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代理合同

时间:2024-09-20 19:51:25 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务代理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

  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2.1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

  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责任

  3.2.1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xx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7.1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 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8.1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

  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签约人

  盖章:(乙方) :

  签约人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2

  项目名称:XXXX

  委托方:XXXX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XX

  (2)建设单位:XXXXXX

  (3)建设内容:XXXX

  (4)建设地点:XXXXX

  (5)项目四至:XXXXX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物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非增值税纳税人

  2)委托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记账从 年 月开始收费)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代理记账服务收费为每月 元整,办理一般纳税人以后未发票按每月 元计,自开具发票当月起按 计(不含税款)。

  2)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账本和报表费 元/年,甲方需在乙方提取当月记账原始单据时支付乙方当月会计服务费。

  三、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按照《新会计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事项处理。

  2、乙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乙方每月28号至次月5号与甲方电话预约进行会计记账资料的交接。

  4、乙方代甲方购买必要的会计记账工具和账务载体(记账凭证、粘贴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账本、报表及凭证封面等),会计用品费用由甲方按照约定承担。

  5、乙方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妥善保管甲方的会计资料。

  6、乙方如未按约定按时税务申报引起的税务处罚,由乙方承担。

  B、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2、甲方应每月28号至次月5号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需账务处理月份的收入记账联、银行进出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费用单据、库存单据、固定资产及其它原始单据等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未及时移交单据或未及时移交完整做账的原始凭证导致税务惩罚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之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财产变动等情况。

  4、甲方对乙方所归还的会计资料,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甲方如有事需乙方上门处理,请提前半天预约。

  5、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财务、税务及其他相关责任。甲方如自己购买发票,请及时主动告知乙方发票的数量、发票的购买和缴销日期,以便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项,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6、当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时缴纳税金或乙方税务申报时甲方申报的银行账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扣交税金或不配合税务等部门检查所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相关服务:

  1、乙方代理记账的`服务范围:证照与凭据等原始资料的交接、票据整理与审查、出报表与账务审查、录报表、税务申报、日常税务问题处理、税务政策知识学习与传达、工商税务下户陪同、办理电子申报与网上申报。

  2、超出上述范围的财税(如:办理一般纳税、一般纳税人转正、代__销户或开户,代理开具发票,读卡清卡、非乙方服务年度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清缴、社会保险年检及其账务整理等)、工商(如工商、税务,代码证的变更、年检等服务,需按每项服务收取一定的代办费用。(详见乙方收费表)。

  五、其它

  1、为了维护双方的根本利益,乙方规定所有在乙方工作或以前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不能私下直接以个人名义或间接以其它名义在甲方从事工作,希望甲方理解和支持,以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2、甲方付款给乙方时,请凭乙方盖章的有效票据支付;原始资料及账本等重要资料、证件的交接,需双方经手人签字。

  3、在合同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破产倒闭、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由该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解约,经双方在解约书上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4、在合作期最后一个月内,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代理记账及相关服务合同。

  六、制约责任

  1、在合同委托期内,乙方按时进行账务处理、税务申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多缴壹分钱税金;一方延时税务申报造成的税务惩罚或未经甲方同意多缴税金又无法弥补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2、在合同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进行会计记账和其它模式服务委托事宜;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委托其全部月份向甲方足额收取代理记账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不承担财务和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3、纠纷处理;双方合作若有纠纷,可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仲裁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__商标注册公司

  为保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无形资产,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商标申请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商标在第类,

  进行注册申请,并就商标有关事宜向甲方提供免费咨询及相关法律建议。

  二、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书、委托书的文本由我

  司提供),我司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需要,负责完成商标申请文件的撰写,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乙方在获得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通知后将受理通知书原件送交甲方。

  四、如后期商标局发文,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在法定期限内给予乙方答复,如到期不答复,乙方可视为甲方同意商标局的处理决定,按相关法律回复商标局。

  五、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费 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在商标申请期间,甲方任何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化,请及时通知

