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合同

时间:2024-06-05 17:33:42 合同 我要投稿

合资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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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合同

合资公司合同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丁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各出资10万元,甲乙丙三方以实 物方式出资,丙方以现金出资,各方以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丁方先行预付股金5万元,另外5万元则在以后每年从公司红利中扣除,扣完为止。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 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四、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资公司合同2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登记注册。

  地址:中国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国________公司,在_____国______地登记注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资公司

  第二条合营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______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及厂房_______,作价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______,作价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________,作价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

  (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的才有此条款。

  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量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图纸、技术条件和其它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

  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转让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

  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

  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乙方应及时将货款汇回合营公司。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甲方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人。

  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_方委派。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注:董事会职权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方可作出决定。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董事长如放弃履行职责,须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副董事长可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同等条件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在取得董事会的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

  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荐。

  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有关的审批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该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方可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如董事会无法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申请仲裁裁决终止合同。

  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完成出资的,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

  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________担保。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现,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传真、电子邮箱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签署。

  中国_________公司代表

  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__年__月__日

合资公司合同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_______ 公司、 _______ 公司与 _______ 国(地区) _______ 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

  甲方:_____(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国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乙方:_____(同上)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方,依此类推。]

  如投资方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国籍等内容。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_____ 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 (含币种) 。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含币种) 。

  其中:_____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占注册资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资。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含币种) ,占注册资本的 ___ %,以 ___ 方式出资。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有差额的情况下适用)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解决。

  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注册资本出资缴付期限:_____ ______________ 。

  投资方出资无先决条件。

  第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期内一般不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一方向合营各方以外的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各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注:_____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不少于3人)。其中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方委派 ___ 名, ___ 方委派  ___名(由合营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董事长由 ___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___ 方委派。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_____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 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不设立)监事会(公司如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_ 名股东代表和 ___ 名(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由 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不选择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 名(1-2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_____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全体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以下条款选择设立监事会适用)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 ___ 次(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及其职权由董事会决定。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前180天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依法解散:_____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条 公司宣告解散时,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合营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额,即构成违约,应承担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由合营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于 ___ 年___ 月 _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权代表在 _____________ 签订。

  投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资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_____(盖章) 乙方:_____(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丙方: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合资公司合同4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资公司合同5

  甲方___县_____养殖有限公司等。委托代理人顾_________________.乙方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委托代理人马_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县__甲方___县_____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顾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马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县_____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

  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

  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

  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

  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资公司合同6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顾xx.

  乙方马xx等。

  委托代理人马xx.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xx县xxx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xx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年十二月八日

合资公司合同7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方)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资公司合同8

  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____ 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 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

  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

  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生产、工作条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进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

  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资公司合同9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公司,并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股权分配协议。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一条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

  国内零售、批发(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_______________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_______________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工作;(备注: _______________股东如不能履行其从事的相应工作,经股东会商议讨论,股东股份投票通过率达到50%以上,有权降低其股份;如情节严重者,有权撤销其股东身份并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东会管理)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 _______________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100%被公司收回,并由股东会管理。)

  (5)股东离开公司,不可以带走公司任何资料信息和财产;如因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投票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 全体股东股份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会议由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

  第十六条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人选,交股东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_______________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5)宣告破产。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 位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资公司合同10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资公司合同11

  甲方: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汽车公司(以下简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合资形式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xxx%的股份计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的股份计x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x%的股份计x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xx%的股份计xxxxxxx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xx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4负责委派和协助新公司招聘有能力、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人员;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组织形式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商业活动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期限、变更和终止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合同12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资 双 方

  第一条 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 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 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 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1、

  2、

  3、

  4、

  5、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 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 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 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 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枣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枣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枣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枣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枣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枣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枣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枣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枣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枣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 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5」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

  第九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外籍职工有关的劳动事务详细规定见附件。

  第十三章 工 会

  第三十五条 工会的任务为:(略)

  保护法律规定的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

  协助合资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参加调解职工与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等。

  第三十六条 工会代表有权就职工的奖励、处罚、解聘、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问题同经营管理机构协商。

  第三十七条 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合资公司应每月依法拨交按公司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_____%作为工会经费。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八条 合资公司应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支付各类税款。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职工应按中国的税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 职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相同,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或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帐册应每年一次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合同各方有权各自承担费用自行指定审计师审计合资公司的帐目。

  第四十三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为保护公司不因各类灾害而受损失,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险别,投保的价值和期限等应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发生的保险费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十六章 合资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终止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四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应按可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清算。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四十九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时缴纳第十二条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则每拖欠一个月该方即应支付相当于出资额_____%的违约赔偿金。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 用 法 律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在某一具体问题上如果没有业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可适用,则可参考国际惯例办理。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或,应提交_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合 同 文 字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文件,包括: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条 双方发送通知,如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双方的法定地址为收件地址。

  第六十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双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署。

  中国__公司代表 __国__公司代表

合资公司合同13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三、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四、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五、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六、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七、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八、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九、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十、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十一、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十二、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十三、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十四、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电传/电报: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十五、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合同14

  第一条总则

  中国 公司与 国 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中国 公司(简称甲方),以中国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简称乙方),在 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成立合资公司

  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

  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业。

  以质优、价廉、交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等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一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 。

  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发展到 种。

  第六条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 美元。实际投资为 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 美元,占总额 %;

  乙方投资额为 美元,占总额 %。

  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 美元;

  机器设备购入价格 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 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乙方:现金 美元;

  工业产权 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 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

  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的 个月内完成。

  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所需人民币支付的开销费需折合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

  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乙方负责

  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资的产品;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1、甲、乙方同意由合资公司 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为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况和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

  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条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 (大写 )年。

  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

  自引进该项技术于正式投产后持续 (大写 )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产品销售

  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资公司与 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 %。

  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标为 。

  第十条董事会

  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

  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 年。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职工管理

  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外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

  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财务、税务、审计

  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自理。

  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筹备工作

  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 人组成,甲方 人,乙方 人。

  筹建组组长一人,由 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 方推荐。

  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年。

  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逾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 %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

  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资额,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 %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

  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

  于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

  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仲裁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产生分歧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 文为准。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见证人:

  日期: 日期:

合资公司合同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职工

  第五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三条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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