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协议书

时间:2024-06-19 18:13:19 协议 我要投稿

品质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品质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品质协议书

品质协议书1

  一、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更好的保质、保量服务于公司生产,以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的控制。

  三、要求

  1.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对供应商进行整体评价一次,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不良反馈落实情况、供货能力、价格等。当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工艺有重大变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应按供应商评定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2.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经我公司承认的品牌、性能﹑规格等技朮要求的材料进行交货。供应商原材料、品牌、厂家等有任何变更,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我公司,在我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 供应商供给我公司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公司相关要求,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我公司。我公司不定期(不少于2次/年)将供应商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同意赔偿自我公司的所有损失。

  四、技术支持

  1.供应商在向我公司提供样品的同时,应该向我公司提供本型号材料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在开始供货时需免费向我公司提供必要的测试工具,出厂检验标准。

  3.在双方开始合作后,供应商有对我公司进行本产品的知识培训或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

  五、供应商交货品质不良的处置

  1.供应商每月进料批退率超过_ _ %,给予当月罚款__ __元人民币。

  2.供应商供应的零件、原材料出现质量不良时,应在我公司e-mail﹑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省内供应商在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处理,一般情况分析﹑改善纠正措施在省内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省外7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

  3.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及原材料入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超出双方协议的允收水平时,我公司有权决定整批退货或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接到我公司退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办退货手续的材料, 我公司收取场地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00元人民币计算)。

  4.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经我公司检验不合格而生产又急需用,经评估可挑选﹑加工使用的,由我公司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在供应商到达之前(或不能及时来处理)的挑选﹑加工损失工时费用我公司以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扣除。

  5.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不良导致我公司停产或需重工时, 乙方须负责“停产费用或重工费用”。

  6.我公司客户抱怨质量异常(同种不良超过3‰的批量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属供应商供货不良造成,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重工﹑客户索赔等所有损失费用(客户索赔费依客服部门提供数据扣除)”。 对于供应商供货本身的不良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数与我公司退换。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质量异常造成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订单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赔付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所有损失订单的全部损失利润及费用,而且我公司有权暂停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或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等额扣除我公司的损失费用。

  7.供应商交给我公司的零件及原材料若与其他方存在一切专利问题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供应商需保证我公司在正常条件下使用1年(以我公司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开始计算),期间出现品质异常而引起的损失有供应商负责,其内容包括:

  8.1直接损失

  a.我公司产品退货运费(按往返计算,内销(中国,不含港、澳、台):每台成品100元人币计算;外销:每台成品500元人民币计算)。

  b.我公司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

  c.我公司派出维修人员所开支的差旅费用。

  d.我公司维修员产品使用的零件费用。

  8.2间接损失:由于供应商产品不良而对我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交货期、企业名誉等方面的损失赔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一倍。

  8.3 生产中及市场上在使用中损坏的零件,但损坏率在合同范围内,供应商可不承担赔偿,经我公司确认属供应商材料品质问题造成,供应商需无条件给予交换良品或由我公司直接扣除供应商相应数量的货款;

  9.损失赔偿的通知

  我公司用<不良品损失赔偿单>将损失赔偿的内容通知供应商,并规定在一周内确认回签,供应商在一周内未反馈任何意见视为默认我公司意见。对于以上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必要考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六、其他

  1.该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发生时,及对该协议各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或者有必须变更协议内容时,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供应商供货质量有不符合本协议或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我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负违约责任。

  3.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涂改无效,涂改后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方有效。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品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______元—______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品质协议书3

  甲方:XXX

  乙方:XXX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 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甲方(签章)

  代表人:XXX

  乙方(签章)

  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品质协议书4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资料(证照复印件加盖甲方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药品符合法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当药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及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甲方所供品种若为乙方首次经营品种时,按规定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品种合理质量资料,包括药品注册批件、质量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原印章。

  4、甲方向乙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需提供加盖甲方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甲方对所供药品质量负责,如因甲方引起的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

  6、甲方所供药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应符合货物运输要求。整件包装药品内应附药品合格证。发货时应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和每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并有随货同行。

  7、甲方根据药品的温度和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温或冷藏、冷冻措施,确保运输中药品符合储存条件,对运输中的药品质量负责。相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品种按照国家规定扫描、上传。

  8、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后,应及时给予答复,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并对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保证时药品合法经营企业,向甲方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材料。

  2、乙方对到货药品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情况)应三日内(已收货日期为准)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乙方应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储存盒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品质协议书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 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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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质协议书7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1.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和持续改进,特签订本协议。

