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2-04-03 16:57:18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中的我作文合集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高中的我作文合集8篇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曾经的血气方刚,妄想凭一颗孤胆去江湖闯荡;曾经的年少轻狂,痴心靠一杆拙笔抒写豪情文章。云里来,风里去,带着一身的尘埃,一路走来,沧桑抹去了方刚,岁月掩盖了轻狂,只有心中留下了,那一道道因为血气和年少留下的伤。拍拍身上的尘埃,回头想想走过的那弯弯的人生路,纵然满腹惆怅,血泪千行,悔恨难当,一切都是雨后秋霜,凉上加凉,却挽回不了那人生的美好时光。当我不在迷惘,当我不在幻想,当我千辛万苦结束了流浪,才知道,不是生活折磨我,不是命运捉弄我,是自己把自己的位置放错了方向,所以冷静下来,让它回到原来的地方,摆正自己的位置,让不堪回首的经历搀扶着我成长。

  每个人都曾年轻,每个年轻人都喜欢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本身没有错,但是又有多少人因为年轻付出了代价。年轻不等于无知,年轻做出的事可能稚嫩,无知做出的事却让人憎恨,所以年轻不是错误的理由,无知才是代价的成本。当我用自己的无知虚度青春时,却还依然沉醉,习惯叼着烟横穿马路,即使车开的'很快;习惯众人之中高声大叫,享受着别人鄙视却自己当做恐惧的目光;习惯没钱跟父母要,却不知父母坚守着清贫;习惯对着女孩吹口哨,可自己却没有对象;习惯写一些感慨的文字,觉得像个文人,却不知道稚嫩中还是透着无知。本不是英雄,因为这个社会不需要英雄,却还要装作豪情万丈。本没有文人的气质,却还总学古代文豪的清高不凡。那时以为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英雄式的文人,不想被人当做流氓,总想有点文化,岂不知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怕。当我游侠一般四处飘荡时,磨破了鞋,也空虚了心。年龄不断往上加数,挣得钱却一直不动,社会不断进步,消费不断提高,所以父母的血汗钱,渐渐的为我填了无底洞。当我用无知我行我素时,岁月然白了父母的双鬓。当我用无知追求理想时,时光压弯了父母坚强的脊梁;当我闯荡多年,依然孤单一人回家过年时,看着慈祥的双亲,却也忍不住咬紧了牙,尽管鼻子有点酸,尽管视线有点模糊,尽管我很想对他们说,爸,妈,儿子让你们操心了,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资格说出这句话,即使说出来,也是那么苍白无力,是我用我的无知摧残了善良的父母,而他们却还一如既往的宽容着我,还在心疼,担心一个如此不孝的儿子,父母之恩,恩大于天,却被我用无知白白糟蹋,辛酸可以换回我得良知,却弥补不了我得过错。我的心也因为感动而有了愧疚,而这感动早已存在,我的愧疚却来的太晚,不但误了自己,也连累了父母,良知赶走了无知,这个代价却永远是我人生的污点,忏悔,自责,即使自残也抹之不去。

  现在的我明白了一切,不再那么无知,不再让父母操心,却依然摆脱不了忏悔,却依然让父母担心,自己把家按在了远离家乡的城市,父母依然在农村守候着三间破瓦房,依然守候着那赖以生存的农田,依然守候着我,还多了我自己的家。依然守候着秋去冬来,儿子回家过年的日子。依旧那么善良,依旧那么慈祥,那颗心我可以理解,但我永远感受不到它博大的程度,摸不到它的边际。父母不在我的身边,却时刻感到他们的牵挂;我想尽点孝道,却不能陪伴在父母身边。我是用我曾经的无知给自己制造了现在的无奈,生活永远是公平的,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曾经的我摧残父母善良的心,现在自己也不得不承受煎熬,当我脑海中浮现出父母憔悴的身形时,不禁一次又一次的伤感,伤感也代替不了孝道,也只能是对这可曾经无知的心一次次的洗礼。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我一个在外瞎跑了十几年,也是父母跟我操心最多,牵挂最多的十几年,我用十几年停止了流浪,父母却付出不能用时间来衡量的艰辛,现在的他们心力憔悴,却还是想把最后一点心血奉献给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现在还想把好东西都留给儿子,父母的恩,我永远报答不完,即使我把心掏出来,也不足以相抵。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把父母早点接过来,能在父母身边,尽最大努力,善待双亲,安享晚年。

