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5-26 14:39:0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精]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精]

《乡土中国》读后感1

  “生于斯,死于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以此向我们展开,同时也以这句话作为结束。我们每个人都从乡土中走出,最终也将回归这片土地中。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科学,费先生在向我们展示整个中国背后的社会图景时,同时也在给我们传递着在平时生活中为人用到的道理。

  语言,是人与人交流的工具。而一般提到某国的语言,我们脑中自会联想到该国的文字。显然,语言和文字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费先生在“文字下乡”一篇提到了环境影响乡下人之间的交流,使语言的作用要大于文字。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日常生活中交流用到的方式和工具也愈来愈繁杂。手机的出现似乎让我们不必开口说话就能表达自己,文字的作用也已经很明显有大于语言的趋势。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在说话,你却在玩手机。”人与人之间交流出现了障碍,而这障碍却是科技发展的结果,我们不由得感叹这之间的矛盾。手机出现的环境下方便了我们之间的交流,却又同时影响着语言的发展。我们说不识字的乡下人是“愚”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认为将时间花在这块“方砖”上,用这块“方砖”交流以至于不会说话的我们“愚”呢?况且文字和语言两者在生活中应是不可分开的,文字所表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需要语言来与之互补配合。文字是现代人的工具,我们本来就比他们多掌握一门交流的工具,又有什么理由将“语言”这个工具还给生于乡土社会中的'祖先呢?走出乡土社会的我们,即使处于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也绝不能被环境左右,丢下这门工具。

  现代生活下的我们,每一刻所接触到的外界是复杂的。而为了应对这一环境,我们要记忆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学习中、工作中,生活中……这些都是为了生活。而“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的人却不尽然,他们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们是不同的。除了关注自己那“一亩田,三分地”,他们还能去观察自然,于是便有信天游这一类充满着乡土与自然结合的气息的民谣。而长期处于忙碌生活的我们,只看见自己要看的,只去记忆自己需要去记忆的,至于要看什么要记什么则由自己选择,选择的依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去关心,我们熟视无睹,于是我们开始感叹自己的忙碌,自己的累。

  “诗和远方”,身处生活的“围城”的我们心念的似乎只是“远方”,却浑然不注意身边的“诗”。陶渊明的生活方式,相信会有很多人觉得有诗意,是他们心中的“远方”。但当让你放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去过这种有着“乡土味”的生活,又会有多少人能洒脱地离开呢?那么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同时,去开拓一下视野,去发现生活中的“诗意”,好好享受这片刻“诗意”,再耐心地钻回泥溷里去。走出乡土社会的我们,依然要好好去品味土地给予我们的“诗意”。

  我们是土地的孩子,我们生于这片土地也终将回归于这片土地。我们已经从乡土社会中走出,但我们不能忘记这片土地留给我们的财富。愿这深沉的大地,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净土!

《乡土中国》读后感2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魂并没有消散,他们仍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现代中国。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3

  通读全书,《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这次读后感受到许多。其实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使是现在,农业仍是农村生活的物质基础。农业与商业、工业的一点很重要的区别是农业发展所直接依赖的土地是不能流动的,农业收成也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的是安稳。试想,如果迁移,势必得重新寻找适于耕作的地皮、开垦荒地,结果是劳力伤财;而农作物收成需要时间等待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人不适合经常迁移。限于农业的这种需要安稳的特性,在乡土社会里,祖祖辈辈只能也像植物一样,也把自己的根扎在自己耕作的土地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千百年来就在一块狭小的地盘上繁衍生息,非到万不得已,绝不流动。而我们也将发现,乡土社会的这种求安稳、不流动的特点,将引发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产物。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居的社会,熟人之间的交往是讲人情、讲互相信任的,如果涉及到金钱等精细的利益计算,对熟人之间来讲便是“见外”了,于感情有损。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业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商人追求利润,他必须精于计算,排除感情的干扰,而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来经营自己的产业。人情世故一旦涉入商业之中,势必成为商业经营的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所以纵观古代的商人的发迹史,很少能找出一个是在本地发迹的,大多是少年出外,历经艰辛而发财。所以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发展显眼的几乎都是农业文明,商业很难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这不能否认与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关。而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集的社会,绝大部分情况是,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从而有了李家庄、潘家园之类的地名。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

