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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府调研报告1
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以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市财政局调研组对政府采购存工作开展了详细调研,对全市取得的政府采购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近年来我市政府采购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是从19xx年开始试点。20xx年市级成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0xx年5月19日,市人民政府通过《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市级政府采购中心,为非营利的事业法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办,主要负责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市级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管采分离。到今年,我市14个县(区、市)均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10个县(区、市)成立了政府采购中心,并配备3-4人负责此项工作。
从20xx年开始政府采购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遵义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在信息公告、专家评审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程序、方法和部门职责,强化了政府采购的监管,确保各采购工作环节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几年来,全市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有机衔接的管理体系,并逐渐形成了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部门集中采购为辅,分散采购为补充的采购模式,
基本覆盖了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货物类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网络、空调、车辆、医疗设备等。可以说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达到了预期效果。从20xx年以来,全市执行采购预算12.56亿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11.34亿元,共节约资金1226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76%。其中20xx年全市节约资金4390.51万元,20xx年全市节约资金4076.86万元,20xx全市节约资金3798万元。其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了124次采购,执行采购预算8184.7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080.8万元,节约资金1103.92万元,节约率为13.49%。
二、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的编制的问题。有些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
一是没有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单位编制预算时只编大体系分类和项目的数目,保持"灵活",给采购意愿的变化留"后路"。这种做法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高效快捷也无从说起。二是预算不科学,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认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还没有项目实施计划,预算编制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致使采购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于操作,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三是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特别是节约资金归属的问题。目前我市节约资金是划归采购单位,这让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时有甜头,反正节约资金归自已单位,何不如把预算编高一点,倒致最后形成的节约力和节约资金大打折扣。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二)政府采购的规模较小,项目单一。从近年的采购情况看,采购范围主要是通用类项目的货物类产品上,工程和服务类较少,虽然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物业管理也有采购,但规模相对小。采购规模小的原因有:一是统计数据没有做到应统尽统计,致使规模没能全面反映,二是存在规避采购的情况,没有做到应采尽采,如车辆的加油与维修没通过政府采购,三是采购随意性较大,零星采购的数量与金额小,对供应商投标也缺乏吸引力,采购成本增加,规模效益很难体现出来。
(三)评审专家库的问题。专家资源是政府采购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资源,组织评标、技术咨询、投诉质疑处理等都离不开专家资源的支撑。 目前我市专家库存在种类单一、数量少、更新慢的情况,有些类别的专家如图书类、软件类专家很少,仅有两三名。按相关规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们虽然对专家库也在陆续的完善充实,但实际情况还是不能满足目前采购工作的'需要,有些采购项目的专家只有前往省财政厅抽取,增加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问题。一是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在管理和硬件软件上存在一些问题,在开标厅设施、公告发布、档案管理的问题上尤为突出。二是中介机构普遍反映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得很少,三年来都没超过一千万,没有积极的参与进来,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
(五)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市大部分县已成立了采购中心,在机构上实现了"管采分离",但还存在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每次开标,谈判、询价财政部门的人员都在陪同参与采购活动。另外,由于相应的法规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县级监管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政策的空白点。如对于集中采购与非集中采购、对于什么是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否需要委托集中采购代理采购,缺乏明确规定,给实际的监管带来难度。
(六)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单位普遍反映,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很不规范。对公务用车的维护保障、运行管理很难,如车辆的维修,加油的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车辆的定点保险从20xx年通过政府采购以来一直没有再进行重新招标。
(七)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采购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专业化水平要求高。政府采购工作客观上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政策法规,财经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分析市场信息,市场操作上的一些技能,熟悉产品的性能价格,特别是网络工程方面的知识。而从社会的发展来和从事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看,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摸清家底,强化预算管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一是各单位要与资产管理相结合摸清家底,可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以不浪费、不奢侈、重效益为目的。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力,对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对规避采购,随意分解、肢解采购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有切实可行的处罚制度。
(二)对采购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具体指单位是否需要实施采购、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应当做前期论证,这样可避免不合理的过高的技术配置,出现高配低用,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过低的技术配置也不能达到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因此合理的科学的采购需求论证很有必要。
(三)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建设。电子化政府平台正在建设中,通过平台建设,实行协议供货或网上竞价采购,既较好地解决了采购通用类货物和服务中零星采购、小额采购和急需采购的效率与效益的矛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将零星小额采购集中增加采购规模效应的目的,提高采购效率。
