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合同1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订立:
转让方受让方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的民营企业;乙方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公民;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将甲方名下现有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因无力偿还在08年搬迁建厂时乙方借给甲方的三百万元基建款,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甲方名下的现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三百一十万元转让给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甲方名下的固定资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乙方所有,甲方以前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其它债务及经济纠纷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此固定资产仅作为甲方偿还乙方借给甲方的基建款。
第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名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得已任名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使用。
第四条:经双方认定,甲方名下现有固定资产有:生产车间三个,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职工宿舍七间,食堂一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白酒生产线四条及其它白酒生产设备、储酒罐等,同时,甲方在经营上所取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的经营许可权利(白酒生产许可证、公司名称等),经双方约定,乙方无偿使用六个月,六个月期间,乙方要逐步取得自己的有关证件许可,若甲方同意,也可将相关许可权利根据法定程序转让给乙方,但要另行签订协议,与本协议无关。
第五条:乙方在协议生效后,经营期间新产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在使用甲方的`相关经营许可权利期间,甲方有权干涉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并终止乙方的权利许可使用权。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本协议所需的公正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条款履行。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一份做公证备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2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就___项目提供节能报告编制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省和市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要求,为甲方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取得节能审查机关节能审查意见。
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分析评价依据;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选取节能效果好、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三、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节能报告编制工作。乙方按照要求完成节能报告编制后,由甲方提交节能审查机关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参加节能审查机关组织的节能报告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甲方最终获得节能审查机关的节能审查意见。
四、双方义务
合同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积极提供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工艺技术方案等),并为乙方提供现场考察和调研便利。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完整、真实、合法。必要的节能检测或测试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技术指导。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所涉及的敏感内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另一方不得在本合同外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从对方获得的任何文件资料或信息,如有违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合同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
六、交付验收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报节能审查机关所需的节能报告送审稿(一____份)。节能报告评审通过后 ___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稿(一____份)。
合同以甲方最终获得节能审查机关节能审查意见为验收标准。
七、报酬支付
(一)报酬金额:___人民币(大写)圆整(¥ .00),含税金。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人民币___圆整(¥ .00),时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___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___日内,支付本项目报酬的__%,即人民币 ___圆整(¥ .00)的定金;
(2)甲方验收合格后 ___日内,支付本项目报酬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___圆整(¥ .00)。
3.其它方式:______ 。
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如因甲方原因引起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或在乙方编制报告过程中,甲方改变合同约定的建设规模或总能耗____%以上,出现前面这两种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加付适当报酬,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节能报告评审未通过,乙方应无偿提供报告完善以及配合参与再次评审的的相关服务。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节能报告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但乙方发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有明显错误或者缺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委托人的除外。造成节能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时,甲方应按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增付报酬。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若乙方已开展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报酬的,从应付报酬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报酬的 ___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节能报告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应收合同金额的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产生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同时,乙方按合同金额的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节能报告,延期超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报酬,并按合同金额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同意采取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 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____份,双方各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终止。
由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责任事故时,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或姓名) (签章)单位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间: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联系人(签章)Email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住所_____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联系人(签章)Email_____
电话传真_____
住所_____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固定资产合同3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第一条 贷款金额: __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按贷款人制定的__年期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或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 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年至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__年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 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_________(盖章) 贷款人:_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固定资产合同4
借款人:
贷款人:
借 款 合 同
编号: 惠农信(20 )借字第 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贷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 借款类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类型为 (新增借款、还旧借新、借新还旧、转换主体)。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币种和金额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币种为 。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大写) (小写)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日/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额、利率及借款币种等事项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的为准。
第四条 放款方式
贷款人直接将借款款项划入借款人如下帐户,自借款人如下帐户收到贷款人划入款项,即视为贷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放款义务: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为履行贷款资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用途的承诺,授权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直接将借款款项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一个或多个交易对手的账户(注:交易对手是指借款人为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加工承揽、建筑施工等有关交易的合同相对方):
1、账户一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2、账户二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3、账户三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4、账户四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5、账户五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贷款人在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条件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发放贷款,而后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借款款项通过借款人的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上述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实行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
第七条 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全部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在未全部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下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对手在贷款人处开立 账户。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贷款人的具体要求,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3、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贷款人审查合格;
6、借款人与交易对手已经签订与固定资产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并且该等合同持续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均已成就;
