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房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房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中山市西区xx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 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山市西区xx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2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房产:【 地证字第 】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商品房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品房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
2. 居室规格:房型三房两厅一厨两卫两阳台,套内面积约78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要求及工期:详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
4. 工程内容:详见附件“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
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要求及付款方式
1、工程相关价款(金额大写)详见附件“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
2、结算要求:对于所列项目,如计价方式为全包价,则按全包价结算;如计价方式为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则结算工程价格不得超出概算价的5%,超出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附件“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有其他约定,从其约定。
3、付款方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付款(默认为第(1)种):
乙方该项目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该项目100%的工程款(没有做的项目要从中扣除)。
4、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但未结清乙方工程价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含乙方发包给第三方部分)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结构破坏、钢筋破坏、楼道破坏、漏水渗水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者全额赔付。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交给物业管理处的装修押金不能取回,由乙方偿还甲方押金款。
第四条:材料供应及施工
1、除“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中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有物料均由甲方采购。乙方须在施工前对房屋进行勘察测量,向甲方提供工程所有的全部物料清单,供甲方提前采购。甲方物料到位后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周内正式进场施工,工期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如施工过程中需甲方补充相关物料,也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甲方采购的时间不计入施工期。如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乙方需明码标价且取得甲方确认,除另有约定外,乙方采购的`时间计入施工期。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便采购相关物料,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施工要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施工后,对于施工现场的物料,乙方有保管义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4、施工过程中如存在与“工程内容、要求及价格”不一致的地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价格、数量和面积的改变,增加项目等等),均需要甲方确认并签字。
5、如乙方将工程部分内容发包给第三方,需取得甲方同意且不得增加费用。发包后,乙方对工程被发包部分的质量负全责,承担相关的返工、赔偿、保修等责任。
6.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在无法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工费扣完后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六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房屋相关图纸,并和乙方进行现场磋商和确认。
(2)按乙方要求采购和提供相关物料。
2.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安排相关专业人员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施工须做好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负全责。
(4)乙方提供对相关装修部分的质保服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应免费进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和相关补偿,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商品房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乙方(团购方):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相、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特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为确保乙方对甲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房屋享有优先认购权,并以优惠价格、团购的方式签订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住宅,在甲方该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认购普通商品房住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团购的基本情况
1.乙方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唯一代表,有权处理团购商品房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签约、支付购房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
2 本项目基本概况
2-1 项目位置:
2-2 项目名称:
2-3 总用地面积:
2-4建筑面积:
2-5用地性质:住宅、商业用地
2-6建设周期:两年半
2-7 其它:建筑容积率:3.47% 绿地率:33% 建筑密度:22% 一期总户数:598户 停车位:约613个
3、在本协议书签署之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前,乙方单位团购人员不准私自对外转让团购指标或房屋,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让的一律无效,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私自转让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团购商品房的价款
乙方团购高层住宅的均价为 2980 元/m2,以乙方拟团购 号楼,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最终结算的建筑面积及分户建筑面积以房管局测绘数据为准),初步估算价款 万元。
附:乙方团购的房屋为: 三室二厅一厨二卫 , 号楼 单元 楼 户
第三条 团购价款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首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为总房款的`%,计 八 万元;无偿送美的空调(每间卧室送一台挂机,客厅送一台柜式空调)。
(2)团购住宅工程基础部分施工至正负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团购商品房估算总价款的30%(其中包含第一次付款);
(3)主体工程第十层垫顶时交付总房款的30%。
(4)主体全部垫顶时交总房款另30%。
(5)余款在交钥匙时全部交清。
(6)乙方应统一向团购职工收取团购房款,并在前款约定时间内足额交付给甲方,否则构成违约。
第四条 工期及工程质量
1.乙方团购的高层住宅工程,自甲方收到团购首付款之日起30个月内完工。
2.工程进度,在20xx年2月30日,正负零完工;20xx年6月30日,十层封顶;20xx年10月30日,主体封顶。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施工进度及乙方关注的问题。
在团购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特殊情况,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并免责:
(1)遭遇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
(2)政府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城市规划的变化;
(3)连续阴雨天气造成施工过程中累计30天以上不能施工(以本地气象部门和施工监理部门的记录为依据);
(4)其他类似上述原因而非甲方一方所能控制的客观事件。
4.甲方承诺楼体及室外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1.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向乙方发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组织团购职工到指定地点签署分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购房职工逾
期未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认购书中优先认购和价格优惠的权利。
2.乙方团购的房屋为毛坯房。具体交房时间、交房标准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为准,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购房职工使用。
3.乙方团购房屋的所有权证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缴纳,产权证具体办理时间在乙方团购职工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认购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缴纳认购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团购总价款 3 %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购房款不予退还,乙方应按团购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缴纳团购首付款后,如提出减少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高层住宅的团购面积,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同意变更团购面积的,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为整体团购协议,主要规定甲乙双方团购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或按甲方与乙方购房人员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2.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及于乙方参与团购人员。乙方应自支付首付款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团购职工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甲方,作为协议附件。
3.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约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于
商品房合同 篇5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附相关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一份)。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税金;装修工程款以最终结算数量计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工程定金)总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电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 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八、责任:
(1)、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2)、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6)、附工程的验收标准(水电、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预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二)[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
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无锡市工商管理局根据(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
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龋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商品房合同 篇7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推荐阅读:委托贷款担保须认清资质)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
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推荐阅读: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 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 ‰,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 ,账号: 。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 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 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 号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 写小 写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来源《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 写抵 押 房 屋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 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 写抵押人身份证号保证人抵押权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抵押率(%)本 次: 累 计: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 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 (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 种处理方式,即 。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 种处理方式,即 。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相关文章:
商品房合同03-18
商品房产购销合同02-23
商品房认购合同02-25
商品房转让合同03-17
商品房屋装修合同04-03
商品房产租赁合同04-12
购买商品房合同02-16
商品房购销合同03-13
商品房签合同02-28
商品房装修合同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