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5-08 16:16:27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分包合同汇编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分包合同汇编8篇

分包合同 篇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工程项目水电部分分包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二、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变更及甲方指定的项目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按甲方中标价(水电人工部分)的%包干,乙方自负盈亏。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0%给付。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在30天内和乙方结算并付清。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和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2.每层次的预埋和安装应通过监理、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如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立即组织返工,返工不另计返工费,且损失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赔偿。

  3.每层次的预埋时间应在钢筋班组完成工作后小时内完成,每超过1小时处罚元。

  4.开关箱,开关盒,插座盒,电话、电视等相关线盒安装前应控制

  5.如需凿墙埋管应用切割机先割出双边的控制线后方能凿打,否则每米处罚元。

  6.工期应随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按被延误工种的处罚金处罚乙方。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提供施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1.2及时提供施工中各种所需材料并运抵现场。

  1.3提供电源,宿舍,带电工具,井架。

  1.4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监督乙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资的发放。

  2.乙方责任

  2.1认真完成每一道工序,杜绝材料浪费,可利用的下脚料应及时回收利用。文明施工,每天下班后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由甲方清理费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

  2.2未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不得檀自停工,檀自停工每日处罚元。

  2.3爱护保养好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如数交还甲方,如遗失或损坏应照价偿。

  2.4进场人数和技术等级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应自始自终完成本项工程,如中途退场则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80%给付,余2

  2,5教育敦促本班组人员注重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了解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由乙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件(包括第三者伤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6乙方应保护好工程中的半成品、成品。如乙方责任破坏或损坏应无条件修复至原样,如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加倍。

  2.7乙方人员应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应持有相关的证件。

  2.8小型工具及小型照明材料(灯管、灯座、插座、插头、开关电线等)由乙方自备。

  七、行政和安全要求:

  1.乙方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范。

  2.严禁无证上岗,正确使用“三宝”,做到“三不伤害”,禁止使用“三炉”、私接电源,严禁酒后上班、打架斗殴、赌博闹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严禁攀爬井架、外架,严禁搭乘井架上下,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扔物体(违者重罚250元)。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即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九、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现场代表身份证号码(施工员)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人: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慈茶公路A01标段工程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承建本项目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慈利县蒋家坪境内。

  二、承包内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项目中 路面底基层、基层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稳定层的施工,(1、搅拌水泥稳定层材料的一切机械设备、管线、等材料设备费费用如、中缝模板、钢丝、铁铅,等人工施工费用,4、水泥稳定层的摊铺、找平 、及道路维护等人工费用。 )

  三、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中间计量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有关技术部门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由于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不改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执行。

  四、工期要求

  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本合同项目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乙方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文件和规范作业、偷工减料、更换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者,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现场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单价详见附件1《劳务报酬清单》,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再进行调整。《劳务报酬清单》中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施工费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及设备运费及保管费、机械使用及进出场费、小型临时设施费、供电、供水、排水、通风、照明、通信、与工程有关的协调费用、各类差价,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除营业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写: 整(小写RMB: 元)。待本项目末次清算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应得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八、中间计量及价款支付

  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数据,由甲方核实后统一向建设单位报送计量支付报表,在乙方达到计量1万立方米后,甲方可以支付给乙方的工程劳务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比例为 85%,余下部分款项在本合同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结清。

  九、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张家界市路桥总公司慈茶公路A01标项目部,甲方驻工地代表:

  2、组织供应施工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

  工进度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检测,负责制定及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计量支付、财务管理等控制管理办法,指导、督促、检查乙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整理和上报工作。

  3、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作适量调整。当

  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在结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后,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劳务队伍进场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

  4、负责以项目部名义统一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亡保险,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

  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按甲

  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按处罚金额的1~1.5倍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2、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并处乙方10000元以上违约金; 出

  现一次民工上访事件,则对乙方处以5000元违约金;出现一次伤亡人事故,则对乙方处以

  10000元以上违约金。

  3、凡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或其他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的,除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0元违约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当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劳务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危及本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离开现场,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单位名义对外发生任何民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以上违约金。

  7、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外。

  8、在计量确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劳务价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各项损失予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并办清财产移交手续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完劳务费用后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慈茶公路A01标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二〇20xx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第二条

