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4-05-09 08:12:32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荐】初中的作文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荐】初中的作文6篇

初中的作文 篇1

  “快来看!一只虫子!我从未见过的虫子!”邻旁的老奶奶大叫。看她那个惊奇的样子。活像一个5岁的孩童。我过去看了看那只虫子。的确,我也没见过。在这个大千世界里,奇怪的东西无奇不有。可是,让奶奶活了70多年才和那只虫子相见,是不是有点过分呢?

  我也一样,一天。我在妈妈的`书桌上看到一只从未见过的虫子。我叫妈妈来看,妈妈也没见过。我仔细一看:那虫子像一只黑色的小帆!妈妈也见到了。我说了一句:“好可怕!”便去了自己的书房。妈妈便把那只冲捏死了。

  到后来,我爸爸问妈妈:“干嘛把那只虫捏死呢?放生掉不好吗?”“儿子说害怕了嘛。捏死就算了。”

  虽然虫子死了,但是它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些生物可能还无法与我们谋面。便消逝于世了。这也让我知道了,大千世界是多么的无限。

  也许。当我也变成一个老头儿时,我也会有一个平淡的发现。

初中的作文 篇2

  即使我的病友不属于我,因为我知道他属于自己、属于时间,甚至于属于死神。不过,我知道,那天的纯快乐属于我和我的病友的。这一切已足矣。

  我害怕看点滴瓶里滴落的水般纯净的液体,看到它,我会莫明感到自己生命的垂危,莫名的恐惧。当病魔袭来,当点滴滴落着生命的.精华,我退缩了,感到从未有过的寒冰,冰封着我,一千年,一万年……

  我的病友是个很可爱的小男孩,一副天真幼稚。他很不安分,即使医生再三叮嘱不要乱动。他那挂吊针的手依然很活跃。

  也许他的生命还长吧,我想。

  看见闷闷不乐的我他主动挑起了话题,还让我教他英语歌,他很聪明,我教了他两遍,他就会了。不过,有两个音他始终没读对。在教他英语时,欢乐的笑声已洗走了我的不乐。我已不再像没认识他以前那么不快乐了。

  然后在欢笑声中我得到了更多他的情况,在这一个月里二十六天他是在医院度过的。这更多的情况也是唯一的情况。有意无意间,竟发现他眼中会掠过少许的忧伤,我疑惑却不多问。当我知道他已渐渐属于死神,心里很难过,更多的则是敬佩,我想不到一个此自己小6岁的小女孩会如此坦然面对一切。我想不到在他观首点滴瓶滴落的生之精华时竟会以一种平静得击不起一点涟漪的如水心情去面对。我更想不到我自己的软弱。我感到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两个天壤之别的世界!或放,我该记住他的名字吧?我轻轻地问他;尽力掩饰自己的哀痛。在下姓英,单名一个雄。他很快乐地说。

初中的作文 篇3

  “成长路上多坎坷。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这是一位父亲对女儿的启示,更是他对女儿的激励与启发。这句良言如春天般滋润着我,在我跌倒与灰心时,催我奋斗,步上成功之路。

  夜已深,昏黄的灯光摇曳着一张苍白的试卷,空气氤氲着悲伤的气息,是一次考试的失利。

  “快归来呀!”父亲的呼唤穿梭过微风直达我的耳边。我恍惚了一下,便加快步伐跑过去。“你看呀!”我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映入眼帘的竟是—一株昙花。

  我打量着这株昙花。它看上去十分娇柔、美艳。宛如大唐的.舞女,轻浮袍袖,若隐若现。花瓣差不多全开了,散发出阵阵清香,微微泛红,如乡间害羞的少女。花根结实,有力。见到眼前的昙花如此娇艳,我原本悲伤的心头又笼罩起一阵云雾。

  我疑惑地看着父亲,父亲好像也明白了我的疑问,对我神秘一笑,说:“你再仔细观察。”我并不明白父亲的用意,但还是照做了。

  我仔细端详起这株昙花,突如其来的幽香竟让我感受到了一股绿的力量,这是希望的绿,这是成功的绿。用手轻抚那泛红的花瓣,竟不经意触到它历经的沧桑。昙花一现的美丽,又是经过多长时间磨炼出的意志,以应付坎坷的成长之路!