7、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固定资产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
8、固定资产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第八条 还款
1、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借款(A、按月结息;B、按季结息;C、按年结息;D、利随本清),按月/季/年结息的,结息日固定为每 (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3、还本:借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金:
(1)借款人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还款计划:借款人按借款凭证和/或附件《分期还款计划书》所载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4、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并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结息日及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的经确认为还款账户的账户中扣收相应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如还款账户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项。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销户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扣款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指定网点进行还款,而且无法扣款的责任应由借款人全部承担。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还款账户及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应还的借款本息、违约金等任何款项。
第九条 提前还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本金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贷款人还清已到期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提前还款违约金:
(1)贷款实际发放后 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贷款实际发放满 个月后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
(2)其他方式: 。
4、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条 借款的担保
1、借款人必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或数项。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及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中担保条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担保合同和文件的约定:
3、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权自由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担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权利,以实现贷款人的债权,同时借款人放弃对贷款人上述选择的一切抗辩。
第十一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个人资料或企业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对外披露借款人的资料。
3、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4、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并取得相关许可和授权。
5、承诺和保证其向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人员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或信息均是真实、可靠、有效的,绝无任何伪造、虚假或隐瞒之处。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凭证、文件、在各金融机构的开户及存贷款情况等资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主体资格文件、交易合同等,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向贷款人提交相关交易资料以证明符合合同约定的受托付款条件,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的主体资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
7、积极配合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担保财产的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真实性的调查、了解及监督。接受贷款人对固定资产项目的收入现金流和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的动态监测以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进行下列行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同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申请或进行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
(2)进行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3)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
(4)进行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更事项;
(5)发行债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实质性增加债务的融资行为;
(6)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9、借款人如出现下列事项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威胁的任何事件时,借款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好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按期足额偿还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3)与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4)借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5)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未清偿前,借款人已承担或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6)借款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0、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能力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2、借款人有关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不足以清偿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关会计年度决算后应清偿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其资产,并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担保。
14、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以任何一种方式追索本合同项下债权所引起的费用。
15、为贷款人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必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并承诺在上述信息变动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同时保证,贷款人根据上述信息发出的主张权利的有关凭据,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贷款人主张权力的有关凭据而产生的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
18、保证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
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且扣划凭据无须经借款人签认。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应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进行操作。
4、借款人出现违约或其他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张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意外损坏或灭失等,或者其它担保方式出现风险时,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且无需对由此而可能给借款人带来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7、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满足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9、通过对借款人固定资产项目的收入现金流和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的动态监测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10、审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对手主体资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确定符合合同约定的受托付款条件。
11、调查借款人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的真实性。
12、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事项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资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3)固定资产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借款人虚构与交易对手的交易关系或虚增与交易对手的交易金额;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7)为本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到贷款人权利而抵押人或出质人未增加相应担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及其它逃避债务的行为;
(10)借款人和/或家庭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它贷款人认为会对其权益带来威胁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1)借款人已经或将要丧失还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的;
(13)部分或全部担保条款或担保文件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
(14)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2)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及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加收、变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任一违约事项,贷款人有权(但非必须)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2)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或停止受托支付;
(3)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4)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的款项,以偿付借款人偿付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5)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6)行使担保权利;
(7)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 计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时偿付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 计收复利;
(9)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纠正之日止,按每日 计收罚息;
(10)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除按本款第(7)、(8)、(9)项的约定计收利息、复利及罚息以外,贷款人还有权根据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收取违约金;
(11)解除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12)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2、贷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借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贷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提前还款。
3、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变更、修改、补充、有效、解释、履行和执行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作约定的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借款借据; (2)担保合同和文件; (3)分期还款计划书;
(4)双方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3、借款人声明和保证: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2)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权利和授权及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其所经营的业务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执 份,贷款人执 份,其余 份暂由贷款人保存,以交相关部门或人士登记、备案或存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有权签章人:
贷款人(盖章): 有权签章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固定资产合同5
出租方:安徽省潘村湖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安徽皖垦种业有限公司明光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种子加工处理处理能力和种子保有量,稳固种业盈利能力等,经集团公司审查和实地勘察同意我场《关于要求提前实施潘村湖农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垦据秘〔20xx〕1号),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工程已于20xx年5月底交付验收并投入了使用。该项目目前尚未批复,资产尚未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按照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固定资产租赁业务,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20xx年5月底交付使用的新建金属暂储仓、烘干厂房及设备等,租赁固定资产价值暂按竣工估计价格,具体见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租赁期限
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自20xx年6月1日起至项目批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租金按照固定资产项目的折旧年限来计算,当年的租金12月31日前结清。
五、租赁物的使用及维修
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并承担所需费用。
六、本租赁合同自项目批复后办理了相关资产交付手续终止。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固定资产合同6
贷款帐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_______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用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年至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_年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贷款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年_____万美元;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________(盖章)
贷款人:________(盖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签章)
银行负责人:______(签章)
财务负责人:______(签章)
经办人员: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合同7
贷款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jie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jie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写:___________万元(大小定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合同生效日)与第2.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利率为,合同期限内浮动幅度保持不变。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
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
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jie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jie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
第七条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3:监管协议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借款逾期后利率调整规则仍按照原方式执行。
1.4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jie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
(1)借款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借款发放前无须获得相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除外);
(2)项目资本金或其他应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足额到位;
(3)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4)按本合同约定向贷款提交提款通知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项目资本金分期到位的,当期资本金已按比例足额到位;
(2)未发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已自筹解决;
(3)已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4)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5)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峻。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一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4.3本合同项下借款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
(1)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率连续2个月上升;
(2)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占对该付款方应收账款余额的5%以上;
(3)应收账款出质人与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或债务纠纷,导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还的。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项目有关的设备、工程建设、货物运输以及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项目价值,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jie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6.1借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在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应付的其他债务已按期偿付,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6.6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7提供给贷款人的财务会计报告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公正、完整地反映了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并且自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截至日以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在还清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前,不以任何形式分配股息和红利。
7.6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贷款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或就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
7.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7.8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9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10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11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12支持贷款人参与借款项目的三算(概算、预算、决算)审查、工程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
7.13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7.14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8.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8.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违约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的;
(5)借款人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利用无实际交易背景的交易套取贷款人资金或授信,或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贷款人债权的;
(9)借款人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10)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1)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或比例到位,或未在贷款人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12)未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或项目建设和运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13)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4)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9.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jie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9.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5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10.3、10.4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不能并处。
9.6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7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借款人的关联方发生上述第10.1条中除第(1)、(2)两项之外的其他情形,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扣收
10.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2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本合同所述之“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xx]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15.5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6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jie款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8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实际支出数按年(月)息________%(‰)计算,按年(季、月)结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________年(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为逾期处理,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分年(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万元
五、甲方保证按下达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的投资或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七、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如发现借被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罚息________%。乙方不能在下达的贷款指标及时供应甲方资金需要,在未达时间内按未达资金数额,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九、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付本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银行:(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固定资产合同9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7
合同号: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xx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xx 。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x,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x个月( x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x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xx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x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
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
