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30 13:18:5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集合10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1.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各级党委(党组)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臵。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证券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协调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

  6.纪检部门主要负责:将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党委办公部门主要负责: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级党委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8.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管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9.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臶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

  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臵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10. 统战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知识分子以及留学归国人员和网络意见人士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1. 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12.外事、外宣部门主要负责: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

  13.党校、教育、科技、公安、文化广电、科协、文联、新兴媒体等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

  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14.其他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体系

  15.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时间节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16.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新兴媒体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17.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18.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19.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20.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2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22.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四、建立健全督查考核体系

  18.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镇党委,各重点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每半年向县委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向县委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时进行专题汇报。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

  19.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对下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臵,避免问题扩大化。

  20.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由宣传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组织、统战等部门共同进行。每年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县委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

  2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每年对各部门、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工作由绩效考核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共同实施。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

  22.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臵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时间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臵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23.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严重,给与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

  处理和纪律处分。

  24.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25.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县委组织部门备案。

工作方案 篇2

各处室、系:

  20xx年暑假即将临,为让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暑期,根据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xx年暑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

  根据市、县教育局通知精神,20xx年暑假时间为7月1日到8月1日;中层以上干部于8月28日下午:00在行政楼7楼会议室召开行政会;全体教职工于8月29日早8:0在多功能厅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学生于8月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暑期各类教师培训由教务处另行下发通知。

  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各系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同学间合作学习、网络程学习等学习方式。要控制作业总量,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赢利为目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业负担。

  三、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鼓励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自然、融入社会、开展“七彩夏日”等活动,丰富生活,陶冶情操,真正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四、整顿教育秩序,规范办学行为

  暑假期间,坚决制止违规补、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对学校和在职教师的强迫学生、整建制集体有偿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切实强化假期安全管理

  确保学生假期安全,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放假前要组织师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对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的防范意识,教给学生自防、自护、自救知识,尤其要教育学生注意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防、防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确保人身安全。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强化家长安全监管意识,增强家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能力。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及附属设施,要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事,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六、集中抓好教师业务培训

  利用假期业余时间,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针对薄弱学科、薄弱环节,开展教学理念、教学素养、教学方法,学科专业开发、学科化建设、学具教具研制和教师师德自律、教学风格形成、信息技术利用的国家、省、市培训及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等形式的培训,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强化教学能力。

  七、寒假时间安排

  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为2月4日,开学上时间为2月26日,各处室、系在编制下学期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工作方案 篇3

  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XX年全县木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木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木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木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筋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法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X〕7号)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XX〕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木材能力的企业。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木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木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木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加强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木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重点木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木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木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环保局: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有关工作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证的意见》(黔府发〔XX〕3号),制定措施确保XX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督促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木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木材进行摸底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有关工作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牵头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龙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清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木材市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和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设立木材专项整治举报箱,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木材产品质量和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精心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经费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报道;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木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整治面要达到100%。

  (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每月28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木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20日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和有关报表报送到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工作方案 篇4

  一、开展社区建档的重点内容

  社区建档是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把社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收集起来,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当前,要围绕社区的主要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视社区组建方面档案的收集。包括社区划分、建立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和人事、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确保从社区成立之初就能够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要把社区服务工作中形成的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援助和福利服务方面档案,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档案,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档案,建立健全起来。三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境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二、切实提高社区档案工作水平

  搞好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档案服务社区建设的前提。因此,要在社区建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居委会都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有序管理。要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档案结构,提高档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档案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采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高起点地开展社区档案工作。其次,积极开展社区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搞好社区档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建档、抓管理,一手抓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让档案发挥作用,才能体现档案的价值。只有更好地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档案工作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档案工作为社区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要通过咨询、查阅、编研等形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好务。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1、8月中旬以前召开社区档案建设动员会议,布置社区档案工作任务,会后,各居委会主任再召集居委会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档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街道社区参观档案工作成果,借鉴学习先进档案工作的方法与经验,加快自身社区档案建设的步伐。

  3、坚决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明确档案工作责任,居委会主任对档案工作负总责,于8月20日前将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街党政办公室备案。

  4、围绕社区档案工作目标,按照街开展社区档案工作要求,各社区制定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报街党政办公室,认真组织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5、9月30日前各社区居委会基本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将整理档案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档案整理工作总结材料;10月15日前街办事处组织验收;10月下旬我街将向区档案局上报申请验收。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优化xxxx属医院服务质量,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加大行风监查力度,充分发挥行风工作的作用,在区委领导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以新一轮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为导向,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改进工作方法,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区委行风大会的会议精神,坚持“简便实效,公开公正,共同参与,力求长效”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区属医院和机关的行风建设,扎实推行文明服务规范,全力优化全区就医环境环境,力争全面提升卫生系统的行风工作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

