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

时间:2023-04-02 16:07:22 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居间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居间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居间合同15篇

房屋居间合同1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合同之买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买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卖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卖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居间方为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居间方)

  地址:

  买卖双方经居间介绍、协助磋商,同意购入及出售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双方就该物业买卖交易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物业现有之产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注面积 平方米;本次交易该物业总价为人民币 元,卖方或其授权代表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如存在隐瞒与该物业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卖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买方及居间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买卖双方协定以第 项所述情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清楚了解该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无异议:

  (1)以现有之状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2)连现有之租约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三、买卖双方确认,买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A、一次性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付清给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称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部分楼款。

  (3)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办理递件备案交易手续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余款。

  (4)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的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楼款余款。如买方或卖方逾期输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银行按揭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约之同时付清约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3)买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委托按揭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人民币 元或按"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公式计算所得之首期楼款金额交予卖方。银行批准货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银行帐户。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即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C、转按付款适用: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卖方收到此款后应在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及打印还款清单等转按交易所需的手续,并在原抵押银行通知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协助买方办理申请银行按揭手续。

  (3)买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原抵押银行签署相关转按文件,并委托原抵押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或之前买方须将首期楼款(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交予居间方。该笔首期楼款将根据原抵押银行相关规定分成两部分:①需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楼款的具体金额由原抵押银行审核定出,该笔款项将由原抵押银行连同银行批准贷款按规定程序一并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②即时转交卖方部分:即时转交卖方部分楼款由居间方代买方即时转交卖方收取。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查应违约责任。

  (4)银行批准贷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项后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卖方须缴交银行月供款直到银行发贷款当月。

  四、本次交易政府规定买卖双方之交易税费经房管局审计得出具体金额后,买方交易税费由 方于三天内支付,卖方交易税费由 方三天内支付,银行按揭费由 方签署按揭合同时支付。

  五、收楼日期:卖方在完成交易转名手续及收齐楼款/收齐银行放款之同时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并结清该物业交楼前所有未结之费用(如水费、电费、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如该物业原为卖方户籍地址,则卖方须于交楼后 天内将户籍迁出该物业。

  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交接物业或逾期付款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付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约交易价1‰的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七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居间方可根据买卖双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交易转名相关手续,并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严守诚信、高效的服务原则,严守有关商业秘密。

  八、于居间方就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本合同成立时,买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卖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居间服务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给居间方。

  九、合约成立后,因卖方原因导致中途毁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并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须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合约成立后,因买方未按本合约确定之程序付款或买方原因中途毁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房屋再行出售给他人,而买方须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一、本合同三方均确认,若买方或卖方未能履行本合约或未通过居间方购买该物业,违约方须即时付予居间方合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十二、本合约三方均确认,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买卖双方协议取消本合同,买卖双方仍需按照合同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

  十三、若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另行达成的补充条款、协议要求等,凡涉及影响居间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责任等内容,须居间方签章确认,方对居间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十四、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相关部门(如房管局)原因导致交易日期延迟,合约三方均无须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取代三方过往所有之谈判、声称、理解及协议。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合约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备注(买卖双方之约定):

  买方: 卖方: 居间方:

  日期: 日期: 日 期

房屋居间合同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天津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款(大写) 元。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

  1.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50%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同时支付丙方剩余全部居间服务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6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损失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合同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为:,乙方支付款(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

  1、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_____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50%,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同时支付丙方剩余全部居间服务费。

  第3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4条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

  第5条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6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损失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居间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日至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房屋居间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赁乙方产权所有的房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况房屋地点:房屋面积:房屋自然情况:物品明细:

  二、合同期限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金额:房租款为每月元;每年元。付款方式:每____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对房屋内部框架结构做实质性改动,在正常使用磨损情况下,合同到期尽量保持房屋原样将房屋交还给乙方。

  2、甲方对租用的'庭院将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3、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人为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对房屋统一规划。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继续租赁,则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租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合同6

  委托人(承租方):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办理承租房屋_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承租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________2、面积:________3、套型:___4、结构:______5、朝向:______6、楼层:______7、装潢:______8、家具:______

  三、希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希望承租房租金应在____元至____元之间。

  2、租金的支付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3、可接受承租押金____元。

  四、居间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经居间人努力,促成《租赁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自愿支付与首月租金50%相等的酬金,作为报酬,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责任:

  委托人如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后,私自与居间人的客户达成交易者,视为违约,委托人须在居间人支付相当于承租该不动产首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注意事项:

  委托人预交定金后,经居间人通知,如不按居间人的通知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者,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委托人(签章):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店长签字: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居间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居间合同8

  甲方(购房人):

  乙方(居间人):