  无知不可原谅,此刻的我用多么华丽的语言也弥补不了过失,只期望父母健康,平安,我想跟他们一起享受快乐。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已经五月底了,渐渐有些夏天的感觉了,有着微微的太阳的味道,在夏天那些嗅着淡淡清香;沐浴着阳光的时候。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可能我这么喜欢夏天,有一部分原因是,我是在夏天出生的吧!在我的认识中,夏天很干净,很平淡。那轰轰烈烈的安静,那表面平静,却潜伏着无数的惊险,是如此神秘的季节。

  夏天,总是有一种泡沫的感觉,很美,很干净的天空,绿得浓郁的树,金灿灿的太阳,尽管真实地存在着,却令人觉得像泡沫那样虚幻。

  夏天,破碎的美丽,阳光是太阳的碎片,云彩是天空的碎片。却比完整的更加真实。

  夏天总是在凌晨五点就点亮了天,又到晚上七点才依依不舍地用黑暗覆盖。它是白天最长的季节,似乎总是在迷茫地寻找着什么,无法安心地迎接黑夜,只能用它独有的炽热来麻痹自己,麻木已经烦躁不堪的心。

  我喜欢喝滚烫的咖啡,喜欢被那种被滚烫撕裂的感觉,像夏天暴晒后,留下的丝丝红印,如此真实的痕迹,给我带来舒畅的痛快,这样的温度,倒出了我的痛苦,熔化了我的悲伤。

  夏天,暗红的齿轮开始转动,负载着轰轰烈烈的悲伤,拥抱着轰轰烈烈的甜蜜,当夏天结束时,齿轮便不再拥有生命的力量,一切就都结束了,所有的悲伤与甜蜜都将停留在这个热烈的季节,造就如此刻苦铭心的记忆,却被人以“痛苦”而诅咒。

  朋友们都说喜欢秋天,凉爽的秋天,都埋怨夏天的高温,都说热只会让他们觉得烦躁,心慌,忧虑。我有些无法理解,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适合自己的季节。

  夏天时,几乎每户人家都开着冷空调,享受清凉。我却总是把自己关在没有空调的房间,享受着的——是它本身的闷热。我喜欢那种被烘烤的感觉,有种飘飘欲仙的轻松;喜欢在连滚烫的马路上享受安静,惬意地散步。可能因为是天气热的缘故吧,白天,马路上都是空旷的,偶尔有些出来买东西的老人,给人安静的错觉。

  这些令人惬意的日子每次都是形单影只的。但这些似乎挡不住快乐的脚步,它走进我的.世界,轻轻拥着我, 度过盛夏的每一天。

  在我最喜爱的夏天,必定也要感伤,感伤离别,感伤失败,感伤忧愁。但我是一个拥有夏天的孩子,我会在感伤后拾起快乐,重新享受一切事情带给我的快乐。

  夏天,是个轰轰烈烈的季节,在这个属于我的季节,我也要造就我的像夏天一样的美好。

  走进属于我的夏天,去聆听夏季般的青春,也许我们将述说一些一些故事,也许我们将留下一些一些特别。

  夏天,一个连伤感也热烈的季节,一段连诅咒都美好的故事,述说着的是一篇安静而疼痛的美丽。夏天,不是单纯的酷热,如果你有一颗信仰热烈的心,必能看到我眼中的夏天。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踏入高三的我

  时光这轮载着我的记忆转了十六圈。我十六岁了,踏入了高二。过去的记忆已成了回忆,细细想来,一路上留下了很多难以忘却的足迹。

  疯狂过。我有一段时间很追电视剧。早晨一起床,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洗漱而是打开电视,一直看到太阳当头照,甚至不愿吃饭,爸爸因此骂了我很多次,但总是奈何不了我,中午会停两个小时,因为温度高,怕烧坏了电线。然而下午接着看,直到傍晚才停下来。晚上还会等爸爸睡着后,轻手轻脚地摸黑去客房,怕灯光照醒爸爸,总看到凌晨。如果暑假有六十天,那么三分之一的时间是用电视剧打发的,或许你不信,但我想说:谁的青春不疯狂?