  二、建设内容

  (一) 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区属医院规范服务意识

  通过联组学习、院长书记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强化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区属医院的行风满意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加强整改。

  制定《开展“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教育实施计划》,并不断修订完善《职业道德教育计划》、《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医德医风监督员工作制度》、《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廉洁行医的若干规定》等具体制度、计划。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集中培训,为强化廉洁行医、文明服务等方面的规范打下基础。

  在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处、科两级领导干部特别是 “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健全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廉洁从政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二)纠建并举,着力提高区属医院行风工作绩效

  1、建立行风督查领导小组和联系人网络

  成立行风督查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党工委书记和局长共同担任组长,党政齐抓共管,共同承担第一责任,负总责。区卫生局主要相关职能科室领导任联络员,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分条块定期对区属医院的行风建设进行联络、培训、督导,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承担行风建设主要责任。务求联系人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2、成立基层单位行风督查队

  参照纪检干部例行检查工作模式,建立基层单位行风督查队,各区属医院推选1名成员,分成若干小组,分区域每月对所有区属医院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形式可有听汇报、实地看、看材料、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具体的督查内容为:组织体系、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病人评价、规章制度、就医环境、宣传氛围等。

  每次督查后,由纠风办负责召开会议,汇总各单位督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上报领导小组,按条线反馈到卫生局主要相关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领导负责联络、召集、督促整改。

  3、考虑建立各单位的行风建设档案

  根据行风督查队发现的问题,建立各单位的行风建设档案,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内容、整改绩效等纪录在案,作为对各医院年度党政领导考核的参考因素,对年度评议得分名列前茅的,进行通报表彰、宣传推广。较差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力促整改,直至行政处罚。

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省委办公厅《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豫办〔20xx〕3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宛办〔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以下简称“四督四查”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对我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群众的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改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甸铺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四督”

  1.以教育强监督。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实教育,才能强化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加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工作,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着重开展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针对镇和村组干部的特点分类施教,特别是对初次进入镇领导班子和初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的,要优先培训。要重点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镇、进农村,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设施,通过标语、广播、村报、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以公开促监督。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促进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镇每年要确定公开目录,依托公开栏、电子屏、公开网站等载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开;积极推进所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明确程序、纪律和时限;加大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和处置情况的公开力度,凡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的事项要全部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要随时公开。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其它要求在事前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事项,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项目实施结束后,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干部权力运行。各部门要将公示等情况及时向镇纪检委备案。

  3.以明责严监督。明责是关键,只有镇村及镇直各部门责任明,才能做到监督严。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乡镇是关键,村组是重点。镇党委要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领导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措施、工程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民生措施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资金款项落实到位。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村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

  4.以制度保监督。制度是保证,只有制度完备,才能保证监督。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政所、审计站、农办等职能部门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也要协助镇党委、政府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廉洁运行。

  (二)深入进行“四查”

  1.普遍督查。镇党委、纪委要重点督查村支委、党组织,职能部门班子及其成员在基层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是否有力,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是否畅通,是否及时通过信访窗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等机构和机制,受理和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通过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公开;财经制度是否规范,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进行标准化建设;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等职能部门在基层“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发放、农村集体财务规范方面,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重点检查。镇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本年度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镇纪委备案。职能部门所确定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事项,一并报镇纪委备案。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镇纪委负责对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以及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源线索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和严重违纪行为的,要倒查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3.专项巡查。镇纪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村两委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并对巡查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事前监督,关口前移。在巡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问题,将查究涉事一把手的责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巡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4.及时调查。镇纪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媒体披露,以及工作督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和相关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回应社会关切,并充分利用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镇纪委组织实施,镇直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委要协助镇党委、政府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镇纪委成员分别联系各村,指导并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村和镇直单位,由镇党委或镇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镇纪委每月统计上报本地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典型问题。对一个季度内无情况通报、无典型问题、无人员处理的村,镇纪委进行重点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7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工作方案 篇8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 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 瑜 刘为民 瞿联霞 魏爱淳

  成 员:葛 飞 刘爱明 虞 华 李万红 苏建华 张 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 长:魏爱淳

  成 员:刘爱明 苏建华 陈 *

  2、护理组:

  组 长:季 瑜

  成 员:虞 华 王岫兰 储小红 杭 燕 康 群

  3、药学组:

  组 长:刘为民

  成 员:刘爱明 李万红 苏建华 于德志 储亚健

  4、医技组:

