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
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如果没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就一定看不懂马克吐温的另一部冒险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位主人公在两本书中均有出现,分别扮演主配两角。但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哈克费恩,这位没什么文化的小家伙。
接着《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结尾说,被寡妇收养的哈克,过着还不错的日子,知道他不负责任的酒鬼爸爸找到了他,他父亲把他带到一个荒岛上,把它看管起来,不让他自由,还经常拿他出气,哈克每天都会受到一顿毒打。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它运用自己的聪明,从父亲的手中逃脱,在躲避风头的几天里,他碰到了从寡妇家逃跑的黑奴杰姆。他俩相依为命,乘坐着木筏远离了这个小镇。
一路上,他们遇见了两个骗子不幸的杰姆被骗子出卖,被汤姆的塞莉姨妈买下,囚禁起来,正巧汤姆来看塞莉姨妈,哈克为了帮助杰姆,和汤姆串通好一起救出杰姆。谁知汤姆这个文化人总搞出些多余的事情,让老杰姆逃出来后又被抓住,说要被处死。而且汤姆自己还中了一枪,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危急时刻,正好包莉姨妈赶到,让汤姆澄清了一切,杰姆才获得自由。
汤姆的性格就是很自大的,所以在汤姆和哈克配合的时候,他从来不把哈克说的或提议的当回事,说明他不把哈克这个文盲放在眼里,或者他对自己太自负了。但说实在的,看过《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人都知道,汤姆的确很有本事,从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这本书是以哈克为主人公的,但却把汤姆仔细描写的'很勇敢,我只能说马克·吐温这本书写的比较散,没有突出哈克贝利的特点,但描写的手法和情节的叙述还比较清晰,值得一看。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在阅读的长河中,有一本书像一座灯塔一样一直照亮着我,一直指引着我,那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国王”和“公爵”冒充遗产的继承人,骗取了彼得生前留下的财产,彼得的三个侄女——玛丽·简三姐妹对即将要被洗劫一空却浑然不知,在相处的日子里,玛丽·简三姐妹的有教养唤醒了哈克的良心,他不忍心三姐妹收到骗子的欺负,于是决定出手帮助三姐妹。他悄悄地溜进了“国王”和“公爵”的房间,千方百计的偷出了金币,并将金币放到彼得的棺材里,尽管哈克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但是,哈克觉得,这总比说谎话要好得多,所以,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玛丽·简,并想出彻底摆脱两个大骗子的办法,帮助玛丽·简三姐妹夺回了遗产。
以善良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善良对待你,本书的主人公哈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以善良对待玛丽·简三姐妹!最终,也得到了别人的回报。虽然哈克和两个大骗子在一起,但他也没有因此失去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和他们同流合污,能做到刚正不阿,明辨是非,这才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明辨是非的青少年。
和两个老奸巨猾的骗子在一起,哈克没有屈服,没有向邪恶低头,在困难来临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主见,值得我们去学习。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2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著、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3
我很庆幸自己足够幸运读过这样一本幽默清新堪称史上最搞笑名著的书。
初次看哈克,是奔着名著的旗号去的,去之前也已经看完了大名鼎鼎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耐着性子看哈克,中途弃剧了好几次。他的前半部分对当时我一个初中学生来说甚至显得很冗长,甚至是沉闷,尤其看到国王跟公爵那一段,坏人太坏,老是欺负哈克和杰姆,按理说应该就此罢读了,然而也许是整部书那种非常奇异而又古灵精怪的幽默基调不知不觉间已经将我带入进去了吧,我竟然坚持看下去了。终于迎来了生性“幸灾乐祸”的我最爱看的搞怪环节:汤姆索亚和哈克的喜相逢营救杰姆大行动。放下书本觉得马克吐温终不负我啊,从此对《哈克》整部书的感觉上升到了非常之喜爱的高度。