  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是作者的一大创举,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在学界上很有影响力。在提出这个概念以前,作者在书中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将中西方的社会类型作了比较。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提到,古代的官员退休返家后有义务负起整个家族的生计,为此李贽才决定出家摆脱俗事困扰,这以现代的眼光看来似乎有点不可理喻,但确是乡土社会的真实写照——家与家族有时候是很难区分清楚的,这是由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的可伸缩性所致。等等。。。

  《乡土中国》很适合我们这些大学生多去读读,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你对我们的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跟了解。同时,我觉得我们应该在业余时间多读一些有意义的书,会对我们帮助更多!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5

  《乡土中国》是一部由费孝通先生撰写的学术著作,该书以通俗简洁的语言,结合中外文化的对比和丰富的例证,通过对中国乡土社会各个方面的深入分析,深刻揭示了其本质和特征。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受启发,体会到了什么叫开卷有益。

  书中对“差序格局”的探讨,让我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结构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一切利益、价值以自己为出发点。尤其是作者在具体阐述“差序格局”时,以西方社会为对照,以“捆柴”为喻,说明西洋社会是群己、人己界限分明的团体格局;以“同心圆水纹波”为喻,说明中国乡土社会是以“己”为中心向外推伸的差序格局,群己、人己界线可伸可缩。这两个比喻把原本抽象的道理一下子就讲清楚了,可谓是神来之笔。

  书中对“男女有别”的探讨,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认识到:在乡土社会,相互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男女有别原则,有利于抑制感情,促进社会关系稳定;男女有别的结果是,家族代替家庭,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向同性方面发展,缺乏两性求同的努力使乡土社会附上追求实利的现实色彩;男女有别的鸿沟来自乡土社会追求稳定的社会秩序。在乡土社会中,男女有着不同的社会角色和责任,这种差异在传统文化中被强调和继承。虽然现代社会中,男女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在一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乡村地区,男女有别的观念仍顽固地存在着,需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引导村民不断改进。

  书中对家族、血缘和地缘的探讨,也让我深思。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族和血缘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它们不仅是社会结构的基础,也是人们情感联系的纽带。地缘关系也同样重要,人们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和工作,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文化认同和归属感。

  阅读《乡土中国》,我深深地意识到,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全面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并思考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要积极汲取乡土文化中的精华,并使之发扬光大,自觉摒弃乡土文化中的糟粕,积极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乡土中国》读后感6

  第一次读这本书,我觉得费孝通先生很独到精明的地方就是把我们没见过的,没听过的东西都写活了。里面很多都能勾起我的回忆,书中还有城市不曾见过的奇异的景色和淳朴的民风。我能明显得感受到离开家的游子对家的眷恋和不舍,渴望归家的强烈心愿,看是之后我有些疑惑,大城市快速发展的经济不是比乡村更能满足我们的生活需要,不是能更好的实现人生梦想吗?《乡土中国》,这本书打开了我对中国乡村悠久历史的新认识,带给我的震撼是任何一本政治书和历史书无法相媲的。像一本很珍贵的资料,又像是一本别样的回忆讨论录。

  费孝通先生在书的开头就写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村每个人都是有土气的。他也正是希望通过《乡土中国》一书来探讨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全书的内容主围绕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展开讨论。我觉得对社会工作者了解参考起到很大作用。

  在我看来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部了解社会生命的著作。他将村子的“五脏六腑”进行解剖,把整个村子看成一种生命的运作体系。而作为读者的我们通览全书,可以深切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窥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距离如今过去了很多年,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借鉴。

  本书名中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并不是详尽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且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依然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我自认为的乡土社会,就是一个朴实并且最基础的'一个社会基础体系。一个根本的存在,对整个社会的运行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只不过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所得出的看法与结论便都不一样。

