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2-24 08:25:17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购销合同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购销合同5篇

购销合同 篇1

  编号: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 (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卖方): 签订时间:

  乙方(居间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与居间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燃料油购销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 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达成燃料油购销合同的成立;

  2、甲方与丙方订立燃料油购销合同即视为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居间期间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燃料油购销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与丙方不存在燃料油购销合同时为止。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完全终止;

  5、乙方是受甲方委托提供促成甲方与丙方订立燃料油购销合同居间服务的唯一居间方,甲方不得再将其委托给第三人。

  6、本合同中提及的燃料油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燃料油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燃料油购销合同”字样;

  二、居间内容:

  委托采收商品名称:燃料油;

  商品质量标准: 燃料油,具体详见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燃料油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总额(税后)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甲丙双方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准;

  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当日之内(该笔货款的具体日期以 为准),按照该笔款项占丙方应付甲方货款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应付居间费用总额的相同比例的居间费用,即该笔货款/丙方应付甲方货款总额=甲方此笔货款应付乙方的居间费用/甲方应付居间费用总额。支付计算数量以货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4、甲方付给乙方每笔居间费用的累加不得少于应付居间费用总额;

  5、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则此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各个独立受益人RMB 元;

  6、甲方应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受益总额必须符合下表,转账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账户与户名不符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更正错误。居间报酬的支付以居间方出示的与下列账号、户名、金额相符的转账凭证为准。

  (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账号户名金额有效)

  三、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必须根据合同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不得分发错误,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出现甲方未分发或少分发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时,乙方各个少分发或未分发居间费用的独立受益人有权认为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居间费用的支付将以双方同意的条款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有效执行之日起,在合同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方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燃料油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等方式,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所有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文件和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未规定的其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签约地: 签约地: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xxxx贸易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12月10日

  乙方:xxxx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大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铜精矿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方欲出售铜精矿3000吨(毛吨),实际数量以双方交货时过磅质量为结算最终依据。

  二、品质:甲方提供的铜精矿平均品位在15%以上,砷含量保留0.5%以下, 如超过0.1%,每吨扣10元;超过1%,扣1个系数,以此类推。如平均品位低于10%,乙方拒收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预付伍佰万元整(¥5000000.0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甲方必须在付款日起5日以内将货送达乙方货场,否则甲方须按照预付款的.5%赔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2.该批铜精矿计价标准按上海期货交易市场最近任意一日铜价相关计价标准执行,双方在结算时以75%系数计价。品位在20-25之间,每个品位加人民币150元;品位在20~18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200元;在18~15之间,每个品位扣人民币300元;15~10每个品位扣450元。

  3.货到乙方货场后,乙方必须每月付款20xx万元,并于20xx年5月10日前结清本次交易全部货款。

  四、该批铜精矿交货地点为乙方货场,乙方只承担运费费用(120元每吨), 其他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 检验方式:甲、乙共同现场取样,遵循单车单样的取样原则,取样一式四份,一份送检,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一份作仲裁样;共同指定大冶有色化验室为化验单位;以有色化验为主,如化验结果品位出现差异,则按国家有关矿产品化验品位超差相关规定执行;品位化验如产生争议,以仲裁样和化验结果为最终结算标准。(双方共同取样---双方指定送样单位---分析结果---分析误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差---仲裁---以仲裁结果为准)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甘肃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伊犁德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黑金刚

  2、数量:2吨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20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18000元/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货款36000元。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20xx年3月20日以后拉运。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4、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有效期20xx年12月30日。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甘肃定西白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开户行:甘肃省定西市农行安定区支行新 法人代表(签字): 市区分理处

  账号:080901040000012

  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树种:

  二、成品:5厘胶合板

  三、结算价格:每片人民币 元(含17%增值税发票)。

  四、规格(mm)、数量(片)、交货时间。 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交货规格524401220 批交时间及数量: 月 日交货总货款金额(人民币):

  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胶合板的用材:杨木芯;等级:优。

  胶合板的湿度不得超过12度。

  胶合板不允许脱胶开裂、空洞、结疤;

  五厘板的厚度在5.0~5.2MM之间,共7层中间3层芯板厚度各1.4MM。马六甲面皮厚度各30条,最外面2层椴木面皮厚度各30条,椴木面皮纹向是贴横纹,椴木皮宽度在100MM~250MM之间(250MM左右的椴木面皮集中贴一面,100MM~200MM的椴木面皮集中贴另外一面)。

  椴木面皮拼接不可有离缝,拼接面皮颜色要一致。

  胶合板的承受力要达到我司的要求。

  胶合板不可有弯曲、变形等现象。

  8、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9、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10、胶水:用环保胶.

  11、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包装标准:

  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名世家私有限公司厂区内)

  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供方处理。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 ,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3、供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

  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供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5、供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6、需方无故拒收供方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供方偿付违约金。另:对供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7、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盖章) 需 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传 真:

  帐 号: 开户银行:

  税 号: 帐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