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合同

时间:2024-05-22 17:32:55 合同 我要投稿

生产安全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安全合同

生产安全合同1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工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种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500元。

  9、乙方不得从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区。

  10、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前,要将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提供给项目部,及时交纳综合保险。无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项目部乙方:

  签约代表: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产安全合同2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有关安全规定,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

  二、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酒后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

  六、乙方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骑乘摩托车、电瓶车应佩戴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饮酒、打架斗殴、,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八、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

  九、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一十、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标牌。

  十一、非电工禁止动用配电线路和设施。

  十二、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

  十三、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生产安全合同4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协议期限: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一、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对承包人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审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上岗情况。

  (5)配备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5、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6、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可令其停工整改。

  二、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一拖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承包人应当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需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在30人以内的,需设置兼职安全员。

  5、承包人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发包人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时安全员须现场监督。

  6、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建设工程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9、承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人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承包人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并配专人管理。

  14、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6、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承包人应自觉接受发包人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人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安全部门。

  18、承包人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署、同时有效。

  发包人:________(签章)承包人:________(签章)

  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安全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作内容: 土方开挖与外运??

  3、承包形式: 大包

  4、进场日期:

  二、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施工过程中必须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各项安全检查。

  3、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杜绝重大隐患。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及对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5、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三、甲方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部、工程所在省市颁发的各种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

  2、对乙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当地劳动部门外出务工的证明、乙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入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核对,对于审查不合格单位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3、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于乙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多次重复出现的隐患,进行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误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补充内容: 无

  四、乙方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部、工程所在省市颁发的各种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及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乙方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施工人员名单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等安全管理资料。

  3、对所属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并以法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费。

  4、从业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须报甲方批准。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指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报甲方认可,登记备案。

  6、根据作业环境和施工特点,分工种、分岗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结果须报送甲方,并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例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制定对策进行整改,并随时向甲方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8、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的领导。

  9、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

  10、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及施工器材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必须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无权擅自拆除、更改,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报甲方同意,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接到违章罚款通知单后,要在二天内向主罚单位交纳罚金,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交。

  13、补充内容:

  (1)乙方应保证所使用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状况完好、手续齐全,操作与驾驶人员各种证照齐全有效。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土方开挖不得超越甲方指定界限和坡度、深度。

  (3)乙方应保证渣土外运期间的交通安全,运输、弃土等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事故处理

  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而造成的职工伤、残、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一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六、处罚规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给予100-5000元的罚款,或者令其停工整顿;情节特别恶劣的.,甲方有权把乙方清退出施工现场。

  1、事故隐患严重,直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认真整改的。

  2、隐患和违纪比较多,造成事故或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评比、达标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隐患通知单及安全生产通知后,没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的。

  4、自带施工设备、工具、供电设备、防护用品未报甲方验收批准就使用的,或验收不合格而又不整改就使用的。

  5、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的。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此类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加重处罚。

  七、其他

  1、 本协议与国家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6

  签协议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签协议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施工人员在北京市轨道交通15号线04合同段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和15号线项目管理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乙方进场后,对乙方进场人员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要同施工队主要责任人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施工特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

  三、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合同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四、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五、甲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乙方组织整改。

  六﹑甲方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罚款条例,凡对乙方处以违章罚款的,甲方出示罚款单,写明罚款事由,并附违章照片,留项目部财务存档,从工程结算费用中扣除。安全管理罚款条例附表所示。

  七、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提供符合卫生、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九、负责统一办理乙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督促乙方完成施工工人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交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接收甲方的上场安全教育及考核,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要组织班组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乙方必须保证有专职安全员一名,兼职安全员一名,在施工中一切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

  三、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乙方应正确处理进度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施工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五、乙方必须遵章守纪,不违章操作,在施工过程中要严防安全事故,若发生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依据ISO14000标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业主、监理、政府有关方面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乙方自觉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秩序,派专人负责看管施工现场。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严禁使用童工或不宜从事建筑施工工作的人员。

  九、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当乙方发生伤亡事故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十一、乙方对于新进场人员必须及时向甲方安全部门上报,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如有未签定安全协议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人的劳动报酬,有此而产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第三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上级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持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证据。其双方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方违约责任

  l、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乙方员工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乙方员工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如仍达不到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员工或家属给予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其它部分