(四)把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上缴国库。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即政府采购节约的资金,属于预算资金的原则上留在银行国库平衡预算。预算外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按各自负担比例原渠道划还采购机关。同时还规定,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具体处理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预算外资金现在已纳入预算管理,目前我省只有针对省级部门的规定,对于我们地州市没有相关的具体的实施细则,目前的操作是节约资金划回采购单位,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不利于采购采购预算的科学细化编制,这也是造成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细不规范不科学原因之一。
(五)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为规范公务车辆的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建议市直单位的车辆加油,维修通过政府采购来集中采购,对于车辆保险,我市在20xx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一家保险公司,原则上是一年一招标,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公平竞争,保险标准也在更新,建议车辆保险也顺应市场的变化重新进行招标确定一至两家保险单位来进行车辆的保险。
(六)合理编制我市政府采购目录。依据省级的相关规定针对现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我市政府采购目录。
(七)整合专家库,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制度。建议把两城区的专家充实到市级的专家库,整合市级专家库资源,从而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加强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提高专家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八)进一步健全采管分离制度。管采分离是要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操作执行机构在机构、职责、人员等方面要分开。各级财政局主要是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审核预算,确定方式,监管资金运行等程序上的工作,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执行机构,不是每次开标评标、询价采购财政部门的人员都要随同前往。
(九)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市场竞争。让中介机构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通过竞争找差距来激发竞争活力,充分挖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能,寻找采购代理采购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有效激发代理采购机构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激发采购机构之间的竞争活力,对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很大的好处。
(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对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再就是评审专家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或座谈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政府调研报告2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今年以来,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按照“保重点、保民生、保发展”的工作基调,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今年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 97只,总投资xx年计划投资35.34亿元,截至9月底,已开工28只,开工率达93.33%,完成投资2 .4 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60.58 %。完成实绩较好,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工作推进中,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全力推进。区政府在今年工作中,突出保障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全力保障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一是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和乡镇部门领导实行重大项目联系制,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加大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督促协调。二是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在项目开始前,区政府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每月报、季度查、年终考”的工作机制,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三是加强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区政府建立重点项目双月汇报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全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攻坚克难,破解要素。今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土地、资金、环境的要素保障问题比较突出,给重点项目的推进增加了新的难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想方设法,努力破解要素瓶颈。一是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通过“向上争指标、挖潜产指标、存量盘指标”等方式,努力保障项目建设土地需求。30只政府重点项目共争取4390亩土地利用指标,其中争取虞北平原整治工程3252.5亩“带帽”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加大建设项目融资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坚持“开源节流”并举,搭好投融资平台,积极争取低利率专项贷款,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亿元,成功发行第五期城建公司企业债券 8亿元,有力破解了资金保障难题。三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各职能部门积极实施干部下派,力量下沉,咬定目标,按照时间节点,讲究方式方法,做细做实工作,妥善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今年以来,区政府十分注重管理机制的创新,制订出台《XX年上虞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办法》,着力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计划编制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今年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数量大幅减少。二是规范管理创新机制。建立“双查双报”制、绩效评估制、中介监管制等制度,累计节省财政资金XX多万元,项目设计变更数同比下降40%。三是强化项目质量安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政府投资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并重,严格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度不快、工作不力、安全不佳、服务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项目进展不够平衡。部分新开工项目未能按节点计划开工,如三环东路快速路和尾水提标改造工程未能按计划要求开工,下半年开工的新建项目任务还较重。部分续建项目进展偏慢,未能按时竣工,有的项目配套施工迟缓,如江东北路和北延工程配套施工尚需抓紧。
二是项目监管尚需加强。个别项目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重点项目推进和管理尚需加强,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投资绩效等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如高铁xx区域建设项目较多,大型工程车辆进出频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三是要素制约比较突出。今年我区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受融资平台土地抵押权证清理,部分建设项目融资较难,资金缺口较大;一些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不够顺畅,对钉子户、滞留户缺乏有效手段,个别项目施工受阻,影响工程推进。
三、下步对策及建议
(一)明确目标,强化项目攻坚。一是要进一步加快计划项目的实施。把握时间节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倒排计划,落实措施,促进项目抓紧落实。尤其对尚未开工和投资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实施跟踪督查,组织攻坚,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今年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多,涉及面广,一些项目情况复杂多变,实施难度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形成推进合力,及时有效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优化建设环境,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要进一步跟紧有关项目配套工程。加强项目统筹,同步推进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施项目有序协调进行。
