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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呐喊》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呐喊》读后感1
《呐喊红宝石》的主人公是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双胞胎兄妹,以前每个领养他们的人不到三天就把他们“退货”了,而且有些人把他们当成奴仆。谛乐和赛蕊的领养,使他们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必须学会爱。
我最喜欢谛乐和赛蕊发明的.特别食谱,有“不再做孤儿蛋糕”,“不再想孩子卤肉”,“心脏病复原点心”,“欢迎回家熏肉”......这对老夫妻自己的孩子走了,他们常常自我安慰,这一点令我很佩服。他们领养了达拉斯和佛罗里达这对可怜的孩子,想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起初,佛罗里达和达拉斯认为谛乐和赛蕊是疯子,但经过一场生死之后,他们改变了。这个和我的一段经历有点儿像:起初,我很讨厌吃藕,妈妈建议我多吃一点儿,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夹了一片藕,觉得味道不错,就又夹了几片,后来我就喜欢上了 吃藕,把吃藕当成了一种乐趣。
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现实,还要学会爱。
《呐喊》读后感2
我曾向天呐喊着我的希望,向地呐喊着我的苦痛,向奔腾的长江倾诉,向渺远的树林感叹.......鲁迅用铿锵坚毅的文字似排山倒海的匕首,刺进人类的“胸膛”,唤起心中的希望与能量。
当时的时代,一片灰色,那时候,每个人都在苟延残喘,那时候,鲁迅弃医从文,那时候,陈独秀开办(新青年)。他们希望青年们能够认清现实,把精力投入到社会中!
第一步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的.发表,给了文化界的震撼,给了新世纪的希望。越攒越多的文章,合集便组成了呐喊。
通篇下来,两个字“吃人”,无论是亲人,朋友,邻居,在利益面前,可以轻而易举放弃你的生命。儿子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恶习便一代代传下来了。连狗,都可以对你饿目以待。
可不是“原来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吗”。可笑至极。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平稳,越来越和谐。
珍惜吧!这个用多少人的鲜血,辛劳换来的时代!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这本小说会让你有深深的感悟!
《狂人日记》是其中一篇文章。那一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拥有一颗颗纯净的心灵,不被封事的教育而来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介绍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对自身无知而感到可悲!
中国经过了几千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和伟大的领袖共同努力才走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学习,让中国更加强大!
《呐喊》读后感4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世人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呐喊》读后感5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呐喊》读后感6
《呐喊》这本书我们都很熟悉,它是一本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本书篇幅不长,有124千字。但其中的每一个文字都是精华。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本书作者——鲁迅先生。“鲁迅”,是他的一个笔名,以其母姓作为首字,“迅”字结尾。他的原名是周樟寿,后改为周树人。鲁迅先生生活在一个混乱、低迷、腐败的年代,但这也为他的伟大人生奠定了时代基础。
整本书中每一篇小说的主题几乎都一样,但鲁迅先生却赋予了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从屈服于沦亡的孔乙己,疯了的祥林嫂,到被斩首的夏雨……他们是旧社会的.鬼魅,但却又无可奈何。
别看整本书全在描写社会底层的亡国奴,但鲁迅的本意是呼唤国民,唤醒国民的内心,用自己的呐喊去拯救千疮百孔的旧中国。
旧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需要有人去唤醒他。于是,千千万万的学生和工人走上街头,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振兴中华!驱除鞑虏!”
如今的中国已飞黄腾达,那些“呐喊”仿佛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不!不是这样的。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也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让别人知道:“我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呐喊》这本书对我们很有帮助,是我们前进的支柱和动力。细细品读《呐喊》,激发出属于自己的能量!
《呐喊》读后感7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呐喊》读后感8
这本书讲的是:双胞胎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院中最令人头疼的孩子,因此经常在收养家庭和孤儿院之间进进出出。有的人领养他们是觉得自己充满爱心,但却在3天之后就不耐烦的“退货”了,也有的人纯粹就是为了省下雇工的酬劳,狠心的压榨这两个孩子。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梦想着逃出这犹如监牢的地方。蒂乐和赛蕊的出现,让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在经历了一场生死之后,学会了如何去爱别人,更让那个整天做白日梦的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14个好词:胡思乱想、怪里怪气、恢复正常、嘀嘀咕咕、筋疲力尽、脾气暴躁、宽宏大量、翠绿而茂盛、无精打采、阴阳怪气、烦躁不安、愁眉苦脸、百依百顺、自言自语
4个好句:
1、佛罗里达和蒂乐轻快的让水流带着船走。
2、达拉斯在描绘一幅美丽的远景,让他的心飞入梦中。
3、达拉斯住在一个干净的地方,旁边是美丽的树和清澈的水流。
4、早晨起航时,河流也许像片闪闪发光的天鹅绒,到中午时分河面上到处布满涟漪,小浪和小水花。
《呐喊》读后感9
放下中心思想,段落大意的中学记忆,拿起鲁迅重读。
那个印象中有着坚硬的下巴,坚硬的胡子,冷峻的脸的战士鲁迅,变得温情起来,不再晦涩,仿佛能够与他坐近,慢慢倾谈。
社戏,让我看到他儿时的欢腾,看到一群泥鳅一样的孩子奔跑时露出的牙齿,玩耍钓虾时的认真。读到故乡的结尾,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同学齐声朗读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忘了是和哪个班的同学共同读过,只是那朗朗的读书声,总在耳边萦绕。嘴里不自觉的读出声来,我躺下,听船底潺潺的水声……阿Q是很喜欢的一篇。药,白光,明天,读来虽有些沉重,也拉进了和作者的距离。
原来,他也有柔软的.一面,无奈的一面,动情的一面。他不再是课本上的重点,不再是犀利辛辣的战士,而是一个人,一个悲悯的人,无奈却带着希望的人,一个柔软却带着隐痛的人。
《呐喊》读后感10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人们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黑暗、腐败社会。而《狂人日记》中“我”在当时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人,他轻而易举夺走了别人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人,用自己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包治百病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呐喊》读后感11
近期,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被日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政府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
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如今我们的生活如
《呐喊》读后感12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柏斯屯孤儿院最令人头疼的孩子。调皮捣蛋的天性使他们在收养家庭中无立足之地,受人虐打,把他们当作不需支付酬劳的雇工一样看待。长此以往,双胞胎失去了对大人的信赖,直到谛乐和赛蕊的出现,才让他们重拾天真与不曾拥有过的温馨。
正是谛乐和赛蕊浓浓的爱改变了达拉斯与佛罗里达,没有拘束,只有在呐喊山谷里追逐嬉戏。愤世嫉俗的佛罗里达学会了爱别人,达拉斯学会了面对现实。没错,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对待佛罗里达言语上的冒犯,谛乐选择了礼让与宽容,慢慢地沟通,渐渐地融入了对方的生活。在生死一线间,佛罗里达冒着危险去救谛乐,证明了她善良的本质。
如果你想改变一个人,试着去爱他、宽容他、理解他,就算再大的'隔阂也会烟消云散,仅剩下一座沟通的桥梁,就像封面上写的那样:“在爱的港湾中体味人生,这或许就是成长的契机。”能做到这些,你不是就已长大了吗?
《呐喊》读后感13
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读后感14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人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呐喊》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的。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的《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的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的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的.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的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的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的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的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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