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28 11:21:27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供应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应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供应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供应合同 篇1

  立合同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X区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市××××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支持轻、纺、手工业的发屁增加市场供应;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节约资金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生产经营、资金管理中,保证实现下列要求:

  1.以销定产,产销衔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任务。

  按照产销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作业计划,并据以编制采购计划、销售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邀请甲方参加平衡会审后,编制借款计划。这些计划和执行情况,按期报送甲方。

  2.要有具体落实的挖潜指标和措施。现有积压呆滞物资X X万元,保证年内处理×X万元。

  3.制定合理节约的消耗定额、资金定额,建立和健全资金平衡会议、流动资金分口分级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基本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效果较好。

  工业总产值: 确保年度××××万元,力争X X××万元。

  百元产值资金率:年末××元,比上年实绩加速百分之×。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加强两类资金分口管理,贷款有适用适销物资作保证。当月会计报表结出后,如发生贷款保证不足时,在两天内主动归还多借贷款。

  二、甲方根据工业贷款方法,在乙方实现上述条件的同时,给予优先贷款扶植:

  1.在审查乙方产销合同、财务收支计划及借款计划的基础上,批复季末借款余额指标作为考核,并增批季中最高限额,满足乙方先支后收的临时资金需要。

  2.在季中最高限额内,乙方用款时,先通知信贷员;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可直接向开户银行办理借、还款手续,但不得当天又借又还,季末应按季末指标执行。

  3.根据甲方总行今后差别利率的规定,对正常需要的信贷资金考虑以优惠条件计收利息,届时按规定办理。

  4.非主观原因所引起的超计划资金需要,经乙方提供适当证明材料,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三十天以内予以解决的,允许乙方追加额度,并继续享受优惠条件。

  三、经济责任和处理:

  1.如乙方盲目生产无合同.产品,不按期履行供货合同任务呆滞积压产品不积极予以处理,外销产品的副次品超过规定而无销售对象,发生这些因主观原因所形成的'资金呆滞,一经发现,甲方即予转入“呆滞积压贷款开,限期收回。如因乙方不按本合同办理而发生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贷款办法相应地改为逐笔审查核贷;情节严重、短期内又无改进措施的,甲方可予以停止新贷款或部分追回旧贷款。

  2.严格划分两类资金,如发生挤占流动资金和信贷资金等情况,按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处理。

  3.因甲方错收、错付款项,错计利息 或者无故拖延结算时间,造成帐款差错和损失者,甲方必须负责更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署后,即予生效。

  3.本合同试行期半年,届时小结并协商修订或续订;期中双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 (章) 代表人 (章)

  x x年X月X日签订

供应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工程中的商品混凝土指定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供应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672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应时间: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确定供应时间 五、砼等级单价:

  六、供货数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由甲方施工单位(沛县设备安装总公司)签认乙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发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发货单作为乙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1.5%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GBJ107-87《混凝土强度等级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要求:使用水泥执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砂、石粒径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得发生因石子问题引发的卸料堵车现象。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甲方应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及时办理查验交接手续,及时安排卸车。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拒收。

  5、若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甲方有权作出处罚或终止合同。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并有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发,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2、乙方应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商品混凝土,并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统一指挥;甲方工程例会,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结算价格按《商品混凝土价格表》中每种规格的价格相应下调20元的优惠。

  2、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质保期过后10天内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

  双方未解除合同前,甲方不得委托其他混凝土厂家进行混凝土供货(乙方违约除外),由此造成的乙方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

  2.1、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或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2、商品混凝土供应不及时的处罚标准:在工程施工或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果出现混凝土供应延误,每延误一小时,按500元进行处罚(如果延误两个小时,则按1000元进行处罚;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并以此类推)。因乙方供应混凝土不及时,拖延满三次以上,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另委他方供应,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日期:

供应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簽字)

供应合同 篇5

  甲方:LD5项目部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含泥量应小于3%,其它指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出厂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红峡岭到野牛关梁段内时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野牛关梁到东岔林场工区段内时单价: 元/立方米

  以上单价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

  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月支付一次。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电话:,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时间、地点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2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6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货品交易任何相关程序,为到达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构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务必贴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他供应商供应货品。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无故终止于甲方合作关系,乙方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甲方所供应蔬菜、猪肉、三鸟类价格均以双方签订报价表为标准。

  2、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供应产品价格为每月双方根据市场调查只同协议进行一次调整。甲乙双方应更新修订报价表,价格调整后按调整日起新价格执行。

  三、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准时交货,对乙方指定时间货品,乙方保证按时送到。

  3、乙方根据合同书规定质量标准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月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味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月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月所供产品全部价款。乙方务必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五、违约职责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元。

  六、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态度及供需平衡状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法人签章: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7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 材料供应期限: 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2 交货日期: 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 采购费用支付

  3.1 材料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 甲方施工现场开具的收料单据必须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当月收料单据,结清当月实际供应数量,逾期不予结算,因乙方保管不当丢失收料单据,责任由乙方承担,对应的数量不予承认与结算.结清数量完毕后乙方不得就数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3.3 货款支付