这本书是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续作,虽说是续作,但是风格还是很不一样的感觉。话说回来,要是太一样的话,不就没有推陈出新的感觉了吗,马克吐温本人也是希望有所改变的吧。《汤姆》感觉是田野牧歌般的小孩子嬉笑打闹,反映的是乡间的童真童趣。
最后印第安人那块儿情节才紧张了些,因为时间太久有些记不清了。而《哈克》的感觉沉重多了。汤姆索亚居住的环境犹如裹了一层粉红色的棉絮的杏仁糖一样,处境优渥。偶尔骗个小孩子们刷刷围墙,装病不上学。而哈克的生存环境显然沉重得多,他有个酒鬼老爸,老是对他施加家庭暴力,而且哈克没有汤姆的“甜甜的微笑像个天使”一样的波利姨妈,甚至哈克最终逃离他爸爸那里采用的手段是佯装被杀死,这是多么沉重而严峻的脱逃方式。而且哈克甚至有点无意识的感觉,一个11岁的孩童,在看见自己的熟人来寻找自己的尸体的.时候,竟然没有太多的兴许波动。这使得我眼中的哈克有了一丝略大气而洗练的感觉。他不大囿于一般的儿女情长,只想着逃走过自己的快活日子去。
也许这就是百度词条说他是具有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的原因吧。在全书的高潮过后哈克与汤姆身份揭穿的时候,萨利姨妈提出要收养哈克,我认为最为一个大团圆结局,哈克会同意的,然而百度词条的一条解释却说哈克仍然愿意离开大家,离开田野牧歌似的农庄生活,去自由地区过他的快活日子去。我不由得对哈克这个人物产生了一丝想多了解他的冲动。在同汤姆,杰姆共同患难欢笑了这些日子之后,他竟然愿意为了自由毅然决然的舍弃似乎连空气炊烟都能嗅出丝丝甜味的萨利姨妈家,舍掉汤姆索亚这个好友,舍掉已恢复自由身的杰姆,转身投入到空气里散发着河水气息的自由生活中去,这不能不引人深思这个善良,聪明而又略带清冷与孤傲的儿童形象。《汤姆》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形式,而哈克贝利芬从头到尾都是哈克的口吻在叙说。海明威说这本书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一本,就是哈克独特的俚语口吻使得这本书在接受了海明威这样高的褒奖后也在当时被认为过于粗俗,然而正是这种口语化的文本也赋予了整本书独特的魅力。
本书写作的背景是针对美国的“种族歧视”,从中的黑人应该与密西西比河有着一定的生存联系吧,每次看到哈克和杰姆在小划子上用鱼钩吊起一条条大鱼烧上一顿热乎乎的早饭,我都仿佛能够嗅到河水略带咸味而又湿润的气息。初三课本上有一首小诗《黑人谈河流》首当一句:“晨曦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只这一句,其悠远的情思就足以使人遐想万千。作文一个聪明狡黠而又善良的白人孩子,一个淳朴的黑人老人。老少二人在一个木筏上顺河漂流而下,阅尽一路风景。其中有火并,有杀人犯杀人,有骗子。资本主义社会形形色色的各路人等,轮番上阵,犹如一个精彩包罗万象的万花筒。所以是历险记呀。美国人的当时思想情态也可以略窥一二,其间多次出现过集体发痴发狂,我感觉有些时候人在群体间就会都有些集体无意识的状态。
其间的句子也是十分精彩,马克吐温用揶揄的口吻写到哈克的爸爸:“喝得烂醉,把左邻右舍搅得四邻不安,好好快活了一番”特别是最后高潮部分“汤姆,这不得37年挖完,这得38年”“杰姆一口咬下饼去,烛台几乎蹦飞他的牙啦!”凡此种种,不枚胜举。
我其实最喜欢一个人刚开始是汤姆索亚,但看到一个网友说,他不怎么喜欢汤姆索亚,因为汤姆索亚太爱玩了,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我仔细想了想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我依旧很喜欢汤姆索亚的行为。特别是他给杰姆写的囚词:“一颗幽囚的心在这儿就要破碎了。”简直看一次就要喷饭一次。杰姆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说:“汤姆少爷,你要是跟俺弄条响尾蛇来,俺就把俺的脑袋向园木上撞去,俺敢打赌俺一定会这么做的。”“花会死在我手里,汤姆少爷,我有足够的泉水可以浇灌啊”杰姆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做囚犯了,当一个囚犯太麻烦了。确实是这样,汤姆索亚是个很中二的小青年,又对搞怪耍宝有一腔热忱,落到他手上当囚犯是累了点。哈哈~
每次提到这本书,我总是还忍不住洋溢微笑,大家也读一读吧!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4
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开始哈克贝利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便知道自己的爸爸回来了。哈克贝利的.爸爸是个酒鬼,总是动不动就说要宰了他,他非常无奈,只好鼓足勇气,逃到了杰逊克岛,独自过着以打猎和钓鱼为生的生活。书上主要写哈克贝利去营救他的好朋友吉姆,每当看到这里,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哈克贝利那么勇敢我却那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下楼散步,我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不一会儿,便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吓的“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以为真的有鬼进来了,爸爸妈妈觉得非常奇怪,跑过来一看,都哈哈大笑。
