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研报告

时间:2024-11-26 10:01:5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政府调研报告通用【2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府调研报告通用【2篇】

政府调研报告1

  20__年初,翠屏区全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工作得到了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把全区40多万农民群众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党的三农政策的具体表现,也是区委、区政府重视农村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积极争取的结果。对于这样一件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农民群众应该积极踊跃参加,自发的参与到这个医疗保障体系中去。然而,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上来看,许多的地方的新农合工作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很多农户都是镇村两级干部反复上门作思想工作才加入。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的农民群众对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政策漠不关心呢?也许有部分农民群众想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种认为不相信国家有那么好的政策照顾农民,另一种认为就算有,能不能兑现还不一定。不可否认,这部分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低,思想认识很有限,重短期效果而忽视长远利益,小农思想还根深蒂固。然而,如果换位思考的话,这其实折射出政府诚信在这些农民群众心中的缺位,从而导致农民群众对政府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政府政策的不信任,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有政府失信于民的事件见诸报端,说明政府诚信缺失现象绝非个案,而这些现象的出现则有着历史、经济、政治的深刻原因:

  一.长期以来,政府作为一个全能性政府指导和约束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政府行为在人民的政治、经济生活中起到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实际职能是有限的,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政府的替代作用往往力不从心,表现为有些政府的决策和施政行为不能自觉的尊重客观规律,政策的出台缺乏透明性、连续性,从而导致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缺乏信心。

  二.人为行政行为大于法制行政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依法行政,特别在一些执法部门,由于人为的执行双重标准,不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丧失了行政行为的公平性,降低了群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信赖度,尤其对于农民群众来说,由于法制观念的相对淡薄,处理问题容易走极端,一旦受到不公正待遇,往往产生强烈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三.转型期中的制度规范缺失。由于我国处在一个较大的政治、经济制度转型期中,各种制度新老交替,许多规范和制度都没有完善,因而政府对违信现象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因而也造成了群众对政府公信力认同感的下降。

  四.部分政府干部的个人诚信偏低。在农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部分乡镇干部处理群众问题带有强烈的个人意志,认为和农民说不清道理,解决问题简单粗暴,朝令夕改,有很大的随意性,工作作风上推诿、扯皮、言而无信的现象屡屡发生,由于这些干部是代表政府行使职权,他们的诚信在群众眼中就代表了政府的诚信,因而影响了政府诚信。

  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其诚信带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政府诚信是一种代理者诚信,与信用体系相比,是一种非利润刺激诚信,所以诚信动力不足。2.政府诚信是一种建立在诚信方和信任方非对等基础上特殊诚信,当诚信方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由于权力支配上的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然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管理者和行使者,其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核心,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先导,同时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诚信应该也必须成为社会诚信的重要力量和楷模,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社会信任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政府一旦失信于民,其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破坏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结果会导致政府威望的下降,进而影响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而政府不能充分履行职能,反过来又造成政府的公信力的丧失。

  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这句话明确指出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取信于民,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取决于政府的公信力,很难想象群众会拥护一个缺乏诚信度的政府,包括这个政府制定的政策,这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尤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的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利益受损害的例子屡见不鲜,农民群众从群体心理上认为国家政策不可能出台有利于农民的政策,而当这种政策真的出现时,农民群众更多是持怀疑和观望态度,当前,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使农民自发的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来,就必须要打破农民群众的这种心理定势,首先的前提条件就是政府要取信于民,让农民群众感觉到政府是说话算数的,政府制定的政策不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打造政府诚信的一些建议:

  一.树立宪政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在行政行为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政策制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减少政策制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言行一致,兑现承诺。不轻易改变政府出台的政策,从而取信于民。

  二.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政府不仅是制度的制定者,更是政策的执行者,起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因而,政府要对社会失信行为有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要通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约束、指导、规范、培育、创造和发挥诚信的无形效应,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对行业监管和处罚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承诺兑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诚信服务制等,倡导立即就办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热点部门、岗位、行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有效提高政府诚信。政府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信息的透明性,接受外部监督的制约,尽可能减少政府和群众在公共信息上的不平等性,人们可以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适时安排调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并可以当政府的工作行为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政府树立诚信形象和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性政府。政府的职能要逐渐从全能性政府过渡到有限性政府,减少政府直接干预人们经济生活,变政府的替代作用为指导作用,让人们的经济生活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觉的趋于规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强制群众服从政府的意愿,增加群众对政府公平性的信任度。

  五.提高代表政府的公务人员的诚信素质。由于公务人员代表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直接影响政府在公众心中的诚信度,加大对公务人员的诚信教育,有助于增强公务人员诚信办事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要用有效的制度来约束公务人员的诚信行为,对于那些言而无信、开空头支票的公务行为要有惩戒措施,从制度上来保障公务人员自觉地遵守诚信原则。

政府调研报告2

  20xx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北洋镇、屿头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岩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17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三、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黄岩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20xx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二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xx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xx年,共审查《xx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xx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xx年,xx区被评为"

  xx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x月xx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xx市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xx人发x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四、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

  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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