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xx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xx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xx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签章):借款方(签章):
固定资产合同10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
联系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及用途
1、借款币种为______,借款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2、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利息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三条 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四条 借款担保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担保,担保合同由乙方和担保人另行签订。
第五条 违约情形
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的任一陈述与保证的或作出的任一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2)甲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六条约定的任一义务的;
(3)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期贷款本息的;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5)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取贷款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
(6)甲方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7)甲方低价转让、无偿转让或隐藏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9)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对其偿还债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0)甲方(被)申请破产;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低价或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乙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力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质)押财产或权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
(2)抵(质)押财产或权利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臵、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六条 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5)行使担保权利;
(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解除合同;
(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担保人等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固定资产合同11
借款人因 迁建及技术升级改造 项目建设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在本合同的含义如下:
1.1 借款期限:包括总借款期限和单笔借款期限。总借款期限,指第一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借款人清偿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时段;单笔借款期限,指分次提款中单笔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约定的借款人清偿该笔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时段。
1.2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合同约定提取借款的时段,包括经协商一致推迟提款的时段。
1.3 提款日:是指每笔借款转存到借款人账户之日。
1.4 还款期:指合同约定的借款人第一次归还借款本金之日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的时段,包括经协商一致重新确定的归还时段。
1.5 项目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至项目完工之日的时段。
1.6 项目经营期:指从项目完工之日至运营期结束的时段。
1.7 项目完工:指本合同项下项目已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并已交付使用。
1.8 天/日:指工作日;期日的最后一天/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9 LIBOR/HIBOR:指路透社公布的提款日前两个工作日对应期限的伦敦/香港同业市场拆借利率。
1.10 借款比例:指贷款人就本项目所提供的借款在本项目全部借款中所占的比例。
1.11 项目总投资:指拟建项目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需要量之和,反映项目总资金需要量。
1.12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第二条 借款人承诺
借款人承诺如下:
2.1 项目建设及借款申请依法合规:借款人为依法设立并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符合国家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的要求;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新设项目法人)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租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已经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相关费用;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2 签订合同的行为无瑕疵: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在本合同上签字或者签章的是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代理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贷款人办理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不存在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可能导致借款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
2.3 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借款人确保担保人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续;担保人有权以该担保物设立担保;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的是有权签字人;督促担保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贷款人办理担保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以及担保的登记手续;担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
2.4 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贷款,不利用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积极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贷款人对贷款及担保的相关监督、检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偿还贷款,不采用任何方式逃避债务;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
2.5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2.6 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借款人、担保人、股东以及项目、财务等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第三条 基本条款
3.1 借款
3.1.1 借款用途:用于张家口第一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迁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
3.1.2 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 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整 。
3.1.3 总借款期限: 柒年(含宽限期壹年) (大写)(年/月)。
3.2 利率、罚息、复利
3.2.1 借款利率
3.2.1.1 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
(1)固定利率:按照 / (每笔借款提款日/合同签订日)
/ (单笔借款期限/总借款期限)期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 / (上/下)浮 / %,直至借款到期日。
(2)浮动利率:按照 每笔借款提款日(每笔借款提款日/合同签订日)
单笔借款期限 (单笔借款期限/总借款期限)期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 上 (上/下)浮 0 %。浮动利率调整以 叁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贷款人可不再另行告知借款人。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3)其他方式: /
/ 。
3.2.1.2 外汇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 种方式确定:
(1) / (大写)个月 / (LIBOR/HIBOR)+ / %的利差组成的按 / (大写)个月浮动的借款利率;
(2)执行年利率 / %,直至借款到期日;
(3)其他方式: /
/ 。
3.2.2 计息、结息方式
3.2.2.1 借款按 月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 月 (月/季末月)的20日。
3.2.2.2 实行固定利率的借款,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实行浮动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动期当期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单个结息期内利率多次浮动的,先计算各浮动期利息,再加总各浮动期利息。实行其他利率的,按照约定计息。
3.2.2.3 借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正常还款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按照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收利息。
3.2.3 罚息
3.2.3.1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按照逾期期限分段计收罚息:从逾期之日起30天内(含30天)上浮百分之 伍拾 (大写)计收罚息;30天以上至60天(含60天)上浮百分之 柒拾 (大写)计收罚息;60天以上上浮百分之 捌拾 (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采用固定利率计息的人民币借款,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的,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
3.2.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的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壹佰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3.2.3.3 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罚息利率按较高者计算。
3.2.4 复利
借款人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从未按期支付之日起按 / (季/月)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日后,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3 提款、贷款支付
3.3.1 提款条件
3.3.1.1 借款人申请提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具备承贷主体资格;其相应决策机构或授权机构已经依法做出同意借款决议,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已经获得核准;
(2)项目贷款的借款人已经履行了所建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取得环保、土地、规划等法律文件;项目周转贷款,已经满足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条件;
(3)房地产开发项目借款,已经取得相应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取得《销(预)售许可证》;当期项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已缴清;
(4)项目资本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已经先于借款 全部 (全部/同比例)到位;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追加借款的,借款人配套追加的项目资本金已经先于借款 / (全部/同比例)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5)已经办妥贷款人要求的相关担保手续,且担保合法、有效;
(6)借款款项用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借款合同及交易合同的约定;
(7)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在每次提款时仍然真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的或者实质性的不利变更,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8)其他约定: / 。
3.3.1.2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6/9)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3.3.1.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贷款人解除合同,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3.3.2 提款方式
