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28 07:36:31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实用的安装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实用的安装合同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强电安装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强电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2#楼配电柜至用户电表出线的安装(包含电梯的电源安装)。

  2.2承包方式:分包(电缆线及卡表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2.3机具供应:施工机具乙方自理

  三、合同工期

  3.1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5.1合同预算价格:材料款(148960元)、工程安装费(24000元)。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除材料款),乙方所购材料由甲方认定后一并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95%(除材料款),剩余5%作为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责任

  7.1甲方满足施工用电量的需求。

  7.2甲方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3甲方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工作。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教育。

  八、乙方责任

  8.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并按甲方的指令及要求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标准。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人工费均由乙方自理,材料费按预算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甲方将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从乙方工程费中扣回其损失。

  8.3 乙方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所需劳动力情况,按合同要求的人数认真的组织劳动力按时进场。

  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操作规范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要求组织劳动力施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的教育。如果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作业发生伤、亡、残等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

  8.5乙方应坚持文明施工,经常保持操作面及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8.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不得中途减员及停工,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7乙方负责二次材料进场和保管、领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自理。

  九、 违约责任

  9.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9.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分,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广告牌制作及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告牌制作及安装

  1.2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工程款、结算依据、收款账户

  2.1工程内容:制作及安装

  2.2工程承包范围:广告牌制作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所有产品图纸的深化设计、主材辅材的采购及制作、水平及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自验交接、施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及产品保护等自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

  2.3工程款

  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元),项目包干总价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3.2本工程含税包干总价为不可调整价款,乙方已认真核实现场场地条件及甲方对本工程的制作要求,对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特征已充分了解,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包干单价中。

  2.3.3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完成本合同第2.1、2.2条规定承包内容及范围所有工程费用。总结算工程款为按现状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所有工序的操作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机械及人工进出场费、主材费、辅材费、措施费(含赶工及技术、安全、质量措施)、降温费、加班点心费、赶工费、管理费、风险费、住宿费、利润、社保、医保、工伤管理、文明施工、税费、工程完工后卫生清理费等所有费用。

  2.4工程结算依据

  2.4.1工程量:详见报价清单。

  2.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工程工期

  3.1所有广告牌需于年月日前(不包括本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2因甲方通知变更工程项目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该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工期顺延期间,甲乙双方同意不计取因工期延误引起的任何费用。

  3.3若乙方未能在20xx年7月30日前(不包括本数)施工完成所承包工程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工期延误按20xx.00元/天进行罚款;工期延误超过4天以上(含4天),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在按20xx.00元/天的基础上,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价(单价)不高于附件报价单单价的80%,余款作为造成甲方工程延误相关损失及甲方另选公司施工的误工费用。

  3.4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施工搭架,费用自理。

  4工程质量及验收

  4.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外观效果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比例尺寸合适。且完成的相关成品要求内部结构理,经久耐用。

  4.2本工程竣工验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矛盾或者错误及违反强制性条文,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其费用按实结算,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24小时内发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24小时内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分项工程质量评测不合格,乙方应按时一次性整改合格;若复验不合格,每次罚款2000元,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时,业主等相关验收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4.4验收程序

  4.4.1乙方施工完成在具备验收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4.4.2甲方在收至该申请后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总工期),全部完成后再次进行申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甲方在7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或不答复的视同验收合格。

  5材料设备供应及材料管理

  5.1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并已含在2.3条款的工程款中。

  5.2采购和检验: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5.3重新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经检验发现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仍存在问题的,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合格的产品,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返工、整改及因该原因引起的甲方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与设计变更

  6.1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6.2甲方若需要对设计变更或施工进行修改或补充,乙方不得拒绝。7竣工验收

  7.1乙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7.2乙方在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签章后验收方为有效。

  7.3在竣工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3.5条款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8保修

  8.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三个月(验收合格之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注明射灯只保3个月)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人为原因等所引起造成。

  8.2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及时派人进行修理,并于5日内维修完毕,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0元,届时直接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派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修理,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不按照上述保修规定执行的达2次(含2次)以上的,甲方将没收乙方保修金。

  9付款方式

  9.1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经甲方、设计单位双方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款,预留3%的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后付清。付款无须转入对公账号。普通银行账户都行。

