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时间:2023-01-07 13:31:44 合同 我要投稿

仓储合同范本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储合同范本通用15篇

仓储合同范本1

  甲 方:______

  住 所:______

  乙 方:______

  住 所:______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1.储存物资表

  2.储存期间:______

  3.储存场所:______

  4.仓储物保险:______

  5.双方权利义务:______

  6.仓储费及其他费用:______。

  入库费:______。

  仓租:______。

  出库费:______。

  运输费:______。

  7.本合同____年__月__日于______市______区签订。

  甲 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仓储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合同范本3

  仓 储 合 同

  存货方: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 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20xx年12月 日至20xx年2月 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

  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

  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

  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

  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

  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

  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范本4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储存物资表

  品名:_____,规格:_____单价:_____,数量:_____,交货日期:_____,储存仓库:_____。

  2.储存期间:_________________。

  3.储存场所: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4份(正本2份,副本4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2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2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范本5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

  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三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本合同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性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 日期:

仓储合同范本6

  承租方: (简称甲方)

  租赁方: (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冷藏库存事宜,达成如下协义,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位置

  甲方将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盖家屯庆华东路小江南花卉工艺品市场区外1号冷库库房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存储货物

  1、货物品名:乙方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类产品,不得存放化学物品及违标品等。

  三、有效期限

  租赁期限定为 ,租用期自年月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前如乙方继续使用该库,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和冷库内的温度均衡保持在-18℃以下(允许误差±3℃),货物出入库时除外。

  2、冷藏库所发生的基本照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存放甲方库内的产品系无毒、无害、无污染无传染病源(鼠)的产品

  2、冻猪、牛、鸡、鹅等分割产品中心温度在-10℃以下,低于此温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该批产品入库。私自入库的.,按照每吨500元/天的标准收取存储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正常存储费用内)

  3、乙方货物冷藏期间,租赁库存的产品自行管理,租赁库存的钥匙由乙方自已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丢失,污染,变质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存储的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包装,因未进行包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乙方产品的装卸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装卸人员、员工在装卸装修等操作过程中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

  7、乙方驻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到储存库外的其他厂区活动,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8、线路安全:乙方不准在库内私拉、私扯线路,若需敷设使用线路,需向甲方安全员申请,由甲方配电室电工、安全员鉴定,并符合甲方《线路敷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敷设。处理措施:对擅自私拉、私扯线路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了在担500元的

  违约金,并拆除;对因乙方私拉、私扯线路、碰撞氨管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明火作业方面:若因需要乙方需在库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查看作业现场,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处理措施:对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进行动火作业问题,每发现一例,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9、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产品质量等受到媒体,检查机构监督检查时,不得对甲方构成影响,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所有地 租库事项均与丛井斌先生无关)。

  10、甲方应保持每3个月或排管霜厚度超过3㎜进行冲霜一次,冲霜后库内霜印卫生有乙方自理。库内冲霜时不准用铁器敲打、碰撞氨排管;若需使用机动车辆(叉车等)出入库,需做限高处理,避免高度过高,碰撞液氨管道;乙方的货物高度与顶棚氨管至少保持30㎝距离;

  11、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12、乙方仅把冷库作为产品存储库房使用,不作为门市经营使用。

  六、报关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冷藏费的价格暂定为()元/天/平方米,租用面积()平方米,每日租金合计( )元/天。

  2、租金交纳方式:采用按( )缴纳的方式,乙方于每( )的前5日到甲方处缴纳当( )冷藏费。

  七、履约金保证及交纳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不得做储存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履约金存到甲方帐户,合同终止后,凭有效票据甲方将履约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因违约被扣除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冷库温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产品变质损坏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并在标准确定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因厂区内停电或设备检修、库房维修的除外,但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做好产品调拨和防范工作。)

  2、乙方应及时交纳秀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每迟延一天,承担应收季度租赁费用3%的违约金,迟延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存货物发现非法、伪冒、伪劣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伟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提拱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决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在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区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仓储合同范本7

  甲方: 存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保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乙方具备法人资格、拥有仓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仓储物资在乙方仓库储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自愿、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采购的各种钢材.

