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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芙蓉镇》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芙蓉镇》读后感1
近来,我阅读了古华的《芙蓉镇》,这本是非常渺小的一点,如其本卷一样轻薄。我读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1981年版本,是非常原始和珍贵的。拿到时,就被它的独特吸引了。
在课堂上,老师曾轻描淡写地提过了这书的名字一一芙蓉镇。我了解到,这本书取材于一个死了两任丈夫的疯寡妇的故事。每当我在街上看见形形色色,穿戴不同,尤其是看起来落魄潦倒的人都会想:他们都经历了什么呢?为什么会是现在这幅样子?
在我兴致勃勃地打开书卷时,里面的内容却在一点一点地消磨我的热情。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我会按顺序逐一讲来。
在目录页之后,是作者的自序,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唱一曲严峻的乡村牧歌”,这也是全书的主题。当时我是这样想的,然而看到了结局,我却有点怅然若失。经历大劫难的淳朴小山村,面对工业文明和社会经济的入侵,形势的确变得严峻,例如:芙蓉河水污染、造纸厂和酿酒厂因为选址不科学造成的经济纠纷和人情牵扯,等等。可是,在其他的风俗描写时,小镇人民的生活确实是向着光明的未来前进,长期被污蔑的秦书田官复原职,谷燕山当了镇长,原先天天妄想靠运动发家致富的王秋赦疯了。这是典型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大团圆结局。
而在文中,写到“政治闯将”李国香因私情要对胡玉音动用酷刑时,作者突然略写了,而用一句“读者不忍看,笔者不忍写”搪塞了过去。可见作者在描写现实的残酷性方面有所保留,只说“反正比这更为原始酷烈的刑罚,都确实发生过。”留给读者深深的思考。一方面,我会想那酷刑真的实行了吗?读到后大概是真的。另一方面作者所写的“不忍”真的是不忍吗?结合当时的政治背景,是不忍还是不敢?在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四人的帮倒台许久的时候,小镇上还是弥漫着一种担忧的氛围。也因为运动根子王秋赦说运动六年就来一次之类的疯言疯语,已经历尽十几年的劫难的芙蓉镇居民还会不会再次有“运动”降临?这些问题想必在当时的`人的心里也是一样的疑虑。还是说刑罚实在残酷,而作者不会写?这些都不得而知。
作者在后记里称自己还较年轻,还需要多多学习努力。但本书的小镇人物风情都十分亲切自然,是那种会让人坦率地说“我一口气读下去了”的类型。除了小镇的群众,着重描写刻画的主角也是非常出众的,可以说是典型。其中,唯二能激发我强烈感情的就是李国香和秦书田。然而,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
李国香是个女政治家,可以说是手段毒辣,行事霸道。她有这样狠厉的作风,一方面是她出身高,又有长辈提携,加上她头脑聪明政治道路几乎顺风顺水。也正是她,把芙蓉镇搅得昏天暗地,让小镇在运动期间人人自危,鸦雀无声。而这样的在大家看来坏透了的人除了只是在运动时被红卫兵戴了一次帽子,在运动结束后也都是步步高升,没有遭遇任何磨难。
秦书田这个人是全书性格反转最大的。刚开始,我看见他时,只觉得这个人麻木不仁,整日浑浑噩噩,甚至还有点腐朽气,有种孔乙己的“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无奈感。但,看完全书再回顾就发现他是为了自保才把自己变成这种得过且过的人。而且,他在不同的时期都在默默帮助众人,可见其本质正直纯洁。如:胡玉音回到小镇找亡夫时,他安慰她,叫她躲起来,任她发脾气;谷燕山凌晨醉酒倒在街上,虽然没有明说是谁将他背回家,但很有可能是秦。
作者说,听到寡妇的悲剧触动很大,但又觉得照搬故事没有新意才这样写了。但我觉得,寡妇的故事还有另一种写法,不是将悲剧变成喜剧,而是注重乡村悲剧性的着重刻画,这样作品的深度也会更胜一筹。小说只是讲故事是不够的,如果只是把故事讲得生动也是不够的,这些都只是我的拙见。我才疏学浅,如有冒犯,敬请谅解。
《芙蓉镇》读后感2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色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色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找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文学比较】这种找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色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文学比较2】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亦即文革刚刚结束。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文学比较3】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
【外一则】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大清早,雾气濛濛。芙蓉镇青石板街上,狗不叫,鸡不啼,人和六畜都还在睡呢,秦书田就拖着竹枝扫帚去喊胡玉音。彼此都是每天早起见到的第一个人。他们总要站在老胡记客栈门口,互相望一眼,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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