  组 长:瞿联霞

  成 员:刘爱明 葛 谭 苏建华 张宏娟 仲跻凤 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 “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 ,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工作方案 篇9

  各教学学院学工办:

  寒假将至,为确保寒假前后学生工作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相关时间安排

  1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按照学校校历,学生寒假时间为20xx年1月14日至2月17日,2月18日学生报到、缴费及注册,2月20日正式上。

  2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包括西苑14栋研究生公寓)。

  离校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上午10:00,楼栋开放时间为2月1日上午10:00。

  二、寒假前的有关工作

  做好20xx年学生工作计划。各学院学工办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20xx年学团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院学团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和谋划,精心做好20xx年学团工作安排。

  4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学校已进入“考试周”,各学院学工办要继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积极引导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要加强考试巡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考试舞弊和考试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要按相关程序和校规校纪及时处理,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开好辅导员会、班主任会,布置安排好寒假前后的相关工作。要指导和督促各班开好本学期的最后一次班会,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就学生离校注意事项、旅途安全、外出实践和返校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就预防交通事故、防盗防骗防传销、防食物中毒、外出安全、拥护踩踏、校园火灾以及自然灾害等安全事项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自救自护能力,引导同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6严格做好奖助学金发放后管理工作。20xx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已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请提醒学生及时查询,并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表签字确认。各学院要严格做好奖助学金发放后管理工作,严禁任何班级、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将发放给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变相截留挪作“他用”或上交充作“班费”等。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7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滞留学生在校,不安排学生住宿。对特殊情况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经班主任、学院学工办主任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后,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宿管中心汇总,在校滞留时间不得超过天。学生滞留期间,相关学院要加强对批准后在校滞留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要求学生必须保持信息畅通,按“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学生离校时必须带好假期所需的相关证、书籍及其它生活必需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关好门、窗、水电,整理好寝室内务,排查安全隐患。每个寝室最后一位离校和第一位返校的同学务必到值班室登记。

  8做好20xx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情况统计工作。各学院根据《做好20xx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xx]6号)要求,认真审核学生获奖情况,于20xx年月6日前,将《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奖情况统计表》(加盖公)及获奖证书复印交到人科技中心206办公室,并将统计表发至学工处申蕤老师网上办公邮箱。

  三、寒假期间和开学初的有关工作

  9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和家访工作。各教学学院学工办要配合学院参与总体值班,做好假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学工办人员假期要保持通讯畅通。坚持就近就便、促进家校联系的原则,创造条,保障安全,组织学工人员走访慰问经济困难学生家庭。

  10切实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领导老师要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帮助学生充分就业。要全面了解毕业生的学业和就业状况,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毕业生实习、外出、求职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毕业就业困难而导致的各种意外事故。

  11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情况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情况登记工作。各学院学工办根据考试进度安排及时做好离校情况统计(见附1),离校统计表存放各学院学工办备查。下学期开学初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见附2),各学院学生返校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下午4:00前报至学工处申蕤老师网上邮箱。

  12认真做好下学期学生返校后思想动态调研工作。请各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寝室走访、个别交流、班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发现存在问题。学工办要认真研判,及时处理,并形成思想动态调研报告,于20xx年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返校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报告及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复印报学工处吴林华老师处。

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的任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特制定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以规范教师的指导行为和学生的研究活动,推进我校新课程实验的开展。

  二、“研究性学习”课程目标

  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是通过转变学习方式,在主动、积极的学习环境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创造力,使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索、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和情感;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发现和提出问题,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以及解决问题等多方面方法、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不怕吃苦、勇于克服困难的意志品质以及追求真理的科学道德;使学生养成乐于与他人分享研究的信息和善于于他人交往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技能;使学生了解科学、知识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的形成。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管理

  研究性学习课程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学校教研室和教务处负责实施,指导老师对研究性学习全过程负责。

  1、教研室——主要负责制定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教师的研究性学习的校本培训及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与指导。

  2、教务处——主要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管理及课时的安排。

  3、德育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年级、班级的活动管理

  4、技术处、总务处、图书馆——主要负责设备、仪器、资料、场地等方面,为师生提供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的条件。

  5、年级组、教研组——落实研究性课程计划。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要协调好年级之间、班级之间、学科之间的关系。

  6、班主任和各科教师——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组成研究性学习指导和综合评价组,班主任任组长。负责审定课题计划,对学生进行指导,对学生的学习研究性成果进行评定。