  迷惘过。我相信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岗位太久的'话会觉得腻,我看电视剧就是如此。那时我会关掉电视,搬一把椅子坐在后门口看在田里耕种的人。他们播下一粒粒种子,洒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为了来年的丰收而努力着,以此为目标而生活着。看着他们,眼前总会有迷雾一般的朦胧感,我的目标呢?是高考吗?我在时光隧道里催着时间快快跑,是为了不让自己在这“兵荒马乱”的青春里被砸得面目全非吗?在青春的十字路口上徘徊。

  也有过努力。如果你看了我现在的英语成绩,或许你不会相信我是一个在两初一连“what’s your name?”都不懂意思的人。英语老师说这句话时我的无措感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自那以后,我认真地听每一堂英语课,老师的每一句话都逼自己牢记在脑海中,做好笔记。上课预习,下课复习。在教室外看见的每一个能用英语说的物体,都会在心中背诵,就算听到了上课铃,也还是会默背完再迅速投入到老师的讲课中,在课后你会发现我一动不动地盯着课桌,那不是发呆,而是在复习。我默默地在学,虽然我在英语上取得了那么一点成绩,但好像越走越糊涂,都忘记了初衷。

  疯狂、迷惘、努力这些词修饰了我的回忆,让它更美丽。怀念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

  踏入高二,我虽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但我会走一步,反省一步,突破一步,走向下一步,在教室这个大舞台上发现最棒的自己。像一颗种子,土壤做回忆,天空做未来,在忙碌中找到曾经努力的初衷,回答老师及家长的期许。

  踏入高二的门槛,过去是过去,但现在却是未来。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好友说我总爱写一些文章追忆以前的生活,我们老师说了一句个性深沉的话:如果一个人老是在回忆过去,那肯定是对现实的不满。听完,我差点把喝的水喷出来。恩,太深奥拉,反正我也不觉得对现实有什么不满。

  想起军训拉,说实话,从那回来,我只有唯一的一个感受,不是累,是我的脚指头就要废了,我的脚跟着我真可怜。我也觉得自我思想挺个性的,凡正常人有这样的吗汗…。

  然后就是稀里糊涂的跟你成了朋友,我一向纳闷我挺淑女的一人,[恩,是挺淑女的曾把一人的棒棒糖吓掉拉,仅此而已]咋会和你成了朋友。我们就开始了新生活,上演现实平民般的野蛮女友,呵呵,没错,就是本人,长的挺欺骗大众的,看者绝对的好孩子,但是,偶尔,我也会非常温柔,可你居然觉得我不正常,汗,我果然不适合走淑女路线啊。我的名言就是以欺负你为乐…

  最快乐的时光是我们做同桌时,上课不想听课了就吃东西,累了就趴桌子上睡,尽管在第一排,还是非常放肆,当然我们也有我们的理想,我们都想去南方有水的小城,共同的理想是浙江,哦,以我的成绩那是遥远的一个梦,可还是执着,呵呵,我都有点不懂自我了,但是那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加油,努力。

  记得最好玩的事就是,你个性喜欢在路上放声大笑,每次频频引来路人诧异的.眼光,我就会特无辜的看着,意思是不是我啊,呵呵,然后回去我就会暴力的解决,但是你连改都不带改的,最后我只能无奈的看着你,然后每次走路离你远点,呵呵,我不认识你哦,可你个性可爱的冲我大声叫:亲爱的,恩,我败了,我汗死了,这下所有的人都明白我们认识拉,就这样我跟淑女挂不上边了,恩,救命啊…

  但是我们也有个性和谐的时候,当你受欺负的时候,因为我当时没有陪在你身边保护你而难过的哭,你会因为友人欺负我咬牙切齿,恩,我们就是这么一群爱护彼此,不想对方受一点伤害的傻孩子,就像《梦里花落知多少》中的林岚,闻婧那么怜惜对方,呵呵…。

  偶尔我们也有我们的小伤感,但是我们总是把它溺死在食物中,信仰吃不是万能的,没有吃是万万不能的

  呵呵,好个性啊…。汗。

  我们还说每天抱一次,我想这样我们在分别之后又会有许多完美的回忆了吧,以前的朋友都没有这样,所以心中有小小的遗憾,但是我会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遗忘让大家坚强,忘记悲伤,相信快乐,珍惜此刻。

  不知不觉,我在高中就有了这么多完美的回忆了啊…恩,不管有多累,我都会坚强的走下去,就像林岚说路的尽头有顾小北等我,我说我明白路的尽头,有你们在等我,那让我勇敢,不再逃避…。