虽然我没哈克贝利勇敢,却和他一样聪明,有一次妈妈不小心把钥匙掉到了水沟里,非常着急,我看到了,连忙找来一块大吸铁石,用透明胶固定在棍子上,放入水中,不一会儿,钥匙就被吸上来了。真希望再出版一本这样的书。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5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我也有很多书,比如《秘密花园》、《走出麦田》、凡尔纳的《梦幻三部曲》我也爱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哈里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内容是哈克贝利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于是他们开始了冒险的旅途。途中他们遇到了两个人,一个冒充国王,一个冒充公爵,他们两人四处诈骗,最后国王还为了钱狠心的把吉姆卖掉。哈利贝利在寻救吉姆的路上,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汤姆用在书上学到的方法救出吉姆,恢复了自由。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哈克贝利的正义感和敢想敢做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吉姆有同情心勇于牺牲精神所打动。他们让我知道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勇敢去面对。即使他很困难,我们也要敢于面对,不逃避、不退缩,所有困难才会迎刃而解。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互相关心,不应分高低贵贱,只有这样,世界才能和谐,才能共创美好的未来。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
在这个假期里,我有幸拜读了马克·吐温先生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故事里的人物——哈克的正义感和敢做敢想的精神所吸引。更被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黑人吉姆所打动。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白人男孩哈克为了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而走,遇上想摆脱贩卖命运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经过了种种历险和奇遇,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中,悟出一些道理,并健康快乐地成长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起初还对规定必须把吉姆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而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不断认识着自己,坚定着自己,善良的天性战胜了社会的偏见。我不禁想为哈克喝彩。
哈克时刻把正义和善良放在第一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上虽然有爱与善良,但更多的还是猜忌与怀疑。我在很多报纸上都看到过:某某老人摔倒了,某某好心人将老人扶起来,老人却说是那人将他推倒并乘机讹了那个好心人一笔钱。这样的新闻多得数不清。也有一些人可能想伸出援手,可看到周围的人纷纷议论着碰瓷之类的话题,也就会跟随着大众,硬下心不去扶他们。可万一有些人是真的需要帮助呢?这时却没有人坚持心中的正义与善良去帮助那些可能需要帮助的人。
不仅是大人,我们现代的孩子也是一样。哈克这种善良的天性和正义的力量是他与众不同的一面。而我们都缺乏这种观念。看到小朋友被其他不良少年欺负,玩弄,嘲笑,同学们却不敢去伸张正义,那些不良少年恃强凌弱,我们却不敢帮助弱势群体,有的甚至还和他们同流合污。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这样鲜活的例子。
而我们却是那样的无动于衷。以前我也是一个善良的女生,可看到社会上这些负面的例子,我心中的善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消失了。我没有坚持并坚定心中的那一份光明。
自从跟着哈克一路冒险后,我心中的那一点亮光开始闪烁起来。哈克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能勇敢地抛开世俗对黑人的偏见,坚持自己的原则为吉姆说话,主持公道。而我为什么不行呢?
