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

时间:2023-05-06 09:54:36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就业合同合集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就业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就业合同合集六篇

就业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20xx年01 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20xx 年01 月01 日至20xx年03月30日止,期限为90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湖北武汉 从事 销售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规定工作数量,并达到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一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5000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 、 奖金 、 差旅费 、 交通费 ;其标准分别为 4000 元/月、 20xx 元/月、 1500 元/月,300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

  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xx 年 01 月 01 日

  乙方:(签名)

  20xx年 01 月01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单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市委、团县(市、区)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 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 个。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2-6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 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来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 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 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兴趣爱好或特长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第十五条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撤销基地牌匾。

  六、保密协定

  第十六条 乙方教育见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报送团中央或团省委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3

  劳动合同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职责。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需要进行分派。

  第四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五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乙方工作考核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调整乙方职等。

  第七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八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姓名): (签字) 地址: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就业合同 篇4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时间】

  普通工人和职员的长期聘用合同(CDI)试工期是两个月。基层领导(领班、工段长)和技术员是三个月。高层管理干部是四个月。聘用毕业班实习生时,实习期可抵扣试工期的50%。若行业协议的规定更为优惠,则按行业协议执行。杭州法语学习首选杭州法语联盟,专业的法语培训基地。

  法国留学生求职,短期合同的试工期根据合同期而定。六个月以下的.试工期按每周一天计算,但不得超过两周。六个月以上的合同的试工期为一个月。

  所以,法国留学生的试工期和其他员工不同,是否因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不同-可以朝这方面找找原因。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

  此外,根据行业协议,长期聘书或工作合同可注明试工期可延长一次。其期限为:普通工人的试工期可延长四个月。基层领导和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的试工期可延长六个月。管理干部的试工期可延长八个月。试工期的工资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证明文件】

  另外还要提醒各位在法国留学刚刚毕业找工作的同学,在工作合同结束时,雇主应向员工提供以下文件:工作证明。提交就业中心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结账收据。法国留学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如果雇主没有主动提供的话一定要去索要,这对居留和之后的就业都非常重要。

就业合同 篇5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技术 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四、其它事项

  第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期限填写:(一)固定期限: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20 年 月 1日起至 20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6

  一、就业协议基本概述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5、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二、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不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办完离校手续准备根据签订的协议正式就业,而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并不等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解决毕业生户籍和档案等问题的依据,也是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毕业生一旦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将就业协议中约定的报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其他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

  如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就业协议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违约,必须承担就业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所以各位应届大学生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虽然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特点,但该条规定了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

  (一)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借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约全面履行原则是决定合同是否履行和是否违约的法律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

  一般而言,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一般应当亲自地履行合同,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标的适当。即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提供的工作成果、提供的劳动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交易惯例。三是履行方式和履行地点适当。应按合同所约定的数量、质量、品种等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否则,即构成违约。

  (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之外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项合同义务,虽然该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可能没有约定,但是,任何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时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履行附随于主合同的其他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包括:(1)通知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当将有关重要的事项、情况告诉对方,例如,一方因客观情况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都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协助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互相合作,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对方的事务,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配合对方履行义务。(3)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对属于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能向外界泄露。除了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以外,当事人还应当履行其他义务,如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防止损失扩大。(4)提供必要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为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该项义务与协助义务紧密相连。当事人相互之间有协助履行的义务,就必须要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条件。(5)防止损失扩大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失,双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都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而不管这种损失的造成与自己是否有关。《合同法》第119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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