  二、数量:仓储物资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由甲方提供.

  三、仓储物资的交付、验收方式及期限:

  1、甲方的仓储物资在交付给乙方仓库保管前,应事先将有关仓储物资的到货信息资料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安排货位和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

  2、甲方的铁路、水路运单收货人栏内填写:

  收货人:

  整车到站:

  3、为了方便联系,乙方应配备基本的通讯设备:长途电话机、传真机.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单的内容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并在货到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填写在验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章(或签字)后转给甲方,以作为甲方的入库验收凭证,乙方对甲方发到仓库的仓储物资要建立单独的收、发、存台帐.

  4、对甲方入库的存储物资,乙方必须一车一位存放、集中摆放整齐、设置标识,专人管理,并按国家同类物资存放的标准存放,以确保钢材在存放期间的质量.

  四、仓储费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

  (1)货物出库费15元/吨,如需装船每吨加收装船费10元/吨.

  (2)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全部费用由乙方实行包干,①、铁路运输卸车费780元/车皮,短驳运输费320元/车皮;②、船进起驳费10元/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结清上月所发生费用.

  (3)货物加工,开平费元/吨(免出库费);切边费元/吨;厚度超过12.00mm加工费另议.

  2、结算方式:转帐.

  五、数量及质量异议提出期限:

  1、乙方在接受乙方交付的仓储物资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资进行验收,验收中出现与甲方提供的入库验收单不符现象,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2、验收中出现盈亏,残损及外观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仓储物资到库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按标准允许的交货公差除外),并提供盈亏磅码单或残损单等由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负责处理异议时的复磅及进库物资的商检等工作.

  3、仓库物资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完毕后,在以后的储存和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重量等数量、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甲方验收凡是应与质保书的验收方式相同.

  六、仓库物资出库的手续:

  1、甲方在乙方处留存公司物资出库单的票样(见附件1).

  2、乙方凭甲方出据的公司物资出库单(原始件),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库,并公司物资出库单上加盖乙方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出库单发生涂改或印件不全的`为无效出库单,乙方不得擅自出库或则拖延出库时间,由于乙方业务差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铁路运输、汽车、及水路运输工作,其运输费用由货物买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对交付给乙方存储的仓储物资拥有所有权.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扣留、质押、留置甲方的仓储物资.

  2、乙方对甲方的仓储物资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无论货物位于室内还是室外,都负有防止仓储物资污染、变质的责任.

  3、乙方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不得擅自将仓储物资转交第三人保管.乙方的仓库经营权及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权属、人员方面发生变动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以变动为由变更或解除仓储合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在乙方仓库内仓储物资,双方应按月核对库存.并提供月收、发、存报表.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品种、数量接受仓储物资入库或者违反货物出库规定的,必须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那部分货物的实际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它费用.

  2、乙方提供的货位不符合要求、或者在仓储物资存储期间因保管不善、以及非因不可抗力造成仓储物资损毁、灭失、短少、变质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按甲方进货金赔偿.

  3、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包头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均无书面材料要求终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可顺延壹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仓储合同范本8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货物存放于乙方仓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具体信息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6、乙方对仓储物有其他特殊要求:

  7、甲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存储要求。

  第二条仓储地址及仓储条件

  仓储地址位于:

  货物仓储地需满足的条件为:,甲方将货物存放于乙方仓库,视为乙方的仓储条件已满足甲方需要的全部仓储条件。

  第三条仓储时间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日

  2、甲方要提前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仓储费进行结算无异议后,方可提前提取货物。

  第四条仓储费用及支付

  1、仓储费用计算标准为( )

  2、支付方式:( )

