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

时间:2023-05-01 14:43:04 合同 我要投稿

电子合同集锦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子合同集锦十篇

电子合同 篇1

  从电子格式合同的相关案例的判决可得出,实践中影响电子格式合同效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充分告知和充分理解。

  (一)充分告知

  在电子格式合同订立的过程中,网络商家的充分告知义务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给予消费者充分的告知,才能使消费者能够了解到该格式合同的存在,从而作出是否缔约的选择。关于充分告知,主要存在以下两大问题:

  1.没有以合理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

  电子格式合同的提供方通常采取一些不太恰当的手段,以欺瞒消费者,如故意将不合理的条款用细微文字书写;或者合同条款制作得非常繁杂庞大,将不合理的内容隐藏于其间,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或难以准确理解其法律含义,很容易使相对人在不经意的`情况下作出了非真实的意思表示。

  2.没有保证相对人有审查的机会。

  在电子商务中,电子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应该保证相对人在订约前或订约之时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合同的内容并有权作出是否缔约的决定。如有的商家没有在有关页面上设立“法律声明”之类的栏目,允许相对人在浏览页面时查看或将合同内容设置为相对人购物的必经环节,以致相对人没有审查的机会。又如在订立合同时,规定相对人需要保守商业秘密,但只有在相对人付款后,才能了解涉及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此时除非相对人拒绝接受应有退款请求权,否则,应认为合同提供方未给予审查机会。

  (二)充分理解

  充分理解就是对于商家制定的格式合同的内容,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这些合同条款的意思。根据合同解释的客观理论,一个合同条款能否执行并不取决于寻求法院司法救济的人实际上如何理解争议中的条款,而是取决于一个理性的人是否能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因此对于充分理解这个因素,可理解性的标准应当是以一个理性的人来考察。但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这个因素是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判例,之后新的判例赋予了消费者退货权,所以,该因素对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并无多大影响。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电子格式合同的效力的有无基本上都是取决于程序性的义务,即要求商家在和消费者订立格式合同的过程中应尽相应义务以保证消费者在了解自己将要有所作为以及作为之后会产生一些后果的情况下才作出决定。

电子合同 篇2

  引言: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一、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指用电、磁、光或相关技术手段生成的数据电文表达意思以产生、变更和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有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即EDI)、电子邮件(E-mail)和计算机传真等形式。电子合同具有不同于传统合同的下述特征:

  1、电子合同从传统的物理方式转移到网络空间,完全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信息的交流、记录和存储通过光、磁和电等技术手段完成。

  2、构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在网络信息传递过程中易受到影响、破坏,易篡改或因其他原因而失真,这使得要约、承诺的可信度降低,为此出现了一系列技术保障制度,最突出的是电子签名的出现及认证。

  3、由于技术故障的客观可能性,一旦要约、承诺在网络信息传递过程中因计算机故障受到影响、破坏,需要解决这种风险如何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合理分担的问题。

  4、信息传递能够以光速在网络上进行,从而使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时间、空间大大压缩,甚至被取消,也就是信息传递地点的距离差异并不会产生信息传递的时间差异,因而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期大大缩短,使得对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的确定与传统合同大相径庭,也使得电子合同在要约的撤回、撤销以及承诺的撤回问题上出现特殊性,有关规范需要重新规制。

  5、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不须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由于电子合同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的方法、手段订立的合同,其内容全部可以储存在计算机的内存中,也完全可以储存在磁盘或其他接收者选择的非纸张的中介物上,如磁带、磁盘、激光盘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6条规定:如法律需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需求。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该条确立了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而且确认电子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因此,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是合法有效的。

  二、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所以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子交易中何谓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合同法》第27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在撤回承诺。对承诺的撤回问题目前有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电子商务具有传递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要约或者承诺生效后,可能自动引发计算机做出相关的指令,这样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赞同承诺撤回的则认为不管电子传输速度有多快,总是有时间间隔的,而且也存在网络故障、信箱拥挤、计算机病毒等突发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约、承诺不可能及时到达。所以撤回承诺同要约的撤销同样重要,这种民事权利不能剥夺,否则会破坏我国《合同法》的体系与精神。

