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

时间:2024-06-24 15:40:13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抵押合同12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抵押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房屋抵押合同12篇

  房屋抵押合同 篇1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2)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3)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 (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权益属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屋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房屋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报抵押存档二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XX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县)XX区(镇)XX路(街)XX号XX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XX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XX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XX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XX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X%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X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XXX抵押权人:XXX

  地址:XXX地址:XXXX

  银行及帐号:XXX银行及帐号:XXX

  XX年X月X日订立

  房屋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房:

  抵押权人: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产( )用于 还款合同之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哈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抵押还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乙方向总额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现款方式归还乙方。

  第三条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管、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权办理抵押事宜。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抵押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长主协议项下还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协议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此房屋抵押合同也相应延长。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金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协议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或者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百分之 拾 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备抵押登记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5

  今委托_______(身份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_______的'房屋登记事项,具体为:

  □所有权初始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所有权变更登记□所有权注销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补证、换证

  代理权限为提出房屋登记申请、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办理结果。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房屋抵押合同 篇6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神木县单家滩村公路西侧的三层独院一套(小产权)。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705280元,每月还乙方银行本息壹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人民币,共计叁拾捌个月还清。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六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违约金。

  2、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范本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 元。

  租赁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范本。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范本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范本,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范本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8

  出质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 号《________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及金额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第三条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质物的设定

  第四条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质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质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五章 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 出质人应在主合同债务人首次使用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提供的融资前,根据质押实际情况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出质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证明出质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质物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5.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二十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 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 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 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 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资向相关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3) 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 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 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 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 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出质人是质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处分人,如质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质物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瑕疵。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5.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

  6. 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7.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关质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8. 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9.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0.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质物在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1.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3. 质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4. 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质物的移交、保管和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质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九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 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

  第八章 出质人的承诺

  第十三条 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 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 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 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 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和(3)出质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2)对质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押或担保权益;

  (3)对质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3.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4.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5. 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九章 质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五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股票或基金份额,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六条 出质人转让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转让费、使用费,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

  第十八条 在质权人依前款规定处分质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九条 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条 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而指定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追索。

  第二十一条 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的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章 违约事件

  第二十四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主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主合同债务人败诉,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存在无力向质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对质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质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的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质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质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3.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五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九章的规定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二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三章 费用和补偿

  第二十七条 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二十九条 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 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主合同债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三十五条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及孳息。

  第三十七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三十八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三十九条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一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3)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出质人发给质权人的文件,则需在质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质权自质物/质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 在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质物凭证;

  □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支付。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1

  质押物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

  房屋抵押合同 篇9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个月。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押____付____,每交一次房租

  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水费

  电费

  电视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房屋租赁税费

  卫生费

  上网费

  车位费

  室内设施维修费

  费用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签字__________承租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_____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维修,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后,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一、甲方提供车辆维修地和水、电必要的条件,水、电费用有乙方负责支付。

  二、甲方经对乙方综合技能考评合格后,每月支付给乙方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叁仟元整,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

  三、乙方必须24小时待命在凤凰山停车场维修点内,有事外出时,需向公司安全科领导请假。

  四、乙方对甲方故障车辆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所需配件全部安进价,不得加任何费用,一旦发现按此配件5倍罚款。

  五、乙方对公司挂靠车辆的维修,要本着公平、透明、薄利的原则,及时、有效地维修出现的故障,费用有车主或驾驶员自行支付。

  六、乙方所需维修设备,有乙方自行购置,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公司安全科领导的管理。不得带情绪工作或谩骂领导,不服从管理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协议。

  八、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任何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九、乙方应交甲方承包押金6000元。

  十、乙方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此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也交由甲方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11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主合同期满,如甲方不能偿还债务本息,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八条

  抵押房地产于本合同生效后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第九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债务或者发生甲乙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

  第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身份证:

  乙方(签章):

  身份证: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合同 篇12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一、借款事项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二、还款方式

  1.全部还款方式:乙方应在借款到期之日前将所有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2.分期还款方式:若甲、乙双方约定可分期还款,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期数和还款时间分期还款,同时按照借款利率计算各期的利息。

  三、抵押物

  1.乙方应当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做抵押物,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地址: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

  不动产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

  土地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

  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建筑年代: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价值:______________

  2.如乙方未在约定还款期限内还清借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以该抵押物拍卖、变卖或另行处分的方式收回借款本金和未到期利息,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四、借款使用

  1.乙方应将所借款项用于_______(借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2.如乙方发现所借款项,有任何挪作他用之情况,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借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利息。

  (2)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者扣押等措施。

  (3)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回抵押物,以解决乙方未及时还款的问题。

  (4)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对其进行保险。

  (5)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予乙方支持、帮助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借款期限内按照合同规定还款,不得逾期还款。

  (2)必须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不得损坏、擅自处分或者转让等。

  (3)不得挪用所借款项,只能在借款用途上进行花费。

  (4)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及解决办法

  1.如乙方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且视同逾期还款,从逾期之日起按天计收逾期利息,即借款本金×约定利率/360×逾期天数,直至还款时止。

  2.如乙方恶意拖欠借款或并未履行具体义务,则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并于借款及利息全部返还后终止。

  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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