  第五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甲方交由乙方仓储保管的货物,应当提交货物有关的凭证,确保货物不存在权属争议。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对甲方交付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对仓储物进行验收,决定仓储入库的,应向甲方给付仓单,仓单作为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4、甲方要变更仓单持有人或提货人的,应当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变更方可生效。

  5、仓单应当经乙方盖章,仓单内容为: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

  (4)储存场所:( )

  (5)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

  (6)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入库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应当确保交由乙方仓储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仓单,并承担因仓单保管不善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费及因仓储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因甲方自身处理不及时导致货物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储存期间届满,甲方未在存储期间届满时提货的,乙方有权加收甲方的仓储费,加收仓储费的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

  3、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及甲方原因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仓储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本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处理,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已通知出库或仓储期已到,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于出库凭证、仓单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逾期支付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1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相关政府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如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挂: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仓储合同范本9

  仓储物流协议

  甲方(存货方): 某某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 乙方(保管方):某第三方物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椰壳纤维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 吨(含)以下按 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xx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9.2 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 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 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附件共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矿产品物流业务的代理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报关后单证及相关单证给乙方,并保证货运托单及其它相关单据的内容与实际货物一致。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以及优质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及相关业务负有保管和保密责任,不得遗失和泄密。

  4.甲乙双方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收费依据,且需在实际操作前后互相确认,货物装运后双方一般不接受价格变动,非预见性额外费用的收付除外。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单证及时办理三检、理货、提货(提箱时必须回笼所有的商检过磅单)、运输、拆箱、还箱等工作。

  6.运输及拆箱还箱费以及打单和代办费:¥600/20GP、理货费:¥40/20GP、动卫检费:¥50/20GP、过磅费:¥50/20GP、港杂费¥200/20GP、坏污箱费:¥100/20GP(无论是否产生)以上之费用如果是仓库垫付费用,乙方可以凭发票和单证正本及时向甲方报销,其余费用两个月凭发票支付。如由于甲方的责任造成的原因而造成港口及船公司超期(堆存费、滞箱费)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进/出库费:¥10/吨(包括装卡车进出)。

  8.仓储费:¥.020/天、吨,进/出库过磅费各¥0.80/吨,免堆20天。

  9.乙方代甲方在仓库货物的所有权和流向。甲方加盖放货专用章的书面放货指令为唯一放货指令。无甲方指令,不能向任何人放行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负责赔偿因擅发、混发、串发、错发货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货物的流失、盗窃,如遇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粉矿应及时加盖。

  10.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凭商检重量及时安排进货及出货,进/出库单证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1.乙方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月与甲方有关人员核对存储数量,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被盗则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责任及全部损失。

  12.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仓库。

  1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的全部条款,除本协议另列事项外,并入本协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纠纷和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仍未能解决,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14.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期起自动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上年,在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上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本协议,但不影响双方业已发生的委托事务的处理。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于 年月日 签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周显威 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仓储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 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 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2、 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3、 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 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 、确认 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 . . . .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范本12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范本1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期xx年。

  二、业务范围及价格:

  1、运输范围及价格表

  (1)对甲方储运在乙方物流库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发货业务。

  (2)甲方租用乙方库房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5元/天。

  (3)发货价格(另见附表)

  2、价格调整约定

  (1)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格也应做到相应的下调。

  (2)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

  (3)当乙方价格高收市场价格,核实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

  (4)如涉及故意违反价格约定,应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5)装卸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损坏,装卸方应赔偿委托方实际经济损失。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发送快递或设备运输时,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交付给乙方储运货物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

  四、付款方式:

  1、根据甲方货运单及仓储费累计,采取月结方式进行结算。

  2、每月15日前,甲方支付运送费用,以后依次按照每月结算费用,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

  五、合作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和弃签权。

  六、信息资料:

  1、甲方:

  公司名称:xxx

  公司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电话:

  2、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公司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仓储合同范本14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仓储合同范本15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

  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

  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

  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

  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单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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