  三、电子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

  电子合同成立时间,是指电子合同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5条和我国的《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如收件人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该数据系统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收到时间。如收件人没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统的,则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合同的时间对于判断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合同法》对此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理和电子合同的实际情况,认定发送和接收电子通讯时间的默认规则为,在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某个电子信息进入某个输送人无法控制的信息系统就视为该信息已经被发送,如果信息先后进入了多个信息系统,则信息发送的时间以最先进入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在发送到接收人的计算机系统,那么该信息被发送的时间就是先进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器的时间。在判断信息接收时间方面,如果电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个信息接收系统,则电子信息进入该系统的时间即为信息接收的时间。

  电子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电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涉及到发生合同纠纷后由那地、那级法院管辖及其适用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

  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电子意思表示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要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立法对电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规定以收到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其原因是考虑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特殊性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4条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电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检索数据电文的信息系统经常与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上述规定确保了收件人与视为收件地点的所在地有着某种合理的联系,可以说我国《合同法》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电子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在传统的合同订立过程中,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用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来确定双方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

  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书上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合同中,要在这种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实践中用何种技术来解决签名和盖章问题是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键。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授权使用数字签名的国家,他规定了用密码组成的数字与

电子合同 篇3

  甲方:四川音乐学院学生会外联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甲方的“LOL电子竞技赛”的赞助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20xx年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LOL电子竞技赛”;

  2、赞助内容:系列活动期间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20xx年11月27日~20xx年11月28日;

  4、活动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

  (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全程赞助甲方本次的“LOL电子竞技赛”,合计¥3588.00元整人民币(大写:弎仟伍佰捌拾捌园整人民币);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乙方先一次性付赞助总额的60%给甲方,即¥2152.8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伍拾贰园捌角人民币),同时,甲方出具有效收据;

  3、待整个活动结束后即12月29日,经双方确认无误,乙方再在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40%余款,即¥1435.2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弎拾伍园贰角人民币)。

  (三)乙方享有的回报:

  1、乙方享有本次活动的冠名权(详见补充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本次“LOL电子竞技赛”活动的相应宣传形式。主要包括: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广播通告宣传、传单宣传、网络宣传 [详细操作过程见下“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四)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活动冠名:“首届‘******杯’川音LOL电子竞技赛”;

  2、条幅宣传:条幅内容大致为“预祝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首届‘**********’LOL电子竞技大赛圆满成功” 条幅规格如下:20米×2条;

  悬挂地点:第一教学楼与七彩堂门口(人员集散地);

  悬挂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

  3、展板宣传应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甲方承诺以乙方认可的宣传画报作背景;

  展板规格:100厘米×200厘米×1块、80厘米×120厘米×1块

  展板安置地点:综合楼1块、第一食堂1块(以上皆为人口最密集区); 展板宣传时间:综合楼处:11月18日~11月25日;

  一食堂处:11月25日~12月2日

  4、广播通告宣传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

  本通告以行政方式张贴于各寝室楼公告栏上;

  本通告规模:面向全校,除川音物管不允许张贴外,其于1—10栋、11—16栋皆在本通告覆盖面内;

  通告张贴时间:11月1日~11月28日。

  5、传单 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宣传单的发放在11月1日

  7、网络宣传包含乙方的'店名以及所在地址信息本次网络宣传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宣传时间为11月19日。

  (五)约束机制:

  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将追究相应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 如果甲方违约,如未按承诺提供条幅、展板等宣传,或宣传上未按承诺提供乙方的信息,乙方有权利减少(情节严重时可拒绝)支付剩余款额。

  (六)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9日。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3、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4、未尽事宜,如期间活动学校次序如有变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作相应协商;协商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共二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1月28日活动结束止;

  (七)补充协议:

  1、乙方对本次活动冠名如下“‘****杯’LOL电子竞技赛”;

  2、在活动进行时,因人流量较大,学校活动、通知极多,各寝室楼下通告栏上的通告,以及室外展板难免会遗失,甲方有责任定期检查条幅、展板、通告是否就位;同时,乙方在抽查过程中需基以一定基数,以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不愉快;当乙方抽查到甲方的一些宣传有失误时要及时通告甲方,甲方会根据条约马上整改,履行条约内容。情节轻时不算违反合同。

  3、甲乙双方需保持经常联系,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也应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误而刻意刁难对方,签约双方应友好合作。

