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13 15:11:43 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合集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借款合同合集15篇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每年支付总额的8%_(即:8000元/年)

  三、借款期限:___一年(如要续借,再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借款协议)

  四、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五、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 ‰,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月息率为千分之 ,借款期限 自年7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_____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_____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

  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_____(¥:),利息按月息_____℅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_____元)。

  二、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_____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

  四、乙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责任。

  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或_____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

  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文书、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

  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________%。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甲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甲方并按收到的,甲方将借条交还乙方。

  二、 保证条款:

  (一) 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数归还乙方的,抵押权消失。抵押期间,未经甲方统一,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二)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 本借款的担保人丙方,具有同等还款责任。乙方和丙方的还款义务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约束力。

  三、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以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二)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 以上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各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丁方(证明人):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

  一 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人)因种地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向甲方(出借人)借款。

  三 借款利息:年利率 %(因农业生产周期原因一年按十个月计算,借款按整月计算不足天数按整月计算)。

  四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五 保证条款:各方在签字后视为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

  1 乙方应在还款期限内向甲方偿还欠款。

  2 若乙方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甲方有优先获得乙方偿还欠款权力。

  3 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向甲方担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偿还债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财产为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无法在还款期限内归还欠款,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

  4 丁方(证明人)证明此合同文本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真实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丁方各有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丁方(证明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8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

  债权人需注意:

  1、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2、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

  因为: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利息。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迟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迟延之日起,即原约定利息加倍计算。

个人借款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 借款本金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借款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借款人投资安全的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 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贷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xx,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xx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还款方式:现金/xxxxxxxxxx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xxxxxxxxxx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xxxxxx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x万元,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xx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xx%;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xxxx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的所有股份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xx公司的股东名册,由xx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xx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x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xxx乙方: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12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担保人:

  担保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电话:xxx

  通讯地址(住址)xxx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电话:xxx

  通讯地址(住址)xxx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xx年xx__月xx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xx年xx月xx日所立《借款协议》(no: )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xx年xx月xx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xxx

  乙方签名:xxx

  借款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xxx

  签收日期: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出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资金周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确定收款帐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另开具收据给甲方。

  二、借款期限为_六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借款 期内,乙方想提前还款的,则按六个月的借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

  三、借款月利率为2%即每月的利息为:__________。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即单个月___日前应付清两个月利息。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如果乙方不按时支付利息,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逾期每天则按所欠利息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如果乙方不能还清借款,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必须按本金和利息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乙方自愿将权属自己坐落于来宾市西南一路37号的《百川德汇》楼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套商品房,房屋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栋号房号以甲乙双方所签的售房合同为准),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出售给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该购房款给乙方,并于本合同签订当天,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 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本金自动转为甲方付给乙方的购房款,则该房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2)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将上述的财产拍卖作清偿,清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且甲方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自行处理上述的房地产或交给法院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利息及甲方为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的,乙方仍需向甲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直到还清债务为止。

  (4) 如果乙方能按期归还甲方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乙方还清款后甲乙双方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回乙方自行作废,仍由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及所有权。注销备案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的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即不存在将房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