3.3.2.1 借款提取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一次性提款,采取以下第 ② 种方式:
①提款日为 / 年 / 月 / 日;
②提款期自 20xx 年 7 月 27 日至 20xx 年 7 月 26 日;
(2)分次提款,提款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具体提款计划如下: /
/
/
/
/ 。
其中,提款人在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之间提款的额度不少于 / 。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提款日、提款期或提款计划办理提款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未提取借款,同时按取消金额 / %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重新确定是否发放借款以及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提取的借款金额未达约定最低提款额度的,贷款人有权按约定最低提款额度的 / %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重新确定是否发放借款以及提款条件。
固定资产合同1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近距离送货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租赁甲方送货车汽车一台,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甲方现有生产性汽车固定资产,主要有送货汽车,全部租赁资产截止 年 月 日的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上款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 年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上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租赁期可自动延长至 年 月 日。以上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时,双方如有意修改或续订合同,至少应在期限满前90日提出协商,并在期满前60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如在本合同租赁期或有租赁延长期满前60日内未就争议达成一致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三、租赁资产的使用
乙方承租固定资产仅能按照 年 月 日时的安装配置状况,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乙方年度租金的支付期限为次年的元月31日以前,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如至年度租金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拥有到期债权,乙方可直接以应付租金抵减甲方的债务。
五、租赁物的交付
甲方出租固定资产需于 年 月 日前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全部交付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交付的固定资产联动运行8小时无故障后确认接收有效。
六、租赁物的维修
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本条所称维修是指为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转,投入人力、物力对租赁物进行的日常维护、对缺陷故障进行修理及更换单位价值低于20xx元的零配件。
七、租赁物的'改进或增设他物
甲方允许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所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技术完善,允许乙方在所租固定资产基础上增加其他资产,允许乙方更换所租固定资产上配备单位价值高于20xx.00元的零配件。乙方的技改、更新、增加其他资产的行为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影响租赁资产运行。乙方因技改、更新等更换或增加的资产属乙方所有,被替换的资产属甲方所有,自退还甲方之日起,甲方可自行处置,但被替换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
八、租赁物的保险
租赁合同履行期内,所有租赁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由乙方垫付,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保险事故时,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申请勘定,办理赔付,保险赔偿金扣除相关施救、理赔、维修费用后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出租人:
承租人:
日期:
固定资产合同13
合同号
贷款方: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借款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根据_____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文批准立项,借贷双方就下列外汇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___万美元(大写___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__个月,从甲方第一次拨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按中国XX行__年期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每__月浮动利率加__%。并每__月调整一次,同时通知乙方。
①乙方须按用汇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汇,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汇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汇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汇,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汇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④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汇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如需在用汇前对外开出信用证,须事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汇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须每季度/半年向甲方付息一次。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汇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提前还款期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_______万美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应以与贷款币别相同的外汇偿付,并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XX开立的外汇第_______号帐号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汇,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汇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汇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_____。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_____单送交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汇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固定资产合同14
固定资产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更新设备,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详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 转让对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无偿将该批固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固定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xx年3月26日。
第三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 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
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 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
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 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
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 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固定资产合同15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近距离送货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将租赁甲方送货车汽车一台,为约束并规范甲、乙双方的租赁行为,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物为甲方现有生产性汽车固定资产,主要有送货汽车,全部租赁资产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为____________万元。
二、租赁期限:上款所列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上租赁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租赁期可自动延长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上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时,双方如有意修改或续订合同,至少应在期限满前90日提出协商,并在期满前60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如在本合同租赁期或有租赁延长期满前60日内未就争议达成一致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即行终止。
三、租赁资产的使用______乙方承租固定资产仅能按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的安装配置状况,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使用。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______乙方租用甲方固定资产的租金按年计算并支付,年租金为______万元。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乙方年度租金的支付期限为次年的元月31日以前,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如至年度租金支付时,乙方对甲方拥有到期债权,乙方可直接以应付租金抵减甲方的债务。
五、租赁物的交付:甲方出租固定资产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在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全部交付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交付的固定资产联动运行8小时无故障后确认接收有效。
六、租赁物的维修:乙方负责所租用固定资产租赁期间的'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本条所称维修是指为保证租赁资产的正常运转,投入人力、物力对租赁物进行的日常维护、对缺陷故障进行修理及更换单位价值低于20xx元的零配件。
七、租赁物的改进或增设他物______甲方允许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所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或技术完善,允许乙方在所租固定资产基础上增加其他资产,允许乙方更换所租固定资产上配备单位价值高于20xx.00元的零配件。乙方的技改、更新、增加其他资产的行为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影响租赁资产运行。乙方因技改、更新等更换或增加的资产属乙方所有,被替换的资产属甲方所有,自退还甲方之日起,甲方可自行处置,但被替换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
八、租赁物的保险:租赁合同履行期内,所有租赁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由乙方垫付,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保险事故时,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申请勘定,办理赔付,保险赔偿金扣除相关施救、理赔、维修费用后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物的返还或退回
1、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乙方将租赁资产返还甲方,返还交接需于租赁期或租赁延长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还交接地为乙方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
2、乙方因技术、管理等原因对部分所租固定资产不再需要的,可在在租赁期内的任一时间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后,将上述租赁资产退还甲方,被退还资产的价值需自退还次月起从甲方出租资产总价中扣减。乙方对所退还资产在退还后的三个月内仍可选择再次租赁,再次租赁的起始期自再次租赁的当月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截止期限。所退资产自退还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不得自行处置。
十、在租赁期内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上述资产的用途或存在状况、不得处置上述资产。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某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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