  4、乙方在活动进行时对甲方的宣传有监督的权利。

  5、甲方保留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甲方:川音新都校区学生会外联部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甲、乙双方于5;215;年____月____日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约定甲方雇用乙方负责甲方____区保安工作,合同期限从5;215;年____月____日起至5;215;年____月3____日为止。

  现由于甲方近期发生____区物资丢失现象,乙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约定事项提供____区安全防范,导致相关财产物资流失,给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经甲方研究决定解除服务合同关系,经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议解除服务合同关系,自5;21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乙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终止。

  二、乙方自年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15;元、5;215;年215;月份工资人民币215;元(合计人民币215;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协议书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乙方应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

  三、在甲方支付完上述第二项中确认的款项后,乙方确认甲方已支付全部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并承诺不得就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事宜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书一式215;份,甲方执215;份,乙方执215;份,215;份交劳动保障部门存底。

  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日期:日期

电子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

  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

  按中标后第三方签约客户购买的甲方产品价值总额的进行支付,在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标书文件的编制,并根据投标需要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中标后向第三方签约客户提供产品。

  四、乙方的义务:

  1、保证乙方的'信息资源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利于甲方的标书文件的高质量编制;

  2、负责在投标过程中为甲方提供投标顾问服务,并协助甲方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及在业务过程中为标书提供意见;

  五、服务费的支付:

  1、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未能促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在甲方与签约客户签订合同且签约客户对甲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可冲抵服务费,并且该借款不计算利息。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应当按照借款时的约定计算利息,并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日内归还甲方借款。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6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总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

电子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就处工地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承包范围及内容:

  承包价格:

  1、乙方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若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乙方需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3、乙方进场后,甲方应指定专人对施工过程中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与乙方配合办理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时审核乙方申报的'工程拨款请求,及时配合乙方协调,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必须要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合同 篇8

  编号:_________

  用户(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用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商(乙方):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及网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电子邮箱类型、支付方式及使用状态

  (一)乙方提供的收费电子邮箱类型________;邮箱空间________;可发附件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季度/年)

  (二)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基础服务,包括电子邮件的接收、发送、保存、删除以及电子邮箱帐号的管理,但不限定乙方提供约定以外的附加服务。

  (三)甲方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网上支付、电话购卡、手机扣费、上门支付、_________方式支付电子邮箱费用。

  (四)电子邮箱的状态

  1.正常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使用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电子邮箱处于“正常”状态。

  2.待续费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后的_________天内,甲方未续缴电子邮箱服务费用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待续费”状态。在此期间,甲方不能使用电子邮箱收发电子邮件,但可登录电子邮箱进行续费。其中,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为其保留_________天的服务器端收信功能。

  3. 放弃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后或注册之日起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缴费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放弃”状态,即甲方自动放弃已注册的电子邮箱帐号,同时该电子邮箱帐号可供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帐号命名规则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并设定密码。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甲方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纳服务费用。

  4.甲方在电子邮箱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与乙方的客户服务部门联系。

  5.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

  6.甲方应及时清理电子邮箱,未及时清理,造成电子邮件体积超出邮箱可用空间的,甲方自行承担电子邮件传输内容丢失等不利后果。

  7.甲方不得利用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注册信息、电子邮箱帐号、通信内容采取保密措施。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信息至少应当以中文语言表达。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应当向甲方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本合同文本和服务起止期限等相关信息。

  4.乙方在甲方电子邮箱已用存储空间超过了可用存储空间的_________%时,应以_________方式提醒甲方清理邮箱。

  5.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的_________天前,应当向甲方发出电子邮箱服务期即将届满以及告知如何办理续展电子邮箱服务期的提醒邮件。

  6.乙方通过技术调整等方式提升电子邮箱服务质量可能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提前_________天以_________形式告知甲方,并尽量缩短甲方受影响的时间。

  7.乙方在甲方发送出的电子邮件无法成功投递给收信方时,应及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无法成功投递邮件的原因。

  8.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泄漏,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9.乙方应给予甲方有关电子邮箱设置与使用方面的指导。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终止

  (一)本合同在网上 订立,进入注册流程,甲方点击“_________”时本合同成立。

  (二)甲方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后,即拥有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费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电子邮箱服务。

