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4-07-07 12:35:3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购销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购销合同范文锦集6篇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以上数量为暂定如有实际调整,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但单价不得调整。

  2.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检验费、加工制作费(踢脚线倒角,踏步板面抽槽倒角、异型加工、表面处理等全部加工费用)、损耗、上下力、运输、产品包装、管理、利润、保险、税金、售后服务、价格波动、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合同包含的所用风险、责任等货到工地指定位臵的各项费用。最终工程金额以双方签收确认的数量、金额结算。

  3.规格如有调整,以最接近的规格价格计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质量标准:

  1、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 执行。乙方所供产品与甲方提供的样品的质量及色彩一致。

  2、产品规格按甲方提供下料单及提供的图纸加工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在7-10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甲方将所需货物数量、规格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7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1.由乙方负责送到 工地,并由乙方负责卸至甲方指定的位臵。双方点清数量,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2.货物运至施工现场,在卸货前所有的破损由乙方负责,卸货后的破损由甲方负责。但因卸货产生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3.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规格及尺寸误差导致不能安装的,由乙方无条件调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方无偿提供:由加工踏步板的边角料,制作成挡水条(规格为270*50或160*50)。此为双方友好协商,原则是充分利用,无具体数量限制。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 标准进行验收;提供合格的产品及全套技术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送检,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该,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所供产品规格与甲方提供下料单规格一致,产品的质量及色彩与甲方提供的样品的一致。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3 天内,购方支付作预付款,预付款在下次付款扣回。

  2、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购方付总货款的 50 %。

  3、余款在春节前付清

  八、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乙方方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甲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乙方为甲方定做之产品,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甲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7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乙方进行排产;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 号: 20 年 月 日 电 话:

  乙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 号: 20 年 月 日 电 话:

购销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树种:

  成品:5厘胶合板

  三、结算价格:每片人民币 元(含17%增值税发票)。

  四、规格(mm)、数量(片)、交货时间。

  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524401220

  批交时间及数量: 月 日交货

  总货款金额(人民币):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胶合板的湿度不得超过12度。

  胶合板不允许脱胶开裂、空洞、结疤;

  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间,共7层中间3层芯板厚度各1.4MM。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条,最外面2层椴木面皮厚度各30条,椴木面皮纹向是贴横纹,椴木皮宽度在100MM~250MM之间(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贴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贴另外一面)。

  椴木面皮拼接不可有离缝,拼接面皮颜色要一致。

  胶合板的承受力要达到我司的要求。

  胶合板不可有弯曲、变形等现象。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包装标准:

  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名世家私有限公司厂区内)

  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开户银行:

  税 号: 帐 号:

  税 号:

购销合同 篇3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6-09-12

  【实施时间】 1996-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购销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货物名称、规格、克重、单价

  品名规格单价(元)数量(平米)金额(元)

  铜板不干胶纸1080mm2.3100000002300000.00

  胶板不干胶纸210mm25000001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叁佰叁拾万元整

  二、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三、交保地点、方式,由供方安排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需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生产厂家包装标准或按需方要求包装

  六、结算方式:电汇货到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必须秉持诚意,共同协调解决,解决不成诉之供方法院。

  供方:签字或盖章 需方:签字或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购销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 ”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购销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出卖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买受人:

  第一条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第二条 交(提)货方式:

  出卖人矿场车板交货。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货以后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委托出卖人的铁路运杂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1、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出卖人的化验和计量结果或铁路货物运单(铁路货票)为计价和结算依据。

  2、买受人对收到的商品煤进行复验时,依照《煤炭送货办法》、《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标准GB/T18666-20xx《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进行,对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否则视为合格。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的质、数量异议通知后,?日内应作出回复,否则视为不合格。

  3、买受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前可派人参与或监督出卖人的采、制、化和计量工作,出卖人在商品煤交货以后可派人参与或监督买受人的采、制、化和计量。

  第四条 商品煤价格的计算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商品煤以第一条中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热值(Qnet.ar)每增减 ? MJ/kg(100Kcal/kg), 对应基价增(减) ? 元/吨;

  2、本合同以第一条所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的价格执行期为xx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由买卖双方再行商定。

  第五条 货款、运杂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1、货款、运杂费均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时,按票面金额再加收利息(或将未到期的承兑贴现利息计入煤价)进行结算;

  2、对国家分配计划量,在每月的铁路核准计划量下达后一周内,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上(含 ? 万吨)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 ? %货款;年定货量在 ? 万吨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3、对市场交易量,买受人在每月提报计划前应当全额预付运杂费和货款。

  4、出卖人从定货之日起?日内结清货款。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九条 其它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遇到特殊情况,买卖双方如需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必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有关手续,出卖人在组织货源困难时,征得买受人同意可进行品种、质级间调整,调整后按实发品种、质级价格进行结算,出卖人在申报批准铁路计划时遇有国家、部、委或铁路局政策性停办时,买受人充分理解,双方协商另定顺延期限,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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