  3.3.1 乙方自行垫支材料的采集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3.3.2 待甲方从业主处计量,计量款到后一个星期内支付50﹪,余款的40﹪待下次计量款到后支付,余留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 供应材料标准: 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

  5.验收标准.方法

  5.1 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第4条款要求为标准,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5.2 数量验收: 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6.1.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1.3 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6.2.2 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2.3 协助甲方做好供应数量及费用的签认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爱护现场施工设施。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7.2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需要,影响工程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工程返工、修补及相关生产的所有费用。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10﹪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0. 其他约定事项:

  1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8

  由于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关于订单传送、送货、送货单号填写有误、有单无货、无定量包装、有货无单、送货时间混乱等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沟通之间出现了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司物料的交期、品质和物流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采购、仓库收发存流程,避免和减少因沟通出现的不必要障碍,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订单传送

  1、订单未收到、丢失或订单无传送等:从3月20日起,我司采购订单将以ERP系统导出、以邬总或尤总签名为准,之前供货合同书作废。供应商收到我司ERP导出采购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回签或亲自过来取单,不回签的厂商每张订单罚现金100元,如因我司未传订单造成交货延误,由我司自行负责;

  2、订单确认不仔细:因我司职员工作疏忽造成供货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负责,如因供应商未按订单要求生产造成错误依照该单金额全部赔付,并要支付我司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确认稿保存不完善,导致生产错误:因我司提供确认稿错误,由我司相关人员全部负责损失,如因供应商未经我司确认擅改或擅用其它确认稿造成生产错误,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双方沟通不畅、不及时,导致订单交货未如期完成:在无法确认是哪方错误的情况下,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二、收货

  1、未定量包装:我司自行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按15元/小时计算;路程远的倒付退给供应商由其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的'交货延误由供方负责,路程近的当天处理,滞留按100元/天处罚;

  2、有单无货:要求供应商该张送货单重开,2小时内解决,并罚款5元/单;

  3、有货无单:仓库马上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传真填写正确的送货单给仓库,并罚款5元/单;

  4、未按我司采购订单填写订单号: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解决,并处罚5元/单;

  5、多送:未按订单多送部分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并要求供方重新开送货单,2小时内完成,造成我司人员搬运,按10元/单收费;

  6、字迹潦草导致无法辨别:供方须在2小时内重开送货单,并处罚5元/单;

  7、不同物料捆扎在一起、标识不清:我司人员处理按15元/小时收费或退给供应商自行解决;

  8、不写明材质:按10元/单处罚,如中盒:白皮与瓦楞之分;

  9、送货时间不规律:周一至周六送货,周六晚上和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拒收,急单除外;

  10、未按我司采购催货时间送货:仓库一律拒收,由供应商自行拉回处理;

  11、退货:不良品、退货、多余物料等退回供方的物料须在2天内拉回,否则我司以倒付形式退给供方或直接作废品处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催货

  1、我司采购部将依照生产计划出货单编制供应商交货确认时间表,供方收到我司传真或原件后,必须在48小时内确认交期并回签,未回签单位按200元/张处罚,并视作供方已经默认我司需交货时间;

  2、经协商确认好的回签表或无回签视作默认的交货时间表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未按时交货依严重程度对每款物料做50——500元/天的处罚,直接影响到我司发货,造成空仓费、空运费、送货及人工费、客户罚款等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承担;

  3、回复的交期,若因特殊原因达不到,必须提前两到三天书面知会采购,同时,回复最新最快的交期,第二次回复的交期不容再更改;

  4、订单交货未经我司采购确认,提前送货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我司有权拒收。

  四、付款

  1、到财务结账必须凭有尤总或邬总签字的采购订单、仓库入库单、品质部来料检验单、17%增值税发票等所有资料到我司财务对账,否则一律拒绝结账;

  2、以上所有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对账付款。

  该协议修改经双方确认后3月17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供应合同 篇9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苗木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事项

  二、苗木价款及付款方式

  共计苗木价款 元,工程完工后付清。

  二、运输时间和运输方式

  1、运输时间: 年 月 日前 天内。

  2、运输方式:由乙方到甲方苗圃地自行装车、运输,运费自理。

  四、双方权责

  1、甲方权利

  (1)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格苗木;

  (2)负责将苗木按每捆 株打包;

  2、乙方权利

  按期到甲方苗圃地运输苗木,按规定时间支付苗木款,并提供苗木正式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所提供苗木必须是按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如因苗木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将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按总价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所打包苗木的数量必须是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运输时采取随机抽查5捆的方式,如抽查的5捆中有多余的苗木按约定的数量计算,如有不足约定数量的,全部打捆的苗木按不足额计算,由甲方按差额补齐。

  3、甲方必须将苗木运输到指定地点,如有特殊事情,需更改时间,可提前10天通知乙方,另定运输时间,但另定的时间不能超过约定时间1个月,如在新约定的时间还未到指定地点运输,由甲方按总价款的10%赔偿乙方损失。

  六、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