  (三)甲方在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后未按约定缴纳服务费用的,本合同终止。

  (四)甲方如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经乙方确认后,本合同解除,乙方不再保留该电子邮箱帐号及相关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信息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二)除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的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电子邮箱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服务期间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按总服务费用的_________%向其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受影响时间的 倍顺延甲方购买的服务时间。

  (三)乙方对甲方的注册信息、邮箱帐号、通信内容未尽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期限及续展

  合同有效期限以甲方所支付费用对应的服务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的,按照甲方付费金额相应续展合同期限。

  附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订立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主体参照使用。有关划线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可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二、在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用户在注册时应如实提供基本信息。如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以便服务商能及时提供相应服务。如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则可能影响用户依据本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一)基础邮箱服务是指发送、接收、保存、删除电子邮件、管理电子邮箱 帐号等服务。

  (二)服务器端收信是指服务商的邮件服务器接收并保存用户的电子邮件,但用户在相应时间内无法接收到该邮件。

  (三)电子邮箱服务的终止是指用户不再享受与该邮箱相关的基础邮箱服务。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电子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发展极大的改变了期货经纪机构的传统业务运作模式。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期货电子邮箱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局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用于甲方向乙方完成交易结算报告及其他通知的发送业务,保证甲方法定义务的实现和基本服务的到位。甲、乙双方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指期货电子邮箱是指,甲方按上海证监局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倡导统一规范送达的要求,定购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专项电子邮箱,通过互联网完成对乙方的交易结算报告和其它通知事项发送业务服务。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甲方发送邮件的发送日志以及收件记录并保存,应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要求时提供相关记录作为第三方证据。

  二、期货专项电子邮箱的建立,旨在形成一个具有一定诚信度的第三方,由其管理和存储客户数据,从而解决原有客户数据保存在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客户对数据没有控制权的问题,提高期货经纪公司诚信服务水平,有效保护客户利益。

  三、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 ,作为甲方向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首选方式。甲方须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按时向该指定邮箱发送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以下简称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四、甲方承诺与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约定其发送业务的唯一身份,确保使用安全,并做到有效避免“垃圾信息”进入该电子邮箱。

  五、乙方应当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及时登录到指定的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电子邮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的内容,对邮件内容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当乙方邮箱的`总邮件体积超过容量限值,甲方有权应用邮箱管理工具直接删除乙方邮箱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邮件),此操作不可逆,以保证乙方邮箱有足够空间接收甲方所发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六、乙方应当在首次登录邮箱时更改初始密码、自定义并全权管理邮箱密码。若因乙方向他人透露密码或由于乙方密码使用、保管不当,造成乙方信息泄露,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遇密码遗失(遗忘)无法登录,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采取措施协助解决。但由此造成的信息送达时间延误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只能用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甲方发送的邮件,而无发送、转发等功能,如乙方将期货电子邮箱挪作它用而影响邮件接收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乙方无法使用期货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期货电子邮箱为专用邮箱,乙方不得将该邮箱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使用。

  七、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发送的客户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等,一经发出,依据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的记录到达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向乙方的送达义务;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异议,则该结算报告或通知即为双方所确认的事实,并可作为未来相关国家机关认定事实的依据。

  八、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甲方计算机系统无法完成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送业务时,应及时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通知方式通知乙方;如遇交易所系统故障等致使当日结算无法完成,甲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使用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时,应及时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了解。

  九、甲、乙双方若对某一邮件是否发送到乙方的期货电子邮箱或对某一邮件的发送时间和原始信息有异议,应向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在收到上海期货同业公会的书面举证要求时,提供其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处理,同时提供该部分邮件的发送日志和接收记录,以及保存时间内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书面证明。

  十、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定《期货经纪合同》的附属合同,其未尽事宜,参照《期货经纪合同》执行。

  十一、本合同如有修改和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终止,须由提出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乙双方签定的《期货经纪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终止,无须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或终止《期货经纪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填写《销户确认书》后,甲方可注销该邮箱。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开户授权人(签字及/或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电子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公司,负责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

  购的技术支持。

  2. 乙方为一家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技

  术支持生产协议产品;具有来料加工、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有着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以代料代工方式生产本协议下产品。

  为发挥各自优势,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双方就协议产品的委托加工及出口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总则

  1.1. 在材料采购中,甲方负责供应商的选定、价格商定以及供应商的管理。

  1.2. 甲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所有款项、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购的技术支持,以及协助