高中的我作文 篇5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就有一个爱读书的好习惯。

  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当然,我的写作水平也不是很好。后来读三年级的时候,罗老师布置了一项固定的作业:每天读书半小时(家长签字)。唉!我没办法,只好无可奈何地拿着一本书大声地读给妈妈听,到了时间就让她签字。一天,两天……没想到几天后,我却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雪中死去后,我会为她伤心落泪;当我看到大灰狼的'尾巴被聪明的小白兔夹断后,我高兴的手舞足蹈;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人的诡计后,我会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能渐渐平静;当我看见……渐渐的,渐渐的,我竟然喜欢读书了。再也不是每天半小时,只要一有时间,就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从此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

  没过几天,我把妈妈给我买的那几本书都看完了,可是妈妈还没帮我买新书,我心想:催妈妈要买书新书好几天了,她却还没买,肯定是没发工资,没钱给我买书。我决定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每周星期六星期天就去新华书店看书。

  周末到了,妈妈把我送到图书馆来看书,一进去,哇,那里的书好多啊!我精心选了一本自己喜欢的故事书,这本故事书里的故事吸引了我,看着,看着,我好像进入了美妙的童话世界,那里的人们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到了晚上,妈妈下班来书店接我,我还沉迷在故事情节中不想回去。直到妈妈再三催促,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它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百味,它让我傲游了美妙的大千世界,它使我的作文一天比一天有进步,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养成这个好习惯,让我收益匪浅啊!

高中的我作文 篇6

  它,是人类伊甸园中的一朵奇葩, 装点着大千世界;它,是思想的度量尺,给无数人们以准则。它,是那么简单的两个字,连启蒙儿童都会写的两个字;但它又是那么深奥,人们以拥有它为荣,以遗失它为耻。就是它,让我们寻觅了无数次,又思索了良久的“诚信”。它比金钱更有价值,比容貌更具内涵。诚实是最高贵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保持一颗高贵的心。它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光荣传统,是一笔财富,是一种美德。

  年幼时,诚信就是妈妈在临睡前讲的.《狼来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两次撒谎骗人,最终导致了被狼吃掉。听了这个故事,难道我们不应该从中吸取一点儿教训吗?失去了别人对他的信任,最终只会落得个害人害已的下场。

  年少时,诚信就是孔子在《论语》里说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说话不算数,这个人就不可能做成什么事情,更不可能在社会上立身处事。他的学生曾参也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每天都要多次反省自己,检查自己和别人商量的事情是不是忠诚地去做了,和朋友交往是不是守信用了。古人们也在发自肺腑地告诉我们做人要有诚信。

  年老时,诚信就是那“情同朱张”的故事。朱辉和张堪在太学里结识,分别时,张堪对朱辉说:“我身体多病,恐怕不久于世,希望我死后,你能对我的妻儿多多照顾。”朱辉答应了。过了几年,张堪病逝了。朱辉便亲自前去探望,送给他的妻儿很多财物,在以后的日子里,朱辉对张堪的妻儿也十分照顾。有人问他:“张堪生前跟你并没有太多的交情,怎么死后你对他的亲人如此照顾?”他说:“张堪曾经把他的妻儿托付给我,所以我必须讲信用不能辜负他的嘱托。”多少年来,“情同朱张”一直被人们视为讲究信用的代称 。

  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清清白白,受人尊敬。否则,就会失去最宝贵的诚信,到头来,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不诚实的代价,还会失去别人的信任。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失去信誉,也就失去了一切。

高中的我作文 篇7

  高中时,教我几何的史老师,教我生物的王老师,教我政治的张老师、教我英语的朱老师和教我物理的吴老师,他们每人都有绝活啊!

  先来说说教我立体几何的史老师吧!他已经是两鬓斑白的即将退休的老师了,他有“两把刷子”,也就是他的绝活,当时就令同学们佩服得五体投地,至今仍记忆犹新、津津乐道。这“两把刷子”是什么呢?听我慢慢道来。

  30多年前那会儿,老师讲课大都是一本书、一支粉笔,外加一把尺子或者一幅挂图。你们知道吗?史老师给我们讲立体几何时,不但从来都不用尺子,而且还是闭着眼睛来作图呢!他画的线段很是直,图很标准,角度基本上也不差毫厘。再加之他讲几何时,犹如讲故事般娓娓道来,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同学们的目光和耳朵,想不听讲都难啊!怎么样,史老师的这“两把刷子”够厉害的吧!

