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5-31 10:39:51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产品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产品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产品合同 篇1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产品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北京市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订购 事宜,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及品牌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总计金额(元)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2、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出卖人出厂标准,符合买受人使用要求。保修期:

  3、随附必备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全额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额货款)义务时,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5、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进行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买受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负责更换。

  6、产品的售后服务:

  7、运输方式及达站和费用承担:通过汽运和铁路运输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交付标的物方式,时间,地点: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底单后,即安排发货。

  9、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培训。

  10、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和回收:纸箱包装,不回收。

  11、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现款现货,买受人按出卖人指定帐号电汇或支付支票和现金。

  1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____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自 签定之日内 起生效。

  14、其他约定事项 协商解决

  15、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卖 人 ______________ 买 受 人 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产品合同 篇3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务必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能够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务必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思考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能够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职责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用心带给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职责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职责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职责,损失由职责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资料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状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职责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职责,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职责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成为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零售价、代理价、首次提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元)

  代理价(元)

  首次提货量(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销售区域内销售乙方经销的产品,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六天内不提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_____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并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向其它区域冲货,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只能在该地区经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代理,经销资格,除扣除市场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被侵地区经销商的一切损失。赔偿标准为(批发价—供货价)×2倍冲货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奖励政策:

  甲乙双方根据政策规定:乙方一次性提货___件返___件,乙方全年任务量为___件,完成年任务量奖励5%的货物;所奖励货物,不计入任务量。

  六、结算方式:

  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发货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日内发货,甲方负责将经销合同的商品在规定时间内(七日)发往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如果超出规定时间(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将为乙方补尝销售损失,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验收查实有关货物数量和质量,如有异议,乙方须在货到后三天内书面提出,否则,甲方不予受理和解决。如乙方需货量大(一次性提货1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用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签字:(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食指手印)

  地址:

  电话:

产品合同 篇5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

  认证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自签字之日起______年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CCEC)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产品认证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总则

  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___产品认证的初次,扩大范围和复评认证。

  对于扩大范围认证,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原合同仍然有效。

  2.本合同为:

  初次认证合同 □

  扩大范围认证合同 □

  复评合同 □

  注:扩大范围认证指扩大产品种类,制造(加工)厂范围的认证,扩大范围认证需补充签定合同;已认证的产品种类,扩大型号规格认证时,不再另签合同。

  3.甲方申请认证的产品:

  制造厂名:

  注册商标:

  4.乙方通过审查甲方提交的产品认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甲方的质量体系是否符合CCEC/T03-20xx《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抽样检验产品是否符合CCEC/G《 认证实施规则》,以决定是否同意甲方取得或保持产品认证注册资格。

  二、质量体系审核和产品抽样检验

  1.正式质量体系审核时间拟定在______年______月份进行,最终商定的审核时间,其偏离度不能超过一个月。(甲方如需预审核,希望审核时间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预审核时间至少比正式审核时间提前一个月。)

  2.甲方取得节能产品认证注册资格后,在年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自获证之日起每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包括监督审核和监督检验)。有异常情况时,酌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3.用于产品认证检验用的样品由乙方派代表抽样或由质量体系审核组抽样。

  三、费用及付费时间

  1.乙方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对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认证申请(包括扩大型号规格的认证申请),按下列收费标准收取相关阶段的认证费用,收费时,向甲方发出正式的《认证收费通知书》,甲方应按《认证收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乙方缴纳认证费用。

  2.收费标准:

  a.申请费:基本费用______元/次,同次申请,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增收______元。

  b.标准确认费:______元(企业标准需要确认时)。

  c.质量体系审核费:______元/人日。

  d .审定与注册费:基本费用______元/次,同次申请,每增加一个认证单元增收______元。

  e.质量体系监督审核费:______元/人日。人日数约为初次审核的三分之一。

  f.年金(含标志使用费):______元/年。

  g.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扩大型号规格认证时,只收取审定与注册费______元,每增加一个型号加收______%。