  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质量监督和产品检验。

  1.3. 乙方负责物料的计划、组织、执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来料的质量控制和相关的赔偿

  等),并负责产品的加工生产、物流、进出口关务。

  1.4. 在原材料进口、生产整个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工程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生

  产加工,甲方负责生产中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

  1.5.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各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二、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在本合同项下,乙方按甲方或甲方指定开发公司所提供的技术、专用资料制造生产

  的通讯产品。

  2.2 专用资料:指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开发公司向乙方提供的为完成合同产品必需的硬件、软件设计

  技术资料以及生产技术资料等。包括有形的或无形的信息资料,而不论该信息以任何方式保存、编辑或储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目标代码、生产测试软件、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

  2.3 BOM(Bill Of Material):合同产品生产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清单。包括每颗物料最小包装信息,

  数量。

  2.4 物料损耗: 物料损耗率指某订单生产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同一料号物料的实际损耗数量占该

  料号物料订单额定数量的百分比。

  三、 合作流程

  3.1. 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原材料采购清单(BOM表)发给乙方。

  3.2. 甲方采购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协议产品的手册进出口、香港深圳两地的手册进出口运输、 生产加

  工、乙方以合格成品交付给甲方。

  四、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甲方负责工程文件的发行,与乙方确定《协议产品质量标准》,并且协助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质

  量的监控和产品质量的检验;

  4.1.2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设计方,应按对材料设计原因以及工程更改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4.1.3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采购和生产相关的产品技术文件、工程资料、产品检验标准、原材料检验标

  准和供应商名录给乙方,并负责对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乙方

  提供生产的技术支持;

  4.1.4 产品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包括: 原材料清单(BOM表)/元器件坐标文件CAD/元器件规格书/2块

  测试校准用金板/ 2块工艺过程用样板/生产作业工艺指导书/生产测试夹具/电路原理图/元器

  件位置图/分析维修夹具/分析维修软件等;

  4.1.5 甲方负责试产主导、技术判定;

  4.1.6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的来料提供方,向境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以便乙方充分准备相应的

  生产资源,确保协议产品的生产交付;

  4.1.7 甲方提供的协议产品原材料清单(BOM表),并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相关具体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订单下达时间、接受订单的供应商名称、交货期、订单数量、价格。

  4.1.8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报关、物流、商检、代购栈板等,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每

  月结算一次。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甲方负责委托物料从香港到乙方工厂的.运输和香港出关工作,乙方负责物料的深圳进口报关工

  作,甲方需提前一天提供以下资料给乙方作为报关的依据:装箱清单,物料发票(Invoice),

  货运车辆的相关资料。

  4.2.2 甲方在境内(深圳)把原材料交付给乙方后, 乙方依据甲方的指令进行物料管理(收料/检验

  仓)、生产管理,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原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引起的超出规定比例的损

  失毁坏的赔偿, 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经济损失。

  4.2.3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等数据办理深圳海关进关报关手续、成品商检、约船期出货。甲

  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数据与物料准确无误。如因单货不符被海关查扣处罚、或多报关少进口

  需向海关补税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4.2.4 乙方承担出口产品因质量、数量、迟延交付所引起的直接损失的赔偿;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

  经济损失。

  4.2.5 乙方按照加工订单准时生产和交付合格的协议产品给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交付货物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4.2.6 乙方负责产品的生产、单据收集与传递,并承担协议产品的质量保证;

  4.2.7 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权,并将此项目置于在其经批准的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

  经营活动;

  4.2.8 乙方交付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有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负责原材料的相关运输、工厂的仓储和

  清关、协议产品的出口运输及仓储。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签订的订单交期,如无不可抗力的特殊

  情况,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产品不能按期出口、物料损毁、交货延迟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按订单加工费总额的10% 给予甲方赔偿。

  五、 产品的包装运输、交货方式及服务

  5.1. 交付定义:以甲方OQC检验完毕,产品入乙方成品仓库为准定义为交付。

  5.2. 乙方出货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提供该批次合格的出货检验报告给甲方驻厂质量工程师确认,并有

  甲方确认的《出货单》,否则乙方不得出货协议产品。甲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5.3. 交货期限: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订单为准。

  5.4. 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对定制产品做任何变动。

  六、 维修管理

  6.1. 乙方提供协议产品在出厂之日起(6)个月内对制造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