(二)多措并举,强化要素保障。一是要化解项目资金紧缺矛盾。积极吸纳民间资本,整合财政性资金,精心做好融资工作,大力拓宽筹资渠道,重视融资成本,加强招商引资,深化银项对接,多措并举做好资金保障。二是要化解项目用地紧缺矛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的清理,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尽最大努力解决重点项目用地及有关安置用地指标。三是要破解项目征地、拆迁等难题。抓紧做好征地、拆迁的政策处理,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三)规范管理,强化投资绩效。一是要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监管,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监督制度,严格项目的预算编制,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重点了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情况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倡节约,杜绝浪费,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三是要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过程跟踪监督,加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保证重点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透明。
(四)充分论证,强化项目前期。一是要科学谋划重大建设项目,结合上虞的财力,分清重点工程的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建设进度,科学安排建设项目,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要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建设各环节如征地拆迁、融资、审批等方面的经验,统筹考虑政策、土地、资金要素等,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慎重确定项目。二是要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条件成熟项目列入省重点。要针对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不动工等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抓紧实施。同时,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谋划XX年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三是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努力完成今年的重点项目投资任务。
政府调研报告3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管采分离”停留在表面。(政府采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各级人民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同设在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内设机构的相关科室,同归一个上级领导,不利于监督。
(三)采购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由于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客观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采购人员。实践中采购中心的人员由于职业局限,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即便实行了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制度,也由于多方面的限制,采购中心难以全面聘请到所有专业的专家,而且即便是聘请到专家也无法全程参与采购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对采购行为做出及时、具体的指导。
(四)供应商选择面窄。目前政府采购机关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太少,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无法实现通过竞争机制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极易形成“供应垄断”和“日久生情”。表现在:1、由于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容易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竞标商,为了转移市场竞争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最终达到“多赢”的目的。4、外地供应商因费用总是不愿进入。
(五)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缓慢。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对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应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网上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投标等功能,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
(六)大量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规定,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外,其他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外项目并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
(七)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较困难。机构的不合理设置,加之在制定采购政策时,制定者和实施者均为同一主管部门,而政府监察部门仅对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无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一是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二是政府采购加强采购预算的规范管理。三是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扰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二是要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三是运用网络技术,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控制。二是完善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预防采购风险。三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完善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五是建立规范的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六是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七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一是将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领域;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
(五)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育一支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政府采购部门应通过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人员不仅懂得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有关招投标、合同、采购管理的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公告,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运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开统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管理监督部门电子系统为一体,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七)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明晰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职能,不断完善“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管理、采购、支付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实行采购代理制度或将采管分设在两个管理单位,实现“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采购前在媒体公布采购项目,采购后要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严把重复购置关。建立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制度,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纪检、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处罚办法,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理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性逐步增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性日益高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不仅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遏制了过去单位采购中的不规范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府调研报告4
