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合同集锦七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合同 篇1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9、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职工代表的任期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
单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3月1日。
二、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调配工种,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根据甲方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1800.00元/月。
(二) 职务工资180元/月。
(三) 交通费补贴50元/月。
(四) 全勤奖80元/月。
(五) 社保180元/月。
(六)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单位合同 篇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延伸补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手续办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关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手续办理散见在劳动部一些规章中。劳动部1992年《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劳动部劳力字[1999]33号)第18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个月内将职工档案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部门。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以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上述这些规定并不完善,对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手续转移期限以及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了完善:
(1)明确提出,要求国家采取措施,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样,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随劳动者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和新的地区,养老保险利益不受损失。
(2)不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负有出具证明、转移档案和社或保险手续,而且设定期限的要求。
(3)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要按约定办理交接的义务。
(4)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劳动合同文本,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简言之,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否则,劳动者可以据此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合同 篇4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XX
地址:XX
委托代理人: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到甲方工地从事临时性工作,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临时性用工劳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受聘期限
经双方协商,聘用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每月元 (大写 )人民币支付。
2、该工资包括甲方单位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各种节假日加班及中夜班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费、日常交通费等。
3、每月三天(含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工资照发,但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病、事假亦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聘用工资按实际请假天数减发。
4、甲方为乙方提供受聘期间的住宿。
5、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作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受聘期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方式。
四、社会保险:
鉴于国家省内和省际社会保险统筹及其配套办法尚未健全和完善,甲方又系跨省、区作业的流动施工单位,乙方工作地变动频繁这一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XX省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中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按月计入在乙方工资清单中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本人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若乙方不参加社会保险,其责任自行承担。
五、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并应遵纪守法,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
六、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注意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铜仁地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
七、合同期内,如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如甲方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也有权提出解除与甲方的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前,均应提前七天告知对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签名: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5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中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4.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8.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
9.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单位合同 篇6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一觉醒来就被单位给解除了。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否规定了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通过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与此同时,法律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是作出了条件限制的,用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单位合同 篇7
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第二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
法律未对劳动合同期限作出强制性规定,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任意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的约定则应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4、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条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且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并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可知,虽然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建立,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6、《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3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保存合同文本2年的义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将要承担不利后果。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应该是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试用期合同。
【单位合同】相关文章:
单位房租合同03-31
聘用单位合同04-14
单位员工合同04-21
单位用人合同04-09
单位施工合同04-07
单位借款合同02-03
单位设备合同02-12
单位劳务合同02-19
单位采购合同02-23
单位用工合同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