  社会学家孔德曾经说过:“凡在上级的必然以下级为基础,因此也可以用下级来解释上级。”农村是整个中国的基层,是最基本的存在,中国现存的与新兴的很多阶层都是从农村分化出去的,就像土地是人们的根,所有都是从此分离不去的。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对于我国现在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生活的常态,乡土社会中一块能用脚步丈量其长短的土地,可能就黏着一个家庭几代人的一生。固定的生活模式、熟悉的生活人群、不流动的生存空间、在各自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形成了的“熟人社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机社会,自发形成的。是一种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中,人从长大到死亡都是在一个熟悉的圈子里,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和安全感,契约与法律在乡土社会中反而成了衍生之物。维系着乡土间信任关系这是一种由熟悉而带来的可靠性,但这种“约定俗成”却与当下这个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显得格格不入。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之中,世代定居才是正常的,就像很多老人不愿意跟自己的子女去生活,愿意守着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对土地也有着很强烈的感情。在他们眼中迁徙则是变态,哪怕是被迫离家迁徙,乡土社会的“根”是不变的,他们就像被风吹出去的种子一样,在落地生根以后,仍然会在新的村落中延续旧的习惯。这是我在书中看到的最有感触的一部分内容,在我心中,我的家,我的生活的场所,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也是一直属于那里的。就像坐上一班回家的大巴车,旅途中是最兴奋的,因为那种即将接触故土的心情,那久违的亲人便是乡土给我们最珍贵的感觉。

《乡土中国》读后感7

  阅读《乡土中国》,缘起于加入了“金融支持乡村建设”课题组,在主委的建议下,学习先贤的著作研究,启发和开阔思路。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发展不均衡,乡村的发展也各具特色,加之平时接触乡村并不频繁,如何才能总结出乡村建设的共性,从金融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在参与课题之初,我感到束手无策,研读之后,似乎看到一点方向。

  阅读过程中,我了解到费孝通先生的生平,以及与他同时代的潘光旦先生等民盟高级知识分子,不禁对他们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治学的顽强精神和人格魅力肃然起敬。

  回首眺望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土地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演进息息相关。有如埋藏着黄金般的相思,土地在中国人的生命中扮演着无与伦比的重要角色。无论从时间更迭还是空间聚集来看,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

  世代相传、囿于土地的乡民,以自发聚集起来的“村落”为单位,遵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规律,植物般在土地里生了根,“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他的儿女一般”,对这个社会的人和事都熟悉到不假思索的程度。这样的熟悉社会,自然而然的孕育出符合其特征的'规矩,譬如礼治秩序。

  有人说,西洋(我理解书中指美国)是“法治”的社会,中国是“人治”的社会,作者认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根源不在“人”和“法”上,而在于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以及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乡土社会并不是“无法”,而是以“礼治”为主。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代代相传的约定俗称。在人口流动和土地资源变动都有限的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是传统,越是经过前人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言必尧舜”成了最好的生活保障,“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成了教育后辈的常用语,人们对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于是,在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的前提下,礼治秩序使人服膺。

  如果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社会,那么,差序格局就是是中国社会的核心。这也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提出的精髓思想。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家”的范围很模糊。“阖第光临”,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包括些什么人,像《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宝琴、岫烟,凡是算得上亲戚,都包容得下。可是一抄家,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家庭范围可以很小,也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所谓“差序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将与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按照亲疏远近像水波纹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所产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这与西洋(美国)所注重的个人主义下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是不同的方向。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而乡土社会是攀关系、讲交情,势必赋予了乡土社会的道德和家族观念。

《乡土中国》读后感8

  时常在不经意间触发思乡的情感。这情感恰如量好且又贪醉的人独饮一坛好酒一样,醉人、人醉的,只存乎于虚无缥缈的梦呓里。那种形同酒后跟接而来的感觉,多年来伴随着我置身在这迷惘、嘈杂的城市中,时隐时现,回味悠远。

  好酒的人贪杯,好读的人痴书。我对《乡土中国》的痴,若不是同样有染的人,根本就无法体会到那种难以言说的妙趣来。作为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的分析,乡土中国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概念化、抽象化、结构化,从而从整体上构建了一个理念中的社会。或许是因城市生活的曲折纷扰,也怪自己当年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想的文字,曾经对乡土乡情的那份狂热,如今随着时日风尘的洗刷,已慢慢模糊淡远;现在搜寻出来的一页页残存的记忆,仍旧借以惦念着那片纯净的乡土,已然成了自己守望宁静的世外桃源,只能相见于记忆的残影当中。而读过《乡土中国》,对中国乡村社会有了一番深刻地理解,从而不再局限于脑海中仅有的人和曾经发生的事。

  费老先生在序言中提到:这算不得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是个怎样的社会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宏大,未免让我们有点摸不清头绪。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乡村占了很大的比重,广阔的地域形成了风格迥异的地方特色,不管是塞外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要想将乡土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抽象概括出来也绝非易事。正因如此,《乡土中国》从社会的基础、结构和秩序三个方面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抽象和概括出包含在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中国社会的基础——乡土本色