  再来说说教我生物的王老师的绝活吧!王老师的绝活很多,如,每次上课都是面带微笑地走进教室。课堂上,她所讲的`很多知识点,她都会用画图画表示。再如,她讲课时不但普通话很是标准,而且语言还十分干净利落,从不重复。特别令同学们称道的是,她精到的板书设计,再加之隽永、规范、流畅的字体,使人不由得想到“字如其人”啊!

  现在来说说教我政治的张老师的绝活吧!张老师个子瘦小,来自农村。可是就是这样一位普通话并不标准的老师,只要你听他讲一节课,那么就会日夜盼望着再来听他上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张老师的绝活就是每节课上给同学们讲的知识点,全部都用故事串下来。我们在课堂上听他滔滔不绝地讲着那些精彩的故事,绝对是一种享受。这快乐学习还会有哪一个学生会分神呢?或者会不喜欢呢?

  下面轮到说教我英语的朱老师的绝活了吧!朱老师是一位美女老师,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天使,不化妆都不逊于电视、电影中的大明星。朱老师的课堂上,最让同学们喜欢的是师生、生生互动了。朱老师的绝活就是把教学内容多穿插于小故事、小游戏或者情景剧中,让同学们从参与游戏、表演等中获得知识,提高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以及习作能力。

  最后说说教我物理的吴老师的绝活吧!吴老师是南方人,他说话我们听着有些费尽,但是他的绝活又能牢牢地吸引住同学们,那就是“做实验”。他每次示范做实验,不但操作规范、认真,而且准确无误,次次成功。他指导同学们在课堂上做实验,也都能让同学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尝试到学习的快乐。

  我的高中老师史老师、王老师、张老师、朱老师和吴老师,他们用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和高超的教学技艺,赢得了学生的喜爱与青睐。这真是亲其师,信其道啊!

  怀念我的高中老师的绝活,我感觉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我会继续用爱学生的一颗心,做学生阅读点灯人,让学生与书交朋友,并走进大自然、生活和社会中学习,以及坚持教学改革,做学习型、反思型、科研型的老师。让我的学生也从心眼里“亲其师,信其道”啊!

高中的我作文 篇8

  望着镜子里的我:鹅蛋脸,双眼皮,丹凤眼,浓眉毛,小嘴巴,在我平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活泼的心。 我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听说蝌蚪最终会变成青蛙,我便去外面的池塘里捉,把它们养在我的盆子里,每天都会去向他们问安,也看他们在我的盆子里有什么变化,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蝌蚪中有的长出了后腿,我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感到奇怪青蛙不是有四条腿吗?怎么蝌蚪只长出了两条腿?难道蝌蚪不会变成青蛙?我带着疑问去问爷爷,爷爷却笑而不语,只说“在看几天吧。”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又过了几天蝌蚪又长出了前腿,又过了几天蝌蚪的'尾巴也不见了,在然后蝌蚪就真的变成了青蛙,我也把他们放生了。

  我 除了有好奇心之外我也非常好动,只要一下课我就会和朋友们去走廊里玩,或者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或者去找同学聊天,总之只要一下课你就无法在座位上找到我,当然,中午的时候我也不会让自己闲下来的,一般我都会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操场散步,但是他们也不是总有时间,这时候我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教室坐着,我会去帮同学们打扫教室,我想大概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是安安静静的吧! 我非常热爱运动,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好动有关吧!晨跑是我最爱做的事了,每天早上起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晨风轻轻地从我的脸颊扫过,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天空,这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吗?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打羽毛球,打排球,仰卧起坐……我之所以热爱运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以后可以成为一名医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没有健康的身体当然不行啦!所以我一定要勤加锻炼,只有空想没有行动又怎么能使梦想成为现实呢?还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和行动的汗水,有一份耕耘便会有一份收获,我相信将梦想付诸行动,有目标,有努力,有汗水,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加油!加油!

  不过我还有一个缺点需要改正,就是性子急,听话总是听一半,还说风就是雨比如:那天我接到爸爸的电话爸爸说他回来了,叫我去帮他拿东西我高兴地撂下电话就冲出了门,出门却没有看到爸爸,我疑心爸爸还没到就又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出现,我又返回家里却发现爷爷奶奶已经在帮爸爸拿东西了,原来爸爸是从后门回来的,唉!我的急性子真让我烦心,所以我一定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好了,这就是我,这个世上独一无二,这就是好奇,好动,性子急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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