  一、 器材供应

  1、乙方负责该工程中设备和器材的采购供应。

  2、乙方所采购设备、材料均具有国家级检测报告、消防产品经营许可证、消防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等,并在工程验收后交给甲方。

  二、工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施工用电、施工场地等实际需要配合的事项,业主委托 负责该项目的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控制,乙方应予以接受和配合。

  二、 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三、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该项目中相关的.各项工作,并处理好与其他分包之间的关系(包括工期、工序、施工程序的协调等)。

  四、 乙方应做到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严格执行总包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各项制度(包括使用总包有关设施、遵守文明施工要求等),施工中发生的安全、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器材供应和施工期限

  五、 乙方应严格按照市质监站及消防规范的技术要求,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 甲方修改设计的,需与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修改通知单,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一、 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为RMB: .00 元,

  大写:元整 。

  二、 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 %,计RMB: .00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 %,,计RMB:.00元;

  第五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期自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一年。

  在保修期内由于业主原因或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业主负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违约部分将按每日万分之三

  计算滞纳金。

  二、 乙方违约责任:如不按合同施工,延误工期,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每日万

  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七条 备注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称:帝景湾半山区23#、25#住宅楼(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完工时间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设备:

  1、工作内容:图纸内所有强电、弱电、上下水管道。包括室外雨水管、空调凝水管、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安装检测。图纸内所有消防系统的管子安装,消防箱干粉灭火器及其他的安装。除地下室消防设备安装项目外。

  2、设备:消防班组常用设备、试压设备等一切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工程固定价格费用包干范围:

  1、按《江西省二零零四年工程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B/Y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土建水电每平方米19元、消防水电每平方3元固定价含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施工中临时用水用电人工费。并确定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再调整任何价格(含人工费)。

  2、建安税金由甲方自行交纳,但乙方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需用材料进货正式税务发票,材料进货金额与材料发票金额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风险价和现场安全文昨施工措施增加费。

  第四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设计施工图、变更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的结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依据施工图纸、变更联系签订单等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工程量结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对其进行核实、确认。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施工过程中按主体预埋6元计算,每月工程量完成多少付多少。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款余额的40%,工程完工后付20%。余款待装饰工程完工后付清。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资表、乙方工人一律凭身份证签字领取工资。以确保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劳资纠纷。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手续:乙方按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完成工程量单据,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再把单据提交项目主管签字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每月的25号。

  第九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工规范和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各方主体皆认通过,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体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乙方都必须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挥失误(需书面依据)所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则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5、对本工程的质量奖罚双方约定如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待工程各方主体检查验收质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体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返工(需书面依据),对造成质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再进行处罚,每一质量缺陷处罚200—10000元。

  第十条: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

  1、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钢管,没经过项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罚款1000元。

  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3、本工程单价包括水电工程中所需要一切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4、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5、本工程单价包括水电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设备、工具及配件材料及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 工程名称:汇景广场

  (二) 工程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交警大队旁)

  (三) 建筑面积:

  (四) 承包范围:汇景广场1#、2#、3#楼(裙楼1、2、3、4层及地下室、负1、负

  2层)

  1、消防工程报警系统

  2、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

  3、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

  4、消火栓系统

  上述系统材料、设备的成套供应、安装及调试,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统弱电部分安装由乙方负责,强电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强电送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内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江西省20xx年安装定额及相关文件取费。

  2、材料按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注:以当地当月信息造价结算)

  (三)工程总造价暂为: 元(大写:人币 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导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制定。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及有关法规。

  (三)适用标准、规范:

  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xx版)

  3、GB50084-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图纸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

  (一)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图

  (二)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图纸

  (三)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第五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20xx.4.15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队全面进场后 个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场地有障碍物,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顺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和购买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执有出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0%,验收合格后(注:验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 97%。

  (三)剩余工程总造价的 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 7日内付清。

  (四)在合同签订后,除遇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浮外,无特殊因素,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由乙方造成的误工或在验收过程中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图施工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2、做好施工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维修资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通畅、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销售许可证等。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质量自检记录。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4、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叁套。

  5、经验收检查工程需返修,则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备,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期十五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

  第十条: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不利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的一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合

  同

  书

  浙江新世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第一分公司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业·天筑7#楼及所属地下车库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据98定额人工工资结算)。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层。

