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委托合同

时间:2023-04-10 17:40:11 合同 我要投稿

物业委托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业委托合同15篇

物业委托合同1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文件规定将新村住房共计套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Y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号,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武昌 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

  外观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安全、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特约有偿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满时负责取回。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协助催交;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领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0、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清退有损居民健康的租用户(如油漆户、高噪声户、高污染户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 平方 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按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约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维修、养护费用: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 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 承担。

  2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 承担。

  3基金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如因管理不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广大业主负面影响强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 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以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3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 (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 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 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 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 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 道路市政设施;

  3、 环境绿化设施;

  4、 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 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 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 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 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 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 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 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物业委托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兴建__________大厦发展商,据大厦公共契约规定为大厦管理经营者,有权处理大厦之管理事务。现协议委任乙方为甲方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大厦落成前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于大厦落成后赋予管理该大厦之权利、职务及义务,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物业名称

  现名__________大厦,或日后该物业名称获准变更时的新名称。

  第二条物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如附件内容(略)所载。

  第四条聘约期限

  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由签约日开始生效,至大厦落成并交付使用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由交付使用日开始,为期__________年;届时如双方同意,本契约可以续约,但应当提前3个月由甲、乙双方重新签署新契约规定之。

  第五条物业管理收费及物业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更换等

  1.乙方管理大厦收取之管理费用由乙方运作,其盈余部分为乙方应得之合理利润,甲方不参与分成。

  2.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完成时,就乙方接管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的状况,根据北京市各单项设备维护、维修收费标准,结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费标准,并确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3.为保证大型设施、设备如电梯、保安警视系统,电讯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管网、自来水热水管网等的设备使用或更新,乙方应设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标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由乙方测算,提出报告,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执行。

  第六条设施、设备、图纸的移交

  1.甲方应将该物业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图纸完整地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的图纸移交应由双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移交图纸逐项验收,验收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为乙方管理范围。未经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释划定不明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2.图纸移交或验收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技术人员逐项记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移交项目的文件记录应由双方分别归档保存以备查核。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约

  1.甲方授权乙方制定物业管理公约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由乙方具体执行。甲方及大厦的租户或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业主应严格遵守该等公约或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甲方、租户、业主遵守该等文件的情况,出现的管理失当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租户、业主违反该等文件规定而造成的物业管理失当或造成损失,应由相应责任人负责。

  2.甲方授权乙方有足够的权力制定应急措施或临时规定,为有效管理该物业而制定的该等规定,甲方或甲方协助租户、业主要严格遵守之。

  第八条协商及举报投诉

  1.为管理该物业而发生的重大事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乙方自愿接收甲方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当,租户、业主及甲方有权投诉,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九条管理机构

  1.乙方在接管该物业后,于__________天内完成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岗位负责制度,乙方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岗位负责制度及相应联络方式应报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监督。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__________。

  第十条财务管理

  1.乙方根据前述规定和《管理维修公约》而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项费用。

  2.乙方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应报甲方备案,乙方根据物价上涨指数及管理标准和各项调价因素而需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时,应与甲方协商核准后实施。

  3.所有原始单据、凭证、帐本、报表记录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年终奖励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税费

  政府对该物业征收各项税费为甲方应纳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作为正常营业企业的应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违约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条所有权转移

  甲方所有权转让不影响本合同执行,甲方的受让方应无条件继续执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终止

  1.甲、乙双方认为终止本合同符合双方最大利益,可以终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_____分之_____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提议更换物业管理公司,本合同终止。

  3.甲、乙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本合同终止。或因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管理,甲方应同意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条争议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保险

  关于物业的各项保险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条其他

  1.一切本协议、本协议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补充、修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该附件、补充、修改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5

  甲方:名城左岸公寓业主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名城左岸公寓小区,主要为小区值班和卫生管理,具体约定详见下方。

  一、乙方义务

  1.每天24小时保证值班室每天有人值班;

  2.负责本小区楼梯口、大平台、通道口及大楼周边卫生;

  3.修剪大平台花草和浇水等管理;

  4.管理自行车棚,保证车棚卫生及门户安全,每天保证车棚门人走上锁;

  5.不做与小区管理无关的事务(如养鸡和做一些有损小区形象的事件);

  6.对非小区的'闲杂人员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保证小区安全;

  7.积极协助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8.保证小区道路畅通;

  9.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生病等伤害与本小区无关;

  10.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好,造成住户反映强列,甲方可予以辞退。

  二、甲方义务

  1.每月10日支付乙方工资1600元整;(押金为1600元,次月支付)。

  2.保证乙方正常生活使用水电、住宿;