  3.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如下费用:

  a.认证申请费:______元(初次______个认证单元产品)。

  b.标准确认费: 。

  c.质量体系审核费:______元(初次______审核人日)。

  d.审定与注册费:______元(初次______个认证单元)。

  e.质量体系监督审核费:______元/年(每次监督______个审核人日),第二年起交纳。

  f.年金:______元/年。

  4.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检查)人 日数的确定: ____________

  a为保证现场审核的质量,初次审核为______个审核人日;

  b年度监督审核为______个审核人日。

  5.付费时间

  a.甲方应在提出申请节能产品认证时,将申请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b.质量体系审核费应于审核前15天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c.审定与注册费和第一年的年金应在颁发证书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d.年度质量体系监督审核费应于质量体系监督审核前一个月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e.每年的年金随年度质量体系监督审核费一并交纳乙方。

  f.产品检验费(包括年度监督检验费)在产品送样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

  6.其它

  获证产品公告费按实际支出另行收取。

  审核/抽样人员执行审核/抽样任务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支付。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产品认证实施各阶段中,按认证活动进展情况或乙方通知,向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或进行必要的工作。

  2.在实施产品认证时,应提供至少三个月的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3.认证活动开始前,应向乙方明确甲方的保密要求和特殊要求。

  4.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抽样检验的样品,负责把抽取的样品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甲方保留回收抽检产品的权利。

  5.向乙方在甲方现场执行认证任务的人员免费提供通讯设施,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联络向导及其它必要资源。

  6.应按期向乙方及检验机构交付各项认证费用。

  7.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外,甲方不应再以任何方式或名义向审核/抽样/检验人员馈赠钱,物(包括纪念品,加班费,劳务费等)。一旦发现,乙方将终止认证活动并视认证结果无效。

  8.应按《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9.当质量体系发生变更(如法定代表人,组织名称,地点变更及《质量手册》更改等),认证证书所涉及内容变更,以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顾客重大投诉时,应及时通报乙方。

  10.甲方应确保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该型号规格产品始终保持产品性能并符合认证要求。其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应与乙方最终确认的《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保持一致,如需变更,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申报,经认可后,方可变更使用。未提出认可申请或经检验评定未通过认可时,获证产品不得使用变更的受控部件和材料。一经发现,乙方将对该产品认证证书做出暂停直至撤销的`决定,并同进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11.甲方因故被暂停或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时,应暂停或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向乙方交回全部认证文件。

  12.随时接受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对甲方的临时调查。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格履行国家产品质量认证方面的法规和国际准则。

  5.2 按照标准和有关程序,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产品认证服务。

  5.3 在收到甲方交付的费用后,及时组织实施有关的产品认证活动。

  5.4 乙方的审核组成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并征得甲方同意。

  5.5 乙方应公正,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处理问题。

  5.6 乙方应合理选用检验机构。

  5.7 乙方在做出认证评定结论后,应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取得和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手续。

  5.8 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布获准注册组织的名录。

  六、风险

  1.甲方建立的质量体系如达不到/不能保持达到CCEC/T03-20xx的有关要求,或产品质量不能保持达到规定要求,将承担不能取得或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2.乙方要承担因甲方获证后质量体系失效,产品质量/性能指标下降而引起甲方的顾客不满意被投诉,损害声誉乃至被认可机构暂停,撤销产品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七、保密原则

  乙方应保守甲方技术,经营和管理秘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

  a.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范围外已公开的文件和资料,但不包括第三方侵权所获的文件和资料;

  b.法律另有要求时;

  c.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

  注:国家主管部门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

  八、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

  a.申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CCEC)仲裁;

  b.申请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仲裁;

  c.按司法程序解决。

  九、违约处理

  甲方或乙方因各自的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期进行产品认证,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规定认证审核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犯合同行为,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失方可要求赔偿损失,但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认证审核费用。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6

  买受人: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县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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