  “成长路上多坎坷,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父亲意味深长地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立刻重新回到书桌旁,开始新的奋斗。

  是啊,成长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经历些坎坷。可是我们在坎坷困难之后,难道就轻而易举地放弃吗?不,我们绝不。要知道,风雨后的彩虹依然美丽,磨炼后的刚石依然坚硬,要铭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何必畏难,路就在脚下。

初中的作文 篇4

  晨曦要感谢阳光给人们带来黎明,花儿要感谢小草把它衬托得鲜艳夺目更加美丽,小鸟要感谢大树让他有高歌的舞台,

  我要感谢我身边的人无私照顾让我茁壮成长。但有时,我也这样想过:

  一次的机缘巧合,我踏上了这美丽而又充满活力的校园。刚进校园,我压制不了心中的那一丝丝好奇,喜欢到处乱逛,喜欢与同学谈天说地。在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狂猛下滑、名落孙山。我渐渐善辩起来,我为自己考试的不好开始掩饰,“我不是不认真而是题目太难做了。”我曾这样想过。老师的一句句思想启迪,我拒之门外,又恢复了以往野蛮、固执的性格。

  “夕阳西下几时回”,雄辩的心,使我一次又一次倒在了失败的路上,总觉得怎么也站不起来,总觉得成功的路还是那样的漫长。

  “无可奈何花落去”,成绩的下滑,使我得到父母更严厉的批评。“这次考试又考怎么了。”父亲用严肃的语言向我袭来。我的心中开始忐忑不安“没……没……还行。”我的语音断断续续,不敢再反击。每天父母就像一缕白烟,一缕挥之不去的烟在我的四周浮游。

  “似曾相识燕归来”,又如同往年,我尝到了老师、同学的用心良苦,父母的无微不至,开始感到那一阵迷茫渐渐散去,我振作了起来,如同一个重新改装的小战士,站上了新的.一条战线。碌碌无为已成了我的过去,每天反反复复地吮吸着老师、同学的优秀教导,父母的人生哲学。

  “小园相径独徘徊”,在老师、同学、父母的帮助下,我进入了初三,进入了初中的最后一个战场,我明白了许多,收获了许多。在那百花争芬的季节里,我将成为那最闪耀的那一朵,我一直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

  如果没有父母及其很多人的帮助,我又怎么能闻到一阵扑鼻香呢?又怎么能自我陶冶呢?我的心事一天天加重了,中考的冲刺是我又迈向成功路上的一步。

  感谢你们的付出。不,应该是感谢你们那精神的支柱,那深刻的启发。相信我,一个九年级的初中生将做得更好!

初中的作文 篇5

  成功了!成功了!”一阵欢呼声从“中国实验室”里传出来。我叶博士与王博士发明了第一架穿越时空的宇宙飞船,可以到任何年代的星球探险。可惜只能载一个人,我便和王博士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来决定谁先去未来的星球,我赢了。

  “去哪里呢?啊!有了,去五年后的冥王星看看。好!就这么定。”我自言自语地说。走上船舱向电脑输入:年代、星球,同时我也在思考:冥王星是最冷的星,可要多带点衣物。便回头收拾皮袄。可老王由于输了,很不服气,非要给我一个难堪。趁这个时机,他在“年代”那儿多按了个“0”,于是“5年”成了“50年”。我回头一看,正想改回去,可已经来不及了,可电脑提示:肩动。一切都无法挽回,只好这么办。

  飞船飞快地前进,快到了,我穿上大皮袄。着陆了,一下飞船,便感到一股暖流向我袭来。几个头大身小的外星人跟我打招呼:“你好!我是xy星人,这里有热性光线,这光线会使你暖和,不用多加衣裳。”我听后大喜,赶紧脱下大皮袄,它够重了。

