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

时间:2024-08-16 11:42:48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商标许可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标许可合同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商标许可合同3篇

商标许可合同 篇1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商标,乙方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1条 商标信息

  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主要信息如: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国家或地区:

  商标核准注册日: 年 月 日

  目前到期日: 年 月 日

  商品或服务类别:

  以下称该注册商标或该商标;甲方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第2条 许可范围

  2.1 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

  说明:

  2.2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3 许可使用类型:

  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 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4 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履行:

  (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 。

  2.5 许可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许可期限超出商标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

  2.6 许可地域:

  说明:

  2.7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2.8 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许可只在 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商标;

  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

  2.9 交付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

  (1)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制造该商标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

  (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商标授权书或授权证书;

  (4)其他: 。

  第3条 许可费用

  3.1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计发:

  (1)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 元。

  支付方式:

  (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数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为:

  (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

  商品范围:

  计费标准:

  销售额的定义:

  结算、支付时间:

  (5)其它计费方式:

  3.2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3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3.4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4条 商标制作

  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商标,以保证质量。

  第5条 商品质量

  5.1 乙方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

  乙方承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5.2 乙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

  质量标准: ;

  技术标准: ;

  其它标准: 。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6条 保证与承诺

  6.1 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涉及商标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

  6.2 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7条 合同变更

  7.1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商标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第8条 合同终止

  8.1 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

  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

  (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

  (3)其它方式:

  8.2 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8.3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9.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同时解除合同。

  第10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保密事项

  11.1 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11.2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11.3 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12条 许可备案

  本次商标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

  (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生效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

  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商标许可合同 篇2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标许可合同 篇3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XX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促销资料

  8。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 销

  9。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0。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1。1 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 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权代表(签字)

  许可方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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