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装合同(优选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合同 篇1
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及安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根据属下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就 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甲方补充)
第二条 合同价款 (甲方补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甲方补充)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根据需要修改)
1、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分批合同的价款、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分批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分批合同总价款的50%。
(3)工程安装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分批合同结
算款的95%。
(4)结算的5 %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甲方补充)
第六条 保修条款 (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补充)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专项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合同,向有关部门登记后合同生效。
2、任何以甲方名义出具的承诺书、确认函、对帐函等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只有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其有效授权的人之外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视为无权代理行为,须经甲方书面追认后始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出具的任何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文件的签署人、签署行为的适格性进行审查;乙方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不当的,因此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24小时内组织验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安装资质证书。
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配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6、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未能按分批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通过验收的,每逾期1天,按该批合同总价款的 3 ‰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不合格、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对甲方所造成
安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20xx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梯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电梯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2、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电梯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xx
(3)《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4)《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
(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 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3)甲乙双方已经按《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进行井道交接;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电梯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电梯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电梯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电梯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电梯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电梯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内。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电梯及电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电梯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电梯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电梯的脚手架,电梯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电梯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电梯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电梯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电梯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电梯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电梯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动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萝北县凤祥家园7#商住楼
凤祥家园7#商住楼水暖电照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萝北县凤祥家园7#商住楼
1.2工程地点:萝北县
1.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水暖工程所包括的给水、排水、采暖、设备安装、调试等。 电照工程所包括的公共用电、照明工程、临时用电、除机械以外的电缆沟挖掘等。
第二条:工期
合同签定之日起,按甲方进度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第四条: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含部分小型材料)。
水暖工程乙方负责全部工具,小型材料包括切割片、磨片、生料带、电焊条和本工程使用的活动临时电缆线等。电照工程乙方负责电焊机等全部使用工具,小型材料包括本工程所有使用的胶布、塑料袋、钢线、电焊条、打弯器等。
4.2结算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工作
5.1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5.2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5.3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调。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
6.2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6.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6.4施工期间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的完好,不得损坏甲方已装修好的成品,由乙方人员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6.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部分 进度计划和工期
第七条:进度计划
7.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拟订本工程的进度表。
7.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工期
8.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8.2因不可抗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 质量与验收
第九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执行工程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第十条: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第五部分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一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11.1合同价款:水暖工程甲方与乙方协商按 元/m2进行结算。 电照工程甲方与乙方协商按 元/m2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2.1经双方研究协商并且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预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返还给施工方。
12.2工程竣工付至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款
12.3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后,水暖电照工程保修期为使用后一年,保修期期间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除外)。保修期满后,如有坏损、丢失,需要进行整改维修时,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
13.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罚款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不能按期或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返修或重做;
(3)其它违反现场操作规定的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甲乙双方另外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销售、安装和改装中央空调事宜达成协议,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品牌、型号购买并安装 中央空调。
二、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1)乙方负责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组的安装;
(2)冷媒管、水管等空调管道制作安装(管道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装)及保温;
(3)室内、外机控制线、温控器安装(不含主机电源连接线);
(4)风系统制作与安装;
(5)系统开机调试。
三、合同总价
1、销售及安装总造价: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将相应增加:
(1)甲方改变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2)非因双方之原因变更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3)非因乙方原因的工程延期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时到位、现场不能施工或施工难度增加等);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
四、工程期限
1、隐蔽工程工期为
2、实际交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固定时间内受装修进度影响不计在内。
3、如遇下列情况,由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顺延期限: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5)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五、材料、设备供应(见附件)
六、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交工时甲方经检验未能提出异议则视为质量符合甲方之要求。若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2、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乙方应与返工。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甲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
4、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
(1)保修期:设备部分整机保修期依生产厂家之规定进行保修12个月,压缩机保修三年,从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甲方应指定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系,并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当联系人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将变化结果告诉乙方。
(3)在保修期内因系统部分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须更换之零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说明书、相关产品合格证书、调试验收单等在竣工验收时由乙方交甲方签收。
(5)保修期内,甲方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乙方有权根据修改的工作量收取劳务成本费。
(6)乙方负责甲方原有中央空调及承包范围内中央空调两年的维护、保养。
(7)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甲方每次提出的安装质量问题应在2天内整改,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时间乙方没有回复,甲方有权另请其它人员负责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工价上浮30%)在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式,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乙方收到此款后开始组织材料设备进场;
2、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即大写整(小写 元整);
3、安装调试完毕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包含增加工程部份),即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4、扣该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质保金,以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20日内退付质保金。
八、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包括清除障碍物。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2)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3)甲方应与物业协调好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室外机安装位置和因工程改动需改动建筑结构的地方,应由甲方事先征得物业部的同意,并应在进场施工前办好相关手续,如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相关管理部门的干预,被迫停工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7)及时付款义务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3)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6)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非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根据公平原则,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
4、若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2个月未付,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20%的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还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已付款且要求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
5、签订合同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付对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若协调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包括预算清单、工程图纸,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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