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日记

时间:2024-07-27 02:10:50 日记 我要投稿

读书日记范文汇总八篇

  即将要到一天的结尾了,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经验,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篇日记吧。可是怎样写日记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日记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日记范文汇总八篇

读书日记 篇1

  暑假,我看了《小屁孩日记》。书中述说的是小屁孩在二年级时的趣事和他的欢乐时光。

  现在的小屁孩是二年级的`“大辣椒”,有一次小屁孩去校长室探险,结果他被“挂”在了窗户上。又在一次家政课上,小屁孩做了122个面包,从今以后他只要一听到面包两个字就想吐。小屁孩的趣事真是多的数不胜数,我的生活中同样也有许多趣事。就拿旅游来说吧——暑假里我去了横店的水世界,我刚进游泳池就迫不及待地跳下水,结果就吃了一大口水,呛得我眼泪鼻涕直流。就在这时弟弟还乘人之危来抓我,幸亏我还算机灵,他没抓到我反而被我甩了。这天我们玩得真过瘾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有欢乐也有烦恼,我要向小屁孩一样天天写日记,把童年的点点滴滴都记下来,等我长大了再来看看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读书日记 篇2

  昨天下午4点,我们第五小组在三角花园开了读书会。

  在路上,我看到刚下过雨的三角花园空气格外清新,有些小花的花瓣还带着水珠。我们来到三角花园开始读书。我读的.书是《甩开嫉妒的心》,陈雨洁读的是《小朋友上学了》,雷一鸣读了一篇笑话······大家都读得非常有感情。

  然后,我们开始做游戏,我们大家先玩丢手绢,丢到我这了,我却没发现我就给大家唱了一首歌。后来我们又完了老鹰捉小鸡。猫和老鼠等游戏。

  这次读书会开的真高兴呀!

读书日记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读书日记 篇4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笑猫日记》的书,觉得作者写得特别有趣,这个作者叫杨红樱,她写过许许多多的书。不管她在这本书里是怎么写的,但是我还是想说说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认为把自己写成是只猫还不算是什么怪事,但是说猫会笑,那可真是一件天大的怪事啊!我还从没想过猫会不会笑这个问题,也从没有看见过它们笑。我只知道它们会打哈欠。再说了,喜欢跟猫呆在一起,难道就非要长得很像猫吗?有一个名叫杜真子的女孩儿竟然长得很像自己的'猫,这种事情也只有在故事中才会发生吧!尽管如此,我还是好羡慕杜真子啊!第一是因为她有一只可爱的、而且是懂道理的猫;第二,它是一只会笑的猫,笑得很标准、很特别,而且只带他去过一次的地方,他就能记得牢牢的。他还是只会算命的猫呢!这是因为他相信,性格是可以用来决定命运的。按照他的这个说法,我敢保证,世界上每一只猫都会有算命的本事了。很可惜,据我所知,事实上一只这样的猫都不存在。书中说:"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我完全不同意这种说法,难道其它的动物就没有思想了吗,难道只有笑猫有思想吗?我感觉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有脑子的都应该会有思想。为什么大雁在寒冷的冬天要往南方飞呢?那是因为他们知道那里比较暖和,这难道就不算是一种思想吗?

  保姆狗的阴谋,这个标题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我马上想到了一条狗正要害死另一条狗,也联想到了福尔摩斯在探案的时候,那些案发现场的冰冷尸体,这是多么的可怕啊!我只知道在人类的生活当中会有谋杀发生,却不知道动物之间也会有谋杀这种可怕的事情。另外还有一件让我感到恶心的事情,杜真子的妈妈竟然要吃狗肉!我觉得狗狗是种非常可爱的小动物,而且它们还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打死我,我也不会吃他们的!

  尽管如此,这本书还是很精彩的,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赶快去读一读吧!

读书日记 篇5

  原谅我过了这么久才写了这篇评论,每每打算动笔的时候,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是打断他。我觉得,《瑟雷娜日记》是我这段时间来读灯笼的作品最喜欢的一本,没有之一。

  我从来都说不出来文章到底哪里好,甚至连感情也说不上来,但总有模模糊糊的感受摆在那里,告诉我我懂了。它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情的存在,我感受到了它,并为之倾倒。我说不出来,理智与大脑分析不出来,感情与灵魂却早已解读。

  从当年读《喇叭芽小姐》到如今的《瑟蕾娜日记》,灯笼的文风改变了不少。记得大约一年半之前吧,在晋江上读了《喇叭芽小姐》,文字很有压迫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但就在那种缺氧的状态下,我翻来覆去地把它读了好几遍,体味心脏隐隐钝痛的感觉,这是一种自虐般的快感。再之后读的是《船蛆》,它与《喇叭芽小姐》是一种风格,但有一种东西在《船蛆》中表现得更明显,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这种东西从最初一直贯穿到了现在,也是我持续不断阅读下去的源动力。中间也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感觉总是缺了点什么,读起来乏味了许多,可我仍觉得要再等等、再等等,然后我等到了《瑟蕾娜日记》。翻开第一章,读了两页,我就知道我等到了,它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正如当时在PMO上坐在灯笼旁边的人说的那样,它太酷炫了,从封面到内容,都超级酷炫。我被他迷住了,不能自拔。瑟蕾娜在哪?我是谁?这两个问题一直缠绕着我,迫使我不断思考。再之后在lof上看到那篇用太阳做意象的短文,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我觉得我像是中毒了,中了名叫“灯笼”的.毒。

  我还记得去pmo的前几天,当得知灯笼会去的时候,我激动的在床上打滚,面对衣柜纠结的样子,心里想着到时候该说什么。我怀抱着一年时间积攒起来的勇气与活力,却在看到她的瞬间溃不成军。一年时间的改变带给我的是根基不稳的的外向性格,我以为我变了,实际上十多年的内向仍影响着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甚至连名字也不能好好说出。我落荒而逃。

读书日记 篇6

  后来,学生到了五年级了。按照训练序列,主要是对身边日常生活的观察,思考记录,不断积累作文的素材。怎样是学生养成记日记的习惯?