我是一名少先队员,胸前的红领巾也代表着一种责任。我决心向哈克学习,学会在一片反对声中坚持自己心中的那个声音,那份信念。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只要坚定信念,敢做敢想,不逃避,不退缩,那么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坚定心中的光明,让生命的船只在光辉的照耀下在人生的洋海中迎风起航,越行越远。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7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文笔,所以并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好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文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文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文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文学作品。我自认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8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嘴角流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这样一本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我想,它写出了对奴隶制的不满、对社民的讽刺、对时代不公正现象的悲哀、还有对人格内心的剖析。对于主角―――哈克贝利。费恩也赋予了很多特点:对大人世界的叛逆、对黑人的同情。以上这些,是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但在这本书中,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种哈克贝利。费恩和那群小男孩散发出的味道,这是这种味道塑造出哈克贝利。费恩独特的个性,这种味道,只有真正的孩子,才能真正读懂。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那一群小孩老是幻想干一些大事:做强盗、做英雄。说一些“如果本帮哥们泄露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他的尸体烧掉,骨灰撒掉,把名字用血从名单中抹掉”之类一些听上去“像那么一会事”的话。而实际上“连一辆装满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我小时候也常认为自己是传说中神的女儿,是拯救世界的天使,而实际上连一个人呆在一个较黑的屋子里就会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梦想。(.)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汤姆想“用一把小刀化37年时间挖一个地洞救出黑奴吉姆”,但发现行不通时,他们便打算“事实上是用铁铲马上挖,在这之后,我们不妨只当用小刀挖了37年”,我小时候经常用我认为“公主的睡姿”睡觉,可睡一会就不舒服了,于是我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只当是用公主的睡姿睡。这,是一个孩子几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
这种味道,让汤姆和哈克往吉姆那小小的“监狱”里放水蛇、老鼠等“宠物”,让吉姆用泪水浇灌一株花,而实际上吉姆已经自由了,只要汤姆说句话就可以被放出来。这,是一个孩子奇特的幻想。
而这种味道,叫“童真”。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9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语、好句子,光是好的成语就有二百一十六条;除了这些,我还学到了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
哈克贝利·费恩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白人少年,他喜欢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几次逃离历险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有一个酒鬼的爸爸,只要一有钱就去买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灌得酩酊大醉,哈克讨厌这种生活,就采取“东躲西藏”和“脚底抹油”的策略,四处流浪。后来,因为他曾经救过陶格拉斯寡妇,哈克被陶格拉斯寡妇收养,在寡妇家里有一套古板的清规戒律,要上学、要做作业,不自由,像一只小鸟被关进笼子里一样,后来他又逃了出来,跑到了杰克逊岛,岛上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善良、忠厚、老实大个子的黑奴。有一次,有两个骗子来到吉姆和哈克的.木排上,神气活现的说:“我们俩是英国的国王和公爵,你们跟我说话时必须先叫一声“陛下”,吃饭时也要说“陛下,请慢用”。”吉姆和哈克很真诚地对待他们,可他们还是不满意。所以吉姆和哈克决定甩掉他们,吉姆和哈克在逃离的过程中两人也走散了,当时哈克来到一个农庄,这农庄空气清新,人也非常热情,哈克就进去打听一下吉姆的消息,听到吉姆的消息后,哈克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原来吉姆被抓了。哈克离开了这个农庄去找吉姆了,在路上巧遇了汤姆,汤姆是一个聪明、热心肠、会出谋划策的男孩,两人商量一起去救吉姆……。
通过阅读《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使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我要学习哈克的善良、聪明、勇敢;我要学习吉姆的善良、忠厚、老实;我要学习汤姆的聪明、热心肠;我要学习华森小姐的爱心……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0
我看了一本书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哈克、哈克的爸爸、寡妇、吉姆、汤姆、冒牌的国王和公爵。
主要内容是:哈克的爸爸是一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了一个小岛上,和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一只大轮船冲散了木筏,两个人都落了水,一位老将士收留了哈克,在家族冲突中,老将士和他的儿子都被枪杀了。哈克和吉姆继续漂流,在途中收留了二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骗子,沿路国王和公爵到处诈骗,当国王和公爵冒充叔叔,骗取三位纯真的姑娘的三千块金洋的遗产时,善良的哈克看不下去了,把钱偷过来藏到了棺材中,还对姑娘们揭穿了国王和公爵的骗局。
