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时间:2024-06-27 05:24: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合集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合集15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说的是:他本是一个“花花公子”,后被送到美洲去,后来他发财了,我们便盼望他回家,可是却在游船上遇上,他落魄了,全家人不理睬。

  这篇小说虽看似平常,但却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情节波澜起伏,张驰有致,让人回味无穷。

  小说人物刻画生动,语言虽然朴实,却句句充满了嘲讽。“浪子回头”本来应该实一件好事,可却在本文中显得如此“恐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是文中却真切大的写出了人类因金钱而不认亲触目惊心的惨相。但作者却“我”的一双青清纯的'眼睛;真实的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认感到真切生动而又悲凉。

  作者结尾很令人寻味,他不仅写出了小说的结局,也简介批评了当时的世态。小说虽通俗易懂,作者以这小小故事,揭露当时世态,让我敬佩,也由此让我感到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也许就会是另一种结局。

  其实我觉得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只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罢了,钱没了可以挣,如果家人没了,就再也不会有了。可是我们却总是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挣够了钱才能使家人幸福,可什么时候才算是挣够了呢?要知到欲望是永远不止境的,也许只有在失去时,我们才会有一丝察觉,也许有人会深感惭愧,有人会立即醒悟,也许有人会毫不在意……要知到金钱、权利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许这些现在是你的,可是可能下一秒就是别人的了,亲爱的朋友们,醒来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

  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孤独的时候是它让我感到充实,迷茫的时候,是它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标,悲观的时候,是它让我住心信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佳作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有《项链》《西蒙的爸爸》《伞》……它表达出了对旧世纪的残暴而痛惜,告诉人们一定要展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不然你一文不值,上等人下等人总会略胜一筹,也表现出了现买社会的残酷,不然,你每天都会受到高层人的侮辱和欺负,这是让人发人深省的。

  就拿《西蒙的爸爸》这篇文章来说吧!本文讲述了一个小孩子叫西蒙,因为爸爸妈妈离婚的原因,所以天天跟妈妈一起生活,刚上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看到了他,并知道西蒙没有爸爸,就拿这个笑柄嘲笑别人,跟本不顾别人一丝的感受,再加上家里贫苦的原因,使同学们跟本瞧不起他,说他是野孩子,他对此非常伤心,可谓是悲愤交加,伤痛欲绝,一个叫罗伯特的'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对西蒙疼爱有加,她们对此很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从此,西蒙在也不被同学们瞧不起了,就是因为贫苦与没爸爸的原因,他被人瞧不起。

  所以,现学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一定要充分的发挥出自己的潜力,让自己的潜力发光发亮,绽放辉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4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认识到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面貌,它就像一面镜子,赤裸裸地将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表现了出来。

  一封信,改变了一家人昔日对于勒的看法,使他一下子从“流氓”、“乞丐”变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使他们的女儿最终有了丈夫,并且一家人打肿脸充胖子,跑去度假。但当他们发现那位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于勒时,之前的企盼一下子成了恐慌,所以他们视如瘟疫,避之不及。以至于于勒在大家眼中又成了“流氓”、“乞丐”。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个局面?是金钱。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欢迎。之前菲利普一向说“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会叫人多么惊喜啊”。这也说明了这个社会上金钱成了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没钱。即便是手足之间也会六亲不认。虽然菲利普一家表面看起来一团和睦,但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被金钱控制的'面孔。

  金钱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因素。它使人沉迷、使人疯狂,使人飞黄腾达,也使人一败涂地。对金钱的渴求,改变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亲情、友情。使整个社会变得乌烟瘴气。所以莫泊桑写下此文,向读者揭露金钱社会的丑陋。

  我们有幸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像当时的法国那样金钱至上,但我们还是要以此文为戒,时刻告诉自我,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做人的本心和本性。不忘初心,与爱同行,这个世界才会更美。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