  所谓"乡土本色",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一些本质性的特征和属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对于国人的概念不仅是记录着一串串脚印的印泥,也不是远洋海外,家中老人在行李中包裹的一抔乡土。乡土性是中国人流淌在血脉中的神圣感,几千年农业国家的思想影响至今,在国人身上根深蒂固。在乡土社会中人和空间的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因为"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靠土地为生的人离不开土地,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从而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则是孤立和隔膜,但这种"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不同于美国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整体上看,乡土社会最大的特征便是熟悉,或者称之为"gemeinschaft""有机团结""礼俗社会".作为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的属性,乡土性植根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在中国城市化、现代化的潮流中,不少人离开了乡土,但"土气"未改。生于斯,长于斯,虽然安土重迁的`观念淡化,但心中对那片故土的怀念永远不曾淡去。

  二、中国社会的结构——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造就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而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结构特征也正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以血缘关系联结成的社会网络中,社会关系就如同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如此,人便有远近亲疏之别,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家人"可以把亲热之人都拉进来,既包括自己的家庭、家族、亲戚,又包括同村、同乡、同地区。这样,"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于是养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社会关系是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交往范围的扩大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成为一缕缕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了重人情、重关系、重圈子的独特形态。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三、中国社会的秩序——礼治社会

  乡土社会的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援引规范的性质。无疑,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礼治为要,法治是那种酷吏才做的事,礼治成为治国理政的蓝图,为历代圣贤所推崇,并常以"礼仪之邦"来自居。礼是什么?礼首先是一种传统,这样一来,即使号称"天子"的人也得尊"礼",改变它是不可以的。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乡土中国,礼治是很有效的。而今,现代社会有了现代化的追求,乡土文明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法律已与生活息息相关,法治社会进程全面推进。而法治是管理国家的,德治是教化民众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可以全面改善个人素质,减少犯罪,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家,惩罚都不是目的,求善才是真知。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变迁,又让"城"与"乡"彼此映照。乡土重建面临的难题在于乡村的空置与落寞,老弱病残根本无法(也不应该)负担起被青壮年们遗落在乡土上的重任。从而,乡土社会早已开始嬗变。她会走向何处,是不是还能安宁如初?我已迷失在我的乡村印象中。但我宁愿这样迷失着,一直迷失在不迷失的记忆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9

  乡土中国代表着中国的传统社会,这是我们文化,那是一个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社会,变化很小,人们根据上一代的经验就可以活的很好,老人也有了长老的地位。可怜以后的老人真的是没什么用处了吧,我们的孝文化还能传承下去吗?

  “从土里长出过荣耀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一览无余。中国在飞速开展中,无论是社会制度、民间风俗,还是人情关系,无不受到这种乡土气息的深远影响。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不懂得对抗的我们总是在无理的矛盾中先约束自己,再用谦让解决矛盾。费孝通先生给了我明确的解释:中逆来顺受我们祖辈的顺应,这种顺应是骨子里的含蓄和人情味。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就是效率的替代品,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干没有实际目的的事,或者说迟迟不进入话题的最终目的,开门见山的中国效率倒是颇为稀少。

  中国的文化,稳中求胜,安于现状,儒学中的谦让礼仪让一个民族从此烙上了“圣人”的人格取向,君子之道由古至今,皆为文人雅圣所向。乡土不易变的特点使得这种烙印顽固恒久,就这样一代代顺延下来。

  在的乡土社会,这种熟悉感和不变性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因社会变迁、移风易俗、生活节奏加快而催生的焦虑和被动陌生,乡土社会中那淳朴的民风正在改变,乡村的变迁,城市的开展,新的元素在融入且占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新元素的融入后将“生于斯,死于斯”的终老是乡思想割裂,落叶归根对现代社会即将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念想,对于契约,人们再也没有“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然而,一个民风如黄土般淳朴敦厚的国家,无论社会怎样更替,这个自身带有几分“土气”的国家不变,那个含蓄,面对问题首先想到“克己”的传统在中骨中烙印,传承至今。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随着心意往里面放喜欢的图片和句子,然后在清晨的光线里伸个懒腰,不经保存地点击退出。

