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书

时间:2022-01-23 16:02:13 协议 我要投稿

代持股协议书锦集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持股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持股协议书锦集八篇

代持股协议书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代持股协议书 篇2

  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现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其余未缴足部分,由甲方后期实际出资缴足。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4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5.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个人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代持股份的费用

  7.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八、代持股份的转让

  8.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8.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3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1年月日在重庆区签订。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杨(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份及其出资和收益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出资,乙方并未实际出资也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仅是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其它事项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代持股协议书 篇4

  接受股份人员(甲方):张胜崴

  出让股份人员(乙方):蒋杰

  鉴于:

  1、出让股份人员以内部转让股权方式,将所其持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士科贸”)股权中的44%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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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第 2 页 共 5 页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 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 3 页 共 5 页

  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5 页

  第 5 页 共 5 页

代持股协议书 篇5

  甲方(隐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1、由丙方依据甲方、乙方在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代持股协议书 篇6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甲方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乙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乙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须将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7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协议书 篇8

  协议编号: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名义股东(代持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甲方拥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 公司 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6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7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 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6.3 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6.7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八、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于****。

  甲方(签章) :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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