  1、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购房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房屋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看房,帮助甲方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及成交所需的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看过乙方介绍的房产以后不论通过何种途经进行交易都视为本公司介绍成功,若甲方私下与卖方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双倍服务费。(总房款的4%)

  5、甲方经乙方介绍找到所需房产并签定居间服务合同成交后,需支付给乙方总房款2%的居间服务报酬。

  6、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乙方求购的房产交易后,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佣金)为:标的额(总房款)的2%,如甲方需要贷款或其他服务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店内明示)。

  7、乙方带领甲方或财产共有人或代理人看房时,甲方承诺甲方及陪同看房人不与房产业主泄露和互留联络方式及私下交谈,若有任何要求由乙方出面和买方联络商谈。

  8、此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9、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0、甲方的代理人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效授权书,否则签署人将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

  11、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 区 面积m2.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 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 日支付下 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RMB 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说明该房屋口是口不是转租行为,并保证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通过配偶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RMB 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乙方保证按时交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租金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变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房租时,甲乙双方即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自行约定房屋交接其他时间.同时就该房屋内的`有关家 具、电器等设施问题,双方另行拟定了物品交接清单并确认.

  六、甲、乙双方同赢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MB 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丙方中介服务成功,需立即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RMB 元,由承担.合同签订后丙方不再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会员解决.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 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三)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房屋居间合同11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制定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

  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居间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该房屋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内不变。自第________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承担。

  5.3________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居间合同13

  一. 定义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中,又称为中介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在房产交易中,是指:

  买房人与中介,或卖房人与中价之间,以中介人介绍订约机会或信息并 提供房屋销售 的中间服务包括介绍房屋状况、协助签约、协助资金产证监管等为内容的服务性合同。

  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者委托中介协助买房或卖房者委托中介协助卖房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 本质上说是一个保护中介2头收钱的协议,具体可以观察居间合同上,

  购房者,卖房者,中介,三方各自的义务/责任条款各占多少比例。

  注意:有些中介概念不清或故意混淆概念,其《居间合同》模板的名字为《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又或者是其他名称,而实质内容却是《居间合同》

  区分的主要区别就是

  1.《居间合同》比《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双方多了一个居间方,即中介。

  只要合同上或签名处有居间方(通常为丙方),那这就是《居间合同》

  2.合同内容中有委托相关内容。

  3. 违约责任中有“定金法则”,详见“2 定金”

  二.作用:

  1.保证中介利益。

  2.中介凭居间合同 就可去网上拉房屋买卖合同,凭此网上备案拉合同并加锁, 意味房子必须通过这个中介卖。

  3.可以做低/高房屋价操作

  4.包装成首套房

  5.其他某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不能约定的.内容。

  三.必要性

  居间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对房屋交易起正式左右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比居间合同详细,违约代价也更高)。

  而如果因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差异而产生矛盾时,岂不是多此一举? 例如居间合同签订后,定金也付了,但在谈房屋买卖合同适意见分歧严重无法达成一致, 是否算违约?暂时还不清楚,

  貌似以目前的情况,很难跳过居间合同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介要保护其利益。 不过可以尝试尽量避免这种麻烦。

  那就是把2种合同的内容差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

  也就是把居间合同写得详细点,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一致。

  居间协议多是格式文本约定付款方式,

  那么就在居间合同的补充合同/协议中添加与缺少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居间合同+补充合同 /协议)内容≈(房屋买卖合同)

  有些中介把居间协议连同买卖合同放在一起,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房屋居间合同14

  合同编号:11538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年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________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

  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合同15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委托人订立《房屋转让合同》,并完成其他约定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服务,是指居间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媒介服务及代为办理房屋权属过户的服务。在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同时,居间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计酬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报酬。

  二、房屋基本情况

  2.1、坐落(门牌):_______

  2.2、建成年份:20xx年XX月XX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权属:□√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其他

  2.3、房屋类型:□√住宅□×别墅□商住楼□写字楼□商铺□车库□厂房

  2.4、建筑面积:____,户型:____

  2.5、装修与设施:精装修,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微波炉,油烟机,热水器,电话等等

  2.6、抵押情况:□√无□有租赁情况:□无□有(租期至×年×月×日)

  2.7、房屋内(外)设施、设备存在有偿转让事宜的,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8、经丙方的居间服务,乙方对上述房屋的所处位臵、权属、用途、环境、建筑年代、性质及内部设施(含设备)情况均已了解,并同意受让上述房屋。

  三、甲方交易条件:

  3.1、委托丙方以人民币:贰百叁拾伍万元整的价格出售上述房屋。

  3.2、甲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0日作为丙方促成签约期。

  3.3、委托丙方按银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受让方的购房款(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3.4为表示出售房屋的诚意,甲方选择下列第2项交易保证方式:①交付出售定金人民币×元整,并由丙方代收保管。②交付“三证”,并由丙方代收保管。若甲方要取回“三证”则应支付与乙方对等的定金伍万元。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转为过户费用。

  3.5、办理上述房屋的权属过户手续。

  3.6、交房时间:甲方约定在其他方式款清条件下,将房屋交于乙方

  3.7、本合同签订同时,甲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大写)。

  四、乙方交易条件

  4.1、乙方委托丙方以人民币__贰__百__叁__拾__伍__万__元整(¥___元)的价格购买上述房屋。

  4.2、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屋之购买的诚意,向丙方交付购房保证金人民币伍万__元整(¥____元),若甲方同意此购买意向并在本合同上签字认可,此保证金即转为购房定金由丙方代收保管。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转为过户费用。

  4.3、税费承担方式:交易双方涉及的.过户费用、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下同)、中介服务费承担方式采用双方各承担。

  4.4、税费支付时间:买卖双方涉及交易的相关过户费用、税费、中介服务费,于《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丙方,由丙方代收。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见物价局文件及各公司店内明示。

  4.5、委托丙方按银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有关规定将房款代为支付给卖方(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4.6、办理上述房屋的权属过户手续。

  4.7、本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__贰万__元整。

  五、丙方促成签约期

  5.1、乙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0日作为丙方促成签约期。在此期间内,甲方支付了出售定金或交付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三证”),由丙方代收与保管,并在本协议上签字认可的,则依约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5.2、在此期后,甲方无法接受上述交易条件,则丙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转让合同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以最后一方签订本协议的日期为准)起15日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具体时间由丙方安排。

  七、甲、乙方违约条款

  7.1、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期限内,甲方不得取回定金。

  7.2、若甲方毁约,则甲方同意将所收保证金的50%于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补偿,另50%于当日支付给守约方。

  7.3、若乙方毁约,则乙方同意将所收保证金的50%于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补偿,另50%于当日支付给守约方。

  7.3、丙方中途毁约的,应向甲、乙双方双倍返还代理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7.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与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为准。《房屋转让合同》无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八、协议履行

  8.1、甲方同意以上述条件出售房屋,并认可由丙方代收和保管乙方的购房定金。

  8.2、乙方同意以上述条件购买房屋,并认可由丙方保管甲方的房屋三证。

  8.3、三方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丙方可根据守约方的要求依约将违约方交付的房屋交易定金转交给守约方,同时本合同终止。若甲方提供了房屋“三证”原件作交易保证的,待甲方支付相应定金后,返还“三证”,同时本合同终止。

  九、丙方承诺

  9.1、妥善保管“三证”、在居间服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不赚取非法差价,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9.2、丙方应在其合法权限内,按约定时间完成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

  9.3、如上述房屋符合交易条件,且甲、乙双方已将交易所需资料及所有款项准确、齐全的交与丙方后,丙方应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乙双方赔偿已收代理费的0。3%直至退完为止。但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资料欠缺、延误或中途退件的。又或交易管理部门(含银行、公积金中心)等调整审核日期的,丙方承诺的工作日顺延。(注:本合同所指符合交易条件内容:房屋产权清晰,出售方和受让方交易所需款项、资料缴齐、且权属过户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十、遇下列情况的,三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返回原状。

  10.1、遇不可抗力因素的。

  10.2、本合同签订后、房产管理局受理前,该房屋被证实列入动迁或市政府成套改造范围的。

  10.3、法律、法规、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一、特别约定:

  11.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

  11.2、本合同所涉及房屋成交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承诺此价格为真实的成交价格;丙方按此价格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如在当地财政局农税征收部门审核过程中,被认定申报价格过低的、或虚报成交价格被查实的,甲、乙双方需按主管部门认可的申报价依法纳税,不得以此影响过户手续的正常履行。

  1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导致丙方无法继续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的,在争议未能协商解决之前:

  a、甲方同意暂不收回上述房屋的主要证明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

  b、乙方同意暂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房款部分。

  11.4、甲、乙双方可以就房屋转让事宜订立补充说明,其补充说明的执行以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准,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1.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应书面通知丙方,同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但甲、乙双方需各向丙方支付50%的代理服务费。

  十二、争议解决:

  12.1、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三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3.1、本合同在签订前,丙方已向甲、乙双方告知及解释相关条款,并提请甲、乙双方注意;在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的前提下,三方签订本合同

  十四、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其它: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_身份证号码: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代理人:×代理人:×地址:_____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__甲方共有权人(配偶)意见

  丙方(盖章):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经办经纪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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