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规范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范合同 篇1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XXXXXXX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后XXXX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XXXXXXXXXX
2.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XXXXX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XXXXXXXXXXXXX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1.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XXXXXXXX.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XXXXX.
本合同期满后XXXX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XXXXXX.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XXXXXXXXX.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XXXXXXXXXX.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2.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3.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1.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2.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XXXXX的违约金;
3.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XXXX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XXXXXXXXXXXX.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XXXXXXXXX.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XXXXXXXXX(盖章) 签名:XXXXXXX(盖章)
签字时间:XXXXXXXXX 签字时间: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XXX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XX
地址: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XXXXXXXXXX(盖章) 签字:XXXXXXX(盖章)
签字时间:XXXXXXXXX 签字时间: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X 签字地点: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
规范合同 篇2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 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规范合同 篇3
摘要: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的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购买零星物资。这种单次采购因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加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有欠缺。为充分发挥采购的零星物资的作用,避免廉政风险,应加强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履约责任,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关键词: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引言: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与方式分析。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
①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
②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
②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
③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
④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3、加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的对策研究。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发布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4、结语。
由于高职院校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加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采购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为确保采购的零星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避免廉政风险,要认真研究采购方式,采用有效的管理对策,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
规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地址、面积
甲方所属门面位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门面租期
门面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四条:门面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五条:其他费用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门面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室内器材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具和电器如下:
电器类:空调机__台,(型号:)冰箱___台,(型号:)彩色电视机___台,(型号:)等
家具类:床____张,书桌____张,沙发____套__张等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4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超期占用房屋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当年租金折算日租金并加收百分之五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门面租赁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月日
规范合同 篇5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流动资金。双方经协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 。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六条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七条 抵押内容:为确保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优先用抵押财产偿还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规范合同 篇6
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事宜达成一致,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保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及规格:
四、 经甲乙双方确认工程固定包干总造价:
五、 工程质量: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六、 甲方责任: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电源及安全条件;提供与工程配套的供电电源;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负责办理政府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七、 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造成业主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并做好防火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
3、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工程材料施工;
4、负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造成业主设施、施备的损坏,否则自行赔偿;
5、负责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6、施工期间乙方如造成自身人身或他人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 施工时间:
合同施工时间(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日至年 月日),如在安装期间遇雨天、大风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或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其工期按期顺延。
九、 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
十、 工程维护:
1、乙方对该工程提供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维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全天候的响应服务;
3、免费维修期内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工程质量问题,维
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首付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70%,即人民币 。
十二、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对另一方有任何赔尝,终止前已有责任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无故延长工期或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额5‰的违约金。
十四、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在30天内还不能解决的,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按国家“合同法”有关条例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
□效果图
□双方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备注:
工程维保热线: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规范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制作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签订地:
甲乙双方依据>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或样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地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品),即于年月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15天内(即于年月日前)提出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4.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天或产量达到PCS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9%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品后,由于甲方原因90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的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工程部、品质部、采购部负责人审核,厂务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工程技术、品质、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方可收货,甲方凭>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样品、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甲乙双方协商延期天。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二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即万元付清;
(2)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设计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地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地,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地,每延迟一天甲方可按总造价地元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地,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向甲方倍相应地经济损失。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地,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地,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计算标准为该模具地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为规定事宜均按>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5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申请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模具制作合同(合同编号:)附表:
模具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