,放松我的心灵,它使我们享受到了阅读的愉悦。让我们都一起来品读这本书吧!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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