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9-27 11:20:14 合同 我要投稿

转让合同【优秀】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合同【优秀】

转让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探矿权。

  第二章 转让的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名称

  第五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第六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发证机关

  第七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八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是

  第九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十条 甲方转让的探矿权勘查工作程度

  第三章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十一条 甲方应将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全部勘查区块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

  该探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额

  为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探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探矿权转让金。

  第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十五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第六章通知

  第二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地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xx元(xx元),余下的xx万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xx,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个体工商户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转让方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转让给受让方。

  2、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资产和名称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转让方应尽快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向受让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在此后停止使用该个体工商户名称。

  4、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由转让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受让方到工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受让方应在办理开业登记后方以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6、注销登记前使用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负责。

  7、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负责。因受让方迟延工商登记而导致被工商部门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定金及付款安排

  9、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人民币_______元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受让方履行合同的定金。

  10、受让方向转让方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_____元,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定金。此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元,直至支付完毕总转让价款为止。

  三、违约责任

  11、如果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第9或10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的1‰的滞纳金,逾期十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不予返还。

  12、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发函催告并明确告知所将遭受的损失的',违约方仍拒不履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该经济损失。

  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4、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15、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___街号___商城___楼___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___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___元,每月计人民币___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___元,每月计人民币___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丙方:(盖章)___

  代表:___代表:___代表:___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嘉沃德 台球厅(阳光家园北门二楼),形式经营:股份制。

  二、合作时间:自 20xx 年 6 月 6 日起

  三、出资方式:甲方按球厅原有资产60万元,乙方出资30万元与甲方合作,各占股份50%,合伙经营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同财产(详见各项费用清单)。

  四、合作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盈利按股份比例分配,亏损仍按股份比例分摊。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发展维护台球厅的正常经营和利益,遵纪守法,不得有危害台球厅发展和共同利益的行为,因经营需要增加设备,维护费用,各项税费及租赁续费均按各自股份分摊按时交纳,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视为违约。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法行为,未履行本合同造成经营无法正常运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对方经济赔偿,如拒不支付或拖欠则按放弃经营收入作为滞纳金。

  七、甲乙共同经营的台球厅,在经营中如有一方提出转让或置换,由双方共同协商 经双方同意,方可进行转让或置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签补充合同。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日期:

转让合同 篇8

  卖 方: (甲 方 )身份证号:

  买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万元整(以收据为证)。

  一、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室 号 :

  建筑面积(平方):

  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设施为 :

  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乙方在产权交割当日(合同签订一星期内)支付甲方除定金以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四、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买卖合同就此

  终止。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属违约,房屋买卖合同终止。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年 月日

转让合同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提供: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房转租须经产权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3、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应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铺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7、 合同履行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 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迟办理营业执照,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的订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现住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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