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10 09:14:52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签订合同模板锦集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签订合同模板锦集6篇

签订合同 篇1

  一、做钟点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68条至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人们通常所说的钟点工、小时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叫作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二、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签合同?

  (一)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这样一来,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

  (二)生死合同不能签

  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了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就会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

  (三)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遇到此类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钟点工不同于全日制用工,但是法律也是给予了保护的。

签订合同 篇2

  一、工期约定

  一般80平方米的两居室,简单装修设计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保险起见,装修公司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公司商量好。

  二、付款方式

  一 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 左右的费用。所以土巴兔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 增减项目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费。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施工方说了算。所以业主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给您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四、保修条款

  装修的整个过程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五、水电费用

  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六、按图施工

  装修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业主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和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业主可要求返工。

签订合同 篇3

  工伤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因公出差时,不幸遭遇车祸,想申请工伤待遇,但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不想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 篇4

  温州市舒迪达服饰帽业有限公司:

  经本人要求,于年 月 日被公司录用,公司依法再三要求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已阅读了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真实、合法,但本人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法定劳动合同。为此,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的后果均由本人引起,与公司无关。今后,本人将不以此向公司主张任何法定的'权利。

  声明人签字(盖章):时间:

签订合同 篇5

  甲方:福州市***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年月

  2、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期满,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甲、乙双方均希望继续合作时,须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岗位

  1、本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则在本医疗机构从事工作,医师注册福州仓山众和医院。

  2 妇产科工作;乙方职称(或职务)执业助理医师。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乙方能力情况调动乙方工作,乙方应绝对同意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条件

  1、乙方的聘用条件如下,乙方向甲方保证下列聘用条件的真实性:

  (1)乙方的学历、工作、户口以及乙方个人有关的申报情况没有错误;

  (2)乙方拥有下列有效资格(证件):

  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合同期间,乙

  方自愿将拥有的上述已经注册甲方的行医证书等原件交由甲方保存,并由甲方做出相应的收据。本合同履行期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继续合作,甲方需将上述证件交还乙方。

  四、工作时间

  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报酬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月基本工资 元,且有保底工资(具体金额在职工报到表体现即 元);涉及手术提成、病历书写及夜班补贴另计。

  六、甲方对乙方的原则要求:

  (一)切实遵守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临床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爱护医院财产,保守医院机密,凡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未经医院同意前,不得应用、泄漏或转让。

  (四)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及团队精神。

  (五)不得以医院的名义进行个人经济往来,不进行或参与有损医院声誉和形象的活动。

  (六)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七)乙方在本院期间发明、发现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医疗成果,其所有权、试用权等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之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或有关条款经双方签章后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没能完成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

  (4)乙方提供虚假资格证件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岗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

  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

  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于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继续从事医院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5、乙方严重失职使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如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院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应服从医院工作调动。

  2、甲方有权对本院的工资标准和其它待遇及绩效提成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与甲方无关,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伤害除外。

  4、医院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乙方在本院就诊,享受职工优惠政策,一律照章交费。

  5、如甲方为乙方所做的广告宣传,在本合同终止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停止,则甲方有权继续。

  6、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的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7、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在没有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前,在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其部分工资。

  九、经济补偿: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一个月工资。

  十、甲乙双方因终止解除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经院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未成的。可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十三、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6

  【HR法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岩新疆中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亲,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知道这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订立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这里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者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行政处罚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各地的劳动法规,还规定了此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则规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必须拒绝使用该劳动者,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这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因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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