骗局被揭穿了,他们也被抓住了,又逃了出来,在漂流中,国王和公爵把吉姆卖了,哈克再也不想和两个骗子在一起了,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的.感受: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谁也不可破乱,就算他是一个下人,奴隶。我们也不因该歧视他,他也是我们的朋友呀,朋友有难,我们就应该尽力的保护她,而不是加一层的伤害他。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1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2
书让你走出人生旅途,歌唱春花秋月;书让你像海绵一样源源不断的吸取知识;书就像黑暗中的路灯,让你在无穷无尽的漫漫人生路上永不迷失方向;书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去远方。
书,既是良师,也是益友。
提起美国文学,当然不得不提起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而提到马克·吐温就又不得不提起《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这本儿童惊险小说的情节是如此让人拍案叫绝。
哈克,是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同时他也是我在这本书中最为欣赏的人物。哈克并非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但他那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头。
不得不说,哈克在书中的表现让我为之动容,比如说:在对待黑人吉姆时,哈克对他充满同情。即使作为白人的他,曾对黑人有所偏见,但吉姆在哈克的眼中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
这本书大胆的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比如说文中的'黑奴制度。也对当时社会进行了深刻的讽刺,完美的诠释了当时社会尊卑分明的特点。正如韩翃《寒食》中“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的诗句所写的一样。
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完美地抓住了读者的眼球,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就沉醉在情节之中了。马克·吐温所刻画的人物形象生动细腻,完美突出了人物特点。让人读完之后念念不忘,流连忘返。在读这本书时,我就像是文中的主人公一样,经历了困难重重的冒险,使人身临其境,颇有感触!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进入了作者为读者设计的世界一样。而读了这本《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之后,我也沉浸在作者马克·吐温的世界中,无法自拔。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3
谈到美国文学,当然不能不提马克·吐温,这位19世纪小说家的幽默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提到马克·吐温,自然不能不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部儿童惊险小说的讽刺是这样让人拍案叫绝。
作为译者,张友松先生把马克·吐温口语化的文字风格把握得恰到好处,读这个译本就仿佛是在听一个顽童津津有味地描述他的所见所闻。作为读者,我饶有兴致地读完了这个近300页的故事,掩卷回味时,不禁想对故事中的妙笔和败笔品评一番。
哈克是整部历险记的主人公,虽然他离传统概念中的好孩子相去甚远,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他。如果你问我马克·吐温在《哈克·费恩》中塑造的精妙之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克!哈克的形象让我为之动容,尤其是哈克对待黑人吉姆的方式。
哈克撒谎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生存方式。他通过撒谎保护自己、保护朋友。因为他随机应变的撒谎本领,他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例如,当哈克遇到搜寻黑奴的白人时,他从容地编造了一个谎言,把吉姆说成是患了天花病的他的父亲,结果让搜寻者退避三舍。看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哈克真是巧舌如簧,而在他伶俐的口齿背后,我看到的是哈克的善良、机智、勇敢。
作为白人,哈克深受种族观念的影响,他认为“你想教会一个黑人讲道理,那可真没办法”。(书中还有多处体现出哈克对于黑人的偏见)。然而哈克对吉姆这个黑人却有着深切的同情和理解,哈克“相信他惦记着家里人,也是跟白种人一样的。”在哈克眼中,吉姆是一个勤劳、无私的好人,他把吉姆当朋友看待。当他捉弄了吉姆后,他鼓起勇气向吉姆低头认罪,而且他“一辈子也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他是这样在乎吉姆的感受。当哈克准备写信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告知黑奴吉姆逃亡的下落时,他犹豫了,他想起与吉姆同欢笑、共患难的情景,最终友谊战胜了偏见,哈克撕掉了举报信,对自己说:“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在哈克以及他同时代白人的思想观念中,帮助黑奴逃跑是要“下地狱”的事情,但他仍旧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
哈克是一个不羁的少年,他无法忍受循规蹈矩的生活,不愿接受枯燥虚伪的教化,毅然给自己制造被人谋杀身亡的假象,去追寻自由的生活,即使遇到各种艰难险阻,他也从未退缩和放弃。这样一种追梦的勇气应该也是哈克成为全书之精妙的原因吧。
如果要说《哈克·费恩》中的败笔,我认为是最后十章中对汤姆·索亚营救黑奴吉姆荒唐行为的描写。汤姆营救吉姆不是出于对吉姆的同情和理解,而是把吉姆当成他“伟大”冒险游戏中的一个道具;汤姆营救吉姆不需要承受种族观念的.内心煎熬,他早就知道自己放走吉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在这最后十章的故事中,汤姆·索亚的形象喧宾夺主了,吉姆沦为了逆来顺受的玩偶,哈克成为了言听计从的同谋。吉姆和哈克强大的自我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果敢的主见都被汤姆·索亚这个顽童所导演的“了不起”的营救计划所淹没了!