  于是你就收获了快乐和一个空白文档。

  我常想那么多的记忆与我们而言有什么作用。诚然,在一些艰难的时候,过去美好的种种会成为咬牙坚持的动力,但反例显然更多。人们总在尝试着去忘记,无论是药物致幻,迷信还是催眠术,为了封锁一段灰暗的过去,一次次努力接着失败。一个普通而平静的.夜晚,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与自己同陷痛苦的沼泽,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忘记而清醒地绝望着。

  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记得。

  “人之所以要有记忆,也许并不是因为他的脑子是一个自动的摄影箱。”费孝通先生说记忆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他把时间阻隔分成个人的今昔之隔与社会的世代之隔来解释。如果社会平稳而安定,那每个人的生命就能够早早地写好剧本,而那一点点由于个人而产生的意外和曲折对比起漫长的几十年光阴,也就微乎其微了。反之,若周遭环境如现代社会一样日新月异,世代之隔被无限放大,那剧本无法提前被告知,需要被记住的与众不同出现,也就相应地有了不得不忘记的痛苦。

  这样一来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去隐居了。三毛一生过着不羁浪荡的生活,行走在无垠的沙漠里。却在挚爱的荷西离开人世后,陷入了自我封闭与挣扎之中,她说“窗外的海,白日里平静无波,在夜间一轮明月的照耀下,将这拿走荷西生命的海洋爱抚得更加温柔。”她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荷西建造长眠地。她想要振作,所以又一次走向撒哈拉。回忆太深刻以致难以忘记,十年之后,她还是选择以妻子的身份奔向荷西。

  你看啊,有些东西连黄沙和十年的时间阻隔都无法将其埋没,更不要说置身繁华的都市。“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是苏轼忘不了的煎熬;“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很多人的愿望是在心里下一场刀子雨,把里面赖着不走的人剁为肉泥”,这是属于张嘉佳的彻夜饮酒的阳台。

  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里有一句话,“遗忘也是纪念”,不如把一切多余尽数删去,留下血液里最深最深的民族信息,像书里说的那样,“花树下酣睡一觉以为度过一生,醒来后拍拍衣袍,起身即走”。

  愿岁月不没收你的璞玉,也赠予你一个空白文档。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利用自身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利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利用自身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明确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较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升挈领的明确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有较大的乡土性的,作者利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最初接触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在偶然间看到的差序格局一章,那时读来觉得颇有意思,其语言简洁明了,又不缺乏生动,使人读来兴致盎然。

  这十四篇不长不短的论文,每一篇都给本人带来了一种恍然大悟之感那是一种对司空见惯的情景的合理解释,平日里总有这么一些感觉,却又描述不出的东西,在费孝通先生笔下被揭开迷雾,一层层地剖析下去,最终让人有哦,原来如此!,茅塞顿开的喜悦。

  费孝通先生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广大读者展现出乡土中国的本来面貌,其文字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却又不刻意舞文弄墨,在让人看得懂的基础上又多了说服力。

  《乡土中国》中用的例子都是源于现实的,使人有更为强烈的代入感。如在说乡下人愚的时候,费孝通先生用了乡下人躲避汽车的一幕进行解说;在描述中国人家庭的概念时,和西洋人做了一个对比,来体现家这个字的伸缩范围之大,同时也挑明了中国人差序格局和西方人团结格局的区别。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

  书中对仁这个道德要素的解释也是很有趣的一个点,《论语》中对于仁字的`解释最多,但是也最难捉摸。一方面他一再地要给仁字明白的解释,而另一方面却又有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孔子屡次对于这种道德要素欲说还止。孔子虽然多次否认别人定义下的仁,但当他积极说明仁的含义时,却又退到了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的私人道德层面。可见,仁德在弹性极强的中国乡土社会并没有一个笼统的概念。后面作者在举例的时候,也举了一个关于朋友父亲贪污的例子,无比真实,同时也很好的体现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一观点。

  作者对礼和文明的区分也让人耳目一新,平常人们都会觉得,讲礼仪即是有文明,费孝通先生则用鲜活的例子如火烧遗孀杀人完成成人礼等野蛮血腥的礼仪来否认人们的观点。

  乡土社会运行的过程就是欲望不断得以实现的过程,欲望的实现是乡土社会运行的内容。乡土社会中的欲望的已经自然和文化的筛选,契合人类客观生存条件的欲望才会成为文化的一部分而得以积累。从欲望到需要,就是从自发到自觉。乡土社会是自发的,缓慢变迁的,也是稳定的;现代社会是自觉的,快速变迁的,也是不稳定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著作,现已成为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作品。读罢此书,我感叹费老过对中国乡土社会全面而细致的理解,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共鸣与思考。