  一、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甲、乙双方确认不属于责任事故,所受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北京市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三、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生产安全合同7

  出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责任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株洲市安全生产条例》、《株洲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场地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及购买劳动保险。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安全协议书》落实情况出租厂房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合同范本。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8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 )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1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1.2 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 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 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 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 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 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 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 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 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 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 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 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 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 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 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 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 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 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 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 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 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加快炼油进度,更快地完成炼油任务,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炼油场所给乙方炼油。

  2、甲方工房负责人员要妥善安排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秩序,作好工作日记,作则有据可查,如发生故障,积极主动地排除故障,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正常运转。

  3、薰衣草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工房,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让其离开工房。

  4、本着对每一位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的原则,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制止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的现象。

  5、严格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利制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炼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自觉遵守工房的各项制度,否则违章操作,给工房公共设施或职工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给本人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准备装锅的原料,要保持清洁,不能被任何东西污染,锅装好后,要把锅边密封槽内的花渣捞起,及时盖好锅盖,扣好锅盖上的.扣子,加足密封水,并做好接油工作,如果发生未加底锅水或未加够底锅和漏底锅水而出现烧“干锅”现象、因加火不当等造成损失、操作不当造成扑锅、吸锅、油浪费等现象,损失由乙方炼油人员承担。

  3、为了保证薰衣草油的质量,每三锅必须换一次锅底水。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乙方炼油人员不得接尾油,否则一旦发现没收全部尾油。

  4、乙方炼油人员在工作期间,无论有理无理,不能与其他人打架,因打架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谁打人,谁付全部医疗费和误工费。

  5、乙方炼油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乙方炼油人员喝酒、打牌、下棋等违章行为。在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所有工作人员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负责安全,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按照约定给乙方提供炼油场所,如有违约通过连队协商解决。

  2、乙方服从连队管理,认真按照“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工房的各项制度操作,如不按要求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生产安全合同10

  甲方:*************************

  乙方:*************************

  项目:*************************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施工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关;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终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理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1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

  为了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就设备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出租方单位基本情况

  出租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有效期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责任范围:乙方出租的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人身安全和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 、双方义务

  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

  3.3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双方应共同与拆装单位确认周围环境、确定警戒区域的设置,配合拆装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设备安装后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5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地方政府、监理等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磨损严重、属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应当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校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设备自身原因或违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3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4.4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5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如遇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6负责对操作、指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派驻现场的操作、指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本单位现场人员在工作中伤亡或患职业病、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

  遇。

  4.7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并同时告知甲方和相关方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4.9负责为本单位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义务。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为本次出租的设备办理保险,并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10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迅速组织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甲方和有关单位报告。配合甲方和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2有权审查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及安装拆卸工、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资格,并按照规定负责审查和报批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应当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

  5.4负责向乙方提供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工程报建相关资料。

  5.5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作业过程,协助乙方设置警戒区域。

  5.6负责协调劳务分包企业、其他相关方与乙方在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6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设备服务合同》的附件,同《设备服务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 、协议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7.2本协议书的资料性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出租人的营业执照、行业确认书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7.2.2本次出租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安装前自检合格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7.2.3乙方拟委托的拆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8、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生产安全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促进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种制度和纪律,服从工区长及工区各科室的管理、领导和教育。

  第三条 乙方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电特点及施工作业的'特殊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操作,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进行作业。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为电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加强施工中的劳动保护。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用电方面必须服从甲方电工的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和个人安全。

  第八条 乙方应自发地对施工现场用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保养、检修和整理,甲乙双方应督促电工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劳作业。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或因乙方作业人员作业不合格及疲劳作业造成的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条 乙方有权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安全隐患向甲方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甲方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所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一旦发生任何伤害事故,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要在乙方进场作业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用电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甲方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外包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安全生产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在甲方承包的所有项目均遵守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 甲方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甲方主要职责如下: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其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甲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含中途增加的人员)对其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进行签名登记;有权制止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或有其他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乙方人员进场作业。

  3.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处理。

  4.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条 乙方是本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按规定报告及处理。乙方主要职责如下: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组织和指挥,制定作业方案,加强安全管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3.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乙方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承担连带责任,各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

  5.乙方应具有法人资格和专业资质,具备如下安全生产条件,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甲方备案:

  ①.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②.主要负责人和所指定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职责及工程项目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③.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④.乙方已为其人员依法办理工伤(及医疗)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最高保险赔偿金50万元以上;提供工伤保险交费收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或商业保险单原件,经甲方验证确认符合条件后原件退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存档;

  ⑤.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防护用品;

  ⑥.有预防事故的安全保障措施。

  ⑦每年组织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台帐,禁止使用有作业禁忌症人员。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业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负责人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属于高危行业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涉及特种作业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名单以及特种作业证(原件、复印件),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上述资料经甲方验证确认符合条件后, 证书原件退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存档,(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6.乙方参加施工人员的年龄必须大于18周岁,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内。乙方施工作业前, 应书面如实提供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的安全交底和项目所在部门的安全交底。 乙方中途需增加施工作业人员时,需将拟增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在拟增加施工作业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由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拟增加的施工作业人员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职责。乙方应主动同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安排并确保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凡未参加甲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施工作业。乙方擅自安排没有经过甲方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人员作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避免在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8.乙方的机械、设备、工具以及自行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机械、设备和其他财产。一切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乙方一经接收,就表示乙方认可其安全可靠性。乙方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开工作业,即表示乙方已确认甲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9.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应在各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材料、工具等应堆放整齐;电气线路和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阻塞通道,注意保持生产、生活区域的整洁有序。

  10.乙方指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安全生产,施工期间,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在操作中,对本单位的违章作业进行纠正,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乙方要在施工作业现场周围设立安全护栏或安全警戒线,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管,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11.乙方主要负责人和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实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12.乙方保证参加本次施工人员已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配齐和穿戴好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在施工作业现场打闹嬉戏;乙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要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因施工单位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涉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3.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施工,严禁“三违”现象,立体作业时(如交叉作业或有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进行作业的项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14.对有关部门和甲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乙方应积极行动,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15.乙方人员不得进入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及其家属在施工现场和生产区域内居住。

  16.乙方有权利和义务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7.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应及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和甲方,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乙方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8.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交付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款的10%。保证金因扣罚而减少时,乙方应及时足额补交。在本协议终止结算时,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19. 乙方在进入施工区域实施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甲方所在部门区域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及监督。乙方需使用甲方水、电、气源时必须书面经甲方专业管理人员认可,办理临时使用水、电、气源相关书面手续。需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施工作业时,乙方还应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同时执行甲方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20.施工作业结束后,乙方要把原安全设施设备恢复完好,并将施工作业现场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如有更换下来或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回收。

  2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甲方监督,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正违章违规作业现象以及强令冒险作业,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中止承包的施工,直至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关系。被解除施工合同关系的单位, 甲方三年内不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被解除关系的单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视情节每人次处罚乙方100元~20__元。(部分违章处罚详见《相关方安全管理处罚明细》)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并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应作为事故责任主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甲方报告,甲方视情节扣罚乙方保证金的10~50%。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和工程款中抵扣。

  第六条 本协议作为相应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是工程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特别说明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的约定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第九条 附则

  相关方安全管理处罚明细

  为促进进入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从事承包项目相关方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做到“四不伤害”,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持现场整洁,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明细,若与本明细不一致的规定,以此明细为准,相关方单位认真执行。

  序号违章表现处罚金额(元)

  1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200

  2安全帽不扣帽带100

  3手持电动工具没有按要求配备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00

  4使用无防护罩的角向磨光砂轮机100

  5使用角向磨光砂轮机不戴防护眼镜100

  6电气用具电线损坏200

  7使用无插头、插座的临时电源200

  8无特殊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20__

  9高空交叉作业无隔离措施500

  10发生氧气、乙炔瓶不按规范摆放100

  11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500

  12高空作业时抛扔工具、物体等200

  13高空作业时传递工具不用绳子扎牢100

  14发生高空向下抛物1000

  15脚手板不用铁丝扎牢200

  16施工坑、孔、洞、沟道没设置符合要求的护栏或其他防护措施500

  17擅自动用运行设备、防护设施、机动车辆500

  18在管道、栏杆上行走500

  19擅自拆除安全设施1000

  20进入磨,仓、库等危险有限区域未按要求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未安排监护人员1000