  3.乙方遇到麻烦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给以支持和协助。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三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至。如乙方违约,扣除押金1600元。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物业委托合同6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工业物业

  服务地点:_________南路

  服务范围:维持_____厂区围墙外5米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24小时昼夜服务。

  服务要求: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全体分3个值班小组,每值班小组4人每个大门2人全天值班,全员到岗。

  服务标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标准和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物业管理任务,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物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提供值班室、办公桌椅、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周界报警和电子监控系统(设施未到位的,不免除乙方合理的物业管理义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书面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乙方物业服务人员履行物业和保卫职责。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根据《物业管理方案》执行的需要制定针对乙方物业服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4、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5、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的需要,享有本合同的单方变更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制定详细、全面的物业人员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指派12名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全部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负责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指定现场负责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负责处理现场事宜。甲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要求乙方增加物业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增加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

  2、乙方人员应严格履行《物业管理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甲方提供每周、每月工作总结和下周、下月工作安排。

  3、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变动的需要,乙方接受本合同中第二条甲方享有的单方变更权。

  4、乙方应委派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工作,但不得将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负责编制甲方认可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5、对发生在甲方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遇有第三方人员与甲方冲突,乙方应及时到现场处理,必要限度内保证甲方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甲方视具体情况享有单方解约权。

  6、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甲方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7、乙方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物业管理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

  8、乙方应当保证选派的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执勤期间禁止酗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不准擅自带外人进甲方单位留宿,节约用电,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3)爱护执勤用品及设施,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9、乙方负责为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卫工作需要的装备。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等所有经济费用。按照法律规范要求办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人事保障等方面的证件并承担费用。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于甲方提出的更换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给予回复,4日内完成人员更换要求。

  10、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及时回复和施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议制定适合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1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开展本物业服务的行业资质。由于乙方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物业服务终止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终止后,向甲方移交出全部办公用品、管理用房及甲方的所有资料并承诺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质量

  1、实行封闭式管理,物业服务人员昼夜值班巡视,门岗24小时昼夜执勤。执勤上岗着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工作规范,作风严谨,谈吐文明,处事得体。

  2、档案管理台帐完善率9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信件及时收发(或通知)若违反,接甲方书面通知,每次罚款50元。车辆停靠安排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支付水电费用、提供办公场所及工作餐(以实际提供为准)。

  2、甲方为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每人每月提供_______元服务费用。(此费用包含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税费等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在次月十五日前,乙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后,以转账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至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确认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甲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变动的需要行使单方变更权,可变更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如甲方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删除)。

  4、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每日每值班小组若不能达到全员到岗的要求,经甲方检查后,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每人次100元扣除乙方服务费用。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在甲方追究乙方物业服务和保卫工作的失职责任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费用后,甲方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将赔偿费用扣除。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终止,乙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合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乙方负责管理的设备设施造成重大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但属于设备设施质量原因的除外。

  6、本合同签订同时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方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解决。

  7、甲方指定担任具体事务负责人,乙方指定担任具体事务负责人。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7

  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聊城市阿尔卡迪亚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实行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及严格执行壹级服务标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阿尔卡迪亚 锦园、绣园

  座落位置:建设东路51号

  占地面积:锦园: 98925平方米 绣园:339 1 2平方米

  建筑面积:锦园建筑面积:2 20209平方来、绣园建筑面积:84684平方米 电梯品牌:富士达

  电梯数量:锦园:94台、绣园:46台

  物业类型:商住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采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暖、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六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本物业建筑规划红线内的所属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绿化植物的修剪和养护。

  第九条: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篱十条: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合同期限

  本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贰年。自201 3年7月26日起自201 5年7月25日止,

  合同自签订之曰起实施。

  笫四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委托乙方对违反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法律行为催缴催改。

  第十五条:有义务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规约》。

  第十六条: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及文化活动。

  篱十七条:甲方所有组成人员按照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办理办法积极带头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第十九条: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

  第二十条: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二十一条:按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向业主委员会提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经费伍万元:及管理区域划分备案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备案证明。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项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的各项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 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开源节流,进行多种经营。

  第二十五条:乙方提供锦园1 9号楼一单元一层东户一套办公用房,并提供全套办公设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每年壹拾贰万元,自本合同生效起:三日内一次性转入业主委员会指定账户;公共部位收益高出壹拾贰万元的利润按照,50%增补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水、供暖、电梯费用等)。

  第三十条:接受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实施。

  第三十二条:按规定乙方将继续保管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原件,并备份给甲方一份;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约保管保险义务。