  四、“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

  1、课程设置

  新课程方案规定,高中三年中,要保证有270个学时用于研究性学习,每个学生至少研究完成三个课题,完成每一个完整的课题最多可获得5个学分。根据我校的实际,我校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在高一、高二两个学年,高一上至高一下完成第一个课题的研究,高一下至高二上完成第二个课题的研究,高二上至高二下完成第三个课题的研究,完成每一个完整的课题可获得5个学分。研究性学习课时安排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每周安排两课时进课表,教师集中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组织学生交流、听取学生汇报或者由学校统一安排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社会的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假期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每学期期中和期末集中进行结题汇报、综合评价、学分认定;新学年的开始,举办研究成果展示和对高一新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宣传、培训。

  2、课程内容

  研究性学习主要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大类。课题研究是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有调查、实验和文献研究等方式;项目设计是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包括社会性活动设计、科技项目设计等。

  课题(项目)的主要来源是:来自教师提供的选题背景,来自生活和学习活动的实践,来自学生观察中的机遇、灵感。可以是教师出主题,学生选课题;也可以是学生自主选择课题,教师给予帮助。高一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来源主要是教师提供选题背景,学生从中选择课题。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内容可以从自然环境、科学发展、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选择。

  3、实施的基本步骤

  ⑴、成立研究小组。班主任在班级布置、动员,学生自由结合成立研究小组,每组人数一般在6—8人,推举组长1人。班主任要关注小组成员的个性、特点、能力及男女比例等,需要时与学生协商做适当调整。

  ⑵、开题阶段。研究小组选择指导教师并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组成研究性学习指导和综合评价组,班主任任组长,指导教师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指导学生确定研究课题、审定课题研究计划,帮助学生掌握研究方法,鼓励学生开展研究。

  ⑶、研究过程。学生根据研究计划和分工开展研究,组内每个学生都要承担一部分相对独立自主的课题工作,确保真正参与课题研究。指导教师负责方法的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学生开展研究。

  ⑷、结题阶段。学生完成研究报告并向指导教师和班级同学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及在研究过程中的表现,指导教师对课题的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指导教师和课题组对组员的表现进行评价。课题研究报告和评价的结果汇总到班主任处。

  4、“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分评定

  ⑴、评定原则

  ①参与性。学生只有参与研究性活动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如发现学生并没有参与研究性课题的研究,不能得规定学分。

  ②过程性。学生只要参与就能获得相应学分,研究性课题的质量高低不影响学生获得学分。

  ③真实性。研究性课题必须是学生自己进行的,可请求指导与帮助,但不能由家长或教师代替完成,如发现虚假现象,学校将扣除相应分学。

  ④规范性。学分的认定由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研室审核组成,并建立公示、抽查制度。如对学分认定持有异议,可提交学校学分认定小组复议。

  ⑵、评定依据

  认定每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学分主要依据四个方面的材料:

  ①开题报告;

  ②活动过程记录;

  ③课题研究学习成果;

  ④三级(自我评价、课题组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合格评估的结论。

  具备以上4个条件,则给予相应的学分。

  ⑶、评定过程

  ①课题展示。学生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论文展示或答辩、模型展示和介绍。

  ②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组内互评。

  ③指导教师考核,并组织,引导学生再一次反思自己的研究历程,综合评价学生的研究活动。

  ④指导教师提出意见,教研室审核,学校领导审批,教务处记入学分并存档。

  5、研究性学习中指导教师的规范要求

  ⑴、教育观念要更新。指导教师应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研究性学习课程和学习培训活动,更新观念,确立“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

  ⑵、明确老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的角色。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担当的角色主要有:组织者、指导者、学习者、研究者参与者等,教师需要参与学生课题组的活动,了解学生开展研究的进展情况,与学生一起平等的探讨问题。

  ⑶、教师必须要帮助学生选好课题,提出扎实的资料和背景线索。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题计划、调查方法和实验设计。及时点拨学生在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困惑,要注意循着学生的思路,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意见供学生参考选择,并填写好每次活动记录中的导师意见。

  ⑷、根据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按规定程序与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联系,落实使用的时间,人员和要求。如果发生冲突,需进行协调。学生需要做实验时,指导教师要事先审核学生的实验方案,提醒学生注意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及时了解学生实验的进展情况。

  ⑸、教师必须指导课题组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对学生所写的论文报告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引导学生对实践中的体验、感悟或调查、试验所得的数据进行多角度、发散性的思考分析和总结。

  ⑹、学生研究活动成果的汇报交流是教师指导的重点,教师必须根据汇报答辩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填写清楚表综合评价。

  ⑺、指导教师要写好研究性学习课题指导教案,不断总结典型案例,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水平不断提高。

  ⑻、每个教师都应承担不少于一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指导任务,按规范要求主动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将指导研究性学习作为教师的一项常规要求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要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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