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

时间:2024-05-14 16:57:48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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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携手友好协商,经过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努力,最终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宣告共同遵守。

  一、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管理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该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交易密码由甲乙双方共同掌握,乙方可查询账户信息,但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___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根据双方约定,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超过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也就是亏损超过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超过5%部分的25%作为赔偿;如果利润率在—5%和5%之间,乙方将自行承担或享有该利润。例如,假设委托资金为100万元,到期利润为10万元,根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5)×0.25=1.25万元作为佣金。而如果到期亏损为1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5)×0.25=1.25万元作为赔偿。如果利润在—5万元和5万元之间,乙方将独自承担或享有这部分利润。请确认以上内容是否符合您的要求。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所承担的业务出现超过10%的亏损,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按照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同样地,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的'利润超过30%,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并根据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双方达成结算后,可以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于__年__月__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编号为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2条律师费的约定

  第3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4条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5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第(01602)号委托代理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解除合同,并达成以下合意:_________________1.乙方终止代理甲方与的纠纷,乙方不再承担原委托合同中的.代理义务;2.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乙方应配合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4.甲方应当出具收到诉讼费退款的收据;5.甲方自收到诉讼费用之日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不再因委托合同而对乙方承担任何义务;6.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4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分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到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甲方及其

  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均(选择其中一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项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项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项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项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项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项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签定后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金融机构名)乙方:中国建设银行××分行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字)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5

  合同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运费结算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前述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国际铁路联运业务,每票货物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订舱、提货、报关、出运等相关运输代理及费用确认事宜。

  无论甲方委托时在运单上记载的是甲方还是其他第三方,甲方向乙方提交均视为甲方委托,由甲方承担该协议下的义务。

  2、甲方需提前天将出货计划通知到乙方,并在托运前与乙方确认运杂费(包括国内段铁路运费、国外段运费、报关费、拖车费、口岸代理费等费用)、付款方式、运单要求等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铁路或其他承运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起运站、过境站、目的站、装箱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甲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检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应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中予以明示或者单独提供书面委托。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或者代理运输的必要,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铁路运费、站场费用及其它代理代办费用。甲方保证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率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根据市场运价的`变动及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价单,该报价单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代运货物,必须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且适合以集装箱/火车装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出口或者违反进出口条例的物品。

  7、甲方或者甲方客户的货物到达目的站后,甲方应当积极督促目的站收货人提货,如目的站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提货,由此产生的滞留费、滞柜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托运单”的内容,本着专业、高效的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代理运输服务。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时,乙方应提前将实际情况通知甲方。

  9、乙方接到甲方的托运单后,甲方要求变更托运单所列事项的,应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托运事项所引起的各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货物的延迟非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如甲方自身原因、实际承运人原因、不可抗力等),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由于甲方未按时或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或无法实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12、货物运输保险:国内段铁路保价运输属铁路强制性规定,由乙方在货物起票时代甲方购买;其他运输商业保险应在发运前由甲方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代为购买。

  13、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选择( )方案进行结算。

  方案一:发运前付款

  甲方需在货物发运前 个工作日内按报价金额预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业务完成 个工作日内将业务费用清单提交甲方核对,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确认。差额部分,甲方应及时在确认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款。

  方案二:货物到达边境口岸前付款

  1.货物的铁路运费、短途运费、口岸费、报关费和代办费以及因甲方过错原因在口岸产生的滞留费等均由甲方支付。

  2.为了双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甲方在货物到达口岸前(铁路运单标注的发运日起7日内)将应付费用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没有按约付清费用的,乙方有权留置该批货物或扣押甲方其它货物或其核销单等货物单证,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方案三:月结付款

  1. 每月 日之前(节假日顺延)乙方根据甲方上月已发货量制作月结账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每月10日前确认回传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此账单。

  2.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月结账单开具零税率的增值发票,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甲方。甲方在每月15日前付款给乙方。如甲方逾期付款,应额外支付乙方滞纳金应付款项×3‰×逾期天数,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或其退税联采取留置权,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及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 甲方付款后及时传真银行付款水单给乙方。

  4. 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为人民币 ( ) 万元,任何时候超出此信用额度,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款,否则承担逾期付款责任,按照月结付款中第2条处理。

  14、如乙方代理行为无任何过失,或者损失与乙方过错无直接关系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或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若要求终止本合同,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合同签约地: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6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暂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就《_________》一书的出版,版权买卖或发行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代理商,负责在中国(包括大陆、港澳台地区)以及海外出版和发行该书的中文(简体和繁体)和外文版,以图书形式出版。委托期限暂定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

  第二条甲方声明拥有上述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并保证在中文(包括简体和繁体)以及其他外文版本的转让、传播等处理权。甲方提交的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也不会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果在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发现上述作品涉及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图书出版或发行事宜包括如下事项:

  1.代理该书的版权洽谈,图书出版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出版社,与出版社洽谈沟通及版权买卖等;

  2.我代表甲方与一家出版社签订了图书出版协议(版权买卖协议),并负责代收代转本著作的稿费、版税或版权费以及样书。

  3.负责书籍发行的工作,包括联系图书批发商和书店等发行机构,与图书发行机构进行沟通和洽谈。

  4.代表甲方与有关图书批发商,书店等图书发行机构签订图书发行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发行收入。

  第四条当乙方代表甲方与出版社或发行机构等签订协议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承诺保护甲方著作权不受侵犯。

  第五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乙方联系好出版社并成功签署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在甲方应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

  2.乙方与图书发行机构成功洽谈并达成了图书发行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乙方将按照回款的比例,从甲方应得的`发行收入中分批扣除代理费用作为自己的报酬。具体比例为____%。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创作的成品及相关电子文件交付乙方。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交稿,甲方应在截稿日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商定延期交稿的具体日期。

  第七条乙方应力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完成出版(或发行),并在图书正式出版后的30天内向甲方提交样书。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代理出版(或发行)该书,乙方应于代理期限届满前30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将另行商议延期事宜。

  第八条乙方与图书出版或发行机构达成了一项有效的图书合作协议,包括出版、版权交易或发行等内容。根据协议的约定,乙方成功地成为了该机构的代理人。

  第九条双方应互相尊重并遵守双方共同商定的署名方式;在图书印刷前,乙方负责提交书稿样本给甲方进行校对;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经过修订的书稿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在图书出版后的60个工作日内,甲方有责任将原始的书稿和照片等相关资料归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双方若在协议的解释或履行方面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选择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协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续签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一致。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有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金融机构名)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分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均(选择其中一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项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项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项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项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项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项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_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分行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8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为第_________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组)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 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账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 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账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 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账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 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 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 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 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 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 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ic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 甲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组)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ic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ic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_________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中国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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