  “共鸣”这个词放在当下对过去的感受,也许是不恰当的,尤其对于我们这批00后,但是我还是幸运地感受到了纯正的乡土性。我的老家几乎在山西最边缘的地方,那里是片还算平坦的山区。在我小时候,那里还没有几户人家有手机、电脑,可以说保留了大部分“乡土本色”。在20xx年以后的这段时间里,网络通讯行业的发展速度是令人吃惊的,我有幸见证了这一过程,于是到今天真正保留了“原始”乡土性的一代人,也许只剩下我的曾祖父母,因为他们从没有,也不想再接触电子产品。我所产生的共鸣源于老家,我所产生的思考也更多源于老家。

  有人可能会问:“在现代社会还有必要读《乡土中国》吗?”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不仅是因为现在中国的乡村依然占较大比例,更是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乡土文化元素,这一点很大程度体现在亲缘关系上。我自己一个很深的感受是,我可以从进门的响声判断出是父亲还是母亲,这个细节体现了书中的一句话:“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再比如过年走亲戚,挨家挨户喜笑颜开,可以说无论地域怎样阻隔,血缘中的亲切感总是一脉相承的,这是“差序格局”。如果不是亲戚,那么从买卖,做生意到陌生人的交往中,也总讲求一个“人情”。(如果是亲戚,那“人情”就更重要了,“买卖”不敢叫“买卖”,只敢叫互帮互助)。相似的诸多细节,这里不赘述了,我的父母这一代人,大多还是从农村过来的,因此,乡土性总是相伴于我们身边。乡土中国至少在今天还是成立的。

  那么,父母这一代人往后呢?我相信,大部分跟我一样的同龄人出生在城市,我们身处的环境变了,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我们甚至从小受到的教育也变了,从以前的“安分守己”,变成现在“敢闯敢拼,为未来的美好生活奋斗”。由此可见,中国人口的流动趋势是农村到小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如此广泛的人口流动,就会导致“老家”从一个地域概念变成一个亲缘概念。这个变化我是从两个瞬间体会到的:一是回家过年时,我发现曾祖父母已听不懂我说的“普通话”;二是在宿舍同室友聊起故乡时,他惊叹道,“你家竟然还有地”。当然,这种变化是好的,因为我们这代人以及以后人的思维在不断拓宽,见识在不断增长,这必定是社会的进步。我想,改变这一切的正是网络。正如我前文所述,网络直接打破了地域的阻隔,使得五湖四海的“陌生人”能够大胆地以文字的方式交流、分享,每个人都能看到别人的生活,受到不同于父母、学校的教育,可以说,我们正处于“乡土中国”向“社会中国”的过渡期,追求的是“家国同构”。

  可是,我想说,“乡土”始终是我们的根,我们生于斯,长于斯,必然不能忘本。我们始终要记得中国是如何从乡土社会一步步走到现在的。丢掉了根,我们就丢掉了中华民族最深厚的底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要因为走的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最后我想用书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构筑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经朋友介绍,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在阅读过程当中,一度是感到相当困惑的,找了一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一点自己的感悟与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一开始阅读是有点晦涩难懂的,里面涉及到很多理论方面的东西。但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社会的关系。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作为当代社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最初学习了知识之后也应该按照一定的时间常常去温习它、实习它,让原本陌生的知识在脑海里和我们的思想经历一遍一遍的摩擦之后熟悉起来,产生一种亲密的感觉,尔后与我们的思想融会贯通,构成稳定的知识结构。这时,我们对脑海中的知识是充分信任的,它们已经从书本上融入到了我们的记忆、思想和性格里。经历过如此学习过程的人必是锦心绣口、清词丽句脱口而出的,丝毫不受书本的束缚,这就达到学习层面的一种自由。此外,书本是文化的载体之一,通过对书本知识的学习,我们接触、理解传统的教化,并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对传统的教化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筛选,自觉地将精华部分内化为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从而不自觉地指导自身的行为。这时,面对“尊师重道、孝敬父母、刻苦学习”等基本的社会道德,我们也能获得“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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