  第六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市政府物价局的指导,本物业服务费(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商铺1.5元,/平方米/月),电梯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业主收取(包括年检费用、维保费用),住宅公共水、电设备运行费实际发生向业主收取,并公示明细。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的管理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第三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曰起可按日 加收应交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七条:按政府规定,小区/大厦内的停车场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其收费标准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第三十九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价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配合维护工作。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四十条:经由乙方积极努力,使本物业被评为省、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称号的小区/大厦,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可以分别上浮20%、10%。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章:其它事项

  第四十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应在管理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调解,调群不成的,提交聊城市法院裁决。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本共伍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壹份;中通社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方的业主大会依法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

  签约时间:

  负责人: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物业委托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物业委托合同9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楼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

  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

  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

  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

  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

  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

  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

  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

  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

  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

  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

  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

  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

  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

  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

  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10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0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汽车泊位:

  2.0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三 年(因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合同起止期限以每期竣工交付业主之日起至满三年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5车辆停放管理。

  1.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 / 。

  2.0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0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

  由双方另行商定。

  4.0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售楼部物业服务管理。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并

  负责提供物业所需装备;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日常物耗并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住宿。

  4.1售楼部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人数及需甲方提供的日常物耗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服务费用

  1.0物业管理服务费。

  1.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

  1.2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电梯公寓: 0.60 元/㎡?月

  商业铺面: 0.80 元/㎡?月

  1.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

  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4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4.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1.4.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4.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1.4.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1.4.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1.4.6 办公费用。

  1.4.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4.8 法定税费。

  1.4.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5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

  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

  1.6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

  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

  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

  论通过后执行。

  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

  纳金。

  1.10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义务。

  1.11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费。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

  主自行承担。

  2.0车位场地使用费

  2.1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

  2.1.1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

  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

  2.1.2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部分补贴。

  2.1.3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

  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

  2.1.4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5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6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0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

  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4.0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收取。

  5.0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1房屋共用部位: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3公共绿地:

  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6.0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

  6.1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

  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

  6.2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追收。如果因业主(或使

  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

  6.3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

  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

  7.0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7.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达到物业服务使用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

  7.2垃圾处理费、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1.0乙方负责停车场收费及收益处理,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

  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2.0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

  方经营,经营收入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部份补贴。

  第六条、物业的承接验收

  1.0对于本合同签定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

  签定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0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等竣工验收资料。

  2.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2.3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4消防验收意见书。

  2.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2.6本物业全部房屋的产权测绘面积。

  2.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0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评定等级

  均需达到合格)。并应依据建设部(91)年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验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乙方负责与甲方责成施工方协调,由甲方责成施工方返修,并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支出全部费用。如甲方责成施工方不配合或不能及时返修的,由乙方另行聘请专业队伍返修,相关费用由甲方留置的甲方责成施工方维保金中支出。

物业委托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12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污水管道的疏通、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专有部分的维修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六条 物业办公用房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2.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3.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八条 费用的支付

  1.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2.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3.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4.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费用争议的解决

  1.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2.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停车收费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3.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4.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3.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5.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7.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10.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11.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2.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4.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6.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7.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8.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9.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10.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1.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12.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5.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6.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7.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的免责事由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的延长

  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八条 合同终止后的交接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物业委托合同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位置:

  四 至:东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XX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物业委托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乌鲁木齐市(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①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③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⑤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⑥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⑦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②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 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③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施实维修方案;

  ④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⑤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⑥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⑨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⑩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开发商的业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x项执行;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标准实行

  4、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其中包括:房屋主体部分、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当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水、电费用,乙方按约定时间(当月1—10日)交付水厂和供电局,如果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产生的滞纳金以及造成小区停水、停电由业主自行承担。

  7、当月小区水、电总表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后产生的差额由甲方审核后,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数额分摊;

  8、业主转让和出租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和出租之前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等车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现金或者转账等形式支付前期物业发生的费用,但必须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到位,包括停车场收费系统、环保设施齐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空置房面积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须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积的60%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房屋建筑(主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主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体维修基金费用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配合维修。

  第六条 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线路等维修、养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乙方自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给乙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赔偿责任;

  3、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催缴,逾期不缴纳的,从滞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当月用工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八条 补充事项:

  1、修改协议,若无变化,按原合同执行 ;

  2、中水电收费系统必须采用智能充值收费 ;

  3、统一管理。

  4、小区的服务正常运行,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过渡期的必要帮助。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双方友好的结清各自费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有关主管部门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执行自甲方交钥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委托合同15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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