  一个外星人恭恭敬敬地请我到他们的“冰雪大世界”去看一看。我想:大概是地球上的冰雪世界模样吧,只有冰雪和玩具似的房子,有什么好看?可进去一瞧,马上改变了我的想法。那里真是美妙绝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冰雕:一只鹅摆摆翅膀飞上飞下;一只公鸡,一会儿低头觅食,一会儿昂首大叫;还有两只狮子,张牙舞爪的,大概是内有机关吧。我走前去一瞧:只见透明的冰,没有机械。怎么会动呢?外星人从我的面容中看出了我的疑惑,它简短地介绍说:“这是纳米机械的功劳。”

  再往前走,一家“基因饭店”招牌诱惑住了我。肚子也饿了,便进去吃东西。又一个外星人把一分薄冰片做的菜谱递给我。我也是一个急性子,不等细看就点了几个菜。“菜来了,炒苦瓜,请慢用”服务员说。“炒苦瓜”?这可是我最不爱吃的菜。这肯定是我刚才一不小心错点了的。服务员说,菜已经上来了,不退不换。我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苦瓜送进嘴里,甜的!真神了!服务员告诉我:这是经过基凶改良的`苦瓜,它去掉了苦瓜讨厌的苦味,保留了它别的营养成分,是冥王星上很受欢迎的一道菜.“基因改良瓜菜?新课题哟!”我便缠着外星人询问。外星人带我来到百果树花园的一棵树下,只见上面有蓝色的草莓、白色的樱桃、绿色的李了、紫色的苹果、黄色的苦瓜、大白菜……,它们的颜色真特别。外星人摘了一个绿色的李子请我品尝。很不错,先是一层草莓味,接着是一层樱桃味,然后是一阵香浓的苹果味,最后才是李子味。外星人说:“这是转基因的产品,你吃的是转植了草莓、樱桃、苹果三种基因的李子。”把纳米技术及基因工程运用到如此神化的地步,实在令人敬佩。返回地球,我们也得开始这样的研究。我在心里说。

  我的冥王星之行即将结束,时间虽短,我的收获却是非常丰厚的。我知道了五十年后冥王星的秘密,我要和所有科学家一起努力,让地球尽快实现他们五十年后才能达到的目标。让外星人对我们望尘莫及。

初中的作文 篇6

  一顶顶色彩斑斓的帽子,代表着一个人的嗜好;一件件明暗深浅的上衣,代表着一个人的心境;一条条材质粗细的外裤,代表着一个人的本性。

  对偶像明星们而言,“装扮”是件重要的事,此点无可否认,但,由于过度的在意外界眼光,代表出现的,往往不是自己的嗜好,无法代表自己的心境,更不是自己的本质。明星们缺少了“那份最真的朴华无实。” 对我而言,“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也是在意外表的,但我不拘泥于庸俗世尘,我也不局限于与众不同,只想“做”自己。

  我是个棒球迷,我爱道奇队,我喜欢棒球带来最真实的感动,因此我到哪都穿着我最爱的装扮―道奇装。 我的道奇装,即是道奇中外野手的'球服,他是道奇看板球星,更是大联盟唯二的全能选手 !我喜欢他们,是因他们没有洋基队的市儈险恶;没有红袜队的冲昏头的仇敌;更没有太空人队的灰心颓丧! 他们有的,是对棒球的热爱;是对身为洛杉矶一份子的骄傲,更是对自己的驰骋球场肯定。

  一阵微风吹过,拂去了冷酷的冬风,带来了温暖的春风;一颗棒球飞过,赶走了虚假的情感,带来了真实的感动;一段长路走过,抛下了自贬的心虚,带来了骄傲的自信;一套道奇装穿过,打击了恼人的乌云,带来了璀璨的人生。

  我的道奇,是我最朴华无实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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