最终,吉姆没有被绞死,原因是他的主人华森小姐出于慈悲和怜悯,在遗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而吉姆在逃亡过程中之所以能够逢凶化吉,也是因为哈克等少数几个白人的友爱和保护。吉姆作为反抗种族歧视的代表,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他的勇气,但他的胜利却几乎是凭了运气!在那样种族歧视盛行的时代,其它黑奴能像吉姆一样好运吗?单凭少数白人的善良能彻底改变黑人的处境吗?虽然吉姆最终自由了,但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而不是所有黑人的胜利。
从吉姆获得自由的情节设置来看,马克·吐温的确对种族歧视进行了有力的控诉,但遗憾的是,他把解放黑奴的希望寄托在人道主义上,而不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黑人自强不息的斗争精神。这样的思想局限性无疑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最大的败笔。不过至少——马克·吐温是敢于挑战世俗的,能够在那样的时代,写出这种惊世骇俗的故事,就足见马克·吐温的高尚和不凡了。
最后,愿种族歧视像恐龙灭绝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愿世界上各个角落的青少年,不论生长在怎样的国度和家庭,都能像哈克一样,追求正义和友善,向着自己的梦快乐而勇敢地前行!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4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作者马克·吐温(1835——1910),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这是继《汤姆·索耶历险记》之后的又一部描写儿童历险的小说。这两部姐妹篇堪称马克·吐温的顶峰时期的代表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耗时八年,写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当然没有任何著作是完全真实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虚构了情节、夸大了事实。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汉尼伯镇和密西西比河沿岸,那是马克·吐温生活了14年的地方,那里富有生命气息的河流、岸边的自然景色、童年的伙伴、镇里各种的人以及发生的事,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性的小说。这部小说耗时八年,由此可见作者马克·吐温这本书的执着,对写作的执着。所以这本书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艺术方面都相当成熟,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最优秀作品。
马克·吐温不仅是美国的著作家,还是有名的幽默家,这点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也有体现,读后感《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书中在哈克逃亡的路上遇到了自称“国王”、“公爵”的.两个骗子,虽然两人的骗术并不高明,但是黑人吉姆还是上当了,可是哈克确心知肚明,一路上通过几人夸张的表演骗了不少的钱。我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的笔,所以并不能很的表达出来。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也曾经被书中所描绘的生活深深吸引过,那种自由放荡的生活仿佛成了我心目中的“人间仙境”,可那是不可能的,那只是像书中哈克和汤姆那样的孩童的幻想罢了。在看到书中导读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在市面上读的都并不是原稿,都只是马克·吐温手稿的后五分之三,这使我相当惊讶,因为当你读书的时候并不觉得少了什么,这也使我相当奇那五分之二的内容是什么,希望什么时候有幸能读一读那五分之二的内容。
说句老实话,我看了哈克的种种历险却并不觉得有多么的精彩,感觉比《鲁宾逊漂流记》差远了。《鲁宾逊漂流记》故事发生的地点和环境都要离我们的生活更远的多,作者能够更加天马行空的构思很多有趣的东西,反正我看的是很有趣的。也许因为我并不了解哈克所处的环境,对美国的历史和化并不了解得很深入,难以领略作者隐含在字之下的东西,也许还要再读几遍?
有人认为该小说是一部杰出的儿童学作品,但马克·吐温本人并不承认,他在前言中提到“这本书根本不是写给孩子看的,只有成年人才能看得懂它,它是专门未成年人写的。”这多么具有讽刺意味啊!被誉为“美国学中的林肯”的马克·吐温,一个带领着大家在学上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伟人,他的作品竟然被评为儿童学作品。我自认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主旨还是稍有领悟:反种族歧视、批判罪恶的蓄奴制是小说的基本思想。
当然这部小说也存在明显的局限。如将一个反蓄制的英雄放在一个14岁的孩子身上,将以叶扁舟作为避风港,将吉姆的解放寄托在沃森小姐的一纸赦免令……凡此种种,表现了马克·吐温不满现实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可读之书,你不仅可以领略书中朴实的修辞,还可以领略美国蓄奴制给黑人同胞带来的疾苦,还有一个正直孩子的心。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15
近日,我看了一本书是马克吐温写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书可以算得上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哈克贝利·费恩在被寡妇收养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便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冒险之后,他便在印第安人生活的地方定居了下来。
这本书的关键词就一个词“漂泊”。哈克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他漂泊了那么久,他为的难道是金钱吗?并不是,他为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呀!可见自由对他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同样,自由对于我们也有深刻的意义。匈牙利的.诗人斐多菲曾经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意思就是说生命虽然很珍贵,但爱情更宝贵,但是如果这两者和自由之间要我做出一个选择,那么我会抛弃掉这两个东西,因为自由更为之贵重。
正因为自由的贵重之处,所以历史上人们不敢做出什么不算太坏,也不好的事,因为那样就会被关进监狱,被剥夺几年,几十年,甚至是终生的自由。没有自由谁也不会好受的,但历史上还是有一些人慢慢的失去了属于自己的自由,那些人就是我们现在的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们,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被补习班夺取了属于他们的自由时光。失去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我希望所有的家长可以尊重孩子们的自由时光,孩子们的梦想,不要只在乎成绩单上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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