  21在转动设备防护盖(罩)上站立行走200

  22使用不合格的登高用具(包括梯子)100

  23不经甲方同意私自乱接乱拉水、电、气300

  24戴手套使用锤子100

  25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500

  26电焊、气割作业时不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具100

  27危险区域不做安全防护措施500

  28未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工作现场乱堆物件300

  29未经批准在厂房、其他建筑物、道路凿孔洞500

  30未经许可进入配电室等有电危险区500

  31未经许可擅自动用配电箱电源500

  32在禁火区内吸烟200

  33跨越转动设备、输送皮带200

  34禁火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证500

  35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放水等100

  36使用的专用安全工器具没有进行定期检验100

  37在监护人不在时未停止工作500

  38起重设备不合规范或违章起吊、不做防护500

  39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500

  40未经甲方的安全教育擅自施工,每发现1人500

  41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交底擅自施工500

  42未经甲方的项目所在部门安全交底擅自施工500

  43违章指挥野蛮作业1000

  44发生一次火警异常20__

  45停、送电未办理手续无工作票20__

  46没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20__

  47发生恶性未遂事故一次20__

  48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一次20__

  49安全作业施工方案没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1000

  50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5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事故或损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

  电话:

  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安全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公司筑机(行走机械和固定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筑机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确保筑机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预防机械事故的发生,杜绝开病车,开危险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特与各操作手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筑机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不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对当事人进行停职处分。

  二、筑机所有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机械尤其是转向、制动系统和轮胎),各操作手必须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发生故障及时上报及时修理,不准带病运行。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所有设备严禁漏水、漏电、漏气,不准带病作业。机械设备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修理,自己确实不能维修的由机料科安排修理工维修。对机械设备不爱惜不保养不维护的,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当事人改正,第二次将进行处罚。筑机各种设备操作员对工作、行驶中突然发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和项目部,机械带病作业的造成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施工环境情况复杂(光缆、淤泥、边坡)应通知顶目部和公司,擅自作业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所有车辆必须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筑机所有操作员禁止酒后作业,禁止穿拖靴上班。装载机铲斗严禁带人,压路机机身严禁带人,固定设备操作室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对发现以上不当行为的,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元,第二次进行停职反省。

  四、固定机械设备或摊铺机在运输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运输前要锁紧保险钢丝绳,后面用铁丝绑好仔细检查不要在运输中有抛落现象,检查拖车轮胎情况,途中临时停车前后放醒目标志筒,整个过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向机料科汇报解决。对不顾安全因素不上报强行运输的,不论是项目部或者筑机人员都要进行批评并要求整改。

  五、固定机械在安装时所有人必须带好安全帽,安装完好后在场地及危险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标志,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做到无电线电缆裸露在外,做到无漏电现象,电源接入时装好漏电开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固定机维修时必须断电,任何未断电维修的,发现一次批评一次罚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带安全帽和不断电维修的,进行停职处罚。此条为固定机械安全重点。

  六、行走机械设备停班时,应选择安全平稳的停放点,关好驾驶室门窗、拉上制动手闸,确实要在坡道停车时,要用木头或石头将车轮抵牢固。此条为行走机械安全重点,各操作手必须牢记,对坡道停车屡教不改的没有安全意识的,进行重点教育。对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项目要招呼无人看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七、固定机械设备停班时,必须做好搅拌缸和料斗的余料清除工作,不能影响设备第二天的正常开工,并拉下电源总开关,锁好操作室,做好防盗工作。

  八、筑机所有设备在长时间停放时,必须间隔一段时间检查启动运转,冬节时注意做好放水防冻工作,对机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冻裂等现象的,由操作员承担损失。

  九、公司筑机事故处理程序:筑机(行走机械和固定机械)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时间上报机料科和设备所用的项目部,事故处理以治伤救人为第一原则,第二是保证财产安全。事故处理完后公司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人为的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的、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未经许可的、倒车不向后看、私自揽活行为的等造成的事故将当根据事故的大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对非人为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公司根据事故的性质并结合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通知各操作手加强分析,引以为戒,杜绝同类事故继续发生。

  十、筑机人员要认真对待安全事项,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互相提醒,加强学习,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绩。本安全合同签订后,各操作手要认真仔细的观看,逐条落实,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产安全合同15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_____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_____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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