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

时间:2023-05-19 12:20:20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就业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就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就业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就业合同 篇1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时间】

  普通工人和职员的长期聘用合同(CDI)试工期是两个月。基层领导(领班、工段长)和技术员是三个月。高层管理干部是四个月。聘用毕业班实习生时,实习期可抵扣试工期的50%。若行业协议的规定更为优惠,则按行业协议执行。杭州法语学习首选杭州法语联盟,专业的法语培训基地。

  法国留学生求职,短期合同的试工期根据合同期而定。六个月以下的试工期按每周一天计算,但不得超过两周。六个月以上的合同的试工期为一个月。

  所以,法国留学生的试工期和其他员工不同,是否因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不同-可以朝这方面找找原因。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

  此外,根据行业协议,长期聘书或工作合同可注明试工期可延长一次。其期限为:普通工人的试工期可延长四个月。基层领导和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的试工期可延长六个月。管理干部的试工期可延长八个月。试工期的工资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关于法国留学生就业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证明文件】

  另外还要提醒各位在法国留学刚刚毕业找工作的`同学,在工作合同结束时,雇主应向员工提供以下文件:工作证明。提交就业中心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结账收据。法国留学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如果雇主没有主动提供的话一定要去索要,这对居留和之后的就业都非常重要。

就业合同 篇2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二、签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的三种形式:

  (1)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山东

  省内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

  (2)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山东省内单位签订纸质协议书

  (3)与没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

  外省用人单位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

  1、网上签约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个人信息,制作个人简历,牢记个人帐户、密码。

  如果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设置密码"的方式,设置一个新密码,新密码与用户名相同。

  (2)用人单位(包括省外单位)登陆"信息网"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3)毕业生网上向意向单位投递个人简历(普通会员可投递50份),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网上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完成网上签约操作。

  (4)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5)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6)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流程图

  毕业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

  ↓↓

  创建简历发布招聘信息

  ↓↓

  投递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KL

  签约

  ↓

  打印协议书→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搜索职位信息

  1)搜索方法(重要功能)

  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通过以上搜索把感兴趣的职位加入收职位藏库便于集中处理

  2)与单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单位发来的面试通知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留言

  可以查看已经发给单位的简历

  第二步---应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毕业生点击"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

  毕业生网上签约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应约之前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内容一定要看。里边有补充条款内容涉及到学生的利益问题。

  如果选择"应约",表示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而该协议书也是向毕业生发放报到证的唯一依据。

  第三步---协议书管理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第四步---协议书存档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完成网上签约后,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审核鉴证,生成就业协议书(限省内就业流程)。

  (2)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保存。

  (3)就业系统发送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用户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

  网上签约生成的协议书样(例图略)

  2、签订纸质协议流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用人单位相关信息

  (3)下载打印四份纸质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学院负责老师保存

  签订纸质协议书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

  打印就业协议书

  ↓

  人事局网上鉴证

  ↓

  签字、盖章存档

  第一步---录入用人单位信息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为毕业生与省内暂时没注册的单位签约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后你将无法与其他单位在网上签约。

  第二步---打印协议书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一式四份。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第三步---网上鉴证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审核鉴证,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第四步---学校审核存档

  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库。

  手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样本(例图略)

  3、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流程

  接收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省外单位

  操作流程:

  ①毕业生本人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申请省外就业;

  ②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锁定省内网上签约功能;

  ③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直接将协议书上交学校就业办公室审核、存档;

  ⑤将协议书相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作为派遣依据。

  省外就业操作流程

  毕业生登录

  ↓

  申请省外就业

  ↓

  领取纸质协议书

  ↓

  签订就业协议

  ↓

  网上录入协议书→学校审核存档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业务申请"下面的"省外就业申请"栏目,右侧显示省外就业申请界面,毕业生填写原因后,点击"发送申请"发送申请,等待学校审核。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是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几个月,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双方签字盖章,作为书面依据。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