  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发现一位百万富翁像于勒,他们会欣喜若狂,欢呼雀跃。

  他们眼望着于勒,仔细观察他的容貌,从上往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急忙跑去,和船长了解这个百万富翁的底细。

  他们客气地与船长搭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他的事业和家庭背景。船长面带微笑说题目:“他从前是一个法国老流氓,被带到美洲去,阔绰了一段时间,成了一个百万富翁,他可真是一个赚钱能手。

  据说,这次他回来是看望自己的亲戚,他的名字叫于勒……”还没等船长把话说完,他们便飞奔过去,抱住了那位百万富翁。

  于勒一下愣了,随后大声说题目:“谁呀?”“我是你的哥哥呀!”于勒回过头,望着哥哥的脸,一下紧紧拥抱在一起,痛哭了起来。

  旁人感到非常惊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们,心想题目:“一个富翁,怎么会有这么贫穷的哥哥呢?”可事实就是这样啊!

  菲利普夫妇从哲尔赛岛回来以后,有了哥哥百万富翁的`帮助,在哈佛尔买了一幢别墅,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一家人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并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景,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可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可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可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当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当瞧不起那些穷人,应当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仅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7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8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短篇小说巨匠伊·德·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这篇小说讲了“我”的一家人过着十分窘迫的生活。每天,家人们都眺望着过往的轮船,想:要是于勒在上面多好啊!于勒是“我”的叔叔,在南美洲做生意,前不久他给家人来信告诉他们,他在南美洲发了大财,马上要回家。人们都热切盼望着他的`归来,直到有一天,一家人一起去一个岛上游玩,在船上,他们发现了于勒。不过,他并没有发财,而是一个老流浪汉,一个在轮船上卖牡蛎的穷光蛋。大家立刻由希望转变成失望,继而仓惶逃跑,唯恐于勒认出他们,因为他们害怕于勒过来缠上他们,向他们要钱。这家人因为生活的艰难而淡化了亲情。“我”的父亲为了钱,宁愿把他的亲弟弟丢到海船上,让他独自一人过着漂泊不定、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这一家人,就是被金钱割断手足之情的那些人。

  莫泊桑的这一篇小说,就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主义的丑恶风尚。在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里,人们为了钱,不惜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为了钱,放弃了亲情、友情、人情,这些无价的东西,换来的只是一把金子。但是没了这些人之常情,又怎么叫活着呢?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让钱取代亲情,因为亲情是无价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9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0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貌,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我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明白自我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我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可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明白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此刻也没赔给我,真期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1

  上周,我读了《莫泊桑精品小说精选》,对《我的叔叔于勒》颇有感受,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理解与感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

  《我的叔叔于勒》全文讽刺了那些当时见钱开眼,把金钱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们,就如作者的爸爸和妈妈,在一开始于勒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时,他们愤怒至极,个个咬牙切齿,把于勒赶出家门,但于勒在外面谋生却意外致富时,他们呢?个个都争着说于勒是他们的亲人,把于勒那份发财致富的信当作了“福星”,都梦想着靠他的财富盖一幢别墅;他们用那封信来劝架,在苦恼时用这个福信来安慰自己;他们因此每周日都打扮得很体面去海边,目的.是看到于勒的回来……但当他们知道于勒破产了,变得一无所有了,成了个落魄的穷光蛋了,谁还去理睬他?谁还去照顾他?谁还去思念他?没有人了,个个都是他为空气,为混蛋,读后感《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550字》。就如他母亲所说的那样:“我一向怀疑这个扒儿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你发痴了,拿十个铜子儿给那个人,那个叫花子!……” 其实真正的白痴是母亲,她完全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在于勒乱花钱时将他逐出家门,在于勒致富时又整天盼望着他回来,在他破产时又开始对其置之不理了,一切变化都随着金钱的变化而变化……

  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那篇讽刺了当代人民风俗的美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2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3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4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

  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

  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5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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