  乙方,以便联系。如因甲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在甲方商标注册申请核准后,乙方可以无偿为甲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监测服务,并在发现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后,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八、甲方在商标申请保护及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过程中,需乙方提供相应协助的,乙方将无偿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建议,以协助甲方维护自身权利。

  九、甲方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前,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续展手续。

  十、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先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签订,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甲方因与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1.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__有限公司有关合作参股问题的谈判;

  2.草拟合作参股协议、合同以及报批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3.对上述合同、协议进行律师见证;

  4.协助处理甲方有关债权、债务剥离事项;

  5.就在合作参股中的有关事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合同、协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各项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非诉讼事宜的.律师代理费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____元,在甲方与____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协议)时支付人民币____元,剩余部分在本委托事项完毕时支付。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师进行代理活动之用。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办理,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对在履行职责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对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关本案活动的一切旅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议。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即办理工商变更完毕时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为了更好的方便 地区的发展,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 服务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甲方授权乙方代销甲方经营的 相关产品(以下简称“委托产品”)、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委托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甲方专注于产品的后台服务及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

  三、费用

  乙方作为公益事业向 地区 服务,对服务对象只收取实际费用,并对服务对象(尤其是病、老、幼、残、孕)以及银行会员提供免费上门送货服务。

  四、分销

  乙方经甲方授权,可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设置分节点,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产品差额为目的的相关竞争单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主张赔账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与权力

  (1)甲方作为委托产品的品牌权利人,保证所委托产品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在乙方与其它服务对象发生纠纷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涉及解决该产品委托纠纷所需之指导以及力所能及的帮助。(如乙方因经营权利以外而造成版权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宣传方案。

  (3)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为题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2、乙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权利与义务,如违反以下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1)乙方须遵守甲方提供国内统一价格,按甲方提供价格销售,不得加价销售。

  (2)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因此造成甲方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诉讼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销售系统,其不可进行不符合要求的.违规操作,如发现即刻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一切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不得转让此代销合作。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2)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他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不可抗力”指的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包括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确定及通告。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均视为不可抗力。如因火车延误或取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提出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不可抗力时间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七、品牌

  甲方产品及其相关联的品牌价值,一切权利及利益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直接或简介利用甲方品牌从事任何活动。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甲方品牌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影响程度赔偿甲方 万至 万违约金。

  八、协议有效期、违约责任

  1、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 一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 年,本协议书的自动顺延,双方依协议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损失(起诉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3、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需向甲方提前 个月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确认双方无拖欠等纠纷的前提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退还抵押金,本协议终止。

  九、争议解决

  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 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做出详细咨询,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司法解释。

  4、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协商可进行部分内容的变更。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放)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材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5)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四、代理记账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季预付,次月十日前付清。另外,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代帐服务的同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记账报表、办公文具费等由甲方支付。经协商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账本报表费用元,一次性支付一年的市内交通费用元。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代理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需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七、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当办理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1

  案卷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下称“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代理申请事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利类型:□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tel:______________)依法办理上款专利代理事务。

  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保密。

  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甲方如有弄虚作假和不配合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但所收费用不退。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所收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 、 “联系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明创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信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费:__________________

  实申请求费:______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至?□授权??□发明公开或驳回通知书下达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 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 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 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因与湖南XX公司、福州XX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托,指派某某律师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是:参与

  一、二审诉讼及执行生效判决、有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签收法律文书、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及有权代为达成调解的特别授权;

  四、本案律师代理实行协议收费,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务杂费0.000元,;

  2、本案胜诉后,按执行回超出180000元数额的'70 %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执行回的当日支付;

  3、如甲方与对方达成换车赔款等和解协议,亦按达成协议的数额的70%支付律师代理费,在收到款项的当日支付;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视为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亦应按

  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林贻华代为预支,在立案时预付。

  七、甲方以其所购买的三一牌自卸车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将车辆登记证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结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联 系 人:

  盖章(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传真:

  联系地址: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网址: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服务代理合同15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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