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6 08:20:54 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分包合同集锦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分包合同集锦7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苏州蒙特纳利驱动设备有限公司2#研发楼、5#宿舍楼、6#研发楼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布线全部到位,不安装开关及灯具,不包括空调开孔,给水管进卫生间,不安装卫生洁具,不含消防水。(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

  二、工程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9 日至 工程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顺延。

  三、工程总造价:宿舍楼27元每平方,2#6#研发楼8元每平方,共计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如有变更,另追加费用。不含装修。

  四、工程质量、进度:按图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进度因根据土建实际施工进程进行,不得拖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安装工程 ,按每月每人1500元人工工资结算,年底人工工资按工程量的`进度比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条件,提供仓库,工人住宿;

  2、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遇人为损坏,甲方负责设备、人员的费用,乙方予以维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协调解决,甲方提供乙方图纸一份,乙方按图施工,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及施工质量监督,如乙方不按图施工造成返工,有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技术指导失误,造成返工有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应倍加小心,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七、违约责任:

  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对违约方进行适当处罚。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施工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DBJ/T01-26-20xx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质量管理:甲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乙方确认为项目经理、为质量检查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技术质量部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有权对未经自检的`工程进行验收。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甲方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予甲方存档。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8.对于甲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进行施工。

  第六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在岗人员不符,被甲方检查发现后,罚款1000--2000元。

  2.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加倍处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未做到,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4.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

  5.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对尚未构成质量事故,但已造成质量问题或缺陷,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视损失金额情况罚款5000--10000元,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因工程质量低劣,受到质监部门或甲方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的,对乙方进行20xx-50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及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

  第七条:其它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罚款通知单后,如拒绝签字或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罚款。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主管单位:(盖章)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3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工作人员与第三人签订分包合同,判断该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设方的主要依据为,该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建设方并且是否以建设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

  二、案件来源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831号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包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建厂房车间一的土建及水电,工程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实业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五天实业公司徐泾新厂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计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额)。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刘甲承接五天实业公司新园区水电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造价为5,897,554元,付款方式为保固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等。20xx年1月9日,刘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内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表格上载明:“工程名称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总包单位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单位为刘乙作业队,承包范围为土建及安装总体,对外结算金额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费2,100,000元,内部结算金额(含税)为79,400,000元,财务部意见中写明扣除税费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基于以上事实,现对贵公司支付徐泾厂房项目工程款作如下确认:1、贵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银行账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贵公司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68,500,000元经三方确认后即为截止20xx年1月31日贵公司支付给我公司徐泾新厂房项目的工程款,三方财务据此入账”。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 五天实业公司发包给一冶集团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项最晚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水电工程)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保修期一年从质检站竣工验收开始”。该汇总表上由刘甲的.代表张仲青签字。20xx年1月19日,刘甲申请工程款20万元,由刘继平作为经办人在用款申请单上签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电汇昆山兴达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万元(该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证明,表明其代刘甲收取工程款)。刘甲确认截止至原审起诉前,其共计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刘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载明:“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刘乙施工队)承诺,本人以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徐泾新厂房工程,并承包该两个工程,因这两个工程而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对外欠款都由本人(刘乙施工队)承担还款责任。……5月本人(刘乙施工队)又承包了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现承诺尽快办理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结算,并对因我(刘乙施工队)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对外欠款承担全部还款责任。鉴于

  以上债务将给贵司带来诉讼风险,我愿将我本人全部财产(含股权)抵押给贵司,对以上债务的偿还提供还款担保,并配合贵司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我方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如贵司因以上债务导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我全部承担”。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册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成立。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冶集团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项目结算价经双方确认为6,400,00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刘甲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的标准)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审理中,刘甲表示坚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不要求刘乙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一节无异议。

  四、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刘乙为项目经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确定工程款,因此刘乙可代表上述两公司确认工程款金额。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间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总共支付的工程款不会超过该金额,实际施工人领取的款项也计算入刘乙应得的款项,因此刘乙多结算给刘甲工程款有违常理。因此,刘甲应得工程款为640万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与刘乙间的款项可另行处理。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支付143万元工程余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付款义务人逾期付款,理应承担利息损失。刘甲认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次日起承担未付款之义务。因刘甲和刘乙就双方结算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此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20xx年7月1日承担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系争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自20xx年12月29日开始承担利息损失。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本金1,4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xx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法院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就刘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因相关承诺只在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并不能对外约束刘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绝承担工程余款的支付义务没有依据。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 软件园二期8#~10#楼瓦工6#~10#楼干挂等工作量 最终数量总价以现场审核为准。

  二、 甲方指派 陈恕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 高志春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

  三、 承包方式:

  四、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质量等级: 合格

  六、 保修期: 两年

  七、 施工内容:

  合计:

  八、 双方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安全,如出现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相关的设备(配电箱、电气照明、施工用水)配合乙方现场施工,甲方尽量改善现场施工条件。

