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维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维修合同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公务用汽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收费标准
(一)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二)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_________》供车主查询。
(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_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四)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在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_________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_________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投标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
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站点(www._________.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_________市工商局及甲方共同成立的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小组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由_________市交通局、_________市汽车维修协会、_________市财政局、各区财政局、_________市监察局、_________市审计局、_______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成立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
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不得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公务车协议维修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3分,监督小组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_________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监督小组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汽车维修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属文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日期: 日期:
汽车维修合同3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汽车维修合同4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 职业形象
1、 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务必常穿工作鞋。
3、 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 小心处理车辆
1、 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 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 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 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 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 整齐与清洁
1、 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 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 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 计划与准备
1、 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 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 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 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 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 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 按预定时间完工
1、 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 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 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 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 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汽车维修合同5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1、2、3)。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 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 %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局制
定 □。
3.维修预算费用:元,大写: 。
其中:工时费元,大写: ;材料费元,大写: 。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 %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公里或 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
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年月日前,交付地点为 。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上《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
3.付款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 元或维修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
逾期一天 元或维修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 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川汇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开 户 行 :
帐 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6
甲方:
乙方:岳阳风尚汽车服务中心
甲方共有小车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 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 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 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 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 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
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 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 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 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维修合同7
托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牌照号发动机型号
车型底盘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
日期方式日期方式
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__ 转帐银行汇款 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 。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 。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 、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________份。
监制:_________________ 印制: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8
合同编号:
托修方 签订时间
承修方 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 牌照号 发动机型号
车型 底盘号 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 接车
日期 方式 日期 方式
地点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 (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天或行驶 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现金 转账 银行汇款
期限 :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汽车维修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承修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
方式:
日期:
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__________承修方单位:(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汽车维修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XX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
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
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就公务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标准
参加政府公务车维修服务的企业,必须对政府公务车维修实行价格上的优惠并保证对公务车维修在同等条件下实行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优惠办法如下:
维修收费计价公式:维修费总金额=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1+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1+外加工管理费率)
实行明码标价。乙方应当在其营业结算室醒目位置以固定形式张贴公布计价公式、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管理费率,并提供《XX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珠交字[20xx]2号)供车主查询。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承诺,在XX市汽车维修协会规定收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价格优惠,其中工时单价为______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为____%、外加工管理费率为_____%。为保障市场的充分竞争,乙方可以在其所报优惠率范围内给予公务车维修更优惠的价格和优惠率,但应及时通知甲方,报甲方备案。对经甲方备案的价格和优惠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同时乙方应保持对所有公务车维修优惠价格和优惠率的统一性,不得对送修车辆区别对待。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承诺的收费标准。汽修配件价格,不得高于甲方配件价格数据库内的价格,更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货价信息。汽车配件价格发生变化时,需将配件价格变化情况上传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配件价格数据库内。
二、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监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到中标的`协议维修厂(包括乙方)进行协议维修(不含汽车轮胎和蓄电池)。
(二)负责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协调乙方与纳入政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方面的关系,并与有关部门一起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三、乙方的义务
(一)汽车维修的优质服务要求
1、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1997和gb/t16739.2-1997规定的经营范围认真搞好车辆维修服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及车属单位的权益。
2、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设置公务车辆维修专门接待柜台,有专人提供从接车到验车出厂的全过程服务。为公务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并利用计算机为送修的公务车辆分车建立维修档案,向甲方提供有关车辆维修的档案信息。
4、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等服务。乙方应以最快速度响应并提供服务,并保证对所有公务车提供相同优质的服务。在XX市行政区域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给予公务车在XX市行政范围内免费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5、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6、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
7、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甲方或车属单位的利益。
8、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全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以上维护或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合同化”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维修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行业标准,任何情况下,不免除乙方维修质量的责任。
9、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不得再行结算。
(二)汽车维修的结算要求