  2. 乙方向甲方提供 产品喷涂加工业务。

  3. 品质保证:

  3.1 在开始下达正式订单前,为获得甲方认可,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所订货零部件的样品(提供到合格为止,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要按照甲方认可为合格的样品进行生产。

  3.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料件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包括图样、技术协议、检验标准以及国家行业标准)中所规定的外观、规格和使用性能等。

  3.3 在没有取得甲方书面文件许可下,乙方不得更改零部件的材料、模具、重要生产工艺或者设计等项目。

  3.4 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对于零部件的品质控制要按甲方确定的生产条件(包括指定的原材料生产厂家)来执行。

  3.5 为保证零部件品质,甲方人员有权在乙方或乙方的供方处对零部件或生产工艺进行检查。

  3.6 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先通知或不予通知的情况下在乙方或乙方的供方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包括品质管理体系及有关零部件品质的'各个环节。

  3.7 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反馈的不合格项目(包括在甲方进料检验、生产线和客户用中发现的)应迅速策划改善对策(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事后实施情况及效果报告给甲方。

  3.8 乙方在交货时,为避免运输方面的损伤,必须做好零部件的防护,并按照甲方的认可方式进行包装。乙方料件向甲方交货或提出验收要求时,必须附上甲方认可格式的检验报告,若该批部件未附产品检验报告时,甲方可以将该批料件判定为不合格。

  4. 部件的区分:为保证将合格零部件准确的提供于后工序,乙方要明确区分从来料到出厂的生产线上的合格品、不良品、在线部品的管理和标识,避免发生错误。

  5. 计量管理:

  5.1 为了向甲方证实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乙方必须对计量器具以及试验装臵的管理、校正等标准内容进行书面登记,以保证计量器具的使用精度。

  5.2 当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管理、校正记录等资料。

  6. 生产管理:

  6.1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加工前,需对甲方产品进行检验,若不良率超出5%时,乙方需于8小时内通知甲方,如需乙方全检时,甲方会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关检验费用。

  6.2 有关于甲方零部件的生产检验等记录,乙方最少保存1年以上,甲方有要求时,要及时向甲方出示或提供。

  6.3 素材产品要求一次喷涂合格,不予接受退还脱漆素材和脱漆返喷产品。

  7. 产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7.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检验。

  7.2 每批次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7.3 不合格批的认定

  7.3.1 按MIL-STD-105E Ⅱ AQL(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 ;轻微缺陷: ) 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3.2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月进行统计,其平均不合格率不得超过5% 。

  7.3.3 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5%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7.3.4 甲方对乙方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包含甲方进厂检验时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服务发现退回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8. 不合格品的处理

  8.1 被判为不合格批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批来料品质问题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换货。

  8.2 甲方在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及甲方售后退回的不良品,确为乙方产品原因造成品质问题的, 乙方须免费及时给予甲方100%更换。

  8.3 对于不合格品处理,甲方有权做暗记。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内二天,中山市外三天)运回。将不合格品进行修理或挑选,重新提交乙方出厂检查为合格后交甲方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甲方拒收的料件若由于生产急需,由甲方进行挑选或修理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2小时内回复),甲方所产生人工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8.5 为避免不良品混入,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不合格的零部件进行破坏、销毁。甲方有权对超过退货周期的不合格品进行处臵。

  8.6 由于批量供货的不合格品的连续发生三次,甲方的正常生产被阻碍,甲方有权解除基本供货合同。

  8.7 乙方将不合格品有意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不合格未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一旦发现有权退货并按该批货定价的10%索赔、有权对乙方至少冻结付款3个月直至与乙方终止合同。

  8.8 返修工件处理:

  8.8.1为保证产品品质,所有甲方产品只进行一次脱漆返工。

  8.8.2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需返修一次时,乙方需作好标识单独管理,并通知甲方。

  8.8.3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进行多次返工处理,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9 产品允许报废率(按发货数量的百分比):

  8.9.1镁合金件:包括三割座、面板底座、主体、云台底座,报废率为2%;

  8.9.2镁合金件:包括脚管接头、EX接头、中心旋钮、支体、扳扣、调节片(块)及其他镁合金小件,报废率为0.75%;

  8.9.3铝合金件:所有铝合金件报废率为0.5% 。

  9. 争议的处理若乙方对甲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意见。

  10.其它事项:

  10.1凡是由于乙方的产品出现品质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若甲、乙双方协商不好而投诉诸法律时,应向本协议签订地的司法机关寻求解决。

  10.2若有本协议以外的事项发生或在执行过程式中对协议内容产生异议时,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0.3本协议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涂改后无效。

  10.4本协议于 年 月日签订于 省 市 镇,有效期至 年 月日。

品质协议书8

  甲方:(供货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 ,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品质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乙方义务:

  1、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协议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4、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质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环保认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始终遵守认证计划安排的有关规定;

  (2)为了进行评价,需要做出必要的安排。这些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查阅所有区域的记录(包括内部审核报告)以及确定所需人员(如检验员、检查员、评定员、监督员等)。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投诉处理规定。

  (3)仅允许在获准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认证标志;

  (4)在使用产品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不得做出使乙方认为可能误导或未经授权的声明;

  (5)如果证书被暂停或者撤销,甲方需要立即停止使用认证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归还所有已经颁发的认证文件和标志。

  (6)认证仅用于表明获准认证的产品符合特定标准;

  (7)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证书和报告;

  (8)在传播媒体中,对产品认证内容的引用应符合乙方的要求;

  (9)按时付清认证的有关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标准和有关认证程序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为甲方申请的产品提供认证服务;

  (2)按照认证活动计划,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认证费用后,立即进行各阶段的认证工作并保证工作的质量;

  (3)在认证过程中,乙方提出的要求应该明确具体,不应造成甲方产品理解上的歧义。

  (4)保守甲方的技术、经营管理和秘密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四、费用

  1.乙方按有关认证收费标准和甲方实际申请产品认证时发生的项目收取认证费用。

  2.甲方应交纳的认证费用。

  合同金额为:_________

  具体收费项目以本中心报价单(编号:_________)为准。

  3.在认证过程中,若需要进行再次检测或现场重新检查,则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4.监督检查和管理年金费用,甲方应在每年的监督检查之前向乙方支付。

  5.乙方认证某一阶段活动正常开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动中止,乙方不退回该阶段费用。

  6.认证人员为履行本合同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1.乙方对认证结论的准确性负责;

  2.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认证不能减轻甲方对产品环保及质量的责任;

  3.若因甲方的原因,影响认证计划的正常进行,并造成费用增加,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因乙方执行认证计划失误造成的费用增加,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了认证计划的正常进行,导致额外费用增加。针对这部分费用增加的问题,我们需要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找到一种解决方案。

  六、有关争议解决及违约处理

  1.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首先进行双方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机构将会对争议进行仲裁,并给予公正的结果。

  2.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失,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或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解释权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11

  合同条款:

  1 产品包装(双瓦楞外箱,中盒,内盒,塑料袋子等)必须符合出口包装要求,产品及包装物上的印字须严格按照需方的规定,不能有任何显示供方信息或非需方要求的文字和符号,图案。

  2 产品要求:保证产品的尺寸,外观,颜色,材料,使用功能等与确认过的样品一致。 3 运输要求:运费由供方负责,供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点,办理托运,进仓时应随附货运单,进仓单,以便办理中转和入库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或带来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4 交货时间: ,因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索赔,退货等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5 需方的任何熟练清点或验货,并不代表需方的最终确认

  6 开票,付款:需方货物出运后两周内通知供方开票资料,需方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款。 7 寄发票时,请随附上发票相应的'采购合同,接货方签字确认凭据或进仓资料。

  8 对包装零头箱,应在此包装物上做记号,以示区别

  9 同一合同两次检验均不符合合同要求,第2次及以后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10 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电报,信函都是本合同的补充及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 执行;本合同签定地点:福州;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验货标准:

  A电子产品:

  1 包装要求:所有包装物必须按客户的要求,标准。

  2 功能要求:必须保证产品都要通电,插头插座能够插又不能松动,灯座能旋进又不容易松动,开关按键能够正常开关

  3 安装要求:必须保证产品的大小,长度与要求一致,安装螺丝孔大小和中心距与要求一致 4 材料要求:必须保证产品的配件齐全,材料的材质,厚度与要求一致:塑胶类:PC,ABS,PP,PE等,金属类:铜,铁,铝,镀铜,镀镍,镀银,铜包钢,铜包铝等,是正料还是回收料。

  5 外观要求:比保证产品材料的颜色与要求一致,不能有色差,产品无破损,无裂痕,无毛刺。 产品显示的参数与要求一致,如型号,额定电压,电流,电阻,功率等

  6 其他要求:

  B 光源产品

  C 灯具产品

  D LED产品

  E 瓷砖

  1 包装要求:所有包装物必须按客户的要求,标准。

  2 外观要求:必须无色差别,跟样品图案,颜色一致,产品无破损,无裂痕,无针洞,无杂点

  3 材料要求:透水还是不透水,吸水率

  4 规格要求:产品规格,厚度要与要求一致

  5 技术参数要求:断裂模数,破坏强度,耐磨力,耐酸碱性,莫式硬度,弯曲度,光泽度,

  耐急热急冷。

  F 密胺餐具

品质协议书12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6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 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5.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 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 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品质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品质协议书14

  供方:

  需方:

  【第一条】总则

  1.供需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需方与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第二条】供方质量责任

  1.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a.双方签订的检验标准(具体检验标准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另行规定)

  b.需方提供的技术标准

  c.需方提供的图纸

  d.其他补充要求

  如供方仅属于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按国家或原厂家的技术标准执行。需方验收供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为依据。

  (2)供方应对出厂或代理的产品进行全程把关,每批产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用打√的方法选取)

  ( )检验合格合格证

  ( )检测报告

  (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3)供方的产品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需方提供的图纸、封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技术文件发生岐义时,解释权在需方质量检验部门。

  2.供方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需要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如:改变技术参数、产品设计更新、改变设计方法等技术类更改时,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参数、使用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

  (2)供方需方改变产品的技术状态,如更换或新增重要设备、更换或新增模具、改变零部件或原材料、改变配方、生产工艺等,只要需方认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须进行相关试验验证产品满足需方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书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报告,经需方同意后送样,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正式供货,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3)供方对原材料应该进行严格的定点采购,并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必要时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对提供需方的物料进行标识。供方需要增加、更换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时,必须先书面向需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分供方资料,经需方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送样确认)后方可配套送货。如供方将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需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供方应予积极协助。如果第三方制造的产品无法达到需方技术要求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

  3.供方在需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为已在需方质量管理部门封过样的物料,批量供货在需方生产检验过程中,批次合格率应满足6个月内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80%;送检批数>10批的,合格率>90%。如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属供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时,需方有权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以下经济措施:

  a.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应及时以电话通知供方,并提供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批次检验报告(按检验标准规定进行全检或抽检)或质量反馈信息单等书面文件给供方,供方应该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需方有权整批退货,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应按不低于该批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如需方根据实际情况,将此批作为让步接收使用时,可通知供方将此批按降级处理,并扣除供方该批货款的1%~5%。

  b.被判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据生产和市场的时间需求,必须及时投产而需要全数检验挑选,需方除将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还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检验费。供方应及时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补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时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批次合格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无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货,除执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外,需方有权减少供方的供货份额或终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需方的产成品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按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收取相应的质量处理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质量法规处理。

  (2)质量整改:对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评审、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供方应该积极组织整改,并在需方要求的反馈时间内反馈纠正措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向需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因供方对需方反馈的质量信息没有按要求答复或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罚100元。

  (3)质量损失赔偿费用标准

  a.检验费(Ff):需方对整批中不合格品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抽样检验的而采取全数检验的方式)

  Ff=整批全数检验工时×20元/小时/人

  b.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半成品、成品内,由于供方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报废或全部报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损失。

  c.需方已将供方的产品安装于需方的成品内,并已交运至需方的客户处使用,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换货、返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所有运费、返工费);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货严重质量事故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部分间接损失。

  (4)质量赔偿的申诉

  需方通过采购部门将赔偿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后,如有异议,供方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质量管理部申诉或7日内前来需方公司确认,否则视同默认。

  需方质量管理部收到供方的质量赔偿申诉书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内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并在7日内出具分析结果,同时通过采购部书面通知供方。

  如供方仍有异议,可先与需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在双方协商后5日内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需方质量责任

  1.采购文件:需方及时向供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技术及检验标准、图纸、技术更改通知等技术文件,并提供双方检验标准对比对的便利条件。

  2.确认: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工艺过程、检验控制及样件确认申请时,应及时组织确认。

  3.验收标准:由于需方技术更改而又未及时通知供方引起供方已生产的物料不符合要求时,需方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数量按照原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4.处罚: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质量责任。

  5.信息渠道:需方应保证与供方的沟通渠道顺畅,对供方的整改要求、处罚与处理、通知信息均应以正式方式通知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供货责任

  1.对需方订货需求、需求变更及相关信息查询的评估及反馈: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订货信息、需求变更等信息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和反馈。如评估不能满足需求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需方反馈协商,否则视为同意执行。