  6.2. 如果是由于产品设计问题,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来料问题,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

  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生产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对甲方转回给乙方的故障需维修产品,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鉴定,对于制造原因造成

  的故障产品维修不另行收取维修费;对由于甲方设计、原材料故障和客户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提供相应的返工和维修服务,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确认。

  6.4. 如其他第三方就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损失充分补偿。

  七、 价格、费用计算确定及付款方式

  7.1 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和样机给乙方报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作为双方结算加

  工费的依据。(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甲方提供成品的BOM和成品采购订单给乙方,并在采购原材料前支付全额货款给乙方。乙方根据

  订单数量按BOM上的材料清单向甲方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采购,除考虑必要损耗和最小包装因素

  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多余备料。乙方采购前应当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物料采购费。

  7.3乙方单机成品出口交货价格= BOM主要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运输及关务费 + 退税损失

  其中:

  A:完全BOM成本:为订单中产品BOM包含的所有材料的成本,包括乙方向甲方购买的部份材料

  成本。

  B:合理损耗:为甲方许可的电阻电容等非贵重物料的正常生产损耗,损耗率为0.5%。

  C:加工费: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费计算原则确认,加工费计算原则如附件一。

  D:运输及关务费:乙方发生的物料和成品的进出口费用(包括关税、报关费、商检费和运输费

  等费用),由乙方分摊到单机上报价经甲方签名确认后,与加工费合并一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

  据。

  E:退税损失:因乙方出口所发生的不予退税部分由甲方承担,单机出口不予退税额=(单机出口

  报关价-单机进口材料成本)*(征税率17% - 退税率%)。 (注:不同的产品的退税率不同,

  以实际退税率为准。)

  7.4 PAYMENT:月结30天,自然月的第一天至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定为月结周期,美金付款。

  7.5 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结帐目单据(含成品出货帐目,材料出、入和结存帐目,材损帐

  目),经甲、乙双方核算并签名确认后,甲方于当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加工费。如帐目未核对完,则支付日期顺延。

  7.6 试产费按每个型号6000.00元人民币结算。

  八、 物料和设备管理

  8.1 乙方应负责来料的检验。乙方收货时必须严格依据品质认证资料作材料检验,如有因材料品质造成

  整机品质问题,乙方将按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给予甲方赔偿。

  8.2 在生产中的辅料及耗材亦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生产过程中所需之各项专用夹、治具,由甲方免费

  提供满足产能设计(10k/d)的夹具给乙方使用,后续根据量的需求需要新增的由乙方自己进行复制,当单机型产量2个月内未达30K时,乙方向甲方另行收取夹、治具费用。甲方免费提供的夹具,属甲方资产。乙方自行采购复制的夹具属乙方资产。生产过程中所需之所有检测设备及附属通用配置由乙方自行提供。

  8.3 物料的抽检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前将来料产品规格书、样板以及检验标准提供给乙方。乙方

  根据甲方物料标准做相应的通用性来料检验,如果甲方有特别的需求,需要双方确认后实施,并由乙方另记费用。若因甲方样品规格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检验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4 齐套物料至乙方工厂后,乙方有责任在24小时内对所有送达的物料进行入库检验,不合格品在2

  个工作天内必须出具检验品报告给甲方。逾期视为合格。

  8.5 乙方将定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仓存报表。

  8.6 仓储管理:供应商来料入库后必须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如丢失乙方将按采购价给予甲方

  赔偿。

  8.7 甲方生成物料需求表由乙方根据采购清单确认,如有差异经双方沟通后确定物料需求表(采购清

  单),乙方将按此确认后的物料需求表通知供应商备料,并根据确认后的采购清单采购。

  8.8 乙方对供应商的付款条件是交货到乙方指定的货仓后开始付款。对于不能满足乙方付款条件的供应

  商,经甲方提供担保后乙方可先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供应商。对于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如果原材料品牌和规格型号相同则无需经甲方同意,否则须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8.9 甲方接受以下物料损耗率:

  A、电阻、电容等一般材料(C类)按0.50%计算,超出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B、二极管三极管等B类物料按0.50%计算,超过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C、主要材料(主芯片、FLASH、LCD、屏蔽盖等贵重物料)为零损耗,出现功能坏料或外观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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