  1.2工程承包范围: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为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1.2.1、水施部分:给排水系统预留洞及设备安装;

  1.2.2、消防部分:防火自动报警系统预留洞及管子的预埋;

  1.2.3、电气部分:强电(公共部分线管预埋、穿线、电缆、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配电柜及桥架安装),住宅部分线管的预埋、穿线、灯具、开关及插座的安装;

  1.2.4、弱电部分:弱电(电视、电话、宽带、对讲)线管的预埋,桥架及弱电箱的安装。

  1.2.5、空调部分:中央空调洞的预留;

  1.2.6、通风部分:排风排烟、正压送风系统洞的预留及管的预埋;

  1.2.7、室外部分:室外雨水管安装、避雷、接地焊制;

  1.2.8、采暖部分:采暖系统预留洞、室内地暖安装及井道主管安装。

  承包方式:清包工

  建筑面积包干报价。包人工、包安装工具(包括除垂直运输以外的其它一切必须工具如套丝机、手电钻、电焊机、冲击钻)的提供、机械、导管钢丝、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通过;

  1.3质量等级:中州杯

  1.4合同价款:

  1.4.1主楼单价:(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另算)

  1.4.2合同价款:¥:元(不包含地下车库)

  第二条:图纸

  开工前七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1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月计划及周计划;

  4.2负责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3定期组织召开业主例会,对施工生产情况进行协调;

  4.4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二级电箱;

  4.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乙方负责编制安装工程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并对数量负责;

  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甲方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及郑州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6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具备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要求的全部证件。凡因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6.7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乙方人员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如有人员变动应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动,否则视为违约,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十五层封顶支付8%,主体封顶支付12%;十五层二次线管预埋完成支付4%,主体封顶二次线管预埋完成支付6%;安装十层、二十层、封顶完成按工程量付款80%;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90%;结算完成支付95%;剩余5%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贰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

  8.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和验收标准。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达到预定的标准95%;

  8.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8.3每次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专职人员报请甲方质检部门,经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返工、修改、自行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酌情给以200—20xx元罚款。造成业主或监理的批评或罚款均由乙方承担,根据业主的罚款数额,由乙方承担双倍罚款;

  8.5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程最后质量评定造成影响,乙方不负责任;

  8.6乙方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甲方五日内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由甲方负责保存。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保管

  9.1乙方严格要求工人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杜绝浪费材料,做好工完场清工作(材料、建筑垃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材料损失费,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需切合实际根据施工工期的用量需要,提前三天向甲方上报施工所用材料。

  9.2乙方需要的材料由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应负责卸料并及时清点并办理领用手续,按甲方指定堆放整齐;材料一经领用,圴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圴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工程量的增加及减少按98定额工程量结算;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分包人: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7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甲、乙方事前相互协商后乙方及全体参与施工人员的承包意向》甲方决定将所承包的公司工程项目部的模板支拆模施工劳务“按一定的区域及相应的.模板支拆工程量”分包给乙方为责任人的模板工程施工作业班,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平面轴线,结构标高模板工程模板支拆,具体平面位置可见附图,分项工程承接工程任务范围补充: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相关模板支拆模材料转运到发包方指定地点或者在指定地点领用;承重架搭设;所需操作脚手架搭设作业;石匠剔打;工完场清;操作部位文明施工;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其他补充: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标准确保优良。其他补充: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件,配合承包方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人员之间纠纷及工伤事故(1、凡是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或是有疾病急症人员,不得在与超强模业有关的工程上班,如有以上所述情况,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工人在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中,不栓安全带的,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超强模业所有工程中,班组只能使用汉族工人,若使用少数民族工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其他补充:

  2、全面履行工程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项目及班组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相应的经济责任。

  4、中途退场结算约定:

  六、班组、项目技术交底、各阶段实时制定的各种进度计划、各次施工阶段的会议纪要、项目班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作为合同内容具备对甲、乙双方约定效应。

  七、强制要求:

  1、架子必须搭设扫地杆,如果不搭设,按0.2元/㎡扣除人工费;

  2、梁墙板超过300mm,不得使用火钩,梁墙板超过500mm,中部必须穿丝杆,丝杆间距不得大于1000mm。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按合同约定结清承包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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