  2.交货时间:供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交货。交货实际时间以供方货物实际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为准(指定地点一般为公司生产所在地,如供方不能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点而额外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供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货,供方应事先通知需方并征得同意。如无故拖延交期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应按不低于不合格品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纳滞纳金。

  3.交货数量: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随货附带“送货单”。

  4.交货及需方退费用:供方负责发货,运输、卸货到需方指定地点;供方负责不合格等原因被需方退货的物料的装货、运输,并承担风险。但供方可委托需方或第三方卸货,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5.包装防护及回收:供方负责对物料进行妥善的包装防护,供方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

  6.备料:如供方提供的物料为易损件(易损件指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受力后容易损坏,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误操作不容易恢复质量特性或质量稳定性较差的物料),供方在安排生产时除满足需求数量外,还必须按需求数量的一定百分比即正常损耗率进行生产和储备,当需方需要时提供给需方。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物料由供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损坏的物料由需方承担。超出正常合同中的供货数量的备品,需方将定期返回供方。

  7.送样:供方必须按需方“送样单”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样。供方送样时必须同时书面报价。供方送交的物料样品原则上是免费的,当物料样品金额较大时,经需方同意,可在物料样品确认合格后,同种物料第一份采购订单中与供方结算。

  8.终止合同通知:供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停止供应某物料,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需方,否则,需方因此所受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9.信息披露:供方有责任向需方披露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信息。未经需方许可,供方不得披露知悉的需方及与需方合作的客户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10.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不能正常供货时,供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出现2个工作日之内及时通知需方,并在不可抗力情况出现起10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事故证明,并得到需方确认。

  【第五条】需方的责任

  1.物料管理及确认:需方收到供方样品后,应及时进行确认。当确认不合格时,需方可要求供方重新送样或另选其他供方送样。当供方样品确认合格时,需方应将样品留样封存。

  2.变更通知:需方采购计划、采购文件等变更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3.信息披露:需方不得披露知悉的供方及与供方合作的分供方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供方私自改变产品的设计状态、技术状态、分供方及委托加工方等引发需方质量损失时,由供方承担所有损失,且向需方承担该部分产品货款2倍的违约责任。

  2.供方所供物料不合格批退时,如超出规定时间1个月仍未办理退货,需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货款,并代供方作出相应处理,供方无权过问。

  3.进货物料在需方产品出厂前各环节发现零星不合格,由供方无条件负责更换;发生批量问题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发的需方过程费用;进货物料在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需方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因供方提供虚假资料而造成需方损失时,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1.当供、需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质协议书15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及快速解决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标准:

  双方应依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设计图纸要求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封样标准等执行。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标准并结合封样品的质量状态确定。所有产品保证不良率低于万分之三。

  二、质量保证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诺按照相应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立封样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无相应标准,以乙方同类产品标准为准。

  (二)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三)甲方承诺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质量规范及质量责任相应的考核办法等,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诺向社会和消费者推荐优质满意的产品。

  (五)甲方承诺每批产品均按照合同内约定的《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六)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甲方保证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以热情、积极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七)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及一年(从发货之日起开始算)的产品免费保修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甲方会收取相应的材料及维修服务费用。

  三、质量异常处理办法

  (一)免费保修范围

  保修期内按照操作规范正常使用而出现产品质量异常的。

  (二)收费维修范围

  1、产品内部被私自拆开者,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更替;

  2、任何部分包括外壳、电缆和零件有碎裂、损毁及缺少或有腐蚀现象;电路、芯片被击穿或损毁;

  3、已过保修期或来历不明的产品;

  4、产品与采购订单记录不符的;

  5、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

  6、冲撞锤击,超负荷及化学腐蚀造成损坏的;

  7、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8、外观损伤的和仿制产品;

  9、其他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的。

  (三)收费方式

  1、甲方承诺十二个月内予以免费更换,三十六个月内予以免费维修,如须收费的在乙方签字确认收费标准后,甲方开始进行维修和处理;

  2、甲方修复好后会通知乙方付款,待货款到帐后再发货。

  四、换货条件

  (一)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进行生产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二)产品无质量问题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换货、退货。

  (三)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没有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可以确定,乙方认可甲方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四)甲方发货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反馈质量问题的,经甲方确认后,可进行换货。

  五、索赔条件

  产品的不良率超过千分之三,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维修费用可要求甲方索赔。

  六、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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