  ①签订协议---网上、纸质(跟用人单位)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单位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用人单位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解决落户等问题

  ①签订协议---网上(跟人事代理机构)

  ②学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档案去向--人才中心

  户口去向--人事代理机构

  人事代理的内容

  1.负责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负责办理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服务,并为其代办住房公积金。

  3.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4.开展代理人员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

  5.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办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中,委托人事代理可划分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两个类别。各级人才流动机构与委托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服务事宜。

  人事代理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的责任与期限。

就业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 业 生):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高校三方就业协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属分公司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甲方不予录用。

  四、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xx年 12 月 31 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20xx.00)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人事部门签章: 签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就业合同 篇4

  顾晓敏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冲击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促使企业放缓招聘大学生。

  “《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顾晓敏表示,该法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理性,这会加剧本已比较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顾晓敏提到,从目前上海高校对大学生的就业状况统计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学生就业比率有所下降,“根据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反馈,企业对大学生招聘比过去要谨慎”。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对于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通过暂时从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顾晓敏表示,《劳动合同法》也可能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业先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更重视人才的能力。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顾晓敏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能力而不是学历,这是因为企业必须雇用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符合《劳动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大学生找工作靠名气、靠光环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

  无独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在向大会提交的一份书面意见中也提到,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也使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不乐观,此时,政府更应该考虑制度设计,从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录用大学生。

  两位人大代表的担忧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的认同,“《劳动合同法》肯定使企业招聘新人的条件更加苛刻;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这自然就减少了大学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自主创业后容易陷入尴尬境地顾晓敏表示,虽然上海已经设立人才发展资金,向本市创业的大学生开放,各区县也大多都建有大学生创业中心,但大学生大多没有社会经历和工作经验,实际创业人数不足1%,99%的学生必然到企事业单位工作。

  而季宝红则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他表示,由于大学生受社会经验、人脉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不少大学生自主创业后陷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成功创业率只有2%~3%,多数人的结果是劳民伤财,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创业往往是大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的被动选择,这种消极的选择动机是制约大学生顺利创业的重要因素。“由于处于被动,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们很难抓住市场机遇,主动占领市场取得成功”。

  季宝红还表示,资金是制约大学生创业的另一个瓶颈,大部分家长很难在大学生毕业之后再拿出一笔不菲的资金支持其自主创业。虽然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制度,但据了解,能成功获得创业贷款的案例并不多。“大学生对于创业前途的迷茫和担忧,在内外压力交迫之下,极易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顾晓敏建议,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能力培养,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教育部门要反思一贯以来的培养目标,不仅仅是大学,包括中小学,都要重视学生的素养教育,“因为一个人好的素养的形成,从大学阶段开始培养为时已晚。只有从小学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顾晓敏表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她建议政府对招聘大学生人数占员工一定比例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招聘大学生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如大学生到上海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工作,可补助一定金额的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毕业生的意愿,选择留在上海或迁往外地。

  季宝红也建议,在高校科学合理地进行就业指导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大学生,把雇用大学生的数量也作为考核指标。他表示,目前,民营企业占到了企业数量的70%,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招收大学。把有工作经验作为条件则会把很多大学生拦在门外。政府可以在考核企业税收的时候,对吸收大学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和奖励,“这样既鼓励和促进了企业接纳大学生,也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

就业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业单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市委、团县(市、区)委)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帮助,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 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每个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不少于 个。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岗位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见习时间为2-6个月。乙方所选派的青年应身体健康。

  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第七条 安排见习人员具体见习岗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见习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也不应以短期劳务用工为主要目的来安排见习内容。

  第八条 负责见习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定。

  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人员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人员到岗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人员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见习人员在见习岗位的安全。

  第十条 对见习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时,应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

  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人员进行管理,加强见习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人员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人员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四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技能)、兴趣爱好或特长等信息),组织见习人员到甲方进行见习。

  第十五条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撤销基地牌匾。

  六、保密协定

  第十六条 乙方教育见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报送团中央或团省委备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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