1、所有参加报价的汽车修理厂都必须联网进行汽车维修、档案材料的管理。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
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委托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必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分列清楚。
4、对公务车辆的维修结算,一律使用公务车辆专用卡,并严格对卡对车辆维修、结算。除维修结算外,乙方不得允许专用卡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顺带购物。对竣工的送修车辆,严格核对送修单、结算单、车号、维修专用卡卡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如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又未征求送修单位或甲方同意,送修单位或甲方有权拒付维修费或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为实现对协议维修厂刷卡交易、联网监控的目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乙方须向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交纳1.5%(包含网络维护费)的银行卡刷卡交易费。
(三)汽车维修的质量要求
1、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大修”的车辆保证正常行驶10000公里或90天内无故障;二级维护保证正常行驶3000公里或30天内无故障;一级维护行驶1000公里或10天;小修保证正常行驶1500公里或15天。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承修的汽车修理厂必须优先免费修理。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四)汽车维修的联网监控要求
1、维修企业必须对车辆维修实行计算机管理。乙方必须通过计算机对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库,通过政府采购网下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他应当建档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记录。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限将车辆维修有关数据上传至XX市政府采购站点(www.cngpc.com)。
3、乙方必须能与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联网。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汽车维修中央数据服务器,并建立维修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公务车辆库、汽车配件价格库、维修结算清单库及政府采购卡维修支付费用库五个专门数据库。采购中心将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向送修单位、维修厂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分析报告。
4、乙方需准备必要的软、硬件,确保最迟于20xx年1月1日能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网上传数据。
(五)乙方无条件接受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乙方同意自觉遵守《公务车协议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违反该规定时,同意无条件接受监督部门及甲方根据该办法对其的处理。
四、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会同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维修厂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监督管理办法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后各相关部门会签)。公务车协议维修投诉受理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对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有权与车属单位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进行索赔。
五、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车属单位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车属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做出的违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三)对维修经费未落实、维修经费不足的送修车辆或无理取闹的送修人员,有权拒绝接待(对收费是否落实,可事先通过银行卡查询或向采购中心查询);对已竣工车辆,未办理好维修经费结算手续的,有权拒绝提车。
六、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结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和纳入政府采购单位的公务用汽车维修经费的查询以及专用卡结算的监督管理。对维修经费未到位或维修经费不足的车辆,乙方可拒绝承修,否则,甲方对维修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由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
本分为3分,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一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分之一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协议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XX市公务用汽车协议维修服务。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被XX市交通局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协议维修企业资格。
(四)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三、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拆,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送修单”上约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能完成的,每迟延一日,将按每日维修金额千分之五的数额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物品遗失或车辆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如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车属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珠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十、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务车协议维修合同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汽车维修合同11
甲方:(定点单位)
乙方:(维修单位)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30日止。
二、甲方保证维修质量符合国家维修行业标准。
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使用维修配件,确保更换配件是本地区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价格,工时费收费标准按市场最低价格。
四、甲方保证24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市内紧急救援15分钟到达现场,市外根据路途情况争取最短时间到达。优先抢修,及时交车。
五、非紧急维修时,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的车辆维修通知单进行维修。紧急维修时,甲方需同步通知乙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现场确认后,方可维修。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因甲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内容包括:维修项目、具体部位、耗材、部件、工时费、质量保证期及经办司机签名,此单多联复写,以备结算时使用。
八、结算方式:每三个月时,甲方执维修结算单及维修发票与乙方结算一次。
九、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12
甲方:××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 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 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 及地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地址: (详见附图),其中车间 (平方米),钣金、喷漆 (平方米),接待室 (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 万元及现金人民币 万共 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 万及现金 万共出资 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① 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 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 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 ,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 )后盈亏按甲方 %、乙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 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 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从 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 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年 月 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 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 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 将原有的奔驰、宝马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 为奔驰、宝马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 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 原××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 市区(除 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 自合作协议 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 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十、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② 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 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汽车维修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
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址:(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共_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万及现金万共出资_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
双方约定:
①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
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合作项目经营场地费用分摊:
鉴于甲方目前每年场地费为________万元,合作项目专用帐户须分摊甲方场地费每年________万元整,由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发票于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入帐。从年度开始,合作项目按每年________万元分摊场地费,于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入帐。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
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_____、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②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将原有的________、________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②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③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①原________汽车场地系为争取"4s"品牌而设置,故一旦甲方争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优先参与权。
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市区(除外)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③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⑤根据经营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市区内就合作项目增开新店,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汽车维修合同14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色:
4、车型:
5、VIN代码/: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见附件1、2、3)。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市交通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1、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小客车)
2、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客车)
3、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载重车)
汽车维修合同15
托修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承修方: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 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