  开始的时候,还行。学生还能够坚持。但,一段时间以后,出问题了——学生中,相当一部分丧失了开始时候的热情,渐渐的.,日记写起来成了负担。这怎么办呢?望着学生有些应付的日记,我发愁了。我不可能总能让每一个学生发表自己的日记吧?除了交流,除了表扬,还有什么办法呢?

  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记分。

  我在墙上贴了一张大表,写上了每一个学生的名字。我将日记篇数规定为每篇一分,得一个“好”字的日记得三分,能在全班交流的日记的5分,每周统计一次,得分情况,写在大表格内。然后,每个人的得分给一个上升曲线。后来,读书笔记也照此办理。

  这下,学生终于又有了积极性。日记总算坚持下来了。

  现在回忆起来,学生的学习管理是个大问题——特别是时间长了,学生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到新鲜了,怎么办?我采取那样的措施,也完全是没办法的办法。分析其中的原因,那是的写作、日记、读书笔记,对学生来讲,还是一种外在的要求。单靠一些活动来激发了一是的兴趣,因为本质上没有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所以,时间一久,问题就不断出现。

读书日记 篇7

  最近我读了《男生日记》,它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非常的好看,我很喜欢,想必你看了也会喜欢。

  这一本书讲了吴缅和他的爸爸去西藏的过程。首先讲了吴缅的爸爸从西藏回来问吴缅要不要跟他去西藏。然后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坐飞机,坐几个小时就到了。第二个方案是跟军队走,这一路上有许多惊险的事情,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吴缅直接就选了第二个方案,应为他想探险。

  到了去军队的路上,吴缅就坐刘帅的车上,而吴缅老爸却坐了另一个人的车,吴缅一直想跟刘帅聊聊天,却一直找不到话题,终于刘帅主动开口说:这座桥下就是他的.家乡。然后在一处路段上刘帅说:他的爷爷也是一名军人,可是在二郎山修路的时候不幸身亡了。他的爸爸开车翻越二郎山时,在一条狭窄的道路上,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错车错不开,为了给

  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汽车新兵让路,竟然把车向悬崖开去。这次他们运气很好二郎山的通道刚好才开启几天,以前翻越二郎山需要走3个小时的路程。他们跟着军队走到跑马山时就跟军队告别,他们非常不想告别,但是告别的时候来了,他们告别以后,就打车去了跑马山,哪里刚好在举办一次节日,他们就在那里住了几天,然后就回家了,这次吴缅的爸爸要去沙漠,差不多在哪儿要待半年,他们就告别了。

  这时吴缅就准备上学了,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各自报好各所学校了,就等待上学了。最后他们各奔前途了。

  因此,他们不仅帮助了宋立春,还帮助了几个失学的孩子上学。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它让我懂得了应该用自己的能力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觉得每个男孩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

读书日记 篇8

  三国演义读后感6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读完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天下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它是一个历史人物的舞台,把重多人物刻画地淋漓尽致,使我不得掩卷长思.....

  先来谈谈曹操,大多数人认为他很奸诈,也有人总结了一句话:“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体现了他做事周到的特点。“宁我负天下人,莫使天下人负我”是曹操的人生哲学。但曹操也有优秀的一面,他求贤若渴,看重人才,无贵贱之分,打破了当时书香门第、贵族子弟才能做官的规矩。

  与曹操相同的人物是刘备,在现在的社会上,人们都打趣的.说刘备是“哭来的江山”,刘备胆小,当年他与曹操煮酒论英雄时,曹操说了这样一句话:“今天下英雄,惟操与使君耳。”可把刘备吓出了一身冷汗。刘备讲仁义,爱戴百姓,他也很注重人才,使得关羽、张飞、赵云都在他帐下听令。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今......”这就是著名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再现了赤壁之战的战火纷飞,也为三国鼎立定下了基础,立下了汗马功劳,而曹操也差点在赤壁之战中丢了

  性命。

  一个国君要想建立一个好的帝国需要一个辅佐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好大臣,这就是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请来了诸葛亮。事实也证明,诸葛亮不是一个草包,他一展英才,空城记、草船借箭充分验证了这一点。而“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看出了诸葛亮的忠心耿耿。

  光有“识”可不行,还需要有“胆”,就像赵云,几乎百战百胜,无战不胜,他也称“赵子龙”,他其时也为曹操效过力,但后来归了刘。虽说一代天骄是成吉思汗,但子龙也可以做了。

  我们世纪少年应该具有诸葛亮的“识”,赵子龙的“胆”,这就是胆识。《三国演义》有三绝:义绝、奸绝、智绝。恰恰,关羽见证了义绝,曹操见证了奸绝,诸葛亮见证了智绝。读了这本,《三国演义》,我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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