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合同锦集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其它股东明细: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挂靠形式以甲方公司名称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注册个体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订立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甲方20xx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作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之后从20xx年开始,甲方甲方每年5-6月份内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管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此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一年内确认乙方无任何事故及无任何重大投诉后,经查明查清,无任何负债的情况下后,甲方即无息退还其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即协议签定时,甲方即刻向乙方收取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20xx年5月前即交清交足风险保证金。
(3) 合作经营期内及合同到期后的一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没有处理的事务以所交的风险保证金范围内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必须认可,同时甲方保留的对其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8.2%的税费,根据国家标准收费相应调整。
(5) 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 东成至盛装饰公司不可以在合同期内,在乙方注册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的区域内开设其它分公司。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 乙方只能在注册顺德区乐从镇开设分公司,但不能跨区开设分公司。如须开设,必须向总公司申请同意后,并交纳管理费及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设。
(3)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4) 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5) 经营上实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 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 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 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 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三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合同范本《水利项目合同承包方式》。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5
第一章 绪论
1.1工程建设
1.1.1工程建设活动
概念:工程建设简称工程,是对土木建筑工程的建造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活动对象是建设项目,活动成果是建设产品,最常见的建设产品是房屋建筑。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①(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②准备阶段—③实施阶段—④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建设的参与者中,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者关系最密切。三者在业务关系中的核心是始终围绕依据招投标方式签订的承包合同条款进行合同管理。
1.1.2建设项目的交易方式
工程项目的交易,从业主的角度:项目的采购和发包;从承包者的角度:承接或承包。 项目发包是指业主采用一定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承接单位的活动;项目承包是指承包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合同承揽某一项目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的活动。
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⑴建设全过程承包,⑵阶段承包,⑶专项承包。
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划分:
⑴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
或某几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该承包人可以将在自己承包范围内的若干专业性工作,再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人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各专业承包人只同这个承包人发生直接关系,不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关系。总承包分为:①建设全过程总承包②建设阶段总承包。
⑵分承包。是指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分包某一分项工程。分承包人不与发包人(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只对总承包人负责,在现场上由总承包人统筹安排其活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的形式有:①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总承包人可以直接选择分包人与之订立分包合同。②总承包合同未约定的分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方可选择分包人,与之订立分包合同。
在我国,不允许由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这种指定分包。对发包人指定直接指定分包的,总承包人有权拒绝。如果总承包人不拒绝并选用了这家分包人的,则视同总承包人自行选择的分包人。
分包的许可和范围:①分包需总包合同有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同意;②总包单位只能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③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⑶独立承包。指承包人依靠自身力量自行完成承包任务等的发包承包方式。主要用于使用于技术要求比较简单、规模不大的工程。
⑷联合承包。指发包人将一项工程任务发包给两个以上承包人,
由这些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 参加联合的各方,通常是采用成立工程项目合营公司、合资公司、联合集团等联营体形式,推选承包代表人,协调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直接承包。是指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人分别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承包、分承包的关系。
1.2招标投标
招投标的特点:①程序规范。②全方位开放,透明度高。③公平客观。④交易双方一次成交。
招投标制的适用条件:①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②必须存在招标投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③采购行为属于条件型采购。
1.3合同与合同管理
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及义务的协议。
特征:①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②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③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的协议,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招标投标制度
2.1概述
2.1.1招标投标的法律性质
招标投标的目的在于:选择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
⑴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直接目的是邀请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投标之后并不一定能订立合同,因此,招标行为仅仅是要约邀请,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
⑵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行为。作为要约的投标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表现在:①投标是一次性的,同一投标人不能就同一投标项目进行一次以上的投标。②各个投标人对自己的报价负责。③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撤回投标文件。
⑶确定中标人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承诺行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各自都有权利要求对方签订合同,也有义务与对方签订合同。在确定中标结果和签订合同前,双方不能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谈判。
2.1.2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守信的原则
②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③合法原则
④开放性原则
⑤行政监督原则
2.1.3招标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一)强制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⑴强制招标的范围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⑵强制招标的规模标准
①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①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 ③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④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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