  2、人员食宿

  3、运输费用

  4、施工前提供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一份,并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乙方在签本合同的三天内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进行登记,并提供一份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表(按甲方总进度表),编制月、旬工程进度计划,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为2000元/天进行罚款。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做好分项、分部工程交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未进行检查验收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进行验收合格工序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后,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工作进行负责,并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同时严格按国家定额的损耗控制好材料,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实际施工时有超标的需甲方认可。不得产生相互扯皮现象。乙方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工作面,无工作面导致乙方无法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解决。

  6、必须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吵架,不得斗殴,如发生矛盾应通过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或上报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并对责任方进行500元的处罚。

  7、必须按照质量目标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因质量原因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在规定时间内返工达到原定质量等级。如工程最终质量达不到原定质量等级要求,则在结算时按原应付的80%进行结算。

  8、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合理分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得到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处罚200元/次。

  9、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随地大小便,如违反,除严肃教育外,进行200元的处罚,再次发现开除出工地,并再处5倍的罚款。

  10、乙方(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11、乙方负责工人的社会保险,乙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包含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用工费用。

  13、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4、工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负责处理一切工伤事宜。

  九、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十、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均无异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款项结清后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的砖砌体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

  二、 工程地点:宜州市桂鱼街124号。

  三、 本工程采用乙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在内。

  四、 承包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乙方承包甲方第六层以上至天面所有砖体砌筑在内,砌砖包括植筋(含胶水在内),门过梁制安,构造柱,外墙窗台压顶,所有圈梁,卫生间返边等装模,捣砼所有工作在内(不含钢筋绑扎),甲方验收成品,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及验收。

  五、 现场施工要求,及材料机械设备配置

  1、 甲方仅提供砂浆机一台,其他一切大,小型工具由乙方包干(单价已含此部分费用在内)。

  2、 甲方负责提供主轴线,各层柱提供水平点,乙方负责墙体施工放线工作。

  3、 因设计图纸变更或小量修改返工,一次改动在二个工日内的(或不超过2m3工程量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按实际施工图计算工程量。

  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打砂浆,晚上加班拉砖上楼,要认真节省材料,当天砂浆要用完,当天下班前一定要把场地清理干净,砖块整齐堆放,做到文明施工,每天下班未清理的,违者按每次处罚200元,并承担甲方派人清理的一切人工费(砌体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内甲方扣乙方人工费小工按100元/天,大工按200元/天计算)。

  5、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有带班负责人在现场,要提前熟悉图纸,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避免返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做好配合水电,消防等部门留置预留洞,线槽等工作 施工脚手架补砖灰缝应填满砂浆。 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应许偏差,用2m检查尺检查不得超过5mm;超过6mm的处罚100元每处;严重超过10mm的要求返工,并处罚500元每处。

  9、 砌砖前应充分淋水,未淋水的罚款50元每次。

  10、 为保证砌筑的墙体外观美观,整齐,要求砍砖必须使用专业工具锯刀,不得随意拿砖刀直接乱砍,如发现一次处罚50元每次。

  11、 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需钢管架子的搭拆均由乙方包干(或乙方自行钉木凳),甲方不提供门字架等。

  12、 乙方必须配合外架拆架,并做好零星修补工作。

  13、 乙方须服从项目部的其他管理条例,因施工场地紧张,安排加班的必须到位,确保材料进场不受耽搁,如安排加班不执行的,处罚1000元每次。

  14、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后不得闹事,斗殴,造成影响的处罚5000—10000元每次。

  六、 工期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部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进行施工,按照甲方项目部要求的人数进场,如自乙方开始上楼面植筋计算进场七天内人数未达到30人以上的,乙方自行同意单价按本砌体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单价下调30元/m3,且甲方有权另安排队组进场施工

  2、 不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不能用停工或变相停工来要求甲方处理任何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故停工一天,乙方同意甲方处罚乙方5000元/天作为赔偿,停工超过3天的,甲方视乙方自动退场,余账不结。

  3、 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配合日常质量检查,有拒不整改的或辱骂、威胁施工人员的,将处罚班组负责人1000元每次。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所有人员,工程款按实际完成量的80%支付,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5、 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大、小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单价已含此风险在内。

  6、 工地严禁施工电磁炉,热得快等高功率电器,每发现一台处罚200元一次,乙方必须自购液化气在制定地点煮饭等

  7、 进场人员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填好三级教育表,未填写好三级安全教育表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发现未带安全帽的处罚20元每人次,穿拖鞋上岗的处罚20元每次。

  8、 乙方人员因任何纠纷聚齐到项目部闹事的,按照每人罚款1000元/次处理,如有问题需解决的,乙方只能派3个以内的代表负责协商解决。

  六、承包单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元/立方米(单价已包含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费在内),施工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图计算,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完成的成品8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工程款在下月15号前支付,工程全部完成后支付至90%,余款10%在修尾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砌体工程分包合同范本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范本订立日期:xx年 月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有关要求和乙方的承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