  9.2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工程款无欠款证明、具结书、班组内员工工次发放确认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由此产生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保险

  10.1乙方自行办理施工场地内工程班组工人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11施工管理与安全要求:

  11.1在施工期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任何关于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处理和善后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其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

  11.3乙方指派(电话号码:)为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事宜。

  12甲方责任

  1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对现场情况进行交底。

  12.2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12.3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拨付各种工程款项。

  12.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指派胡德乐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乙方责任

  13.1按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13.2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安装、验收和试验。

  13.3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服人甲方在工序穿插中的统一安排,若不执行或故意制造障碍,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他人去完成,乙方不得有异议,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同意在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4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指派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13.5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安全生产,按双方约定采购和使用此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13.6乙方应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对甲方已经完成的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实施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13.7抓好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要求施工。

  14违约责任

  14.1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或甲、乙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都将被视为违约。

  14.2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与本合同其他违约金同时适用。

  14.3若乙方在本工程采购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且应向甲方支付按其所使用的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总值的200%的违约金。若乙方使用的不合格产品的总值超出合同总价款的10%,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14.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逾期不付,工期顺延并付应付款项的1‰/日的违约责任金。

  15索赔规定

  15.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蒙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实际损失额由甲方(其它第三方)、乙方共同认定。

  15.2若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不到场核实的,视同乙方默认,届时由甲方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若乙方接到通知后,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配合甲方的认定,而采取推诿的办法来处理的,甲方有权单独认定,其结果有效,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4所有的证据(含照片、摄像、取样、记录)经甲方(受损失的第三方)的签字后即为有效。

  15.5对乙方不及时认定责任或不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抢修费用由甲方代付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的150%计算,并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直接扣除。

  15.6其它管理规定:具体规定由甲方另行通知,对乙方违反该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予以相应的处罚。

  16其它条款

  16.1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通知、函件、合同,除直接由乙方当场签收外,甲方应以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并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出,以发出之日的第3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或第5日(乙方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区八县<市>之外)视为送达之日,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若乙方在本合同上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价款:人民币: 整 (¥: )。

  第二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整个工程安装施工,并完工交验。乙方在完成工程质量保修义务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第四条 施工与验收

  1. 甲方确认施工现场条件具备后,提前三天通知,设备到场验收后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进场施工。

  2.甲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随工检查工程质量,办理各项随工记录,签证及变更手续。

  3.乙方指定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解决工程中发生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优质施工。

  4.施工工艺,隐蔽工程采取随工检验的方式,合格后办理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资料。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再办理随工签证手续。

  5.竣工前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安防施工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6.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文件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出具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如甲方提出增加的设备要求,将补充签订合同的材料货款前期已安装设备的维护风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收取设备维修成本费用。

  7. 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布线,设备的安装调试,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二日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工程的验收报告,并于十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报送相关单位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甲方组织在十日内组织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安防建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评语。

  8.当甲方收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系统进行测试,并明确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签字验收,若甲方在10日内提不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则乙方示甲方已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须根据工程实际整理,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工程变更单、隐蔽工程单、设备材料使用清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以供甲方决算和存档。

  第五条 施工管理:

  参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 乙方免费质量包修期限为1年, 免费保修期限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所有设备保修期限按各厂家保修单所载内容执行。系统免费维护期限为一年(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提供系统终生维护。

  2. 乙方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清单设备内容,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格、型号。乙方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 在质量包修期内,如果该安全防范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免费维修好,或更换。所发生的材料、设备费用和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故障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予以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5.在1年免费保修期内,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损坏则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保修期过后,如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承诺负责维修,其所发生材料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免费对使用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使用者所须知的操作、维护等方面。

  7.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符合甲方需求的情况下,经双方讨论一致,可对设计方案做合理更改

  第七条 分包或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八条 安全维护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然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的措施,并承担有关经济支出。

  第九条 不可预见事务处理

  1. 如发生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如地震自然灾害等),使系统无法按期完成,或无法完成,乙方需书面报甲方认可,并协商确定新的完工日期。如果发生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临时增加工作量或由于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等),其解决问题方法及费用另行商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但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武汉市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3.本合同签订时间为二○一三年 月 日

  4. 本合同范围和要求以及合同的总报价单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安装合同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雅筑小区的门窗制作及安装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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