20__年初,翠屏区全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工作得到了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把全区40多万农民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党的三农政策的具体表现,也是区委、区政府重视农村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积极争取的结果。对于这样一件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农民群众应该积极踊跃参加,自发的参与到这个医疗保障体系中去。然而,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上来看,许多的地方的新农合工作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很多农户都是镇村两级干部反复上门作思想工作才加入。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的农民群众对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政策漠不关心呢?也许有部分农民群众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种认为不相信国家有那么好的政策照顾农民,另一种认为就算有,能不能兑现还不一定。不可否认,这部分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低,思想认识很有限,重短期效果而忽视长远利益,小农思想还根深蒂固。然而,如果换位思考的话,这其实折射出政府诚信在这些农民群众心中的缺位,从而导致农民群众对政府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政府政策的不信任,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有政府失信于民的事件见诸报端,说明政府诚信缺失现象绝非个案,而这些现象的出现则有着历史、经济、政治的深刻原因:
一.长期以来,政府作为一个全能性政府指导和约束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政府行为在人民的政治、经济生活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实际职能是有限的,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政府的替代作用往往力不从心,表现为有些政府的决策和施政行为不能自觉的尊重客观规律,政策的出台缺乏透明性、连续性,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缺乏信心。
二.人为行政行为大于法制行政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依法行政,特别在一些执法部门,由于人为的执行双重标准,不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丧失了行政行为的公平性,降低了群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信赖度,尤其对于农民群众来说,由于法制观念的相对淡薄,处理问题容易走极端,一旦受到不公正待遇,往往产生强烈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三.转型期中的制度规范缺失。由于我国处在一个较大的政治、经济制度转型期中,各种制度新老交替,许多规范和制度都没有完善,因而政府对违信现象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因而也造成了群众对政府公信力认同感的下降。
四.部分政府干部的个人诚信偏低。在农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部分乡镇干部处理群众问题带有强烈的个人意志,认为和农民说不清道理,解决问题简单粗暴,朝令夕改,有很大的随意性,工作作风上推诿、扯皮、言而无信的现象屡屡发生,由于这些干部是代表政府行使职权,他们的诚信在群众眼中就代表了政府的诚信,因而影响了政府诚信。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其诚信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政府诚信是一种代理者诚信,与信用体系相比,是一种非利润刺激诚信,所以诚信动力不足。2.政府诚信是一种建立在诚信方和信任方非对等基础上特殊诚信,当诚信方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由于权力支配上的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然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管理者和行使者,其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核心,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先导,同时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诚信应该也必须成为社会诚信的重要力量和楷模,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政府一旦失信于民,其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破坏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结果会导致政府威望的下降,进而影响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而政府不能充分履行职能,反过来又造成政府的公信力的丧失。
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这句话明确指出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取信于民,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取决于政府的公信力,很难想象群众会拥护一个缺乏诚信度的政府,包括这个政府制定的政策,这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尤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利益受损害的例子屡见不鲜,农民群众从群体心理上认为国家政策不可能出台有利于农民的政策,而当这种政策真的出现时,农民群众更多是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前,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使农民自发的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来,就必须要打破农民群众的这种心理定势,首先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让农民群众感觉到政府是说话算数的,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打造政府诚信的一些建议:
一.树立宪政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在行政行为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政策制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减少政策制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言行一致,兑现承诺。不轻易改变政府出台的政策,从而取信于民。
二.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政府不仅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政策的执行者,起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因而,政府要对社会失信行为有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要通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约束、指导、规范、培育、创造和发挥诚信的无形效应,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对行业监管和处罚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承诺兑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诚信服务制等,倡导立即就办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热点部门、岗位、行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有效提高政府诚信。政府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信息的透明性,接受外部监督的制约,尽可能减少政府和群众在公共信息上的不平等性,人们可以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适时安排调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并可以当政府的工作行为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政府树立诚信形象和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政府的职能要逐渐从全能性政府过渡到有限性政府,减少政府直接干预人们经济生活,变政府的替代作用为指导作用,让人们的经济生活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觉的趋于规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强制群众服从政府的意愿,增加群众对政府公平性的信任度。
五.提高代表政府的公务人员的诚信素质。由于公务人员代表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直接影响政府在公众心中的诚信度,加大对公务人员的诚信教育,有助于增强公务人员诚信办事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要用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公务人员的诚信行为,对于那些言而无信、开空头支票的公务行为要有惩戒措施,从制度上来保障公务人员自觉地遵守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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