  甲方将承接的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工程的 砼浇捣单项劳务发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劳动力 (包括自负、自供工护具、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材料费、小型电动工具、部分机具等),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劳务任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民发世界城二期4-1#楼及商铺

  2、建筑面积:

  3、工程结构: 框剪结构29层

  三、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基础、基础梁、地下室主体结构及上部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捣固及表面找平成型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地下车库分区部分)

  四、质量要求

  本工程基础、主体及围护结构的混凝土施工质量按国家的相关《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且必须达到验收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保证振捣密实和不开裂,不得出现蜂窝、麻面、苟洞等缺陷。表面标高、平整度及密实度必须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特别是阳台、卫生间、厨房地面、楼梯踏步及空调板等),如未达到要求,所造成的人工剔打、打磨、砼缺陷的修补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材料浪费及后续的清理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工期

  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时间完成;为确保工期,乙方要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并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安排好换休,同时安排好工人节日期间的生活。

  六、安全

  无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施工中,操作人员严格使用“安全三宝”,不准任何人在高处抛弃物品,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要求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处罚。

  七、文明施工

  固定人员保证现场清洁、文明。按施工现场标化工地管理规定, 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分项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且不认真整改,除 赔偿所浪费材料外,每次罚款200~500元。检查累计三次以上仍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所发生的实际费用

  按1.5倍在乙方劳务款中扣除。如因现场不文明施工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乙方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并自愿接受甲方双倍的罚款,其所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综合治理

  按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条例执行,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后果由乙 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者罚款200元,并立即退出现场。 若发生偷盗行为(按实际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派出所 处理或按甲方“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非生产原因(如打架斗殴,不按承包合同执 行闹情绪等),造成停窝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计算赔偿甲方,并要求该班组立即退场。

  九、承包单价及包干范围

  混凝土工程的浇灌架搭设、跳板铺设、泵管的拆除、清洗、清堵泵管、堵管混凝土的二次转运及处理,混凝土振捣密实,混凝土表面的找平和收光,落地或漏浆混凝土的收捡及二次利用,,按每立方米 8 元(基础部分)、 16元(汽车泵送部分)、18元(地泵及屋面塔吊浇灌部分)人工费包干。其中包括:

  1、浇混凝土前的提前润模费;

  2、层高的加高(层高3.60米以上)增加费;

  4、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及清扫费;

  5、混凝土的振捣密实及表面找平、收光费;

  6、现场零星混凝土的收捡、运输及处理费;

  7、简易浇灌脚手架的搭设、钢管架料的扣件拆除和清洗维修费;

  8、文明施工费;

  9、现场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10、工具、个人防护用品费;

  11、铁铲、灰桶、扫把、抹灰工具等易耗品费;

  12、安全施工费;

  13、管理及不可预见用工费。

  14、现场除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以外的水平或垂直运输及二次转运材料用工费。

  十、包干工作内容及要求

  1、该工程按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达到标准化文明工地要求,文明施工及创标化工地包括在包干单价内。

  2、按混凝土立方米体积包干,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但堵管混凝土的处理也不增加费用,具体方量以混凝土送货单为准。浇筑混凝土的浇灌架钢管、跳板搭设及拆除和运输直至指定地点堆放,混凝土振捣及表面找平、收光和混凝土表面遮盖养护等、工护具(软、硬靠尺、灰桶、灰盆、灰盘、砂板、广线、铲子等)、低值易耗品(元钉、安全帽、扫把)。不可预见用工费(如停水、停电、机械故障、材料短时供应不上和资金暂不到位或雨季施工等临时造成停、窝工费用及人工费五佰元以下的设计变更等均由乙方自行调整劳动力)。

  3、浇捣范围内所需的临时跑道,放料、安放溜槽、清补模板缝

  及模内杂物的清理、润模、安放垫块、预埋件的安装及保护,收捡落地砼、墙、柱脚模板座浆、砼传递、捣实、抹平、覆盖及养护。按设计规范规定处理好施工缝,配合试验员做试块。砼浇筑完毕后负责场地清洁。

  4、在施工过程中,不分工程量(面积)大、小,不分操作中的难易程度,不分材料、不讲任何条件,总之,凡属于本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及施工围墙内的工作项目均执行以上包干价。

  十一、甲方责任

  1、严格审查乙方的施工能力,审查按合同进场人员的思想和技 术素质,对乙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分类建档。

  2、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严格审核乙方计划数量后按计划、品种及日期及时配备供应材料和大型机械。

  3、负责及时提供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安 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交底。熟悉图纸和规范,做好轴线和标高的测量,并将轴线、标高用划线的方式提供在楼面或已浇筑混凝土的柱上。

  4、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 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返工修整,如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甲方有权罚款或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并对乙方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根据现场的情况,为乙方提供住宿,搭设现场需要的食堂及 娱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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